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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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聊到2020洪慈庸的立委選舉,大意是說洪慈庸選民服務並不夠,而楊瓊瓔的選民服務,則幫當地人搞定了因水管不夠長導致使用井水而不能使用自來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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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民黨的人並不是敗選原因,他雖然是大雅區的上雅里長,但整個里認為評價不錯,而大雅區因為有眷村跟軍營,所以過去都是藍大於綠,楊瓊瓔本身在地方即有實力,台民黨里長不一定是挖到洪的票,反而楊瓊瓔跑了票給台民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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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有蔡英文和泛綠大咖輔選,各個名人讚聲,還是贏不了,陳柏惟贏了,賴品妤贏了,難道楊瓊瓔有比顏寬恆還強?是不是洪自己努力不夠?台民黨的報復性提名,其實在這沒有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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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附和這樣的論點,並稱潭雅神整體偏綠,洪在自己大本營后里大輸,甚至連后里洪姓家族都一面倒,也有人提到對手選前有許多小動作,比如小傳單會出現在家門口的夾報、喬病床,還有說洪任期就是結婚生小孩,對洪的影響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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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當中有許多迷思,必須一一釐清,首先潭雅神如果都是偏綠,那過往2012年民進黨立委選舉就不會輸這麼慘了,過去童瑞陽參選輸楊瓊瓔20%以上,得票率只有37.39%,洪無論是2016大勝,還是2020些微差距落敗,整體來說,是大幅提升民進黨在台中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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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洪在自己大本營后里並沒有大輸,是勝利,而我們可以從得票率看出來,台民黨的人在這個選區拉的票是最少的,所以洪在這個地方有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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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賴品妤,也不過贏了3000多票,是險勝,陳柏惟,則是以新人之姿空降,乘著罷韓與抗中保台浪潮,擊潰顏寬恆,創造了奇蹟,但這個奇蹟,不會是去責備其他人不努力的理由,奇蹟之所以為奇蹟,是有偶然性的,不可替代性,若以陳柏惟例子,恐怕當時任何一個立委都沒辦法達成他的成就,何況用他做為標準,來拷問其他人有所不足,若不足,也是所有人都不足,這就像你用喬丹來批評其他選手沒有天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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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洪慈庸當初擊敗楊瓊瓔,在藍大於綠的版圖上贏得勝選,是一樣的,洪也曾經歷過這奇蹟時分,只不過在厭憎的浪潮下,沒辦法維持住這個奇蹟的延續或讓奇蹟再現,陳柏惟下次要選,恐怕也是面臨當初前輩的「奇蹟過後」的現實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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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實選舉完後,也有不少人出來說「台民黨沒有拉到洪的選票」,這包括柯粉,也包含了一些台派,不過如果你仔細看選舉結果,台民黨人在各區的票數,都有一定的數量,是你根本不能忽視的第三方,過往也不是沒有第三個人參選,例如無黨籍的劉坤鱧和軍公教聯盟黃信吉,都沒有台民黨人囊括的票數還多,這很明顯是不同於以往的干擾因素,難道各路專家可以直接否定這個事實嗎?「這個第三方對於本次選舉一點影響也沒有」,只為了去說服其他人「台民黨人沒有拉下洪慈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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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其實就有對照組了,我們可以從圖上看出,非常明顯,台民黨壯大了,超越以往的第三勢力,這股力量足以影響選舉,而各區都在背後啃食的結果,即是「楊瓊瓔沒什麼變,洪的票數縮小了」,而洪贏了三個區域,卻在泛藍大雅區大輸4千多票,這才是真正的原因,而台民黨推出的,正是大雅區的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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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因為倒扁出身的這個台民黨人,加上台民黨的兩岸一家親是泛藍光譜,所以只會分到泛藍的票,這是簡單思維的謬誤,事實上,從2016年的得票率來看,大雅區呈現出來的事實,幾乎可以蓋棺論定,楊的得票率都是48%,洪則是大幅萎縮,從50%的得票率掉到40.99%,掉了10%,而台民黨人則多了10.23%的選票,這很明顯就是從洪身上搶來的,依恃著大雅區里長以及柯文哲的加持,台民黨「有種選舉就是讓你選不上」,操作的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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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台民黨人搶了很多洪原本可以得到的淺藍游離票,使洪慈庸無法發揮中間吸票的能力」,泛藍本陣沒有影響,影響的是洪慈庸,那些可能由藍轉綠的人,活生生被掐住了,帶往兩岸一家親,如果說「台民黨人沒有拉下洪慈庸」,這才是自欺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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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除了評鑑的績優立委,我敢說,「他的選民服務是紮紮實實的,絕對比楊瓊瓔更優」,無論是自來水、教育、社福、交通路網,霸凌案件、職災案件、軍中事件的陳情,洪慈庸絕對是挑一整個扁擔,大於楊的一湯匙,用常識來想,洪慈庸是中央等級的立委,更有實力去替台中向民進黨中央爭取更多資源,別的不說,拿潭子來說好了,只要是在地人都會知道這兩三年改變得很大,光原本舊營區和舊台糖用地荒廢多年,是洪的努力才把台中市警察總局和潭子區公所遷過去,然後是74快速道路和中清交流道的匝道工程,鴻上任三年,推動這一切,對當地的繁榮都十分重要,不如問問,楊瓊瓔當立委時都做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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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在后里洪慈庸爭取設醫院,到現在2021年4月,落選了都還前往關心設置進度,我不認為,對於台中人來說,所謂選民服務通水管可以大過於一間醫院,在疫情蔓延的現在,更顯現出她當時的政見至關重要,何況,洪不只設醫院,還幫忙通自來水,就選民服務一環,怎會輸給只會通水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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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講最基本的出席率好了,整個被洪慈庸打爆,一個立委連最基本
