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未經同意下監控另一半的手機,可能會觸犯刑法上的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個資法,或構成侵權行為。
通姦除罪化,光從外遇者定位資料,或訊息中的曖昧、露骨字眼,要拿來打官司,遇上法官看法不同,不一定能夠成案,多數還是會透過傳統跟監、拍照錄影等方式蒐證實際行為。
#會員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
「妨害隱私罪」的推薦目錄:
妨害隱私罪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裁判時報第109期 📌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蔡聖偉(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聖偉老師本文延續先前曾經撰文描述之GPS判決,延伸出更多值得討論之論點。分析在106台上3788號判決中,私裝GPS追蹤器紀錄行蹤資訊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的窺探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其中必須釐清的問題包含:此時是否存有「非公開之活動」?透過GPS追蹤器製作行蹤紀錄是否該當「竊錄」要素?逐一闡釋相關法律概念以及對於GPS與妨害秘密罪之關聯,執得一讀。
✏關鍵詞:刑法第315條之1、非公開活動、竊錄、GPS、合理隱私期待
✏摘要:
本案被告為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52岸巡大隊士官長,擔任該單位司法組組長一職。其於2014年6月間查緝私菸案件時,將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訊號發送器(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下稱為「GPS追蹤器」)裝設於告訴人使用的小貨車下方底盤,定時回傳該車所在位置之經緯度、地址及停留時間等數據。告訴人偶然得悉上情提出告訴,第一審法院依照刑法第315條之1判處被告拘役40日,緩刑2年(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110號判決);檢察官上訴至二審後,法院維持有罪認定,改判拘役50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易字第604號)。
✏試讀
🟧非公開活動的認定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所規定的行為客體(竊錄對象)為「非公開之活動」,而在認定其中作為形容詞的「非公開」要素時,基於文法上的理由,必然要從屬於其所修飾的「活動」要素。因此,必須先確定審查對象為何,亦即要先確認是針對哪個活動後,才能夠有意義地回答是否該當「非公開」要素。實務上歷來與此相關的判決都沒有先交代清楚活動要素的涵攝對象,隨而在認定非公開要素時就很容易會發生移花接木的論證瑕疵。
🟧非公開要素的判斷
基於人民的行動自由(特別是新聞自由)以及比例原則的考量,法律適用者在認定本罪時,斟酌主觀隱私期待的合理性絕對有其必要;亦即,個人主觀上不欲受到侵擾的願望,必須奠基於社會的認可之上。然而,本罪的構成要件並非「侵犯他人隱私」,而「非公開」與「享有合理隱私期待」二者在語意上亦不相同,由於罪刑法定原則的拘束,法律適用者只能在「非公開」要素的最大語意範圍內進行斟酌被害人的隱私期待,而不能直接以之取代、替換既有的成文要素。前開實務上的慣常推論,逸脫法律解釋的容許空間,本質上已屬刑法禁止的類推適用。本案的第三審判決雖然也意識到這種作法的不妥,但卻只有輕描淡寫地指出「原判決以公共場所亦有隱私權,進而用『隱私受侵害』取代『非公開』構成要件要素之涵攝,固有微疵,但不影響本件判決本旨」等語,同樣令人感到無法理解。
🗒全文請見: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61號刑事判決/蔡聖偉(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裁判時報第109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3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8/31前,教科書滿2,000元贈好書一本:http://qr.angle.tw/svu
妨害隱私罪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捷運癡漢、偷拍要告什麼罪?
