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女方婚前買房 在 單媽美國奮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來美國結婚去 你該考慮什麼?》
身為留美再婚前單媽
Grace 除了常常被問留學問題
還有時會被問熟齡異國戀、二婚的問題
畢竟離過婚或大齡的女性在台灣
本來就是不容易找對象的族群
還常常被異眼相看貼標籤
好些女性就跟美國男人談了網戀
最終決定飛來美國閃電結婚
這幾年身邊異國聯姻看得多了
也幫好幾位台籍新娘適應美國生活 找工作
來聊一下Grace 這幾年來的觀察
首先一定要說
抱持著「嫁給美國人搬到外國後
從此可以住漂亮的大房子
外國老公像電影一樣浪漫體貼
家裡只需要老公工作單薪收入
自己英文不好沒關係 在家相夫即可
美國老公會把收入乖乖上繳
美金很好賺也很好用
在美國可以遊山玩水上館子
還可以每年回台灣探親」
這種想法大多數時候是錯誤的
因為大部份的美國男性
都是基層勞工或是中產階級
當然絕對會有少數亞洲女性
她們嫁給優秀的美國或是華裔男性
老公有份非常穩定收入又好的工作
婚後夫妻倆「有共識」後
為了小孩的教育讓太太顧家
但這樣的情形大多數發生在初婚
且女方本身也是同樣優秀
或是有無可取代的長處
簡單來說就是女方可以在美國獨立生存
而好男人們也被他們的妻子牢牢地抓著
很難再回歸到婚姻市場上
一般為了愛情才來美國的女性
尤其是本身英文能力不夠好
或是在美國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
未婚夫即使情話綿綿說你來他會照顧你
請先冷靜想想…
所謂的照顧是指供基本三餐
還是可以幫你買車甚至給你零花錢
老公的家累有多少
扣除之後有多少時間跟精力
可以幫助你學開車 練英文
幫你跟公家機關打交道 找工作等等
來之前別被愛情沖昏頭 最好先釐清
因為雙方的期望值如果差距過大
來了女方要坐一年以上移民監
在家無人可作伴又不會開車
在在考驗老公的個性跟耐心
下班後可以聽你用破英文叨叨絮絮
討論思鄉 雞毛蒜皮 挫折幾個小時
一個認為家裡多一張嘴只有自己在工作
還不體諒我整天找小事憂鬱或生氣
一個認為你都不陪我 又不體貼我
非常容易吵架
再者 美國二婚男性若前段婚姻有小孩
那麼他收入的25-40%會直接成為扶養費
同時小孩如果未成年
他的一半時間也必須照料前婚的小孩
也因為共有監護權
必然跟前妻「常常」有聯繫
這就是考驗中西方教養觀念
以及東方女性安全感缺乏的關鍵
很多時候婚前女方覺得沒關係
婚後忽然覺得世界變了樣
受不了老公亂養亂教寵溺小孩
前妻勾勾纏 或是沒事就生事要錢
小孩沒規矩 對我不尊重
老公沒時間陪我 對我小氣
還嫌我教小孩太嚴格
還有居住環境
美國男性有房的其實不多
很多單身男性都是租房
尤其是出租公寓的空間
會比你在電影裡看到的小很多
更糟的是你會發現
很多美國男性並不急著買房
因為他們沒有成家立業
或是有土斯有財的概念
再者因為不儲蓄
一半以上的美國人
就算想買房
也根本拿不出頭期款
再來說說姻親
一般來說
如果你跟姻親住得比較遠
(車程兩小時以上)
距離會產生美感跟陌生感
即使產生什麼不愉快
一年只見一、兩次
見面時忍忍就算了
產生問題的機會會比較小
但如果住得很近
(一小時車程內)
又在生活上的聯繫很多
尤其是如果男方在某方面依賴公婆的幫助
如果姻親哪裡看你不順眼或有誤解
美國人的直爽就會出現了
他們不會在背後講你
他們會直接在你面前講你
這時候請把東方的溫良恭儉讓放下
該辯解的事情就辯解
否則情況只會更壞 不會變好
更甚者 如果對方不可理喻
如果反正你們夫妻倆也不依賴他
簡單地告訴對方 你們的婚姻不歸他管