的上班要到都做不好了,你怎麼會覺得她光靠選民服務就會「十分強大」,足以說服其他人,她做的比洪慈庸還好?若結婚生子立委出席率都高於沒這情況的立委,這是結婚生子的問題還是立委本身瀆職怠惰,藐視選民的問題?當人們相信結婚生子會影響立委績效,然後投給一個不結婚生子但沒有出席率的立委,應該質疑的是,誰告訴其他人判斷一個政治人物優秀與否是「結婚生子」?帶這種風向,叫做可惡,相信這種風向,是為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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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本身,自己的爭議就一堆了,她本身和洪慈傭就是個對比,2013年,馬政府將開放八三○項中國農產品進口,嚴重妨礙農民權益,楊是支持者,她對「要求馬政府應正式具體宣示不再開放現行禁止自中國進口之830項農產品」實地投下反對票,另外,她還反對管制中資,反對禁止中資直接或間接介入選舉及政治活動的民主防禦審議機制,簡單來說,她就是2014年服貿方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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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洪落敗的關鍵是什麼?她為什麼選不上?當然是「柯粉和深藍支持者對於洪集中性的獵巫行動」,這不是失敗了就怪別人拉下來,而是當時正在發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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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她靠弟、結婚生子、沒在做事,乃或是她被操作的「軍冤陳情太多」,網友痛批「過河拆橋」,事實上,她3年處理300件軍中糾紛,她是一個真正在前線處理事情的人,希望當時的國防部能做的更多.洪慈庸承受的不合理的攻擊,從她上館長直播引起的事件就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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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館長出來嗆酸民弱智,為什麼呢?因為洪慈庸被酸結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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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時,來自PTT或YAHOO奇摩論壇的攻擊,可以說是鋪天蓋地,特別是PTT的厭女風氣,結婚生小孩、靠弟、沒做事,可以說是當時Kofan掀起的浪潮,選後,還沒放過她,繼續打她酬庸,當郭台銘直接把這些沒營養也沒有建設性的意見,浮上檯面,可以說是這種負面攻擊的最高潮-郭台銘當時挺誰?幫誰作嫁?毫無疑問就是台民黨,郭柯合流,藍白合汙,這就是當時正在發生的現象,不然,我們也不會看到台民黨裡有個人被稱為戰神,因為她很會質疑疫苗買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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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能知道呢?這個被稱為「理性藍」、「知識藍」的嚮往,提出的質疑居然是「洪慈庸結婚生小孩」,自己又說政見是「0-6歲國家養」,若說草包與顛倒是非,可以說,他本身就是不理性的極致展現,如同柯文哲自稱是科學家,郭台銘自詡是知識份子,亦是Smith所稱的「大腦放屁政治」(Brain Fart Politics),當這種風潮蔓延開來,應該檢討的,或許不是洪慈庸不夠好,而是,為什麼人們愛聞政客放的臭屁,還覺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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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民黨的候選人而言,他是拉誰的票?從他本身的行為和選舉內容,可見一班,他臉書上居然在說洪慈庸籃球場造勢,引來運動人士不滿投訴,接著他自己還跑到現場拍照,問主管機關單位是如何核准給他們使用?說會破壞場地云云,這般雞蛋裡頭挑水泥的論述,居然還有人轉到ptt,可以看出,該名候選人選舉意向,是針對何者而來,事實上,ptt上亦存在一堆他和柯文哲歌功頌德,唱雙簧的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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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這樣的,在ptt上,「呂孫綾、賴品妤、洪慈庸誰比較草包」、「[討論] 四年過去,洪慈庸為何讓選民越來越厭惡?」、「[討論] 為何這麼討厭洪慈庸呢?」、「洪慈庸被黑的點」,可以看出大致的風向,無論是看不下去幫他說話,或者是攻擊她的,都反映出一種「莫名」,意即,人們多少都會為洪慈庸被攻擊感到詫異,而洪慈庸被黑這點,更是廣泛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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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引用當時人們的說法,理解洪被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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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藍的恨他 看果凍那種嘴臉就是普遍的板模
2. 因為這兩年黑過柯文哲 跟柯粉結仇 連超級洪粉kk都恨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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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韓粉柯粉連成一氣 就是前一陣子看到的樣子啊
黑到變成洪是一個一事無成的垃圾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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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人是傾向不反柯者,他認為柯的市政沒什麼好打,因此從他的言論中可以看出真實性,他判斷這股黑洪的浪潮,「就是無腦的仇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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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台派的支持者,應該要保持堅定,不隨他人起舞,神父認為,實際面上,有兩點很重要,第一「不要進入強暴者的邏輯」,以及「避免檢討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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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fan或者泛藍群集,他們帶的風向是固定的,他們理所當然的會對洪慈庸進行獵巫,這時,台派支持者的角色就格外重要,如果當對方操作,只會結婚生子,不做事,而人們進入這樣的邏輯,相信他「真的沒做事,或選民服務沒做好」,那就是把一個虛假的說法成為真實,理當支持她的人,卻變成偕同打壓的對象,原本承受的傷害是不合理的,對方說的東西也毫無道理可言,如原本支持她的人相信了,就是把能對抗的力道,轉化成和政敵一同打壓的力道,這對台派候選人是最傷的,你原本要承受-2的攻擊,還有+2相抗,交互作用的結果為0,沒有損傷,但我方如果嫌棄自己人被攻擊,開始自我檢肅,+2的反抗力道,跑了,變+1,然後又是附和著對方的觀點,於是攻擊的力道變-3,這「比原本藍白力量單純的攻擊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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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洪慈庸選舉時,柯文哲除了出動幫台民黨人站台,台民黨人自己也跑去跟郭台銘合照,洪慈庸批評台民黨,柯文哲則這樣回應,「2016年選舉,自己幫洪慈庸站台好幾次,那你覺得對她是有救,還是沒有救,我就不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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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上的kofan則稱「洪姊背刺」,柯p不忍了,當初洪慈庸靠洪仲丘案件博得新聞版面,還有阿北多次南下助選,洪姊背刺,真是選前真香、選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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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柯媽昔日力挺洪慈庸云云,這些都是來自柯一方的觀點和想法,以及操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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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出兩點現象,第一點,台民黨派出人選,不對洪慈庸造成影響,這是不可能的,如果對方選時稱你的支持來自自己,選後卻稱自己沒有拉你的票,邏輯上是矛盾的,而這影響是確實存在的,在膠著的狀況下,發揮出影響力,而這個影響在各地都有發生,洪慈庸是一個明顯的受害對象,「有種選舉就是要讓你選不上」,洪就是負面效應中其中一個被影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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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後太陽花時代,墮落一環的浮現,很明顯,當初支持太陽花運動的人群,有一支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或者,被危險親中候選人迷惑,陷入了錯亂的情結裡,柯文哲聲稱的「白色力量」,就是一個鳩佔鵲巢,乞丐趕廟公的產物,眾所皆知,真正的白色力量,起源自1985,起源自洪仲丘,而這股力量某部分,被政客收割,吸收而且墮落化,結果,當初這些人支持洪仲丘,現在被洗腦成對洪仲丘姐姐的獵巫,批評她「靠洪仲丘搏版面」,然後稱這個發起人也就是受害者是「背叛他們」,然後柯文哲才是「白色力量」,這種想法,可以說是民粹政治的體現,也是群眾盲目的集大成,套一句前路透社編輯Phil