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縣民報告系列之二
縣長連問題在哪裡都不知道,難怪執行力如此低落
針對玉珍質詢縣府執行力問題,縣府今日透過金門日報澄清,可惜並沒有針對問題釐清,竟然還說其執行率是高的、是佳的,為了讓鄉親知道真相,玉珍特別整理審計室報告重點,就金門縣政府預算執行率低落一事,再提出以下幾點說明,請鄉親公評:
一、以下引用資料均為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出版的「中華民國105年度金門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隸屬監察院,為政府審計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審定決算、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玉珍肯定審計室善盡職責監督縣府財務效能。
二、身為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施政是天職,縣議員除了訂定縣自治條例、關心縣府施政,最重要的就是監督縣政府財政收支及使用效能,玉珍也看到許多公務員盡忠職守,相信認真做事的公務員,鄉親都會加以肯定,但縣長應該虛心接受議會監督,千萬不要把民意代表的監督當作找碴。
三、以下文字均出自審計室報告,根據審計室105年度金門縣總決算審核報告,縣府的執行率確實十分低落,亟待積極改善。
1.就近 5 年度(民國101至105年度)預算賸餘及保留情形分析結果,本年度未執行之賸餘數及比率,為近5年度新高,其中縣政府主管賸餘金額最鉅,顯示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允宜賡續檢討強化預算執行與管考作業,以提升施政效能。(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2)
2.經分析本年度自籌財源比率較上年度之56.17%降低3.50個百分點,並較民國 103年度之66.04%降低13.37個百分點,財政自主能力呈逐年下降趨勢。(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5)
3.積極推動多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惟經費累轉以後年度執行規模仍再攀升,且待執行數為近5年度新高,為免延宕施政計畫推展時效,允應賡續研議有效改善措施,以提升施政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6)
4.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進度落後案件,雖檢討研議解決對策,惟部分計畫進度落後迄未能改善,亟待針對癥結原因,研謀有效改善措施,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
5.本年度列管計畫或總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合計24項,總經費合計90億3,873萬餘元,截至本年度累計預算分配數28億3,701萬餘元,累計執行數10億8,464萬餘元,預算執行率38.23%,較民國 104 年度預算執行率42.18%為低,且有逐年降低趨勢。(參閱審計室報告頁甲-7、甲-8)
四、根據審計室報告,顯見縣府執行率低落,並不是個案問題,而是全盤性的、結構性的問題,最讓玉珍無法理解的是,當天質詢陳福海縣長時,縣長好像狀況外,竟然一直追問到底是那個案子執行率偏低?這個問題應該是全體縣民要問你的吧?人民有知的權利,請陳福海縣長說說看,如果你的執行率良好,審計室的報告為什麼寫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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