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2名,視成績備取若干名(候用期間3個月)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2/23~110/03/02
資格條件:
1.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4.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應合於司法特考四等法警類科考試體格檢查標準,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工作項目:
協辦法警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含第二辦公室及左營辦公室)。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報名時應繳驗證明文件(各項證件請均以A4規格裝訂,請至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中下載列印):
(1)報名表。
(2)簡要自傳。
(3)切結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兵役證明。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7)經歷證明(如有公家機關服務證明請附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
(9)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法警)」字樣,並於110年3月2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人員將擇優以簡訊通知面試,並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試名單;未獲參加面試人員,恕不另行通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茲因錄用人員簽約後即須立即從事法警工作,應試人於錄取報到時應即繳交最近一個月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因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予報到任用)。
4.工作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另依規定須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2161468轉3872謝小姐。
5.其他: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之;如有修正或補充事項,將公佈於本署網站。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於本署網頁公告,本署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女性兵役狀態 在 林家興 Alfred L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女生要當兵嗎?一個預官的反思與建議。
#女生應該當兵嗎? #我們真的要上戰場 ?
#不怕排長帶你們衝哎哎哎步槍兵人勒
好友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前天在節目上公開提到恢復徵兵制以及女生可服義務役,也引起和王浩宇議員之間的論戰,這是個很好的公共政策議題,事後和她及其他幾位朋友也對此有所討論。
身為剛教召回來、戰事發生時要帶著後備部隊衝第一線的步兵預官,也想藉這個機會談談實務面自己看到的問題,與提供改革解方的思考。
先講結論,我支持 #朝全徵兵制方向 去思考改革,為什麼?
落實全民國防、軍愛民民敬軍,也要民先懂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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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徵兵募兵傻傻分不清楚?
首先,我國從過去到現在實行的兵制嚴格來講其實是「#徵募併行制」,國防部以前也發布過新聞稿澄清外界以為國軍要進入「全募兵制」的錯誤看法。實際上依照《兵役法》的相關規定,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仍依法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也是屬於徵兵制義務役的一環。