Smith所稱的,「酒吧裡的人」,一群人毀棄了初衷,而沒有自覺,然後指著當初全然沒變的人,認為都是他們的錯,他們變了,他們背叛了自己,他們以前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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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柯文哲所說的「我沒變,都是大家在跑來跑去」,如同一個人逆向行駛,卻在指控他人怎麼逆向,車子都在撞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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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自身的錯誤,轉嫁到洪慈庸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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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從太陽花以來,自己擅自期待,擅自失望,框架以社運人士莫須有的道德標準,因為改變的結果不符合自己期望,開始狩獵「覺青」,或者是將自己的不滿,流於攻擊「台獨吉娃娃」,然後開始推崇兩岸一家親,因為「統獨都是假議題,我只想買車買房」,這都透露出一股無責任的思想,然後把代價轉移到無辜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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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相信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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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尋求更好的,你可以要求更多,甚至能說,「她不夠好」,(你知道的,不夠好這點是永無止盡也漫無目的的索求),但這絕對不會是,你讓一個更爛的,更差的,取代你的選擇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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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把對方講得很爛,講得跟真正爛一樣爛,這看起來可以求取某種心理平衡,但這是在掏空事實,讓好人出不了頭,爛人佔據鋒頭,一同墜落的相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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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一樣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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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總是不斷重演,但我們可以在他即將開始時,根據那個徵兆,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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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和台灣民眾黨,成功的地方,就是逐步的滲透,毀壞第三勢力這個層次,人們多少都會想投第三個,而這第三方的位置,也一直都存在選民的腦海中,作為一種自由,一種超越藍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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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之中,也一直存在分裂投票的現象,當蔡英文和韓國瑜,這個理所當然的選擇題,即使他們無比厭綠,也會投下去,作為一種談資,或者怕被抹紅,他們的選擇是很自我的,以自我的政治利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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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為如此,存在著「無條件相信」,「擱置懷疑」的風險,不藍不綠,投第三個好了,那第三個什麼都可以,所以當搶上那個位置的,「誰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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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毫無疑問,比國民黨還差,兩岸一家親,更靠近紅統,但是,他們可以讓你「不這麼以為」,這關乎於他們的手法,也和你自身的迷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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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出現了,總統投給蔡英文,票投給台民黨人的現象,那個台民黨,原本應該是時代力量,或是anyother,如今,卻變成更差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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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個更差的選擇佔據了第三個位置,或許你應該思考的是,「那東西真的配當個第三方嗎?」、「真正的第三到哪去了?」,「為什麼連選第三個欄位都變成那麼紅,那麼統?」、「這是哪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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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蔣月惠在屏東擺攤時,準備拉起她的提琴,在馬路上唱平安曲,卻也一群台民黨人跑來,打招呼聲稱要一起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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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跑到離她不遠的地方,開始開起擴音器宣傳,「請大家政黨票一定要投給台灣民眾黨」,蓋過了她的琴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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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揹著大氣球,經過她身旁,像是在炫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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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10多個人,人多勢眾,蔣月惠只能被逼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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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洪慈庸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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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在台中辦了四場紙風車的活動,她一次也沒有上台,沒有拿過麥克風講一句話.