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去投票並不代表反對】
首先,我先對今日未出席投票作說明,今天表決「逕付二讀」,黨內意見紛歧,今早黨團大會雙方僵持不下,有委員提議「程序杯葛」,針對逕付二讀案投下反對票,並且要求黨團作出一致決議。我也有發言,認為黨團立場從頭到尾都開放,不應該在此刻改變‧‧‧但是部分委員仍認為進去投票應是一致立場,不應有差異立場,並且動員投票。在這個情況下我決定不出席投票。
但是沒有投票並不代表反對,今天表決的是逕付二讀而非法案內容本身,今天逕付二讀預料中,政院版的專法有三點缺失:包含跨國同婚,收養,姻親關係等...
接下來的攻防才是重要的,在黨團協商的時候逐條辯論,我會提修正動議,那才是真正的戰場,到時候誰是真的支持同婚出席和為同志權益發聲,才能見真章。
【#實質爭取同志權益,跨國同婚】
下午在總質詢,我針對跨國同性婚姻保障向蘇貞昌院長及外交部長吳釗燮提出總質詢。在今天的詢答過程,雖然院長與前院長的口徑一致,覺得「相愛的人應該都要在一起」,但專法裡卻未制定相關規定,明顯是立法缺失。目前台灣人僅能與其他25個已通過同性婚姻之國家建立同性婚姻的關係。我也呼籲院長,「既然相愛的人應該都要在一起,就不應該要有區別。」對於大陸、香港、澳門跨國伴侶,希望部長也能夠用相同的標準來制定。
我認為,相愛的人可以組成家庭是社會多元與包容的展現,因此我強烈要求蘇院長應該在院版同婚專法進入協商時,明確處理並開放跨國婚姻保障,對此,外交部長也表態,現在的院版專法確實有疏漏的地方,他也承諾外交部會針對跨國婚研擬相關配套。
我期盼蘇院長與吳部長能夠說到做到,希望在專法協商時,我能看到跨國同志婚姻在台灣出現一道浪漫的曙光。
#愛無分國籍
#相愛的人應該要在一起
實質爭取同志權益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沒去投票並不代表反對】
首先,我先對今日未出席投票作說明,今天表決「逕付二讀」,黨內意見紛歧,今早黨團大會雙方僵持不下,有委員提議「程序杯葛」,針對逕付二讀案投下反對票,並且要求黨團作出一致決議。我也有發言,認為黨團立場從頭到尾都開放,不應該在此刻改變‧‧‧但是部分委員仍認為進去投票應是一致立場,不應有差異立場,並且動員投票。在這個情況下我決定不出席投票。
但是沒有投票並不代表反對,今天表決的是逕付二讀而非法案內容本身,今天逕付二讀預料中,政院版的專法有三點缺失:包含跨國同婚,收養,姻親關係等...
接下來的攻防才是重要的,在黨團協商的時候逐條辯論,我會提修正動議,那才是真正的戰場,到時候誰是真的支持同婚出席和為同志權益發聲,才能見真章。
【#實質爭取同志權益,跨國同婚】
下午在總質詢,我針對跨國同性婚姻保障向蘇貞昌院長及外交部長吳釗燮提出總質詢。在今天的詢答過程,雖然院長與前院長的口徑一致,覺得「相愛的人應該都要在一起」,但專法裡卻未制定相關規定,明顯是立法缺失。目前台灣人僅能與其他25個已通過同性婚姻之國家建立同性婚姻的關係。我也呼籲院長,「既然相愛的人應該都要在一起,就不應該要有區別。」對於大陸、香港、澳門跨國伴侶,希望部長也能夠用相同的標準來制定。
我認為,相愛的人可以組成家庭是社會多元與包容的展現,因此我強烈要求蘇院長應該在院版同婚專法進入協商時,明確處理並開放跨國婚姻保障,對此,外交部長也表態,現在的院版專法確實有疏漏的地方,他也承諾外交部會針對跨國婚研擬相關配套。
我期盼蘇院長與吳部長能夠說到做到,希望在專法協商時,我能看到跨國同志婚姻在台灣出現一道浪漫的曙光。
#愛無分國籍
#相愛的人應該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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