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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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黑心企業的血淚真實見聞,開除慣老闆,到下一間公司笑著工作
#樂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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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現在的工作環境怎麼樣?主管/老闆/同事人又如何?
我覺得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來回答耶
A:老闆/公司前景怎麼樣?
B:主管/組長領導怎麼樣?
C:同事/溝通合作怎樣樣?
A好、B好、C不好,要錢的話可以留下來,但是每天相見都會很痛苦
A好、B不好、C好,要錢的話也可以留下來,同事們私下抱怨還可以過
A不好、B好、C好,那就是黑心企業了,大家快逃!
本書正是描述了邪惡老闆與他的小嘍囉們,如何一步步侵蝕本來雄心壯志的主角,以及壓榨苟延殘喘的羔羊員工,嗯,最後正不勝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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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組長職,既來之,就想改變公司作法,提升組員士氣,每天七點多到公司,晚上九點下班,公司無福利,有列進修預算(但你最好敢申請)。主角原本再怎樣也想撐一年,哪知試用期60天直接被辭退。
我就一路就看下去了,心有戚戚焉,想當年自己也是組長啊…
本書除了讓人辨識何謂黑心企業的嘴臉,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到「那些讓自己繼續在黑心企業待那麼久的人是怎麼想的?」
他們為什麼不會馬上走?你會發現在黑心企業待久了,人是會被洗腦的。
當邪惡老闆貶低你時,即使明知道對方在胡扯,但權力關係就是會讓你受傷(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你會真的相信自己一無是處,換公司也沒用,像是劣質PUA話術,反而被逼到相信「好吧,也許我不斷賣命後終有一天老闆會肯定與鼓勵…」、「終有一天加班加到死的派遣員工也能升正職吧…」
不,通常故事是「然後,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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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這是韓國翻譯書,黑心企業就在你我身邊,醒醒吧,什麼是假的、什麼是謊言,你一定要懂得辨識。邪惡老闆在他的領域裡是不會突然修佛的,他把人當工具,就會一直當工具,或許很無奈,但是離職是正確選擇,否則薪水往後都要拿來養病了。
如果身心有憂鬱傾向,請找人傾訴、看醫生,考慮離職;如果工作權益受損,不要默默忍受,請找人討論、向勞工局申訴。越大的公司,越注重名聲,只要小蝦米反擊,至少能要到自己想要的。
希望大家都要照顧自己,也能從本書中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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