現場,也沒有任何一張洪慈庸的海報或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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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民黨的人來了,那位台民黨的里長,台中市立委參選人,大辣辣的背著一個寫著他名字的氣球,在門口發面紙,恩,好像讓民眾誤以為這活動是他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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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他不去楊瓊瓔的場子裡,搖晃他的大氣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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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黨人沒有要拉下洪慈庸」、「沒有分到洪慈庸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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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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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某種替代正在發生,伴隨著某種混淆,那人,那個黨,如同寄生蟲一樣爬了上來,遮住了你的眼睛,糊弄了你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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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種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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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你選擇權的紅色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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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讓好的人留下,不要讓不好的人,遮住你的眼,假裝那就是他,那就是你理想中的人,理想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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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讓你心中的理想逐漸腐敗,變成完全不同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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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人一直都在,請認真的,打起精神,去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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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才是你要的樣子,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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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辦警察違法的難題】兼討論新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17號判決,以及GG專案(斬手騙票案)經驗與彰化騙票案
稍早看到幾位朋友在討論這則關於這則選擇性報導且似乎有些勢力在帶風向的新聞,
有幾位檢方學長便提到:「依照這個判決的標準,#看來警方的警詢筆錄應該都不能用了,特別是要攻上手、績效至上的毒品和槍砲案件……」
‼️曖昧不清的「警媒關係」
只要稍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我國司法記者平均素質低落,且長期以來與警方有許多檯面下的關係,我國媒體報導的司法新聞通常只能看一半(有時可能連一半都不能信),
因此,我花了點時間去查這則判決,很用功地把新北地院判決看完了。
109年度訴字第217號:https://bit.ly/3agkEFX
其實也不用看完,判決主文一眼望去就知道,起訴的三重厚德所員警有2位--一人有罪、一人無罪。
奇怪?怎麼有罪的都不報導呢?有罪那串那麼長,記者被鬼遮眼,所以都看不到?
⚖️本案事實:
這件案件的案情基本上就是警方為了爭取肅竊與破獲率等績效,#與慣竊合作灌績效的案件。
一、有罪的賴姓警員部分:
事先將名片交給慣竊葉某,並告知「事後如若犯案,並願自首或自白犯罪,可與之聯繫並提供犯罪情資」,
後來葉某還真的跑去派出所找賴警,說自己偷了車,這件案件是葉某自首的案件,但賴警竟然開了筆錄把案件記載成「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通知葉某到案說明」,也就是偽造成警方破獲,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所掌之警詢筆錄及檢附相關資料製作刑事案件移送書。
這部分,法院認定有罪,被告於審判中自白,所以法院還是不脫「向來當好人」的慣例,給予緩刑。
這幾年來,警方的違法事件,院方大多都是這樣的行情(所以也導致警方好像也不太怕了?)我也真心希望法院能夠以一樣的標準,不要獨厚白領犯罪、公務員,應該給予其他犯罪人一樣的寬典,大家一起緩刑,也可以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獄政問題。
二、無罪的許姓警員部分:
起訴書記載的事實是:許警其為求尋獲贓車之績效,竟基於教唆竊盜之犯意,在巡邏時見葉某,即告知葉某若有竊取車輛並交付查獲,即可獲取金錢,因此挑唆起葉敏賢竊取車輛之犯意,後來葉某還真的去偷車了。
但是這部分主要的證據只有葉某以證人身分的證述,以及 #許警與葉某的通聯記錄,
許警在審判中翻供,咬檢方不正訊問。
怎麼個不正訊問?
法院判決是這樣寫的:「檢察官均係以對於該通聯紀錄為主,一再向被告許為傑表示其為何認此通聯與被告許為傑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有關,且該如何解讀,並反駁被告許為傑稱此部分聯繫與通報毒品情資有關之辯詞,嗣再舉例該通聯記錄與證人葉敏賢所述與販賣毒品之認定相同,然依卷內證據證人葉敏賢既未曾證述此通聯與教唆竊盜有關,是否得直接推認被告許為傑有教唆竊盜,亦屬有疑。
㈣ 綜上所述,被告許為傑於警詢、本院準備程序及本院審理時均否認犯罪,檢察官於108 年5 月14日偵訊時,被告許為傑初始亦否認犯罪,然於檢察官一再質疑被告許為傑之說法,並於尚未確知該次通話內容之情形下,#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認為此即足以認定其有教唆證人葉敏賢竊盜之行為,並同時 #告知可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 #暗示倘遭法院羈押,則其警員之工作可能不保,於此環境之下,堪認被告許為傑於偵訊過程中心理、生理均受極巨大之壓力,之後才為自白之陳述,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主觀上縱使無存不法,客觀上亦難認正當(尤其是在尚未確知上揭通聯內容之情形下,即影射誤導被告許為傑部分),而刑事訴訟法第156 條第1 項係就自白任意性所設,以保障被告之自由權,此一規定係為確保國家對於被告所進行之詢、訊問,均應合於正當法律程序,維持國家追訴犯罪方式之純潔,以維法治國精神,而檢察官於偵查中之訊問依法應恪守程序,既有上開違背法定程序之瑕疵,經權衡其違背法定程序之程度、主觀意圖、狀況、侵害被告權益之種類及輕重、犯罪所生之危險或實害,及證據取得違法對被告訴訟上防禦不利益程度予以審酌,為避免反覆發生,應認被告許為傑之自白非出於其自由意志之發動,而不具任意性,自不得採為證據。」
看到這一段,應該警界很多人都會冒冷汗了。
還記得大家最愛衝績效的毒品案嗎?還記得販毒專案嗎?警方都是怎麼讓毒品被告認罪的呢?
