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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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神父父打來一通電話,問神父莫德那有第二劑了,什麼時候可以幫他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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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看到某政論節目還在吵莫德那怎麼可以混打高端,第二劑在哪,實在是恍如置身在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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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某政論節目最好搞清楚自己的議題走向,到底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還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如果是後者,那基本上就是在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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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進行混打實驗,無論是az混打bnt,或是bnt混打莫德那,或者先打莫德那然後混打az,這都是足夠幫助科學家了解疫苗的效能,不是說莫德那混打az,沒有這個需求,就沒有實驗的必要,只要實驗az混打莫德那就好了,或是你做了這個實驗,就是在鼓吹要打莫德那的人混打az,或者是實驗結果還沒出來,無論結果如何,一律不允許莫德那混打az,因為我們不想,因為az看起來是廉價的,這個實驗是在冒犯我們的感情,而不是看她的結果,中和抗體效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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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不是繞著莫粉,堅持非打莫德那不可的人旋轉的,或者是所謂深藍族群而旋轉,如果貴節目是為這些人服務,我建議最好做個加註,本節目在世界各國普遍缺乏疫苗的時候,以堅持非莫德那不打的人為優先,無論外在環境條件是如何,疫情是否嚴重,人們是否有足夠的保護力,曝露在風險之中,政府都有義務在短時間內去滿足每個挑選疫苗的人的慾望,不只要疫苗,而是要在特定時間內,提供大量、足夠、特定品牌的疫苗,不管疫苗廠商是否出現問題,他們能否供貨,不管是不是莫德那疫苗在日本出現鐵鏽,而需要重新審查,一律限時、大量,把疫苗端到我面前,像是在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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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節目的心態,簡單來說,就是傲客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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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否要莫德那混打高端,進行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都是有必要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外也會有人進行莫德那混打az的實驗,這是一個對照組,如果az混打莫德那,可以提高相當大的保護力,那麼,作為一個科學家,你就會去實驗莫德那混打az的情況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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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有一支次蛋白單位的疫苗,而別人沒有,你不拿來進行相關實驗,那才奇怪,這不但是科學家的探究心,也是研發疫苗必然的過程,以先前四叉貓去驗抗體作為例子,許多人藉機說什麼驗出來的抗體低,高端第一劑等於沒用,這就挺白癡的,事實上,bnt第一劑也是如此,而國內驗中和抗體的機構只有一家,然後他們的實驗室人人搶著排隊去檢驗疫苗的各種可能性,一般人去診所驗抗體,每個人驗出來的抗體都是不同的,並無準確性,而實際上,所有疫苗大多數是以打兩劑以後的抗體為預設目標,所設計的實驗也多是如此.所謂「第一劑就有保護力」,也是科學家後來藉由其他實驗和觀察,得到的附加結果,是「多出來的」發現,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人「走在最前面」,各疫苗第一劑的保護力是多少,基本上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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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說嗎?因為你是某某疫苗,所以你沒有資格,你不能也不允許做第一劑保護力的研究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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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如果你想知道某某疫苗混打某某疫苗是無用的,也依然需要實驗,沒有實驗就是不知道,不知道就不會有可能性,任何國家有經濟實力或研發疫苗的能力,都會「走在世界前面」,因為走在前面,才看得遠,才能看到各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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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有些人壓根兒就不把台灣當成是國家,例如柯文哲,美國的次單位蛋白疫苗還沒上市,台灣怎麼可能呢?台灣不可能成功,所以台灣的疫苗連過eua都不行,也沒有研發的必要了;同理,台灣怎麼可能走在世界前面呢?