上次推行的兵制改革主要是著眼於加強常備部隊的專業戰力(就不會一直在訓練新的一年兵時間到又退伍造成戰力青黃不接),因此常備部隊也走向全志願役、專業化的「募兵」方式來吸引專職當兵的人,只能說這些都是在「#徵募併行制」的框架內所做的調整。
但巧芯所提到的「徵兵制」就稍微不太一樣了。
嚴格來說,男女都要當兵屬於「#全徵兵制」,就是除了專業職業當兵的人以外,所有國民不分性別都要服兵役的義務役,並接受長期(1-3年)的軍事訓練,除了貫徹全民國防的精神戰力,也是實務上讓「國防軍事」落實到全民的生活中。舉例來說,以色列🇮🇱、挪威🇳🇴等國家是實行「全民皆兵」,男女都要服義務兵役,而且是偏向軍事的,#女生也要拿槍打仗。
以色列大家可能比較熟悉是因為它強敵環伺、屢戰屢勝的關係(還有IG上很多...以色列女大兵?),挪威在2013年國會投票通過時除了防範俄羅斯以外,有一個很大的目的是 #推動真正的男女平權,也使得挪威成為第一個強制兩性服役的歐洲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國家。瑞典🇸🇪也在2017年宣布恢復徵兵制,且徵兵不分男女,理由同樣包括 #促進軍中性別平等。
其他實行義務徵兵制且強度比較高的國家包括南韓、瑞士、新加坡、越南、泰國(抽籤徵兵)等等,役期從一年、一年半到兩年不等。就連法國都在去年重啟兩階段的徵兵制(但內容多樣包括社工服務等)。以色列則是男生3年,女生2年,超硬。(不過以色列今年七月才剛正式宣佈男性役期從32個月調降到30個月,女性一樣24個月,許多軍方將領反對認為會造成人力短缺)
美國🇺🇸歷史上一向是承平時期採取募兵制,戰時改為徵兵制。不過,韓戰結束至北部灣事件,兵役登記系統繼續徵兵,1954至1964每年大概140,000連冷戰平時美國還是有繼續徵兵的動作。(感謝 #方恩格 提供補充)而美軍徵兵的對象男女不拘,不過目前還有少數戰鬥工作不對女性開放。
有很多的聲音認為台灣的兵役與後備制度應該改革,要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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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後備現在是什麼狀況啊喂
台灣社會對於國軍的看法以及在陸軍當中服役的經驗觀感網路上很多,這裡就先不展開。
美國人其實近年來講了很多次認為國軍後備戰力不足、應該改革的情況,請自己參閱(bit.ly/3ieOUU2),儘管美國人有他們自己的國家利益考量,但內容很多地方我認為是值得參考的。
(之前寫《中共攻台大解密》而在台灣有一定知名度的美國軍事智庫研究員易思安 Ian Easton曾經在蘭德撰文寫過〈Transformation of Taiwan's Reserve Force〉,有興趣的可以參考,bit.ly/3l0xRGO)
近期的《新新聞》也出了一篇專門談後備制度改革,大家可以先看看(bit.ly/2SmeFr7),包括國防部長最近說後備要優先召集一年義務役....但這群人數量已經從69萬人下降至47萬人,軍事訓練役則將逐年成長,到民國115年(2026)就會消失,接下來還有少子化的問題,如何保持後備戰力?後備戰力又有無必要?
政府看起來現在在做行政制度調整的準備,要加大投入資源跟提升後備位階,但對我一個第一線的排長來說,重視的還是實際訓練內容以及士兵的戰鬥認知有沒有跟上。
先講一下自己的體驗。
以前大家普遍認為回去教育召集就是重溫「陰間」生活、上課很涼等等,甚至很多人一接到教召令就買機票出國或是跟公司報出差來逃避⋯⋯個人非常反對這種作法,不只愛不愛國的問題,而是這會傷害台灣整體的軍心士氣與實際戰力,近年國防部有對此作出一些改革來限制,很棒。
平均來說現在是退伍後八年內會召集至少兩次,每次一週(軍士官七天、士兵五天),而我這次回去已經很充分感覺到跟以前不一樣,實戰科目很多,滿滿的行軍、操課與打靶,沒有什麼休息時間。不只是帶隊的義務役軍士官,接訓協訓的志願役軍士官也非常辛苦(感謝他們為國辛勞)(敬禮)。坦白說,確實讓我感覺到兩岸情勢是真的緊張,為什麼?
中華民國在台灣目前是一個 #海島國家 的狀態,過去到現在的防衛指導主要都是「嚇阻+殲敵於海上&灘岸」,很多聲音都認為「加強海空軍實力就好,一旦海空軍打光讓老共上岸就完蛋了,也沒什麼好守的;而過去大陸軍主義在新的情勢下也應該被揚棄⋯⋯」
這些說法都不是沒有道理,也因此台灣的海空軍無論在裝備、素質以及國際交流等層面確實都是很優質的,陸軍尤其是一般部隊普遍就稍微辛苦一點。但近期兩岸緊張對峙的情況以及當時在部隊裡接收到的一些資訊跟訓練內容,其實都讓我感覺得到國防部確實有認真陸戰的心理與實際準備。國軍當然也不是笨蛋,五六年前服役時陸軍訓練的科目主流就是城鎮戰為主了,但一直沒有引起社會的重視。
除了大家都認為戰爭似乎很遙遠以外,沒有全民皆兵也導致軍民分家,人民不關心軍務,如何熟悉與落實全民國防?陸軍才是跟廣大民眾比較相關、也是更值得我們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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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能詳述後備的真實狀況以免洩露軍機,直接講小結:
a.#戰時接到動員令要不要裝死?