以下這些警詢對話,很多警職人員應該不陌生:
「槍砲是重罪,很可能會被羈押,有共犯的話趕快供出來才不會被羈押」
「配合一點,趕快說清楚,不然等等去見檢察官,搞不好會被聲押」
「另一個被告已經認了,你不認,只剩下你可能會被羈押了」
依照新北院的標準,以上這些讓警方得意地詢問技巧都不能用了喔,啾咪!
最保險的方法,就是不要勸認罪了(?)
所以說,在「警媒關係」下的各種帶風向時,還請警方自己想清楚,看明白新北地院的這個標準,到底會打到誰。
🔍檢方主動查辦警方違法偵查專案的難題
剛剛跟朋友稍微討論了一下,經提醒想起這件案件是在我離職前夕,新北檢比對一連串件竊案中發現不對勁的案件,動這件案件的時間大概在我那件GG專案(斬手騙票案)後幾個月,也是好幾位檢察官參與、由地檢署主動介入、沒有使用司法警察的案件。
把記憶拉回那件全部有罪的斬手騙票案,我當時資淺,在事多案雜打打殺殺被告煩的「種大專組」,就覺得我只要處理到公務登載不實,沒有要處理後續功獎的問題(有設定調查的基本盤)。
我是在後來才知道這辦警察違法類型的案件在其他地檢署大多是交給黑金(肅貪)專組承辦,因為該組檢察官資深、較有應付白領犯罪者的能力。
我在擔任學習司法官時,我的實務老師教過我一系列偵辦白領/公務員犯罪的偵查技巧。
我有好幾大本雜七雜八筆記本,以下幾段曾寫進週記裡所以有電子化:「偵辦公務員犯罪,最要小心謹慎,特別是辦警察,更是難中之難,因為他們懂法、又有警媒關係、擅長宣傳帶風向,再加上法院向來同情公務員,刑度也不會太重,又容易給緩刑」「不要辦得辛辛苦苦,人家得到緩刑,結果自己被警方反咬,#惹火燒身」。
「要辦公務人員,特別是辦法官、檢察官、警調人員,一定要有 #底牌,貪污難成立,所以至少要有偽造文書、妨害自由、違法搜索等輕罪作為基本盤,否則 #不要輕易出手」
這就是所謂的 #防禦性偵查,我國貪污、瀆職罪構成要件嚴格、刑度重、加上白領與公務員犯罪大多是密室犯罪,蒐證不易,縱然是被當成基本盤的公務登載不實,因為要證明所登載的內容「不實(或不存在)」,但消極事實很難證明,所以也有難度,更不要說違法拘提逮捕(妨害自由)、違法搜索在舉證上有多難了。
再加上在現今泛政治化以及與媒體結合的文化、院方與偵查實務脫節,也形成了「防禦性偵查」的觀念,
最後使得我國監獄體系中塞滿了中下階層的人,白領階級犯罪,檢方大多謹慎不敢動——動警察也不太敢出手。
理論上檢察官確實應該出手處理警方違法,以「法律守門員」應該出手捍衛法治國家的功能。
但在實務教育上,我本身也是受到「防禦性偵查」的教育,我也深知被告不是檢察官的敵人,更不要說本來要處理警方違法的立意,一旦燒到自己,反而很可能會在警媒宣傳下,使得警方違法更加肆無忌憚。
所以我當初在2018年7月底動那件GG專案時,其實已經調查並分析整理資料約5個月、多次與主任討論與沙盤推演,在動之前也已經有基本盤(其實他字案的卷宗中,其中有幾件也已經過起訴門檻,根本不需要自白)。
6月底-7月間協辦檢察官加入,前後開了三次會,最後一次(也就是勤前兩三天)再拉檢事官加入。
幾次會議中,主任一再提醒我們:「案件本身不難,難的是後續效應。」當時有協辦的學妹表示「很緊張」,我就說:「盡力就好,相信我,我有基本盤,基本盤的分局我親自處理,其他部分,無論如何都要注意程序,做到最完整,任務就是不能被抓小辮子就好了。」
所以我們向分局調取資料時的公文多達數十頁,每人手上都有公文,甚至還拿了傳票,並且書記官攜帶手填的傳票現場填寫核發,貫徹書面傳喚。
簡單來講,在程序上做到跟教科書一樣,甚至還要顧及大量教科書裡沒說到的事情。
當然,這樣的程序與區別,對於其他非白領、非公務員的被告而言,看似不公平——沒辦法,偵查實務是真槍實彈,要顧及很多效應,不是刑事訴訟法教科書。
到偵查後期,其實我並沒有將所有分局疑似有問題的所有員警都起訴,其中有幾個協辦檢察官認為「可疑」的部分,因為該分局 #卷宗消失,導致關鍵卷宗不見,加上案發時間略早,有些證據調取上有難度,因此這些卷宗消失的部分,我忍痛簽結,簽呈寫了數千字,請求檢察長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往上報懲處將卷宗弄不見的分局主管人員,檢察長批了個「可」,但最後石沉大海,不知後續如何。
或許大家可以想想,為什麼我「不敢」起訴卷宗消失的那個分局員警?這樣是不是對好好保管卷宗的其他分局反而不公平?
