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12/27~108/01/03
資格條件:
獸醫學系或生命科學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水生動物疾病診斷、調查、輔導、研發及執行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屏東水生動物實驗室(屏東縣長治鄉園西一路1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
(1)個人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於108年1月3日前親送或郵寄: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人事室周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研究助理」職務、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薪點280、月薪:約新臺幣34916元整,本職缺為提列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職缺,預計僱用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171周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203涂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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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獸醫
名額
1(得擇優後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7/05~107/07/12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人員。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等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4.具有辦理水生或陸生動物病性鑑定研究(細菌、病毒、寄生蟲)等相關業務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水生或陸生動物病性鑑定檢驗及研究業務。 2.研提及執行年度研究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屏東水生動物實驗室(屏東縣長治鄉園西一路1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7年7月12日前親送或逕寄(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人事室周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三)本次公開徵選,得視成績增列後補1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171周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203涂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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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獸醫
名額
1(得擇優後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4/26~107/05/03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人員。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等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4.具有辦理水生或陸生動物病性鑑定研究(細菌、病毒、寄生蟲)等相關業務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水生或陸生動物病性鑑定檢驗及研究業務。
2.研提及執行年度研究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屏東水生動物實驗室(屏東縣長治鄉園西一路1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7年5月3日前親送或逕寄(25158)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人事室周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公開徵選,得視成績增列後補1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171周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6212111轉203涂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