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柒. 高流副執週記 }}_04
我 …… 當然已經距離學生時代很久遠了;然而,這一週在『高流』營運中心籌備『樂團興奮波』這個音樂競賽,從洽談評審、排定賽程日期,制定遊戲規則、設定宣傳期程等等,所有召開的會議、確認同仁的工作細節種種,我突然有重新回到學校社團的那種感覺 – 那時候,覺得自己在搞的活動,真是要『像個大人』那般有模有樣的;而現在,真的已經是大人了,辦起活動來,卻又渴望還能保有學生時代的那些單純、衝勁!
如果可以不要有外界那些奇怪的干擾,而讓我們本於職責、專心地把事情做好,我們的城市、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是很好的!
但如果不是!我還是要很驕傲地告訴你:我們已經開始行動了!這個震央起自高雄、專屬於臺灣大南方領域的『樂團興奮波』 ---
開幹了!
https://www.facebook.com/Kaohsiungmusiccenter/posts/3225030977565385
http://bit.ly/活動報名簡章
[二. 高雄行動紀實_02] - {01_高流系} 之『樂團興奮波』_02
看起來是個音樂競賽,實則是一種『音樂人才培育』的這個活動,當你決定要參加時,你一定要很冷靜地分析以下幾件事:
1. 首先,這個賽程會先要寄交三首帶有編曲意涵的原創詞曲,你特別要注意在這個階段,『詞曲』的評分佔比其實是比較高的,這意味著:評審在這階段對於『創作核心』是比較在意的;我並不是說因此音樂呈現的外包裝 - 『編曲』就不重要,但如果在有限的時間內,要選擇強化『作品』的哪個區塊來得分,我會強烈地建議你,一定是要讓評審覺得你『言之有物』。
2. 由於這三首曲目是『錄音』成果,我覺得你千萬不要拿個手機就直接錄掉交件 --- 章程裡特別說了『2Tracks』,那就絕對不是手機錄下來的那種『Mono』形式。我想建議你趁這個機會,開始認識一些簡單的錄音概念,又或者選擇一個可以協助錄音的排練室,把作品錄得乾淨清楚些再交件,這樣,不論後來的結果如何,你都至少留下了一個樂團的音樂紀錄 --- 相信我!二、三十年後,你會感謝我現在的這個嘮叨。
3. 你應該也注意到在『演唱及演奏技巧』的佔比其實也不小,這時候你就要想想:這整個比賽的真正意涵究竟是什麼 --- 評審在這個階段不會是要看『個人英雄主義』式的技巧展現,反而是整個『樂團』的平衡感才是關鍵,也因此,請不要掉進『技巧』這兩個字的表面陷阱,對這些樂團出身的評審來說,能讓所有器樂參與者呈現出『一起呼吸』的抑揚頓挫,才會是真正的『技巧』。另外,也要注意一下樂器與人聲的音量平衡喔~
4. 關於另外要繳交的『樂團影像資料』,很明顯,評審就是要看到樂手、人聲實際的『一次性、連續性』操作,才能判斷你的樂團真正的實力如何;我的看法是:這時候不必刻意去練習什麼驚人的招數,或什麼奇巧的拍攝手法,相反的,選擇一種可以讓評審清楚看到所有人在『音樂時間軸』上操作的拍攝角度才是重點。當然,如果你的錄影器材還可以把很好的樂器/人聲音量平衡『直接輸入』,我認為,那真的會幫你的樂團加分許多!
5. 你應該已經發現,在這個『網路初選』階段,我其實都是建議你把『音樂內容』表現得乾淨、清楚,那是因為:大多數的參賽者都不會注意到這些小細節;但你可以想像:評審聽了一堆不是很清楚的錄音作品,突然聽到你乾淨、清楚的音樂,我可以告訴你:那真是一種天堂的感覺。如果你很希望晉級得獎,你就一定要在網路初選讓評審『耳目一新』啊!
6. 如果後來你很厲害地進入了複賽,別擔心!你還會有兩個星期來好好準備那兩首歌,你還會有下一次、再下一次好好修正的機會;你還會有我在這裏偷偷先告訴你下一個階段你又該注意什麼。
然後,你就變強了!
只是~ 你得先來報名啊!
-----------------------------------
後記 1.
我在這個專頁寫過十幾篇關於『現場演出』時可以注意的一些具體事項,如果你想超前部署你的下一階段複賽,不妨回頭去翻找一下,也許可以有『溫故知新』的功效。
後記 2.
