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tendo」
差不多就是這個時間點,過完年的幾天後,我總想用難能可貴的壓歲錢,去地下街買一台Nintendo,但是我從來沒有在這個時間點如願過。
說起來很玄,家裡不發零用錢,國小國中玩線上遊戲,華義石器時代跟大宇魔力寶貝要去中日超商買150元點卡(明明沒錢包月,但手頭有一點零錢時還是要買來吉卡),新幹線RO除了MYCARD還要努力刷幽劍卡,黑橘的瑪奇花錢買馬跟魔毯花了最多,如今想來,這些花在虛擬世界的花費,都是從早上一百元的早餐錢省下來的。
騎姐姐傳承下來的紅色淑女車,去家附近的美而美買二十元的三明治,到學校再去福利社買一瓶十五元的奶茶,100-20-15=65,65*5=325(但很多時候沒有*5),簡單的算數及計算,斤斤計較,有如黃金傳說一個月一萬元連開冰箱門的時機點都要抓好,但是當時卻樂此不疲。
如今,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有天發現自己很討厭對什麼事物上癮,但現在想想,最瘋的癮頭,應是曾投入那些未果的遊戲世界了。那是花費大量睡眠時間,只為一個又一個不同村落外努力打著各種亂數產出的類3D圖像怪獸的經歷。明明知道它在實值上不會留下些什麼,就是追求當下的一個成就感以及現在可以寫在這裡笑談的懷舊感,但過了戒了,那些回憶好像就在已經不會回來的時間裡,留著一個小小的疤,很小很小。
但即使如此,那些玩遊戲的癮頭,曾經讓我很想很想很想要一台Nintendo,我自己的Nintendo。
好久了,那時寶可夢還叫神奇寶貝,那時新北市還叫台北縣,那時家樂福還在湯城園區,那時湯城還有玩具反斗城麥當勞鬍鬚張,那時一格格小小玻璃窗格間的小店舖還充滿人氣,就像香港的葵涌廣場,那時什麼店都有:各式手錶店,各式服裝店,賣著遊戲王卡跟PS2盜版光碟的遊戲店,或是不知從何而來的巡迴小書展(我曾經那邊買了不知是哪間出版社出的金庸小說評析書,以及後來不小心被我折斷的軒轅劍蒼之濤)。
某個假日,全家出動,去當時繁盛如蟻窩的湯城地下街,買了一台青綠色的GAMEBOY COLOR(印象是四千元),以及名偵探柯南跟遊戲王的卡帶(印象中分別是500元與300元),不用說,當然是分著玩。我們持續在艱難的狀況,接力玩著品質不佳接觸不良的變壓器(動一下就會重開機),以及無法存檔的金版,假日花費大把時間,在那台小小的GBC上。
幾年後,NDS時代來了,而那個原本滿是人氣,所有小學生假日必定會往那邊跑(我曾經連續一個月的週六都去那邊的玩具反斗城轉鋼鍊扭蛋)的湯城地下街,突如其來地變成空城。而我也從來沒用壓歲錢,去另一個地下街,買我心心念念的,我自己的Nintendo。
2019年的九月,我在市民大道地下街問店員現在switch多少錢,哦你可以搭薩爾達跟瑪利歐奧德塞一起買啦我們有出套餐,但是新出的電力加強版要幾個小時才會來,你要不要晚點再來買。我說好,找了一個便利商店坐著打發時間發呆。然後,我突然懂得長大是怎樣的一件事,對我來說,那是在你一次購入全套漫畫不用猶豫的那瞬間,那是你終於有足夠的錢去擁有一台你自己的Nintendo。
但是我知道,我已經不會再像當年那樣上癮了,我知道那些已經改變的地點,也已經不會再回來了,因為我也知道,那些大家都說的「長大」,無謂就是在時間裡持續不斷的改變自己。而我能做的,就是有時候去摸一摸記憶裡留下小小的、已經很淡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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