你沒有那個資格,所以,各個國家再尋常也不過的混打實驗,就台灣沒資格做,你一做,就是要逼我們莫粉混打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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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基於對特定疫苗的偏見,所產生的不理性,我想只有台灣才會有,而且專門針對自己的國產疫苗,這也是長期以來操著「捧中貶台」的中華民國人的不正常心態,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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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種傲慢,也是一種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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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憑空生出一堆疫苗,來滿足我,然後將自己土生土長的疫苗,又給打壓殆盡,誠如同當初中華民國把台灣當成殖民地一樣,我不需要你預防天花的技術,也不允許你醫界的菁英人才存在,我只要不斷的剝削你,提供我們反攻大陸的資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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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是否等同於要逼人民混打高端?可以想見,這是不相干的謬誤,凡做個實驗就是要想像政治上結果就是如何,照這種民粹的想法,任何實驗都沒有進行的必要,任由中國來的病毒進行肆虐,而人們只能被動的等待其他國家現成的結果就好,這種蠹蟲似的想法,正是在妨礙人們得到拯救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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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這種民粹,強迫民間的機構禁止實驗,這才是為反對而反對,反對到把自己的腦給撥下來生吃一樣,光無腦都不足以形容之,因為害怕被逼迫,所以乾脆逼迫其他人,不能試圖進行任何讓人命獲得拯救的行動,只為了滿足自己的被害妄想,一邊指控獨裁一邊進行獨裁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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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該節目要紮稻草人來打,也要有個限度,疫苗都已經進來了,還打個不停,只能說,該節目像中天電視台一樣,是專門愚弄民眾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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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有兩個好處,若能證明莫德那混打高端,有不錯的中和抗體,甚至等同於其他疫苗混打的結果,那麼,這就代表高端至少有一定的保護力,而非像是其他人所想的那樣,一點保護效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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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台灣不開放高端混打,其他國家也會對高端產生更大的興趣,若疫苗外銷到其他國家,在國外多數打了一劑的情況下,國外的人們也會試著用高端來進行混打用途,賦予高端更多的可能性,別忘了,次單位蛋白是相對安全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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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節目荒謬的地方在於,黑完了高端混打以後,後續接著便聊起台北市的健康通行證,疫苗沒打兩劑就標註紅色,打兩劑疫苗就綠色,例如你憑這個綠燈,就能重新參加老人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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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更具有爭議的東西,侵犯市民隱私和自由的政策,節目下標居然是「出招!北市健康通行證,辨識接種完整度」、「超前中央!」,由國民黨的台北市議員進行推銷,說什麼中央同意的話,將來各縣市可能會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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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像是中共獨裁制度下的東西,你不會去懷疑是否有侵害人權,導致沒打疫苗的人,生活自由受到剝奪,反而去懷疑正常的疫苗實驗,是在逼迫人民施打高端.對這種不正常的政策,像是在推銷什麼偉大領袖的德政那樣自然,完全的接受,而不會有任何不良的想像,對於正常的民間實驗,就產生各種奇怪的聯想,這種雙重標準,實在令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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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台民黨議員高虹安才在該節目夸夸其談,標題為「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最快10月底有望混打高端?」,主持人問,「今天陳時中部長講說,對,現在專家已經在研議,很可能就是莫德那混打高端,像這樣的打法,你覺得一般打莫德那的民眾會怎樣?」,高虹安回答「....他們說,沒關係,你們有福了,打不到第二劑的,第二劑的可以混打高端,我們辦公室收到滿多的陳情,現在疫苗是患寡又患不均,患不均的時候大家就會去比較,為什麼第二類的疫苗可以第二劑比較快打到」,接著用輕佻的態度說,「今天陳時中又講了一個名言,不是他們比較先打到,只是他們打得比較早,但是打比較早也是指揮中心做的決策,在這個情況下,打了第一劑沒第二劑的民眾他們心裡會覺得難過,不是長幼有序嗎?為什麼第二劑不讓他們優先施打」、「莫德那是mrna疫苗,當時選擇打第一劑莫德那的人,他有很大的比例是對於其他疫苗『稍微』有點擔心,如果第二劑給他打高端,他可能以後罵你就是說,你就是挑疫苗,我不是沒給你疫苗,我疫苗都夠...