我和同為預官排長的朋友都會建議你最好要出現才比較可能活下去,不要以為躲在家裡會很爽。
戰時一切軍管,躲在家裡等被炸/等投降不一定比較好,更不用提被憲兵or警察抓走軍法審判以及失去反抗的機會。
雖然也有論點認為不要拿槍以免在戰時被當成軍事人員攻擊,但我個人是反對甚至有點鄙視這樣的看法,命運要自己掌握,槍在手比任人宰割好。
b.#後備部隊戰力如何?
身為要帶兵的軍官....坦白說,後備部隊扣除志願役幹部以外,整體戰力的訓練還有不小的加強空間。其實就我的感受,如果是在被入侵而被迫要防守的情況下,我所在的部隊 #戰鬥意志都還算堅定,但技術的部分,主要還是訓練時間太短以及間隔太長,所以不夠熟悉戰鬥技巧與進入那個「知道自己現在是要上戰場的戰士」的狀況,這也是國防部從去年底開始就加強教召訓練內容的原因,現在已經沒有什麼「血濺車籠埔、魂斷金六結、歡樂斗煥坪」這種事,基本上到哪裡都是一個 #血濺魂斷 的狀態,後備的實力有在增強,這一點要再次給國防部與基層幹部們掌聲。
c.#後備部隊的任務?
其實有同樣是後備部隊的一些預官、士兵有在網路上講他們接收到的大致任務內容,我覺得國防部可能要好好巡邏一下。但是就內容而論,本質上就是兩個字「守土」(少部分會有別的任務),而目前的後備部隊如果要按時完成這些任務,我認為訓練跟準備是稍嫌不足的(主要是戰鬥,其他還好),從動員、集結、整隊、領裝、動員、了解任務到實踐任務內容,特別是任務性質的關係可能會影響到部隊的信心,那平時的戰鬥意志培訓、尤其是作為底氣的戰技訓練就很重要,才能在戰時發揮戰術價值,不是單純上去當砲灰。
昨日也看到新聞國防部長表示已經研擬改革方案,將加強召訓天數與頻率,這是對的方向,但我更期待訓練科目內容能否更靈活、符合現實。
之後的訓練建議科目上還是要變成「#任務導向」,而不是為教召而教召、科目本身強度變強而已。戰場的經營、熟悉以及實地跑一遍大地,都有助於戰時真正要上場時的信心、存活率與任務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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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兵役制度該怎麼改
a.#心態與內容:
我覺得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大家常常把「當兵」這個詞窄化為「#拿槍上戰場」,也因此一談到「女生要當兵」就引起很多爭議,但其實軍隊有非常多其他事情可以做,幾乎也涵蓋社會上大部分職業(也因此就沒有所謂女性不適合當兵的問題,女性在許多事情上可以比男性做得要好)。
有興趣的人看看這篇《美華軍語辭典》(bit.ly/33c6ELq)提及的職業及術語就可以知道軍隊任務涵蓋的內容有多廣。
以色列新創科技產業如此成功,正是因為軍隊根本就是他們的先進職訓所,一退伍就創業搞網路公司研發軍事用軟體與無人機的比比皆是,畢竟科技進步的動力往往來自於軍事發展,網際網路(internet)也是冷戰時期從美國國防部的內部軍網演化而來。
而美軍退伍後除了聯邦政府的福利cover與各種社會職涯的申請優惠以外(比如免費或減免大部分學費上大學),大多也不怕依照他們在部隊的專長找不到工作,這是國軍已經有在模仿但需要更深化改革的重點。
簡單說,台灣社會要先改變「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以及「當兵就是打仗、開槍」的心態,才會覺得當兵是一件普遍可以接受甚至對職涯有幫助的事情。
舉個簡單的例子,台灣普遍都認為學歷史好像很沒用。但在國外很多部隊或美軍來說,讀歷史可以去做戰史研究、情報分析、聯絡官甚至協助寫作戰規劃,搞得不錯的還給你獎學金進修以後到陸海空軍軍官學校教戰史、教軍事策略。
學工程和化學的除了搞爆破玩炸藥,更可能要懂如何蓋房子,因為你要知道如何用最少的炸藥摧毀最多的房屋結構,退伍以後去當工程師、當建商或是教化學當絕命毒師(?)都可以。
並不只是大家都要當兵或懂開槍而已,
