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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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飲食男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月兒半彎,沉寂地映照着某三岔路口。街燈不如她低調,偶偶嘎嘎的打破静謐。一片昏夜之下,惟獨一家小店亮起小白燈,光澤了殘白的老招牌,八個招牌大字倒也風韻猶存,尚露幾分燦紅,「叁去壹」,好古怪的名字。 解讀店名之時,某路口冒出了一丁點的豆影,揉揉惺忪,他,漸近,漸近⋯⋯是名瘦小的大叔。濃密頭髮,架着黑框眼...
寶路華音叉錶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小徑分岔的花園:通往未來的多種可能性】
這是推薦的短篇小說,會有一點燒腦,出自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
他在這部〈小徑分岔的花園〉的短篇中,用了類似於量子力學的概念,探討關於「時間」的奧秘。
而對很多作家來說,故事裡出現太多「巧合」會是一大敗筆,但在這部短篇中,這些巧合反倒成為一種特別的隱喻。
一起來看看這部頗有深意的文學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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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徑分岔的花園 / 博爾赫斯
獻給維多利亞·奧坎波
利德爾·哈特寫的《歐洲戰爭史》第二百四十二頁有段記載,說是十三個英國師(有一千四百門大炮支援)對塞爾-蒙托邦防線的進攻原定於1916年7月24日發動,後來推遲到29日上午。利德爾·哈特上尉解釋說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當然並無出奇之處。青島大學前英語教師余准博士的證言,經過記錄、複述、由本人簽名核實,卻對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說明。證言記錄缺了前兩頁。
……我掛上電話聽筒。我隨即辨出那個用德語接電話的聲音。是理查·馬登的聲音。馬登在維克托·魯納伯格的住處,這意味著我們的全部辛勞付諸東流,我們的生命也到了盡頭——但是這一點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來如此。這就是說,魯納伯格已經被捕,或者被殺。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會遭到同樣的命運。馬登毫不留情。說得更確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為一個聽命於英國的愛爾蘭人,他有辦事不熱心甚至叛賣的嫌疑,如今有機會挖出日爾曼帝國的兩名間諜,拘捕或者打死他們,他怎麼會不抓住這個天賜良機,感激不盡呢?我上樓進了自己的房間,可笑地鎖上門,仰面躺在小鐵床上。窗外還是慣常的房頂和下午六點鐘被雲遮掩的太陽。這一天既無預感又無徵兆,成了我大劫難逃的死日,簡直難以置信。雖然我父親已經去世,雖然我小時候在海豐一個對稱的花園裡待過,難道我現在也得死去?隨後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頭上了。多少年來平平靜靜,現在卻出了事;天空、陸地和海洋人數千千萬萬,真出事的時候出在我頭上……馬登那張叫人難以容忍的馬臉在我眼前浮現,驅散了我的胡思亂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經騙過了理查·馬登,只等上絞刑架,承認自己害怕也無所謂了),心想那個把事情搞得一團糟、自鳴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準備轟擊昂克萊的英國炮隊所在地的名字。一隻鳥掠過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為一架飛機,再把這架飛機化成許多架,在法國的天空精確地投下炸彈,摧毀了炮隊。我的嘴巴在被一顆槍彈打爛之前能喊出那個地名,讓德國那邊聽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軀所能發的聲音太微弱了。怎麼才能讓它傳到頭頭的耳朵?