我覺得民進黨政府也不能夠用一種好像是說疫苗都足夠,都是國人挑,我覺得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一直好像在打壓他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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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假議題,可以不斷延伸/擴展,然後到達指控政敵在打壓人民的選擇,實在是滑坡謬誤與稻草人謬誤最佳的示範,特別是主持人與台民黨立委一唱一和,把不存在的事情說的跟真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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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的是「歡迎更多本土資料,並重申結果出爐後,都會由專家討論,再決定施打方式.」,而今天,108萬劑莫德那從美國運送而來,就算算上非莫德那不打的四百萬人,這些非必要的需求,這個數字已經滿足了四分之一人,並非杯水車薪,而10月底,不是混打高端,而是有4百多萬莫德那會繼續送抵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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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從上面看的一連串莫德那混打高端的討論,幾乎都是建立在虛假的前提之上,居然,可以討論這麼久.莫德那開放登記,今年7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75歲以上的長者,可接種第二劑莫德那,就不存在什麼「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的問題,更遑論10月叫他們去打高端,這用常識來想,即使高端混打實驗成功,也不可能會在10月馬上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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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認為,作為一個政論節目,一個主持人,乃至於一個不分區的在野黨立委,真的不要再藉由疫苗炒作人民的恐慌,購買疫苗讓民眾施打,是一個嚴肅的國家防疫政策,他是有時序性的,在各國缺乏疫苗,疫苗廠開始出現良率問題的情況下,進來的,跟實際買的,是兩回事;買到的,就會進,不是像叫熊貓外送,今天買明天就到,每個國家都是有貨,才會分批,一批一批到送達目的地,今天到一些,明天到一些,這個月不能來,下個月就會進來,各國都是如此,人民耐心等待,政府努力催貨,遲早都會來的.而不是一群偽裝成知識份子的極端人士,把少數人的幻想當成多數人的普遍認知,把個人背離常識的認知,當作是一種事實來談,鑽時間的縫隙,這一秒沒看到疫苗,下一秒就在哭喊人民等不到疫苗,今天沒來,今天就炒作,然後明天就被打臉,被打臉了還不道歉,繼續羅織不存在的故事,國家疫苗政策不是這樣搞的,彷彿你沒有辦法馬上把所有疫苗都擺到我面前,堆積如山,我就可以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訴諸恐懼,要所有人接受自己錯誤的信念當作唯一的選擇,詛咒人們已經退無可退,只能跟從自己一起哭嚎,把日常變成災難,摧毀人們的信心,相信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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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線的人忙著救火,尋找水源的時候,後頭的人卻不斷地添柴火,燒房子來取暖,say,「因為大家心中都結凍了,人們感到寒冷阿,為什麼你都感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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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不是一種力量,而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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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無知的,卻假裝自己有知,前來妖惑眾人,只能說,是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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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不要在文明國家之中,當一個落後粗鄙的反對者,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要求別人也像他們那樣無知的活著,不只可悲,而且可惡,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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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矯正中華巨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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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
害人之心不可有例子 在 Saint ‧ 聖吃遊 ‧ 回憶倉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有立委跳出來替貨運司機說話,請拖吊單位跟正義魔人高抬貴手,不要為難貨運司機。
台灣交通亂象頻傳,開車的亂開、騎車的亂鑽比比皆是,每天都有什麼二輪、四輪互戰的廢文在吵。
尤其台灣對於貨運司機的工作環境是真的很不友善,路就這麼大條,就真的也沒地方停車,說真的也不可能把車停到幾百公尺遠的地方,再把貨卸到幾百公尺遠的商家,是你你會願意?
但要用情緒勒索的方式來要求全民、警察機關跟拖吊單位,我是覺得對於身為一個曾經常任立委的人來說,說這種話是真的有失格局,偏偏他還PO第二篇文堅持自己的立場。
今天如果是民眾發這種文,那當然無可厚非,說真的,有在開車騎車的人,誰沒有違規臨停過?我是不相信有人沒做過啦。
但你曾經是立委,你現在也是政黨高幹,該做的是督促有關機關交通改革、聯合黨內同志研擬適當的法規、呼籲民眾放棄自家長期侵占的騎樓或是公有用地、每條路段設立貨車卸貨區,而不是在那邊噴容易引人訕笑的口水。
違規停車害人致死是危言聳聽嗎?