一方面是我很清楚那件案件當時直接衝擊(長期以來越形扭曲的)「檢警關係」、警方專案績效制度,可能還會涉及政治成分,如果出手沒有打到三寸,出現部分無罪,那麼,這個反噬的效果會把本來良善的立意給吞沒。所以只能保守,#把起訴門檻提高到有罪門檻——這就是防禦性偵查,對於其他案件類型的被告很不公平,然而,現實便是這麼多無奈。
另一方面,卷宗「被」消失,這就是人力調查證據的極限,我們都是人,不是神,人力可及的真實發現有其極限。剩下的,就交給神的 #死後審判 吧。
最近彰化地院判決的騙票案:https://bit.ly/2DTmXT9
我看判決書中附記事項的記載,記述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如何發現騙票的嫌疑,主動介入調查並發現真相的過程,包含比對日落時刻表、光線等,透過這些蛛絲馬跡來拼湊出真相,做到這種細緻度,分案由肅貪組偵查起訴。
由此可證,這類執法者違法的案件,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這麼簡單、也不是什麼推理劇集,稍有一點疏忽或沒想到的事情,證據就沒了。
回到這件「警賊合作賺績效案」:
我仔細研究了判決細節,我想這件案件的基本盤應該是賴警的部分。
至於許警的教唆竊盜部分,其實在法院的心證中,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法官覺得證據不夠吧?
證據主要是:偵查中自白+證人指述+通聯
然而被告在審判中翻供了,法院要判無罪,要打掉偵查中自白,所以就開始用顯微鏡來檢視偵查中的過程。
但法院忽略了,今天面對的,是辦過刑案、懂偵查程序、懂法律後果的警察;不是社會底層、教育水準不高、沒有應付過偵查與審判程序的小可憐。
不過我已經離開檢察官的工作,我現在唸的書反而都是傾向被告人權、被害人保障等,與偵查技巧未必有關,在我現在的立場,反而希望新北地院秉此一貫,#以一樣的標準來看待警方調查那些社會底層的被告的警詢內容,一旦碰觸到這條線,就認定為不正詢/訊問。
想必,以後會有很多毒品、槍砲、詐欺、竊盜等案件的被告感謝法院對於人權的重視。
還有一點,為何本案承辦與協辦檢察官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被抓小辮子的狀況。我不知道這件案件的勤前狀況如何,有沒有沙盤推演?進行訊問策略的提醒?主任檢察官是否有對加入的成員提醒被警方反咬反噬的「政治後果」?
依照前人累積辦公務員(包含辦警察)的經驗,大家都知道執法人員犯罪最可惡的地方是,在審判中會出現各類歪理答辯,而且這些懂法的人特別容易「被不正訊問」(但是這些警察自己在詢問被告時,都不會去考慮這些程序問題的,很奇怪)。
以我之前那件GG專案來說,當時有腦殘媒體誤報「檢方搜索警局」,警方還有腦殘攻擊我「違法搜索」,但實際上根本沒有搜索,而是持函依法向各分局調閱卷宗(本質上為間接強制手段的「提出命令」,不是搜索);
一審中,也出現各種搞笑的抗辯,直到判刑後發現不對,二審才全部認罪,高院也樂於「當好人」全部給緩刑。
所以在全程錄音錄影的偵查中、特別注重被告人權的時代,多數出手辦白領犯罪的檢察官應該是謹小慎微的,勸認罪時也會很小心。
最後,我拾人牙慧的以一位檢方學姊剛剛說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結論:
「成見」或「先入為主」是中立客觀的最大障礙。懷疑不是正義的敵人,成見才是。
這段話,不只適用在檢、調、警等偵查人員,也是用在法院,更適用在媒體。
最讓人遺憾的是,這件案件最嚴重的問題--警方扭曲的績效制度--就這樣在新聞選擇性報導、為德不卒的程序議題中,失焦了!
這樣大家終於明白,為什麼偵查實務上「白領犯罪」、「公務員犯罪」難以發動,要採「防禦性偵查」了吧?單純的法律系大學生們,你們還要罵「檢察官為什麼不主動辦警察違法」嗎?
偵查實務,加入了政治與媒體的力量,比教科書以及你們想像的還複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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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鬼遮眼」選擇性報導、某改會趁機刷存在感的新聞請見:
https://bit.ly/2Cldfsh
https://bit.ly/33RG5Mr
以上兩則 #都是自由時報
如何告警察瀆職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冠維權路漫漫,逝者家屬受監控威脅
從政府瞞報導致公眾放松警惕,到權力介入醫療診斷、核酸檢測政治化,再到封城後後勤服務缺失、社區人員冷漠瀆職,新冠疫情的死難者家屬滿懷冤屈卻求助無門。受難者眾但追責者寥寥,維權之路彌漫著威脅、恐懼和壓迫。
2月1日,張海的父親因新冠病毒並發症在武漢一家醫院逝世,終年76歲。張海的憤懣無處發泄,他注冊了微博,試圖將名字叫做“血在手中”,但是微博驗證沒通過,他索性改名為“雪在手中”,以提醒自己莫忘報仇。三個多月了,他的內心從未能平靜:
“要麼解決我的問題,要麼把我抓起來,很簡單,沒有第三條路可走。如果不敢為父親的冤死去追責、去發聲,我還不如一頭撞死。我怎麼向父親交代?”