那個病懨懨的討厭的人,只知道魯納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閉塞的辦公室裡望眼欲穿等我們的消息,沒完沒了地翻閱報紙……我得逃跑,我大聲說。我毫無必要地悄悄起來,仿佛馬登已經在窺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檢查一下口袋裡的物品,也許僅僅是為了證實自己毫無辦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東西。那只美國掛表,鎳制錶鏈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幣,拴著魯納伯格住所鑰匙的鏈子,現在已經沒有用處但是能構成證據,一個筆記本,一封我看後決定立即銷毀但是沒有銷毀的信,假護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幣,兩個先令和幾個便士,一枝紅藍鉛筆,一塊手帕和裝有一顆子彈的左輪手槍。我可笑地拿起槍,在手裡掂掂,替自己壯膽。我模糊地想,槍聲可以傳得很遠。不出十分鐘,我的計畫已考慮成熟。電話號碼簿給了我一個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報傳出去:他住在芬頓郊區,不到半小時的火車路程。
我是個怯懦的人。我現在不妨說出來,因為我已經實現了一個誰都不會說是冒險的計畫。我知道實施過程很可怕。不,我不是為德國幹的。我才不關心一個使我墮落成為間諜的野蠻的國家呢。此外,我認識一個英國人——一個謙遜的人——對我來說並不低於歌德。我同他談話的時間不到一小時,但是在那一小時中間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覺得頭頭瞧不起我這個種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彙集的無數先輩。我要向他證明一個黃種人能夠拯救他的軍隊。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隨時都可能敲我的門,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對著鏡子裡的我說了再見,下了樓,打量一下靜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車站離此不遠,但我認為還是坐馬車妥當。理由是減少被人認出的危險;事實是在闃無一人的街上,我覺得特別顯眼,特別不安全。我記得我吩咐馬車夫不到車站入口處就停下來。我磨磨蹭蹭下了車,我要去的地點是阿什格羅夫村,但買了一張再過一站下的車票。這趟車馬上就開:八點五十分。我得趕緊,下一趟九點半開車。月臺上幾乎沒有人。我在幾個車廂看看:有幾個農民,一個服喪的婦女,一個專心致志在看塔西倫的《編年史》的青年,一個顯得很高興的士兵。列車終於開動。我認識的一個男人匆匆跑來,一直追到月臺盡頭,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馬登上尉。我垂頭喪氣、忐忑不安,躲開可怕的視窗,縮在座位角落裡。我從垂頭喪氣變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決鬥已經開始,即使全憑僥倖搶先了四十分鐘,躲過了對手的攻擊,我也贏得了第一個回合。我想這一小小的勝利預先展示了徹底成功。我想勝利不能算小,如果沒有火車時刻表給我寶貴的搶先一著,我早就給關進監獄或者給打死了。我不無詭辯地想,我怯懦的順利證明我能完成冒險事業。我從怯懦中汲取了在關鍵時刻沒有拋棄我的力量。我預料人們越來越屈從於窮凶極惡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強盜了;我要奉勸他們的是:做窮凶極惡的事情的人應當假想那件事情已經完成,應當把將來當成過去那樣無法挽回。我就是那樣做的,我把自己當成已經死去的人,冷眼觀看那一天,也許是最後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臨。列車在兩旁的梣樹中徐徐行駛。在荒涼得像是曠野的地方停下。沒有人報站名。是阿什格羅夫嗎?我問月臺上幾個小孩。阿什格羅夫,他們回答說。我便下了車。