全台灣有多少衰尾人就是因為把車臨停在車上買個東西、吃個麵,結果吃上過失致死的官司?
司法院判決書隨便抓都一堆,每年都百來件你信不信?
隨便google打「違停致死」的關鍵字,就跑出了一大串新聞,你還會覺得是危言聳聽?小事情?
我隨意挑了一件我google頁面上的第一則新聞,是位於屏東,因為違規停車導致過失致死的案件。
「汽車違停害機車騎士撞倒致死,判刑6個月」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12/FYDZKAUPD6O7KJMXQ57IBROZ3E/?fbclid=IwAR2-0wN5LT0ljH9-5zTMSdX-UHOqhJFAChXnf3juOavYG_gbpHNcFttczOU
屏東地夠大了吧?路夠大條了吧?
我依循新聞的內容提示,到司法院的網站找當初到判決書,案號是屏東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30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判決書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page=19&kw=109%e4%ba%a4%e8%a8%b430&judtype=JUDBOOK&sys=M&q=d173a2ec7522ddfaf91733258593f25a
簡單講,就是一個叫陳琮賀的人,當天把車違規停放在路邊,偏偏這時候有一個機車騎士騎機車撞上這台車,結果就過世了。
6個月很輕阿,但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後續的賠償跟訴訟應該也很有得跑。
誠如這位立委所說,以駕駛違業真的很辛苦,路邊買個便當都有可能被別人檢舉,一天的收入甚至數天的收入都會化為烏有。
甚至他還舉例子,計程車司機幫女兒買便當違停,結果為了追車子跑到去世,這類新聞固然讓人心酸。
但你們知道如果因為違停,結果害別人死了,這個違停者後面要面對的是什麼嗎?
他需要面對的是被害者家屬的索賠,隨便賠都是幾百萬。
他需要面對的是良心的譴責。
他需要面對的是官司的纏訟。
他需要面對的是親友的指責。
他可能要賣房子籌措賠償金。
他可能被公司解雇。
他可能因為籌不出錢而讓自己也家破人亡。
假如被害人堅持不原諒,他甚至要進監獄關,出來之後也找不到工作,他從此貼上更生人的標籤。
當然我不是說違規停車罪該萬死,就跟裘千仞在華山之巔厲聲向武林群豪喝問:武林中人誰沒犯過行?誰沒殺過人?搬到現在這個場合,誰開車沒違停過?但被拍照、被抓到收到罰單,鼻子摸摸也就認了。
只是如果要把拖吊違停歸類為惡,把執法當作禿鷹覓食、官民拆帳、上下交相賊,我想這種言論有些過了吧?
另外,你還覺得真的不幸害別人死傷這件事情,跟繳罰單相比,你覺得這樣鄉愿會比較好嗎?