張海提出三個訴求:1.追究地方政府瞞報責任;2. 武漢政府正式道歉;3. 經濟賠償。他通過微博微信和媒體發聲、公開籌款設立遇難者紀念碑、撥打武漢市長熱線,換來的只是警察的無盡騷擾,電話和社交媒體的全面監控。
張海:微信群成警察群,嚴防抱團
他的父親張立發是一名愛國老兵,曾受到核輻射落下終身損傷。張海在微博中寫道,“害怕您問我,兒子,我這一生無愧於國家,62年在青海海晏參加中國第一個絕密核武器工程,64年試爆成功的第一個原子彈就是在這裡誕生的……為什麼?為什麼卻落得這麼悲慘的結局?”
張海聽信政府的早期宣傳即新冠肺炎不會人傳人,1月17日把父親從居住地廣東送到武漢就醫做骨折修復手術,住院一周多後就感染病毒,不到兩周就搶救無效去世。對他來說,這就是一場“他殺”。
張海形容自己從前是個一心照顧好小家庭、沒有政治理念,甚至有些麻木的普通人,直到父親的死亡帶給他無法消彌的傷痛和憤怒:
“去世的是我的父親。我很愛國,但我更愛我的父親。中國人有句老話,事情不落在自己身上,就沒有心痛的感覺。”
不過,他仍然堅信,瞞報和濫權的是基層人員,如果中央政府或者習近平知道真相,就可以公正處理他的冤情。自2月1日張海父親去世以來,武漢公安、武漢商業服務學院的人反復警告張海不要接受外媒采訪。回到深圳之後,張海多次受到深圳南山區派出所的問話。
家屬不僅不能發聲,也被禁止抱團取暖。張海曾見證一百人的家屬微信群被封,群主被警察上門訓斥。他現在所在的家屬群也充斥著網警,很難討論維權策略,大家只能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因為只要有人號召聯合超過5個人就會被抓:
“武漢有個家屬,公安到他家,明確地說,如果維權召集超過5個人,肯定要被抓。要維權,你自己去。”
武漢互助共濟會(群)的志願者張毅曾遭到警察十多次訓誡,微信群也被多次拆分解散,他告訴本台,“大陸從搞‘網格員’開始,大概有四五年,目的就是沙漠化,不讓你們聚集。警察認為,對付五個人有困難,現在就盡量讓你們一個一個的,不要互相聯系。”
據本台早期報道,基層社區安插的一名網格員要負責監視網格內15-20戶居民,如同中國歷代王朝的甲保連坐制。
劉沛恩:嚴禁發聲、威脅家人
3月底,和張海有著相似經歷的劉沛恩在武漢官員的陪同下埋葬了父親的骨灰,官員拍下葬禮照片後離去了,但是這對劉沛恩來說,只是維權之路的開始。
劉沛恩的父親劉偶清曾任武漢市糧食局書記,今年1月6日依照待遇去協和醫院做一周多的住院體檢,不料出院前一天就開始高燒不退,29日去世,死亡原因是“疑似新冠肺炎”。
劉沛恩開始在網上發文發視頻討論疫情,並接受《紐約時報》等外媒采訪,說地方官員寸步不離地跟著他領骨灰。湖北官媒《長江日報》也為劉偶清留下一篇新聞,寥寥六十字,“劉偶清系湖北省武漢市人,1961年8月參加工作,186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謝謝你,《紐約時報》。由他們來講述父親的生平和貢獻很悲哀。”劉沛恩寫道。
他的行為引來全面監控,以及警察和社區的人上門警告他要考慮11歲的女兒的求學和生計。劉沛恩4月9日在美國視頻平台油管公示:
“我答應了警察一個月不在國內發聲,不接受境外媒體采訪,警察還提到了陳秋實。警察也簽了責任書,看緊我,我也緩和一下,進去了就沒法抗爭了。”
劉沛恩人在武漢,他深知在國內起訴政府,只會讓自己消失。關於如何有效維權,劉沛恩認為,訴苦賣慘都沒有用,政府早期瞞報信息是最關鍵的突破口,盡管多篇媒體報道和視頻被刪帖,家屬全套保留,都是鐵證。他已經醞釀好下一步計劃,但是暫時無法向公眾曝光。
一推二嚇三騙,家屬最終放棄維權
自三月初發起成立“新冠法律顧問團”,旅美公益人士、福特漢姆訪問學者楊占青收到了十多個維權申請。而維穩部門也緊隨其後,目前已有至少兩個家庭因不堪威脅放棄維權。楊占青的表弟也遭受兩次傳喚。
一位當事人的商業保險只能賠付給確診病人,醫院不肯公布核酸檢測結果,而單位領導逼迫她刪除英文媒體的采訪文章;另一位當事人的父親在隔離酒店被疏於照顧後去世,她在聯絡楊占青後遭到戶籍地派出所的長臂管轄和威脅。
本台致電微博名為“哭泣的亡魂”的逝者家屬,但是她表示不能接受媒體采訪,否則可能會危及生存。
她在這次疫情中失去了24歲的女兒,並在網上質問, “那些始作俑者、不作為亂作為的市政府官員,竟然沒有一個人被追究……但是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他們,沒有一個公正的說法,死了的人不會同意,活著的人更不會答應!”