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指出,利用大數據分析近5年偷拍或性騷擾案件,顯示事件最多的站體依序
為忠孝復興站、臺北車站、忠孝新生站,均為旅運量較高捷運站,性騷染案以車廂、電扶梯發生率
最高,妨害秘密案則以電扶梯、站體進出口最多;依時段分析,性騷擾案以早上6至10時最多、妨
礙秘密案以晚間6至10時最多。
捷警表示,依照大數據分析資料,規畫16個重點站體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加強累犯建檔辨識、建
立捷運站務人員緊急影像調閱窗口等,有效即時保全證據順利偵破。
像是今年3月大直站發生女學生遭襲胸案,站務人員提供影像及辨識犯罪通報,讓警方得以將犯嫌攔
查到案;另捷運警察隊也與北捷、婦幼警察隊等單位合作,共同辦理反偷拍拒絕性騷擾宣導,提醒
民眾防範,保護自身安全。
捷警提醒,民眾在尖峰時刻或上下車廂宇電扶梯時,應隨時保持警覺並適度以隨身物品與他人隔絕
,既可自保也能免於爭議,倘若感覺遭到侵犯,最好即刻出聲制止,並尋求周遭旅客協助,或是直
按壓車廂門邊緊急按鈕通報站務人員,捷警將即刻到場協助,確保旅客人身安全。(聯合報報導)
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若行為人使用強制力,則亦可能成立強制猥褻罪。
長風律師事務所
http://taipei.forever-wind.com.tw
妨害隱私罪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來看志祺七七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email,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46 違法的GPS偵查
03:39 科技偵查法規定了什麼?
06:13 爭議最大的設備端通訊監察
08:16 科技偵查法的其他問題
09:30 我們的觀點——想上太空也要做好準備
10:43 我們的觀點——該怎麼做才好?
12:06 問題
12:30 結尾
#科技偵查法 #打擊犯罪 #保護隱私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公告周知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https://bit.ly/3b3kJiv
→最高法院審理106台上字第3788號王育洋妨害秘密案件新聞稿:https://bit.ly/3b0eP1M
→釋字第689號解釋:https://bit.ly/3b8ZxYu
→【投書】無視人權與民主參與的科偵法草案:https://bit.ly/3nforbg
→立法院-「科技偵查手段引發人權爭議」公聽會報告:https://bit.ly/389dq72
→科技偵查法草案評析 -- 提供於立法院民國109年10月8日公聽會意見與會後補充:https://bit.ly/2JHUbs3
→法務部的「科技偵查法」草案-上集:https://bit.ly/358fhaj
→「科技偵查法」GPS、空拍偵蒐規範寬鬆惹議 法界:偵辦效率不應犧牲隱私:https://bit.ly/35778mE
→廖伯威/科技偵查會不會成為極權的幫凶:https://bit.ly/3naj3Gr
→林俊宏/《科技偵查法》擴張國家監控人民權利:https://bit.ly/3o7L1nw
→林誠澤/還沒上太空就進場維修的《科技偵查法》?:https://bit.ly/3obNoWl
→科技偵查法 辦案還是偷窺?:https://bit.ly/2KWnzew
→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聲明:https://bit.ly/3pLI6kN
→【法務部搞007】強推科技偵查法侵人權 App用戶恐無辜受「駭」:https://bit.ly/3rPzknK
→《科技偵查法》「全民公敵?威權再現?」 法界反彈:法務部是沒事做了嗎:https://bit.ly/2Mqjq2R
→用LINE通話可被監聽 《科技偵查法》准植入程式搜證:https://bit.ly/2LhLjcW
→認識科技偵查法草案中的五種偵查方式:https://bit.ly/2X6YvE7
→《科技偵查法》草案嚴重侵犯隱私權 律師提醒有違憲疑慮:https://bit.ly/358x3KB
→科技偵查法恐威權再現?綠委:應保留法院核發監聽票以避免濫權:https://bit.ly/3nbgTGK
→科技偵查法 蔡清祥:待彙整研議各界意見後修正提出:https://bit.ly/2X9YqzM
【 延伸閱讀 】
→【開放文化觀點】數位身分證在台灣:被低估的隱私及資安風險:https://bit.ly/35apnaW
→GPS監控方式之偵查行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https://bit.ly/2MzxozP"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如果影片內容有誤,歡迎來信勘誤:hey77@simpleinfo.cc
妨害隱私罪 在 綜口味娛樂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韓國爆發N號房事件台灣並非隔岸觀火,可能你身邊的人也正在經歷這樣的威脅與殘害,千萬別再讓壞人對你予取予求、軟土深掘,小賴以自身經歷勇敢站出來暖心呼籲:Don't be scared!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或資訊麻煩大家留言給我們,並趕快把影片分享給你身邊的朋友吧(色情報復不分男女)
#綜口味開房間 #台灣 #N號房
偷拍影片-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的妨害祕密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威脅言語-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散布影片-構成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竊錄影片-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二第三項的製造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上訂閱綜口味吧 ►►https://pros.is/LERCL
👉IG私房照片帳號►►https://pros.is/FMZZT
👉疑難雜症寄到這►► room4open@gmail.com
▼無限綜口味的人氣星座影片▼
董仔-教你如何追到處女女
https://reurl.cc/nKvrD
木星-魔羯女根本就是必娶女人
https://reurl.cc/MeYzv
孫生-教你如何三招追到天秤男
https://reurl.cc/RNKWZ
林進-教你如何3招追到射手男
https://reurl.cc/k64Od
帥哥WISH-教你如何一招追到牡羊男?