月臺上有一盞燈光照明,但是小孩們的臉在陰影中。有一個小孩問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亞伯特博士家?另一個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說道:他家離這兒很遠,不過您走左邊那條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會找不到的。我給了他們一枚錢幣(我身上最後的一枚),下了幾級石階,走上那條僻靜的路。路緩緩下坡。是一條泥土路,兩旁都是樹,枝丫在上空相接,低而圓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陣子我想理查·馬登用某種辦法已經瞭解到我鋌而走險的計畫。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宮的中心院子的慣常做法。我對迷宮有所瞭解:我不愧是彭㝡的曾孫,彭㝡是雲南總督,他辭去了高官厚祿,一心想寫一部比《紅樓夢》人物更多的小說,建造一個誰都走不出來的迷宮。他在這些龐雜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個外來的人刺殺了他,他的小說像部天書,他的迷宮也無人發現。我在英國的樹下思索著那個失落的迷宮:我想像它在一個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動,被稻田埋沒或者淹在水下,我想像它廣闊無比,不僅是一些八角涼亭和通幽曲徑,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國組成……我想像出一個由迷宮組成的迷宮,一個錯綜複雜、生生不息的迷宮,包羅過去和將來,在某種意義上甚至牽涉到別的星球。我沉浸在這種虛幻的想像中,忘掉了自己被追捕的處境。在一段不明確的時間裡,我覺得自己抽象地領悟了這個世界。模糊而生機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時光,以及輕鬆的下坡路,這一切使我百感叢生。傍晚顯得親切、無限。道路繼續下傾,在模糊的草地裡岔開兩支。一陣清悅的樂聲抑揚頓挫,隨風飄蕩,或近或遠,穿透葉叢和距離。我心想,一個人可以成為別人的仇敵,成為別人一個時期的仇敵,但不能成為一個地區、螢火蟲、字句、花園、水流和風的仇敵。我這麼想著,來到一扇生銹的大鐵門前。從欄杆裡,可以望見一條林陰道和一座涼亭似的建築。我突然明白了兩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難以置信;樂聲來自涼亭,是中國音樂。正因為如此,我並不用心傾聽就全盤接受了。我不記得門上是不是有鈴,還是我擊掌叫門。像火花迸濺似的樂聲沒有停止。
然而,一盞燈籠從深處房屋出來,逐漸走近:一盞月白色的鼓形燈籠,有時被樹幹擋住。提燈籠的是個高個子。由於光線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臉。他打開鐵門,慢條斯理地用中文對我說:「看來彭熙情意眷眷,不讓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參觀花園吧?」
我聽出他說的是我們一個領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著說:「花園?」
「小徑分岔的花園。」
我心潮起伏,難以理解地肯定說:「那是我曾祖彭㝡的花園。」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請進,請進。」
潮濕的小徑彎彎曲曲,同我兒時的記憶一樣。我們來到一間藏著東方和西方書籍的書房。我認出幾卷用黃絹裝訂的手抄本,那是從未付印的明朝第三個皇帝下詔編纂的《永樂大典》的逸卷。留聲機上的唱片還在旋轉,旁邊有一隻青銅鳳凰。我記得有一隻紅瓷花瓶,還有一隻早幾百年的藍瓷,那是我們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斯蒂芬·亞伯特微笑著打量著我。我剛才說過,他身材很高,輪廓分明,灰眼睛,灰鬍子。他的神情有點像神甫,又有點像水手;後來他告訴我,「在想當漢學家之前」,他在天津當過傳教士。
我們落了座;我坐在一張低矮的長沙發上,他背朝著視窗和一個落地圓座鐘。我估計一小時之內追捕我的理查·馬登到不了這裡。我的不可挽回的決定可以等待。
「彭㝡的一生真令人驚異,」斯蒂芬·亞伯特說。「他當上家鄉省份的總督,精通天文、星占、經典詮估、棋藝,又是著名的詩人和書法家:他拋棄了這一切,去寫書、蓋迷宮。他拋棄了炙手可熱的官爵地位、嬌妻美妾、盛席瓊筵,甚至拋棄了治學,在明虛齋閉戶不出十三年。他死後,繼承人只找到一些雜亂無章的手稿。您也許知道,他家裡的人要把手稿燒掉;但是遺囑執行人——一個道士或和尚——堅持要刊行。」
「彭㝡的後人,」我插嘴說,「至今還在責怪那個道士。刊行是毫無道理的。那本書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彙編。我看過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裡死了,第四回裡又活了過來。至於彭㝡的另一項工作,那座迷宮……」