因為太重要了,所以我把報名與資料上傳的網域空間再貼一次:
http://bit.ly/樂團興奮波
後記 3.
既然如此,就直接把整個報名簡章也張貼出來吧!
-----------------------------------
「高流系」樂團大賽 : 『樂團興奮波』
培訓計畫徵選辦法
一. 辦理目的
鼓勵來自「大南方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音樂創作樂團,透過不同於一般形式的音樂競賽培訓教育計畫,培育在地音樂人才與提升其實質能力。
二. 報名資格
1. 限以三人以上 (含) 組成,由樂團成員自行演奏樂器,呈現整體效果之創作樂團報名, 曲風及年齡不限。
2. 「大南方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音樂創作樂團優先錄取網路 初賽(請於報名表詳述與大南方地區之關聯)。
3. 樂團成員須至少半數以上為中華⺠國國籍。
三. 徵選辦法
1. 徵選作品需為樂團成員原創之詞曲及編曲,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予受理。
2. 於網路報名截止期限前,提交上傳三首原創曲目的錄音檔、以及不少於一首的樂團實況錄影影像。
i. 三首原創曲目需提供 24/48 WAVE(取樣率 48 kHz,位元深度 24 bit,檔案格式
WAVE) 之格式檔案,最低要求應為 Two-Tracks(兩軌)收音。
ii. 實況錄影影像需提供 MPEG4 之格式檔案,不限定收音方式。
iii. 三首原創曲目之 24/48 WAVE 格式檔案及實況錄影影像之 MPEG 4 格式檔案,可由樂團決定是否進行後製處理,評審團將以實況錄影影像作為樂團實際技術水平之評審依據。 實況錄影影像包括但不限於樂團團練之紀錄或樂團實際演出之影像紀錄。
iv. 上傳曲目音檔時,檔案名稱請標示「樂團名稱」及「曲名」。
v. 上傳實況錄影影像時,檔案名稱請標示「樂團名稱」。
四. 獎項、名額、獎金及獎勵
1. 首獎一組: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得獎證書一紙。 佳作四組:佳作證書一紙。
2. 獎金應由得獎者自行分配。
3. 首獎樂團將可擔任「麋先生」樂團台灣巡演之暖場嘉賓(至少三場)。
4. 首獎樂團將獲得於「大港開唱」或同等級音樂活動演出之機會。
五. 徵選活動期程
1. 報名期間:2020.09.28(一)晚上 8 時至 2020.10.27(二) 晚上 8 時止
最終五強公布日期:2020.11.2(一)於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 頁同時公布。
2. 各賽程辦理日期及地點:
時間/日期/地點
複賽 (1)
晚上6時
2020.11.16(一)
高流 LIVE WAREHOUSE
複賽 (2)
晚上6時
2020.11.23(一)
高流 LIVE WAREHOUSE
決賽
下午6時
2020.11.26(四)
高流 LIVE WAREHOUSE
六. 評選方式
1. 網路初賽 : 由兩組金曲獎得獎樂團及來自流行音樂業界的企劃、宣傳與行銷專業人士所 組成的專業評審團,針對參加樂團提供的三首原創曲目及實況錄影影像,以線上評分的 方式,選出綜合評分最高的前五團晉級下一階段,成為「最終五強」。
※ 為確保複賽順利辦理,網路初賽評選五組正取樂團、三組備取樂團。
「網路初賽」評分項目:詞曲創作(40%)、演唱及演奏技巧(40%)、編曲創意 (20%)
2.複賽及決賽 : 最終五強自網路初賽徵選作品中挑選兩首,進行三回合的「重複式競 賽」。
i. 第一回合 - 複賽(1):抽籤決定出場順序,各以兩首曲目進行競賽式呈現,評審 團針對整體表現及呈現的各種面向,對最終五強進行講評並評分。 「複賽(1)」評分項目: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40%)、演唱及演奏技巧 (60%)
ii. 第二回合 - 複賽(2):最終五強在「複賽(1)」接受評審團的相關建議後,於 「複賽(2)」以同樣的曲目,進行第二輪競賽式呈現,並依「複賽(1)」方式 完成第二輪講評並評分。
iii. 第三回合 ‒ 決賽 : 最終五強以相同曲目進行最後一輪競賽式呈現,評審團以三次 評分加總、並考量樂團對於「評審建議」的實際表現修正,評選出首獎一組。 「複賽(2)」及「決賽」評分項目: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30%)、演唱及演 奏技巧(50%)、修正表現(20%)
※ 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最終五強可依演出節目做視訊設計、燈光設計及其他可 讓演出節目更完整之規劃。
七. 徵選須知
1. 報名徵選應於報名期間內至報名網站 (http://bit.ly/樂團興奮波),輸入相關資料,且於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連同三首原創曲目音檔及樂團實況錄影影像提交上傳。
2. 報名徵選應於報名頁面檢附下列資料:
i. 團員身分證正反面可清晰辨識之掃描檔或圖檔(非中華⺠國國籍須附有效居留證
之正反面掃描或圖檔)。
ii. 樂團簡歷(300 字內)及樂團照片一張(圖檔)。
3. 徵選作品限 24/48 WAVE 之格式檔案,需附歌詞、作曲人及作詞人姓名。
4. 原創曲目限以三首為限,超過三首取消網路初賽資格。
5. 報名徵選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徵選樂團之情事,將被取消網路初選資格。
6. 報名徵選送出報名申請相關資料前應詳加檢查,主辦單位收件後,發現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報名徵選樂團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取消網路初賽資格。
7. 樂團成員如有樂手跨團參加徵選計畫,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8. 報名徵選之作品需於報名期間內上傳,惟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未於期限內完成上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 報名徵選之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10.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團員應親自參加三回合的「重複式競賽」,違反者取消「重複式競賽」資格。
11.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團員於培訓過程中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單位同意。
12.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禁止採用 KALA 或 Program 預錄播放模式參加三回合的「重複式競賽」。
八. 注意事項
1. 同一件報名徵選作品不得由不同樂團重複報名。
2. 報名徵選之作品應為參賽者原創作品,報名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人所有。如報名徵選作品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報名徵選樂團自負法律責任。
3. 報名徵選之作品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改編作品),如有引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權利人之授權同意,且引用之橋段、伴奏或取樣,不得多於四小節。