https://reurl.cc/ojNm5
人氣女星荳荳-教你如何追到天蠍女
https://reurl.cc/7aZ0y
IVY CHAO-教你如何追到天秤女?
https://reurl.cc/mgWrW
▼無限綜口味的人氣影片▼
►►►►►►►►►►►►►►►►►
出櫃?離婚?人生好難讓小賴崩潰大哭
https://bit.ly/2IQ67H1
男性月經+衛生棉初體驗
https://bit.ly/2Te8KqP
意外破解刮刮樂選號密碼
https://bit.ly/2EIC8wD
日本晨間突擊紀董出浴
https://bit.ly/2tKmE4S
►►►►►►►►►►►►►►►►►
丹妮婊姐│ http://goo.gl/Th6xuL
紀斯豪│ https://goo.gl/1Gjv40
小 賴 │ https://goo.gl/FhwqoZ
妨害隱私罪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歡迎光臨臺灣吧 #法律吧 #鑿壁偷光 #秘密 #OnionMan
每天的生活中拍照錄影豪簡單,
各種照相機、錄影機、手機
機機機地~~~飛出來📱💻📷🎥
但萬萬沒想到這些器材
竟然會變成犯罪的工具?😱😱😱
因此1999年臺灣增訂了「妨害秘密罪」
就是為了避免人們用這些器材壞壞作惡
回到鑿壁偷光的時代,
如果匡衡因為某些緣故,意外看到了隔壁老王的隱私
這樣算妨害秘密嗎?🤔
一起來童話法庭
看看匡衡 (feat. 洋蔥Onion Man)與隔壁老王
究竟會擦出什麼火花吧!
--
💕書記官談戀愛的黃紹抱枕這裡買~聖誕禮物靠它了!💕
👉https://shop.taiwanbar.cc/
🔹司法院「從心認識司法」系列影片|https://www.judicial.gov.tw/judicial_film
🔹2019司法影展南部場11/23、11/24台鋁影廳開跑,詳請可洽官方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filmfestival/index.html
--
不多說,訂閱臺灣吧頻道→ https://lihi.cc/0SEYv 🔔
🍺臺灣吧FB 會有YT沒有的貼文和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barstudio
🍺臺灣吧IG 想再靠近一點點|
https://www.instagram.com/taiwan_bar/...
黑啤FB很可愛快來看|https://www.facebook.com/beeru.official/
黑啤IG一樣很可愛來看|https://www.instagram.com/beeru_tw/
臺灣吧線上賣場,很好買慎入|http://taiwanbar.shoplineapp.com/
合作邀約 來酒吧聊聊吧|business@taiwanbar.cc
妨害隱私罪 在 捷運偷拍竟無罪?! 法官認「非身體隱私部位」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搭捷運偷拍竟然獲判無罪!台北市一名易姓男子,在捷運上拿手機對穿短裙的日籍女子偷拍,被檢方依 妨害 秘密罪起訴,但法官看了照片後認為, ... ... <看更多>
妨害隱私罪 在 妨害秘密罪(一)法律規定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