「那就是迷宮,」他指著一個高高的漆櫃說。
「一個象牙雕刻的迷宮!」我失聲喊道。「一座微雕迷宮……」
「一座象徵的迷宮,」他糾正我說。「一座時間的無形迷宮。我這個英國蠻子有幸悟出了明顯的奧秘。經過一百多年之後,細節已無從查考,但不難猜測當時的情景。彭㝡有一次說:我引退後要寫一部小說。另一次說:我引退後要蓋一座迷宮。人們都以為是兩件事;誰都沒有想到書和迷宮是一件東西。明虛齋固然建在一個可以說是相當錯綜的花園的中央;這一事實使人們聯想起一座實實在在的迷宮。彭㝡死了;在他廣闊的地產中間,誰都沒有找到迷宮。兩個情況使我直截了當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一是關於彭㝡打算蓋一座絕對無邊無際的迷宮的奇怪的傳說。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斷。」
亞伯特站起來。他打開那個已經泛黑的金色櫃子,背朝著我有幾秒鐘之久。他轉身時手裡拿著一張有方格的薄紙,原先的大紅已經退成粉紅色。彭㝡一手好字名不虛傳。我熱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著我一個先輩用蠅頭小楷寫的字:我將小徑分岔的花園留諸若干後世(並非所有後世)。我默默把那張紙還給亞伯特。他接著說:「在發現這封信之前,我曾自問:在什麼情況下一部書才能成為無限。我認為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迴圈不已、周而復始。書的最後一頁要和第一頁雷同,才有可能沒完沒了地連續下去。我還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間的那一夜,山魯佐德王后(由於抄寫員神秘的疏忽)開始一字不差地敘說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這一來有可能又回到她講述的那一夜,從而變得無休無止。我又想到口頭文學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傳,每一個新的說書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輩的章節。我潛心琢磨這些假設;但是同彭㝡自相矛盾的章回怎麼也對不上號。正在我困惑的時候,牛津給我寄來您見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這句話:我將小徑分岔的花園留諸若干後世(並非所有後世)。我幾乎當場就恍然大悟;小徑分岔的花園就是那部雜亂無章的小說;若干後世(並非所有後世)這句話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時間而非空間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流覽一遍,證實了這一理論。在所有的虛構小說中,每逢一個人面臨幾個不同的選擇時,總是選擇一種可能,排除其他;在彭㝡的錯綜複雜的小說中,主人公卻選擇了所有的可能性。這一來,就產生了許多不同的後世,許多不同的時間,衍生不已,枝葉紛披。小說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說,方君有個秘密;一個陌生人找上門來;方君決心殺掉他。很自然,有幾個可能的結局:方君可能殺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殺死,兩人可能都安然無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㝡的作品裡,各種結局都有;每一種結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點。有時候,迷宮的小徑匯合了:比如說,您來到這裡,但是某一個可能的過去,您是我的敵人,在另一個過去的時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頂的發音,咱們不妨念幾頁。」