4. 報名徵選之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一者,不予受理;最終五強名單公布後、決賽頒獎前 發現者,撤銷晉級者資格;頒獎後發現者,主辦單位撤銷得獎者資格,並得對得獎者求償後續演出安排之相關費用;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及證書。
5. 本培訓計畫頒發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事項辦理。
九. 權利與義務
1. 一旦報名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報名簡章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 規定。若報名徵選樂團及其作品不符合本報名簡章之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 其徵選資格。
2. 報名徵選之作品及演出內容,若已簽署著作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其相關 著作權利應由報名徵選之樂團自行取得。
3. 最終五強名單公布後,最終五強樂團應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協助有關本活動重要 相關訊息之揭露與宣傳(包括但不限於運用新媒體作訊息發布、訊息轉貼 / 轉知、接受 媒體訪問等)。
4.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之完整性,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 關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 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之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 演出及公開傳輸,同時提供後續年度本計畫及相關同性質活動宣傳使用。
5.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或轉 授權其徵選作品及「重複式競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主辦單位相關活動 及宣傳,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
6.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同意主辦單位得就本活動進行錄音、錄影及攝影等行為,本活動所產生之錄音著作、視聽著作、攝影著作等著作之著作權(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 財產權)皆歸屬主辦單位。前開於活動中所產生之相關著作,將使用於比賽紀錄影片及 本中心形象廣告影片剪輯等非營利目的,且非經最終五強之樂團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利 用於任何以營利為目的之行為。
7.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徵選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 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首獎樂團有義務配合參加「麋先生」樂團台灣巡演之暖場嘉賓(至少三場)及「大港開 唱」或同等級音樂活動之演出,演出時間及相關細節於本活動結束後另議簽約。
9. 首獎樂團違反本報名簡章各項規定,獎金將扣除二分之一後發給。
十. 本報名簡章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報名簡章及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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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結髮(法)一輩子」法治教育漫畫徵件競賽規定
壹、參加對象:
東南亞新移民移工及其子女。
.、宣導目的:
法務部自2012年與世新大學附設台灣立報社(四方報),針對東南亞籍移民、移工與「新臺灣之子」,合作辦理「結髮(法)一輩子」法治教育漫畫競賽,藉由東南亞籍移民、移工熟悉的母國語言,加強對我國法律的瞭解。而後續配合得獎者之人物側寫,描述其來臺生活的故事,更促進國人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與瞭解,辦理成效深受各界肯定。為賡續本專案之宣導效益,以提昇東南亞籍移民、移工在地生活的人格尊嚴,確保其法律權益,避免誤觸法律,並創造親子互動機會,增加「新臺灣之子」對父母原生母國文化與我國法律之認識。
參、參賽主題:
一、反毒、反霸凌、反詐騙、反酒駕宣導。
二、人口販運、家庭暴力、網路犯罪防制宣導。
三、婦幼及性別尊重等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宣導。
四、法律扶助等其他合適之法律議題。
肆、主辦單位:法務部
伍、執行單位:四方報
陸、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
柒、投稿期間:
2014年5月1日至同年7月31日(為期三個月,以郵戳為憑)。
捌、得獎公布與領獎時程:
一、活動截止完成評審後,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四方報及主協辦等單位之相關網站。
二、公布得獎名單後,通知得獎人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備齊並核對無訛後一個月內,寄發獎金及獎狀。
玖、比賽活動之組別與獎項:
一、參賽組別:區分兩組即學生組(國中、小學生,不含補校)及社會組。
二、各組獎項:
1.學生組:
第1名:新臺幣5,000元整,獎狀乙張。
第2名:新臺幣4,000元整,獎狀乙張。
第3名:新臺幣3,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2名,各新臺幣2,000元整,獎狀乙張。
參加獎:若干名,紀念品乙份。
2.社會組:
第1名:新臺幣8,000元整,獎狀乙張。
第2名:新臺幣6,000元整,獎狀乙張。
第3名:新臺幣4,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2名,各新臺幣3,000元整,獎狀乙張。
參加獎:若干名,紀念品乙份。
※一、以上得獎作品將建置於法務部網站及刊登於四方報或其他公益平台,並作為日後公益推廣使用。
二、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該獎項可依實際狀況調整、從缺或延長比賽期間。
三、獲得獎項由法務部逕發予得獎人,並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所得扣繳事宜。
拾、比賽作品規格:
一、尺寸、作畫媒材、彩色、黑白不限,投稿作品必須為原稿,請以比賽主題有關,具故事性、創意性之單格或多格漫畫形式表現。
二、作品中若有文字,需使用越南文、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菲律賓文(Tagalog,非英文)、緬甸文之任一文字。
拾壹、參賽作品收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5樓 法務部保護司法治宣教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結髮(法)一輩子漫畫投稿』,並請註明參賽組別。