害人之心不可有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人跟人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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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之間寫到這一塊,可能沒闡述到太清楚,所以今天來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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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跟你之間的關係,永遠不是從外表帥不帥,漂不漂亮,年紀大小,或是跟你熟不熟來看的。我們真正要看的是「原廠設定」,或是看「劇本」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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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廠設定」或是「劇本」(以下通稱原廠設定)的角度來解說,應該會比較簡單讓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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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一下「不可能的任務」電影系列,就知道主角一天到晚都被最親近的長官、朋友、機構背叛。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設定呢?因為劇情需要,因為這樣的故事才刺激有去好看,才會有票房(電視劇的話就是這樣才會有收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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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呢,往往是讓你最想不到的人,尤其是親近的人,才有可能引發戲劇性的事件。當然這戲劇性可好可壞,但依照戲劇來說,通常越負面的事件,後續的可看性才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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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認為」你身邊跟你很要好的家人、朋友,都是你的「好」家人、「好」朋友,「貴人」的話,那你就要小心了。其實對方有很大的機會是你的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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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身邊有位朋友因為癌症過世了,過世前兩週我才聽到我這位朋友跟我說,他媽媽總是會阻止他往身體健康的方向前進,每次都是害他做出錯誤的選擇。當然,我不是說他媽媽不愛他或是故意陷害他,只是她關心他的方式恰恰好都導致了最後這個不可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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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比較現代的詞,凶星可以說是「帶賽王」或是「豬隊友」。身為你身旁凶星的那個人本身不一定會有那樣的意圖,甚至他真心誠意地為你著想,可是偏偏就是會把你帶到最糟糕的結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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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星」是我最近做量子轉化發現的一個現象,與之對應的是「幸運星」。這兩個相對應的力量(不管是幸運的力量或是破壞的力量),都遠遠凌駕過於之前我發現的「相欠債」、「功課」、「貴人/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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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星」恐怖的地方是,即使一個人事物可以欠你,你是他的功課,他是你的貴人,但只要他是凶星,就足以讓你掰掰惹(不是說死亡啦,但是會讓你慘慘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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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曾不小心下載一個雲端備份軟體,結果因為沒熟悉它同步的機制,導致我電腦上重要的資料幾乎全滅。當時我真是欲哭無淚啊,事後測了一下,原來這軟體是我的凶星啊。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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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要說是這軟體故意陷害我的嗎?軟體沒有意識,哪會故意陷害人?所以這個解釋就只是因為它是我的凶星,所以它的原廠設定就是帶給我苦難的(當然包含了一開始拐我去下載它的美麗糖衣陷阱,否則我怎麼會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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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故事情結中,一個人如果沒有取得你的信任,那後面又要怎樣背叛你?(請記得,是「劇情中的角色」依照劇本演出來背叛你,角色並沒有針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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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的凶星不代表就是你的凶星,你的幸運星也不代表就會是我的幸運星。這是一個高度量身訂做的劇本,每個人跟每個人之間的互動都會因為這個原廠設定的機制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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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場戲,其隱藏在人與人互動背後的機制,可能是你從沒想過也沒想到的。從基本上這機制會讓你人生痛苦的機率很高(正所謂人生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因為主角一帆風順的劇情,是不會有收視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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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口白人生」中,由達斯汀·霍夫曼飾演的文學專家—朱利斯·希柏特教授,告訴了主角哈洛如何從戲劇的角度來判斷人生是喜劇還是悲劇。因為主角有一位他心儀的女生,教授告訴他:「通常喜劇的開始是看似兩個互相討厭的人,最後甜蜜的在一起。」而當然主角在故事中也跟一開始看似討厭他的女生交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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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通常會以為要一開始看對眼的才是愛情喜劇,但通常不是你想的那樣。很多時候是一開始看似登對的兩人,最後都走上悲劇(看看身邊應該都有不少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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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可以參考一下我之前寫過「難以獻上的祝福」這篇文章。豬隊友會出不少害慘你的爛點子,而很奇怪的,當下你也會覺得是好點子,等真的事情搞砸後,你才會有那種「啊,原來我真的遇到豬隊友了」的恍然大悟。更糟的是,你可能還不會覺得他們是豬隊友,你只是覺得自己時運不濟而已。不過其實這樣說也對啦,時運不濟才會遇到豬隊友啊。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錢,凶星就是有這樣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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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凶星」和「幸運星」還在研究階段,因為凶星很危險,沒處理好會出很大的問題,目前我沒有對外做這個服務。所以請不要找我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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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通靈博士事件簿
#戲劇中沒有因果
#也沒有吸引力法則
#基本上我不認同吸引力法則的存在
#想知道身邊的人是凶星還是幸運星來問我比較快
#人事物都具備這些特質
#有問有平安
害人之心不可有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都沒有辦法判斷被矇了過去,你看高檔不高檔,簡直高端啊!