在明快的燈光下,他的臉龐無疑是一張老人的臉,但有某種堅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緩慢而精確地朗讀同一章的兩種寫法。其一,一支軍隊翻越荒山投入戰鬥;困苦萬狀的山地行軍使他們不惜生命,因而輕而易舉地打了勝仗;其二,同一支軍隊穿過一座正在歡宴的宮殿,興高采烈的戰鬥像是宴會的繼續,他們也奪得了勝利。我帶著崇敬的心情聽著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驚異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為我把故事恢復原狀的是一個遙遠帝國的人,時間在一場孤注一擲的冒險過程之中,地點是一個西方島國。我還記得最後的語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樣在每種寫法中加以重複:英雄們就這樣戰鬥,可敬的心胸無畏無懼,手中的銅劍凌厲無比,只求殺死對手或者沙場捐軀。
從那一刻開始,我覺得周圍和我身體深處有一種看不見的、不可觸摸的躁動。不是那些分道揚鑣的、並行不悖的、最終匯合的軍隊的躁動,而是一種更難掌握、更隱秘的、已由那些軍隊預先展示的激動。斯蒂芬·亞伯特接著說:「我不信您顯赫的祖先會徒勞無益地玩弄不同的寫法。我認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陰用於無休無止的修辭實驗。在您的國家,小說是次要的文學體裁;那時候被認為不登大雅。彭㝡是個天才的小說家,但也是一個文學家,他絕不會認為自己只是個寫小說的。和他同時代的人公認他對玄學和神秘主義的偏愛,他的一生也充分證實了這一點。哲學探討佔據他小說的許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測的時間問題是他最關心、最專注的問題。可是《花園》手稿中唯獨沒有出現這個問題。甚至連『時間』這個詞都沒有用過。您對這種故意迴避怎麼解釋呢?」
我提出幾種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們爭論不休;斯蒂芬·亞伯特最後說:「設一個謎底是『棋』的謎語時,謎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麼?」我想一會兒後說:「『棋』字。」
「一點不錯,」亞伯特說。「小徑分岔的花園是一個龐大的謎語,或者是寓言故事,謎底是時間;這一隱秘的原因不允許手稿中出現『時間』這個詞。自始至終刪掉一個詞,採用笨拙的隱喻、明顯的迂迴,也許是挑明謎語的最好辦法。彭㝡在他孜孜不倦創作的小說裡,每有轉折就用迂迴的手法。我核對了幾百頁手稿,勘正了抄寫員的疏漏錯誤,猜出雜亂的用意,恢復、或者我認為恢復了原來的順序,翻譯了整個作品;但從未發現有什麼地方用過『時間』這個詞。顯而易見,小徑分岔的花園是彭㝡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絕非虛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頓、叔本華不同的地方是他認為時間沒有同一性和絕對性。他認為時間有無數系列,背離的、匯合的和平行的時間織成一張不斷增長、錯綜複雜的網。由互相靠攏、分歧、交錯,或者永遠互不干擾的時間織成的網路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時間裡,我們並不存在;在某些時間,有你而沒有我;在另一些時間,有我而沒有你;再有一些時間,你我都存在。目前這個時刻,偶然的機會使您光臨舍間;在另一個時刻,您穿過花園,發現我已死去;再在另一個時刻,我說著目前所說的話,不過我是個錯誤,是個幽靈。」
「在所有的時刻,」我微微一震說,「我始終感謝並且欽佩你重新創造了彭㝡的花園。」
「不可能在所有的時刻,」他一笑說。「因為時間永遠分岔,通向無數的將來。在將來的某個時刻,我可以成為您的敵人。」
我又感到剛才說過的躁動。我覺得房屋四周潮濕的花園充斥著無數看不見的人。那些人是亞伯特和我,隱蔽在時間的其他維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時,那層夢魘似的薄霧消散了。黃黑二色的花園裡只有一個人,但是那個人像塑像似的強大,在小徑上走來,他就是理查·馬登上尉。
「將來已經是眼前的事實,」我說。「不過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嗎?」
亞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開了那個高高櫃子的抽屜;有幾秒鐘工夫,他背朝著我。我已經握好手槍。我特別小心地扣下扳機:亞伯特當即倒了下去,哼都沒有哼一聲。我肯定他是立刻喪命的,是猝死。