楊占青說,家屬面臨的最大困難是政府的打壓,一方面是警察、社區、當事人工作單位的威脅。其次是取證困難,大部分醫院不願提供病例復印。在這種情況下,放棄主動權、忌諱媒體可能會讓維權難上加難:
“大部分維權者非常被動,把自己孤立起來,很難得到社會關注。他們在群裡很少主動維權,指望著張海往前衝。一聽說張海被警察找,大家比張海還緊張。”
香港執業大律師、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認為,數據監控升級了恐懼,有十幾個人找楊占青援助已實屬不易:“比起汶川地震那個時代,大家能夠組織團結起來維權。現在打人打得太快了。整個大數據的監控管理能掌握每個人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情,把維權抗爭壓在萌芽狀態。”
鳥盡弓藏,志願者遭清算
2020年4月19日起,端點星網站的三名90後志願者被警察拘押,陳玫家人至今未收到被捕通知書,蔡偉及女友分別以“尋釁滋事”、“尋釁滋事與包庇”為由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成立於2018年的端點星致力於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備份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刪文章。陳玫的哥哥陳堃告訴本台,至今無法確認這個案子是否與端點星有關,也沒有陳玫的下落,朝陽公安局、昌平派出所等機構輪番踢皮球,甚至律師本人也遭三個警察帶著攝像頭上門警告。
弟弟的消失讓陳堃想起了在汶川地震後獨立調查豆腐渣工程而被判刑五年的譚作人,“到底是什麼人在辦案?政府到底認為哪些事情對它有好處?哪些沒好處?沒法猜。我們不知道政府在按照什麼樣的標准在做。”
2014年,中國第一家民間教育公益組織立人鄉村圖書館被關停,理事會成員在抗疫標語上寫著“焚而不毀,向死而生”。
陳堃作為立人大學的最後一屆總干事被監視居住八十多天,期間被吊打和電擊。陳玫也曾是立人大學的學生和志願者,陳堃沒想到弟弟會在六年後經歷自己遭受過的一切。
“我相信所有志願者在一月底、二月初,不論是分發物資,還是整理信息,沒有人想過自己在做著一件有危險的事情,肯定都不是衝著 ‘我要危害國家安全’去的。到了三、四月,開始被喝茶、傳喚,甚至像我弟弟被抓。這很讓人心寒。” 陳堃發問,“萬一幾年之後,又有一場災難,那個時候如果還有人想做志願者,他還敢不敢做?”
本台致信多家志願機構是否受到官方壓力,比如“華科NCP”、“A2N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武心援團隊”,截止發稿皆未回復。
“nCovmemory”項目組是另一個系統收集、保存疫情深度報道的網站,端點星出事之後該網頁也被關閉。他們在回復網友查詢的郵件中說,成員都安好,不必掛懷,“為了規避潛在的風險,我們把網站設置成了私人可見,不再公開。”
此外還有多家民間組織自發搜集新冠患者和逝者名單,如“jilufeiyan”、“wuhancrisis”、”“新冠病毒:未被記錄的Ta們”。端點星事件後,本台多次聯絡一位身在大陸、參與“wuhancrisis”項目的匿名志願者,未再收到回復,撥打電話則是空號。
鄒幸彤認為,志願者所累積的信息在民間自由流通,是中共最不能容忍的:“中國政府在用盡一切辦法控制關於疫情的議論,鬥爭的長臂不僅是國內,還要控制國際怎麼理解疫情。它的控制角度是關於疫情的資料、信息,如果民間有它控制不了的人,哪怕僅僅是記錄,也不能容忍。”
張海於5月4日發布的籌資立碑公告,召來警察變本加厲的騷擾。劉沛恩和張海通話,勸他三思,極有可能會被扣上“非法集資”的帽子然後被捕。
5月6日,張海在微博宣布,放棄立碑紀念,將捐款一一退回。網友勸慰他,“你試過了。很勇敢。我們人人心中都有一個碑”,“留存一個信念在心底,保護好自己才有實施可能,保護好自己!”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薛小山華盛頓報道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如何告警察瀆職 在 分享文長(報案碰到刁難想吃案的警員該如何處理的流程)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警察吃案順便告警察瀆職,只怕你不敢. 0. 評分. 取消 確定. 引言; 留言. 回報 連結 只看此 ... 我也很贊成你去提告並告警察瀆職怎麼會是姑息養奸,我們是想知道你告訴後勝利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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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似案件若不只一次違法失職先前已過投訴至市政信箱或警政署,無有效改善請照這樣做△一定要有證據!! ➃【地檢署對警察告發】 ‼️如何對警察提告?‼️告發警察‼️很長篇‼️ 這邊 ... ... <看更多>
如何告警察瀆職 在 [問卦] 各位去警局報案,有被警察勸退的經驗嗎? - 看板Gossiping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各位晚安
小弟以前有接過詐騙電話,結果對方詐騙我不成,便出言
恐嚇我,小弟帶著錄音去派出所報案,被警察說現在人手
不足,沒人幫我受理報案,讓我碰軟釘子就是,然後隔天
小弟直接跑地檢署提告訴去了。
警察勸退當天,小弟把事情經過、地點,詳細打一遍,陳
情給市政信箱,後來聽承辦人說,當事警察被懲處了,雖
然懲處也不痛不癢,但總比沒有好。
還有聽到其他人的經驗,小弟朋友買超市買東西,雨傘被
幹走,去派出所一樣被警察技巧性勸退。
各位去派出所報案,有被警察勸退(吃案)的經驗嗎?
遇到不想受理報案的警察,應該怎麼做才能反制呢?
直接當警察面打110報警,說派出所警員想吃案,有用嗎?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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