mind your own business 即可
臉皮厚點 如果過失不在你
可以暫時斷掉聯絡
你的日子會好過很多
最後Grace 想提醒遠嫁美國的朋友們
想要在美國住得開心的方法無他
就是努力「入境隨俗」
既然決定把美國當第二故鄉
那麼請放下台灣的習慣、觀念
別想著掌握老公的所有金錢和時間
別想著改變美國老公種種的生活習慣
例如早上才洗澡 喝可樂當水 吃垃圾食物
或是老是囤積很多雜物 金錢上及時行樂
你們在他的主場
不論是人事物絕對都站在他那邊
同時 美國崇尚個人主義
美國老公會改變絕對是因為他自己想要改變
不會是因為你脅迫或嘮叨被迫改變
美國男人自尊心很高
咒罵大吵決對只會把他推更遠
再者美國人沒有丈夫應該「照顧妻子一生」的觀念
美國老公跟你結婚單純因為他愛你
如果要離婚也絕對是因為跟你相處不愉快
他認為自己不想再繼續跟你一起生活
分開後 他會想負責的人是孩子 不是你
可以說愛的很純粹 分的也很徹底
總之雖然每段婚姻都是不同的
但是大體上來說
美國的婚姻比較像合夥人關係
兩個人沒有誰決定所有的事情
有爭議也要互相妥協
像兩個人翹翹板各坐一端
談判過程一邊高 另一邊就低
沒有人可以永遠在高處
要怎麼創造談判的條件呢?
那就是提升你自己的價值
你越讓美國老公不捨得跟你分開
他願意為你妥協的事情就越多
千萬別害怕表現你自己
Grace 也鼓勵你儘量發展自己
不論是各種能力或是表達意見
美國人崇拜強者
你害怕踏出家門發展事業 又不願意學習
沒有自主能力 生存能力 經濟能力
到頭來只能處處退讓 被軟土深掘
就像打遊戲沒人想一直帶新手一樣
你越強 身邊的人羨慕尊重的眼神就越多
你的美國老公就越有面子
他的日子越輕鬆 也越愛你
有人問:那不是很實際嗎?一點也不浪漫
婚姻本來就是柴米油鹽 糖衣裹洋蔥
這點不分中西 大家難道還沒參透嗎?
而說到底 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份
要用婚姻去改變或是逃避自己某部份的缺憾
以為婚姻可以帶給你什麼或讓自己變的不一樣
這樣的觀念是不正確的
每個人都需為自己的成就跟人生負責
如果心態不跟著改變
你還是你自己 只是換了個環境
更糟糕的是 你還換了個你不熟悉的環境
別忘了 飄洋過海結婚或再婚 是你自己選的
用最積極的態度 在這個第二故鄉生根發芽
尊重這片土地的信仰 習慣 價值觀
即使不喜歡的地方請用理性的態度面對
這樣你才能在第二故鄉過得愉快
圖:Grace 的房子即將在年底完工,到時候再開箱跟大家分享喜悅喔🥰
女方婚前買房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有幾個朋友跟客戶因為結婚要買房,
詢問我的意見(這也算售後服務的一部分嗎?)
他們的情況都是男生家長願意出錢買房子,
我的建議如下:
1.可以不用跟公婆住就盡量爭取,
沒住在一起,可以避免摩擦,關係會好一點。
2.如果要買房,結婚前後是黃金時間,
對男生而言,
爸媽在這個時間點會比較願意出錢幫忙,
法律上贈與免稅額也會多100萬元,
從220萬變成320萬元,
如果爸媽一起贈與,就是double ,640萬元。
(以我身為爸爸的立場,不是擔心贈與稅,
而是沒錢贈與。)
對女生而言,
如果男生說要買房子,這個時候是比較有可能的,
如果這個時間沒買,
時間過了,就會沒下文,
甚至我聽過女生結婚,
女方爸媽出1000萬給他們買房,
夫妻拿到錢放在銀行賺利息,不急著看房,
幾年後女生爸爸做生意需要錢,
又把錢拿回去了。
雖然我不鼓勵靠爸,
不過結婚前後確實是家長比較願意拿錢出來的時候,
與其跑去買樂透,還不如好好把握這個黃金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