其餘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場夢。馬登闖了進來,逮捕了我。我被判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勝利:我把那個應該攻擊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們進行轟炸;我是在報上看到的。報上還有一條消息說著名漢學家斯蒂芬·亞伯特被一個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殺身死,暗殺動機不明,給英國出了一個謎。柏林的頭頭破了這個謎。他知道在戰火紛飛的時候我難以通報那個叫亞伯特的城市的名稱,除了殺掉一個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別的辦法。他不知道(誰都不可能知道)我的無限悔恨和厭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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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之人與世界盡頭的咖啡館》(排版、舊文重發)
灰燼如落葉般自茶色天空飄落,Illysium的水柱照常向上流動。
白衣旅者抬手,伸出指尖,觸碰天際的眼淚。
他們說天空的殘屑炙熱滾燙,可能造成生命危險——但旅者感覺不到一絲熱度,星際政府配給的太空衣阻斷了所有感官。
他放走灰燼,任其落在Illysium的銀白水路上,孤獨地順著河道流向旅者後方,穿過後面幾個排隊的旅人,直到消失在河道轉彎處,往上衝刺的巨大水柱遮掩其最後蹤跡。
旅者將視線轉回隊伍前方。暮色的半圓如布簾,覆上種植哥德式尖塔的穹頂,暗示終點站的到來。
他不確定那些尖塔在Illysium該如何稱呼,至少在地球是這麼叫的。
前方的旅人開始收拾腳邊行囊,躍下銀色道路,身影沒入兩旁漆黑的隧道。旅者好奇他們將透過水路前往銀河系的何處。
繼上一位旅人之後,他躍下水路。層疊厚重的隔離衣遲緩了他的動作;他還沒習慣Illysium的重力,落地時踉蹌了一下。
不像其他星際過客,他身無行囊,在匆促的人潮中格外突兀。
事實上,他不知道該去哪裡。
他是新創世紀以降唯一生還的地球生命體。
他蹲坐在車站角落,盡可能地蜷縮身驅。有些旅人經過時看了他幾眼,但他不在乎,反正厚重防護衣隔離了所有流言蜚語。
他不屬於這裡。他對Illysium沒有一絲歸屬感。他失去了親友,他失去了家園。
他失去了桑妮姨丈在仲夏傍晚烘烤的蘋果派,濃郁的果香會充斥整個後院;隔壁新婚的史密斯夫婦會在談吉他對唱,與蟬聲相伴。他可愛的女兒們會在庭院四處亂鑽,大聲嚷嚷,玩鬼抓人或晃著新的玩具炫耀;運氣好的話,對街的太太會抱著貓,在躺椅上享受夜間薰風;但通常她會震怒,如打雷般大罵他們破壞她的睡眠時間。
有時他會在夢中驚醒,發覺枕邊那支塵封的掀蓋式手機在震動,傳來的是昔日越戰老兵在深宵失眠的胡亂哭訴。他會聽著父親遺留的懷錶的滴答聲,陪他度過無數過孤寂荒涼的夜。他送給妻子當作結婚紀念的金屬珠寶盒,會反射著手機螢幕的微光,為幽暗漆黑的冷靜夜闌,添加搖擺不定的溫暖。
他失去了所有回憶。
他只是遼闊宇宙中的一枚塵埃。沒有記憶,不屬於任何一個團體,也無法被接納。形單影隻,如方才停留在他指尖的塵土碎屑,沒有確切的目的地,只是任由水流將其帶走,流浪於廣袤星辰的隨機一處。
他抬頭,看到對面炭黑帷幕上的一扇方形窗口。隔絕在外的是閃亮著月銀色光芒的環狀射線,如水面漣漪般擴散。
旅者想更靠近觀察。他跨越擁擠的水道,來到窗前。外頭萬丈光芒照耀在面頰上,雙眼刺痛。他抬手放在眉前,阻隔炫目光芒,勉強睜開眼睛。
那是一棟像鄉間小舍的木製雙層建築,紅磚斜屋頂的尖端向下,地基的灰色磚瓦固定在茶色的穹頂,安穩沉靜地像枝柳垂吊。旁邊的橡木標示牌也倒立著,幾乎脫落的黑色油漆寫著熟悉的英文字母。就算隔著無邊無際的飄渺星辰,他依舊能感覺到人類手寫的溫度。
這棟建築就算話成灰了他也認得。那是在林蔭街口的咖啡館,坐立於金棕松樹和蔚藍河岸的交叉處——他最喜歡去的那家。
旅者感到無法言喻的興奮。心臟跳得比剛被救活時還快,所有血液都往他的腦袋直衝。他推開窗戶,像昆蟲破繭而出,奮力擠過窄小縫隙。手先通過,然後是頭部、腹部,最後連腳尖都脫離了建物的束縛。
他漂浮在無垠太空中。他伸手摸索背後緊急求生背包的拉鍊,緊緊捏住,奮力一拉。
如同星際難民總部說的一樣——他猛然向空中彈射,以光速向目的地衝去,背後留下一道白色迷霧。
他穿越星辰與物質,在接近咖啡館時猛力抓住橡木立牌,單手勾著。背後噴射的力道停止了。旅者前後晃蕩下半身,在擺動幅度最大的時候奮力一躍,撞破玻璃窗,躍進咖啡館裡。
玻璃碎片落在深褐色木紋地板上,但旅者在空中飄浮。
一切都是上下顛倒的。包括窗邊的老舊桌椅、粉白牆上梵谷的《星夜》、古銀櫃台上的收音機。
旅者好奇收音機有沒有反應。他旋開按鈕,沒有動靜。
他不放棄。他掙扎著漂浮,往牆邊的老舊留聲機前進。
他摸到了滑順的黑色底座,將自己拉近。到達時花些時間觀察並享受留聲機的存在。他將古金色圓筒上的每個最微小的刮痕盡收眼底,勞記於心。
