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 南港輪胎
繼續提名鄭惠蓉小姐、吳思儀小姐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有情有義
#不離不棄
獨董連任 3 屆以上需說明理由 金管會修正辦法
法源編輯室/ 2017-07-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二十八)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部分條文,未來獨立董事如果要連任三屆以上,必須公開說明理由。
金管會表示,基於促使獨立董事發揮專業監督功能、強化董事會職能,並配合實務需要,所以調整部分規範以強化管理。其中為兼顧獨立董事之獨立性與經驗度,在參考國外相關規範後,於新修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提名已連續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之候選人時,應該在公告被提名人審查結果時併同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並於股東會選任時向股東說明前開理由。
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鬥陣來關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
作者:林宜璇律師
為使我國公司治理之發展得與國際接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規劃未來3年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並於2018年4月24日正式啟動,主要可分為以下五個計畫項目:
1. 深化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文化方面:將逐步增加公司治理評鑑質化指標,並推廣公司治理指數及永續指數。
2. 提升董事會職能方面:推動金融業及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人員;全體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分別於民國111年完成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之設置。
3. 促進股東行動主義方面:金管會將要求上市櫃公司董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另將鼓勵銀行、保險及證券業等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及出席上市櫃公司股東會。
4. 提升資訊揭露品質方面:優先推動外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或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提供英文版年度財務報告,並評估篩選投資人較為關注之非財務性資訊於年報中揭露。
5. 強化法令規章之遵循方面:研議修正證券交易法,對於違反「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者,於證券交易法增訂裁罰依據。
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 在 《審計委員會職權行使之疑義》by毅文(連弘毅)老師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1)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5條之規定[1]觀之,立法者似認為因公司法第218條之查閱權已列舉於證交法14條之4第4項,故此時應係由獨立董事單獨行使該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