本人主持了這個小小節目
這個在POP radio中午十二點到一點
就我在那邊主持這個節目的時候
我都開放叩應
中間有一個林先生打來
說話很斯文 他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也是相信人性本善
我就相信說 是真的要就事論事
對方也沒有敵意
我就說沒關係讓你講
但是果然我以前相信的信念沒有錯
有朋自遠方來非姦即盜
現場我們重現這一段林先生的叩應
大家聽一下
林先生請講讓你久等啦
不會 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要發表
請講 你覺得要讓我說嗎
可以請說
先從SGS說起
SGS本身它已經很清楚的
在它的附註第二項裡面會說
如果它的檢出是低於政府的標準
政府對於每一個含量有一個一定的含量
那如果低於那個含量
它會說不是未檢出而是標示為未檢出零
所以並不是代表它沒有檢出
而是低於政府的法定標準
這是第一個SGS的問題
第二個那家皇家牛肉麵
他拿二月份的SGS的檢驗
去證明五月份的牛肉是標準的
三個月了那批肉早就賣光了
怎麼會拿那個時候的SGS標準來
證實他五月份賣的牛肉是合格的
第三個SGS它說
它只針對你送給我的這個樣品負責
樣品以外的東西是不負責的
所以很清楚的SGS的用法應該是這種做法
他說SGS的檢驗
如果符合國家標準它就會寫未檢出
我現場沒有反駁他對不對
因為我也送過驗
但是我不記得它小字是不是這樣寫
他這樣講我現場只好尊重他
我現場來不及google
那第二個他說這個單位
怎麼可能送三個月前的牛肉這不合理
我那時候有問說你是不是做這一行的
他說不是
那第三個SGS他說怎麼會是用抽檢的呢
你這樣怎麼能夠證明
你送了一塊肉怎麼能證明整批都是
第一個我要講SGS並不是國家單位
請注意它在全球都有檢驗單位
它的檢驗單位的標準是要符合國際標準
所以不是這樣
我覺得SGS可以告今天中午那個林先生誹謗
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
因為網友抖內他直接講很清楚
第一個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就是未檢出
是低於儀器極限
就是我這個儀器極限
我量了上面寫零
因為就算它有但是低於我的極限
我測量不出來
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喔
請問我從國外買的質譜儀上面會寫國家標準嗎
所以那個機器一測到國家標準之後
就跳出來嗶嗶嗶
低於國家標準未檢出
有人工智慧這麼好的
第一個他講的是騙人的錯誤的帶風向
甚至對SGS不公平
對板橋皇家傳承牛肉麵陳家斌老闆也不公平
第二個
他也不是業界的
一批次牛肉送幾貨櫃幾貨櫃的冷凍貨櫃
就是很大的量幾十公噸
一個肉商用上幾個月不稀奇
因為你到了倉庫到了相關的單位
他那邊冷凍然後再分切
或者是分裝到你店裡面很合理
它從高雄港進來的
所以高雄當地送驗應該是送給SGS高雄的實驗室
所以三個月不稀奇
很合理是因為你沒在業界你不知道
第三個送SGS當然都是抽檢
不然你幫他出錢嗎
我這樣講林先生這個就是刻意栽贓
他的要求任何商家都做不到
不要說五星級的七星級的帆船飯店也做不到
要每天送檢
那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呢
你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 不可能嘛
你送的就是你這一批貨從港口進來之後
港口那邊抽檢 驗了沒有未檢出
就是沒有
然後他還講了個更好笑的
我說你這樣的東西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牛肉不夠全台灣的牛肉麵店
他說那你可以不要用美牛啊
好啊
那你要不要站出來告訴大家說
我今天代表政府反對中華民國的牛肉麵用美牛
你要不要打壞跟AIT的關係
那結果你今天竟然這樣子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
暗示大家皇家傳承牛肉麵怎麼用三個月的牛肉
然後怎麼沒有天天送檢
怎麼一定要用美國牛
你也幫幫忙你今天要這樣子搞人
那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一家店符合你告訴我
是不是做吃的就是要被法律人瞧不起
但是他今天一通電話打來
顯得為了夠本
不是只講一個謊話
他講的謊話還不只一個
這個我們把中午的這一段
我們又再剪出來 來製作人請了