盤面上有被上個世代人類遺忘的黑膠唱片。他放下唱針,響起了萬花嬉春的輕佻旋律。音符在建物空間內流轉,撞擊室內每個角落,彷彿不曾離開過。
旅者移往他最喜歡的位置,仰頭看著熟悉的擺設。以麻繩串聯的菜單像被黏住似地停在木桌上,沒有一根牙籤從罐中掉落。
他花了一些功夫坐在他最喜歡的位置上,頭下腳上,望著窗外。
眼前的事物是多麼熟悉;除了外頭的景色。閃灼星辰如繁花灑落在壙垠墨黑上,遠處有晶瑩發亮的環狀光圈,渲染著漸層異彩,如雲霞般千變萬化。
那是令人驚嘆的絢麗,地球上絕對不可能出現的美景。他是唯一有幸見證這美景的地球人類;但他心裡明白,無論宇宙再怎麼壯麗璀璨,也無法彌補他已經失去的東西。
人失去過往,就等於失去一切。
那些回憶、那些年歲,現在只能存在於他的腦海裡。
他覺得記憶的片段已經開始迤漸淡去、模糊,就像膠卷上泛黃的影格被燒出一圈又一圈的火痕。
他不願回憶被流光抹淡、被時光的洪流沖刷。他冀望歲月的流逝延宕,日與月停止交替,星辰不再轉動。
他想要一切維持原樣,就算那代表犧牲所有。
但他已經一無所有;只剩一樣東西。而有一個方法能夠停止時間。
他攫起桌邊的火柴盒,透過外星科技吸進太空衣內。他把雙手從袖管內抽出,腹部的地方有足夠的空間讓雙手活動。他在悶熱的衣物空隙裡動作,推出火柴盒,外包裝與火柴盒分離。
他撫摸包裝盒,感受紙張的觸感,試圖用指尖記憶——因為這會是最後一次。
抽出一根火柴,順著盒邊一刷。在防護衣內點火沒問題,因為內部提供了氧氣。
微小的火苗竄出,在胸前與衣物形成的窄小空間內尋求氧氣,搖曳。他屏住呼吸,深怕火種熄滅。
他努力憶起防護衣說明書上的文字,字母模糊,引導式的語句卻再清晰不過。手指放上提供大量緊急氧氣的按鈕,他頓了頓,遲疑了一會兒。
最後,他還是決定餵飽那團小火花;就像地球母親孕育他、就像咖啡館提供他休憩的場所,他決定抱以回饋,滋養那團火種。
當橘紅龍卷吞噬肉體,他會成為宇宙最美的流星,懷著昔日年華的回憶,在暮色中劃出銀白弧線。記憶的碎片將隨他燃燒殆盡;但他從不懊悔,他不再失魂落魄、不再漫無目的;他會伸展前肢,延伸、延伸、再延伸,直到那崩天裂地的震擊。
那唯一留下的,會是璀璨過後的證明,溢滿咖啡香。
(全文完)
〈201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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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兒半彎,沉寂地映照着某三岔路口。街燈不如她低調,偶偶嘎嘎的打破静謐。一片昏夜之下,惟獨一家小店亮起小白燈,光澤了殘白的老招牌,八個招牌大字倒也風韻猶存,尚露幾分燦紅,「叁去壹」,好古怪的名字。
解讀店名之時,某路口冒出了一丁點的豆影,揉揉惺忪,他,漸近,漸近⋯⋯是名瘦小的大叔。濃密頭髮,架着黑框眼鏡,灰背心配短褲,褲管內,是一雙又乾又幼細的小腿。凝視着瘦小的雙腿,正向着光明之處走,輕巧的身軀,步履間,卻帶點沉重。也對,這家迄今四十年的小茶樓,每天折騰人十來個時辰,任誰都吃力。叮叮噹噹,門外已不見大叔蹤影,店裏則傳來碗盤清脆的碰撞聲﹑明爐火雄之音﹑機器引擎隆隆,綿密有致,彷彿正上演一齣交響樂。
百般堅持,這沁人心脾的樂曲,方能伴隨柔光,一解深宵的幽清。
最美的伴奏
時針踏正三時,雨露開始俏皮地灑落於門前,宛若奏伴。往店內一瞧,裏頭早已炊煙四起。方寸之地站了四位大叔,既是小店的店主,亦是夥計,他們默言不語,各自奔波。
步入小店,首先經過左邊的蒸檔,略胖的大叔站於檔內,洗擦着蒸籠用具。他髮根參白,粗眉大眼,卻有着親切的笑容,他是耀哥,負責企蒸檔,見他把東西擺放好,就急急移步至中央的圓桌,與另一名赤裸上身的大叔並列,這位大叔叫阿羅,是小店最舊之人,主力做樓面。舀起一盅盅待蒸的滑雞飯﹑鳳爪排骨飯﹑窩蛋牛肉飯,整齊地置好於鐵盤上。此時,後方的廚房傳來鏗鏘鑊聲,又夾雜了絲絲爐火之音,靠近一瞥,身穿白背心,戴着白框方鏡的瘦削大叔,專心地備着廚房用具,又點了明火預熱蒸爐,他是水哥,負責廚房事宜及炒鑊工作。倏地,一個黑影迅捷地於身後竄過,往鋪末的方向走。隨之來到轉角處,竟有一條樓梯往上層。一樓是個老式製作工場,古舊的木地板感覺不太牢固,牆邊擱放了高架﹑攪拌器﹑雪櫃﹑桌子等物品。
眼前的大叔正是方才門外那位,他是發仔,負責點心出品。只見,他先來到攪拌機旁,把各種麵粉與水倒入機器內,開機,不時用手搓搓,好調校分量,待麵粉拌好成麵糰後取出,再於長桌上搓勻。他說,一種包皮,就能做出很多款的廣東包點,目前最難尋的,要數雞球大包了。因為大包餡多,一塊雞肉﹑一塊叉燒﹑雞蛋﹑豬肉碎,沒甚麼利潤,故很多店都不再做了。他們嘛,不就是念個舊而已。發仔雙手熟練地裹起大包,靦腆的他推說這是工多藝熟,畢竟他做點心已經五十多年,接手這家小店前,更受邀到日本教授做點心技術,可是不折不扣的老師傅。說着,身旁突然冒出了個人,是阿羅。他們誰也好,只要顧好了自己的工作,就會上來幫忙做點心。二人手照揑,嘴裏則說起往事來。