一、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複印稿件不予收件。
二、請註明參賽者之姓名、連絡電話、連絡地址,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以方便活動小組連絡得獎事宜,無法聯繫得獎者或無人認獎時,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作品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途中遇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拾貳、其他注意事項 :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二、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項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第22條以下所列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公益使用。
四、一人可以多件作品參賽,但如一人多件作品參賽,最多只能有一件得獎,作品間若有雷同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五、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案入選者,屬文化作品不發還得獎人,舉辦機關享有版權,所頒發入選作品得獎金額,應認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23款規定之稿費收入。
六、本案得獎金額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並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得獎金額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
十。如應扣繳稅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由主辦單位於發放時,先行扣繳。
(二)非屬上述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金額由主辦單位於發放時,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廿。惟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即不扣稅,惟仍需檢附護照影本供主辦單位向國稅局申報該所得)
七、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八、主辦單位將以法務部網站、四方報網站及報紙公告並以電話連絡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
九、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終止、暫停本活動或修改得獎作品內容之權利,參賽者視同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內容。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41156&ctNode=2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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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一、綜合...這項獎金是採用分離課稅,所以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或申請退還。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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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競賽獎金扣稅 在 [問題] 比賽獎金怎麼報稅- 看板tax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參加比賽得到的獎金繳稅法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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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
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的有關規定如下:
1.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
、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
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2.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
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
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3.個人取得統一發票或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每聯(組、注)獎額超過2,000元時,要按
給付全額扣繳20%,當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時,是不用扣繳的。這項獎金是
採用分離課稅,所以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或
申請退還。
4.對於中獎的獎品給獎單位應該要按照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或收據,或自行生產的成本金
額,依照前面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
這邊扣繳的意思是,到時候還要合併到綜合所得去看是否要補繳或是退稅嗎?
或是說,如果是學生沒有收入的話,是否可以連這10%都退回來?
然後如果綜合所得稅率是20%的話,是否繳稅時還要再補繳10%?
或是說 還有甚麼方式可以盡可能繳比較少稅?XD
先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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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51.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39774443.A.5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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