我補充一下就是關於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
事實上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法律
就是網站包括LAWSQ
或者是法源等等著這些有四到五個網站
可以去查檢察官的起訴書
所以這起訴書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所以裡面的起訴內容是
檢察官會標示的清楚為什麼丁怡銘有罪無罪
法律的部分呢
林先生叩應進來
我覺得基本上聽起來很像一個律師
講的是很清楚
就是今天我國的起訴書呢
跟這個判決書基本上在法源還有等等
他說有五個網站
我感覺他考國考好像背得很熟
所以我也就是讓他講完
他說這都查的到
陶本和這個ETtoday政治線記者
當然可以公開查詢
結果你知道我被騙了
為什麼說被騙了
我直接唸給各位聽
法源或是剛講的什麼東西
這些網站所公布的是判決書起訴書
但不包含不起訴書
為什麼我先跟各位講
我這樣講林先生不是刻意要來混淆
就是他書沒有讀好任何一個我都不能接受
我先跟大家講
第一個這是好像是官方的文書說明
它說不起訴處分書涉及刑事犯罪
事實認定和當事人個資等人民之機敏資料
雖具有公益色彩
但也應避免過度侵害人民之私領域
實與一般政府資訊無法相提並論
政府資訊公開亦絕非保障人民得完全不受限制地
申請政府機關公開任何資訊
容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
好這個講得很文謅謅
這個文謅謅的意思就是
所謂的不起訴書除非事關社會重大公益
得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之
否則任何非當事人之...
像譬如說陶本和一個記者
或者是朱學恒一個傻里不幾的
連自己節目都唸錯名字的這一個傢伙
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申請公開
唯一有一個例外
是你是當事人你說哎呀我沒有收到
我要去領
你要自己帶身分證親自到北檢申請他才會印正本
還要蓋關防給你
第一個不起訴書不能在網路上查到除非特例
騙我 就是這種專業的熱心民眾
打來想要認知作戰混淆視聽
第一我已經很氣
第二他真的騙我的原因是
你有沒有看到陶本和的這篇獨家報導
裡面用的是蓋有關防的正本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什麼意思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這是正本
這不是你在路上會撿到掉在路邊的
也不是你在網路上什麼公開資訊系統會查到的
不是
會收到正本的只有幾個人
丁怡銘一
丁怡銘如果有請辯護律師二
三提告的人
三個人而已
那你想想看提告丁怡銘說他違反食品安全法
他會把這資料給陶本和嗎
那就是丁怡銘啊
再不然是怎麼樣丁怡銘的辯護律師
沒有經過丁怡銘的同意可以洩漏
他跟委託人之間的機密嗎
不行 不行各位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你打來擺明洗風向而且騙人
可惡
我這樣講完之後你就知道
你現在面對的黨國體系有多麼可怕
他講的東西有沒有全錯
沒有全錯啊
起訴書跟判決書網路上真的查得到
但偏偏就是不起訴書沒有
今天這是不起訴書
他上來就給你偷換概念認知作戰
就是說你欸
不好意思喔你今天講的呢
我告訴你起訴書跟判決書都查得到
但是問題是我們講的是不起訴書
是丁怡銘的不起訴書
然後實際上陶本和拿到的是正本
他也刻意忽略他也刻意混過去
這種才叫高級的帶風向非常高級非常高端
而現在的黨國體系就是可以做到這樣
直播日期:0820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yS5XUi4Kg
直播主題:
皇家傳承牛肉麵,高端疫苗,疫苗施打系統會自動幫高端通知你,五倍券!ft.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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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例子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害人之心不可有例子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