小店年四十,起初的十年,都沒有發仔的參與。第一任的事頭,是他的兩個朋友,啊不,本來是三個人開的店。三名點心師傅,一心想要興家闖天下,於是租了鋪位,合資當老闆,其中一人正是阿羅。當一切準備就緒,卻出了點小岔子,阿羅的父親怕兒子做生意有風險,着他還是安安穩穩地打工好了,他不敢忤逆父親,於是向兩位拍檔坦白不合資,但以打工身份來工作,兩名老闆於是起店名為「叁去壹」。十年後,記得是八九民運那一年,二人舉家移民,湊巧發仔剛從日本回來,就決定接手小店。只是,做生意不是件容易事,請師傅更是難,於是他就找來耀哥及水哥兩個老朋友,再湊合阿羅一起合資:「我哋細細個就識,大家一齊做點心,請佢哋請唔到㗎,大家合資先有心機做。」四個大男人,既是夥計,亦是老闆,這麼一做,便是三十年。平日凌晨兩時半就要回來作準備,做點心,直至下午三時許,清潔完畢方下班,工作時間長,天天十數小時,沒有休息天。「佢住柴灣,一點半就要出門;我仲慘,住屯門,直情要喺度瞓。」水哥不知何時冒出來,邊說着,邊執起包好的數籠大包,一口氣搬到樓下去。一旁的阿羅苦笑一下,慨嘆為了養家,也沒有其他選擇。
隨着水哥的腳步聲漸遠,發仔見做好雞球大包,於是又跑到攪拌機旁,倒入另一種麵粉:「呢啲係澄麵,做蝦餃皮要用嘅。」說發仔是蝦餃專家,一點不為過,想當年,他就是被看中了做蝦餃的技術,才受邀到日本授徒。他指做蝦餃最重要是餃皮,要做到煙韌透明,不論揑皮還是包餡的過程,都相當講究。搓好麵糰,他接着做蝦餃餡。他們的餡料有點不同,棄坊間常用的竹筍,改用沙葛。一來竹筍貴,有時比蝦更貴;二來很多老人家不喜歡,覺得濕毒。加入原隻大蝦後,又倒入炸香了的乾葱油,這樣會香口些。餡料準備好,發仔挖來一把菜刀,鬧着玩地往自己手臂劈下去,掩眼之際,他卻絲毫無損。他打着趣表示刀子只是負責壓皮,不需要太鋒利,接着便示範把一團團的麵糰壓薄,放上餡料,用兩指封口後放到小竹籠內。一天做六十至七十籠,做好蝦餃就做燒賣、雞扎、鳳爪、山竹牛肉,做夠一天的分量,日日如是,幾乎沒有停下來的時候。看着他瘦削的雙腿,久站似乎挺吃力,而且有靜脈曲張的迹象,他笑言:「由得佢啦,我試過約咗時間做手術,但都冇時間去,咁就遲下退休先去醫啦。」他壓壓腿,看了看手錶,四時許,所有點心也都做好了,可以開店。
曲終就人散
移步到樓下,店外依舊是半夜天,然而,點點喧鬧聲卻擾了寧息。甫有食物供應,就立即迎來今天的第一位客人,是一位晨運伯伯。跟站於最前線的耀哥打了招呼,拿了一籠叉燒包,便隨便坐下,嘟噥着這個下雨天令人心煩。阿羅問也沒有問就到茶水位沖茶,邊道:「我哋三蚊一位茶芥,有普洱﹑壽眉﹑水仙﹑香片,如果係熟客就唔使問啦,你問他反而畀佢鬧,有冇搞錯?我飲乜茶你都唔知道?」語畢,遞上一壺普洱給伯伯。接着水哥又從廚房走出來,於伯伯面前放下一碟牛肉腸粉。第二位客人隨即到達,是個夜冷佬,又是自個兒到蒸檔拿了籠雞球大包,坐到伯伯對面,枱面已擺好一壺水仙,眾人開始高談闊論,阿羅站於桌旁、耀哥佇於蒸檔、水哥索性坐在一塊兒,好不熟稔。反倒是剛才多言的發仔沉默在旁,他坦言:「我慢熱啲,聽到啱傾話題先埋去。呢度啲客好熟㗎喇,你唔同佢傾佢就自己傾。」熟客多是男人,通常來吃點早餐就開工,吃一盅飯﹑一碟點心,又或一碟腸粉,二十來元,經濟實惠兼有水吹,這些小茶樓,正是如此,才受歡迎。幾十年,不論客人還是諸位事頭,都由壯年步入暮年。講起這話題,跟客人最相熟的耀哥很是唏噓,年紀大的熟客,如果一個星期不見其人,要不就是進了醫院,要不,很快就打聽到他已經離開的消息:「人年紀大咗就係咁,都要睇化,我自己都老啦,唔捨得班客,冇咗間鋪就見唔到啦。」
終於迎來午市,水哥開始埋首於廚房炒粉麵飯。其餘三人則招呼着滿座的客人。各人各司其職,頗有默契。當然,間中也會有爭吵﹑有磨擦,但不消一會兒就和好,大家的共識是,一起完成工作,一起收工就好了。說到底,都是老相知。縱沒天長地久,此情,卻勝人間無數。
時至中午,他們疲態盡現,人啊,還是不得不認老。他們四人都六十來歲,靠着小店,算是把兒女捱大了,如今確有了退休的念頭。發仔對此直認不諱:「做呢一行做咗好耐啦,唔做都好唔慣,但人始終要退休,冇理由做到死為止。」合約還有一年多,如果沒有人頂手,合約結束之時,小店也就終結。
聽着,聽着,人聲倒如哼歌,為清音樂點綴。只是,曲終,人總要散。
叁去壹點心粉麵飯
地址:西環薄扶林道11號
電話:2547 3917
營業時間:5am-2:30pm
詳情: http://bit.ly/2Mv0kmL
採訪:黃寶琳 拍攝:胡浩賢﹑謝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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