這才是「#全民皆兵」、「#寓兵於民」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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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役期與內容:
有鄉民在PTT上分享「外國有強大外敵鄰近的國家」的兵役役期(bit.ly/3cEyX8i),相對來說台灣現在四個月的軍訓役是真的很短,而且完全不構成戰力,下部隊基本上只是搞事而已。除了適當延長役期以外(我個人認為起碼還是要恢復到一年),也有很多聲音強調重點不是役期的長短,而是訓練內容應該要朝實戰化來做改變,不應該還在用美軍二戰前後的單戰(單兵戰鬥教練),喊些脫離時空背景又實用性低的口號。這一點已經非常多人都公開提過了。
(這邊有篇美軍退役士官Allen Lin對國軍新兵訓練的單兵戰鬥教練評論,http://xn--bit-9u3ey63rpnc20p93e.ly/2G09quB)
某種程度上我同意這樣的看法,畢竟這些東西雖然對進入戰場狀況有點幫助(主要是活用聯絡手勢之類的),但到了真實戰場地形上其實很難應用,還不如好好訓練基本體能和移動中射擊、經營與自己後備部隊相關的戰場場地,了解哪裡有加油站、哪裡有軍營、哪裡有重要機關、不同類型道路移動方式到時怎麼處理?怎麼跟上級單位聯絡?停電了大家到時候聯絡方式備案為何?會用無線電的人有多少?知道不要亂開無線電免得被敵軍鎖定的人有多少?
我想,這些東西可能有許多後備軍士官並不清楚,但對一個排長來說,了解這些資訊遠比背單戰重要太多。各位士兵也不希望帶你打仗的排長一問三不知吧。上戰場,最重要的不只是完成任務,還有負責任地帶大家活下來啊。
此外,假日開放軍營靶場讓民眾體驗電子或實際打靶、廣推生存遊戲活動甚至編組民兵團都是實際可行、民間軍武圈也有能量可以培養並支撐起來的東西。把生存遊戲或打靶當成一種全民運動來推廣,#把國防生活化,可能比精進教召內容的成效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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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軍事訓練交流
這個東西有點敏感,包括美軍在台小規模協訓的狀況最近雖然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喂),而實務上這個想法應該會因為觸碰到中國大陸甚至美方的外交政策底線而無法很快實行⋯⋯
不過以前在某地實習的時候,曾寫過一篇報告談國軍可思考仿照新加坡來台灣的「星光計畫」一樣,將不只是精英部隊,而是成建制擴大將一般志願役甚至未來全徵兵義務役的軍士官兵都有機會到國外盟國輪訓半年到一年,除了可以獲得接近實戰的訓練經驗外,更可加強語言能力,藉此吸引有志從軍的年輕人與優秀人才。
如果加入國軍不只是掃地出公差搬庫房,而是可以學得實際戰鬥能力與可應用的外語能力,國家還付你薪水,誰不搶著要?
但這個政策顯然會因為其他因素而暫時無法實行,只能等待時機成熟了。
#題外話,有看到媒體報導政府明年將派3員到以色列考察後備動員制度(bit.ly/34bwfTR),我猜應該就是要成立全動署的那幾位長官(?),但真心建議如果政府可以的話,希望多派幾位員額且包括基層幹部,才能廣泛收納基層真實狀況與意見並根據這些意見來吸收以色列的制度哪些是可以照搬回來、哪些是需要調整才能適應我國後備制度的。
另外也懇請注意不要只學到器物制度沒有學到理念,畢竟以色列面對的狀況跟我國不同,多去理解他們的宗教、文化、建國歷史、制度淵源,才能真正理解以色列軍隊的建軍思想以及他們之所以強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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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生可以做什麼🙋?
國高中上軍訓課的時候,女同學大多要了解與學習的是護理與急救方面的知識,但也有國防教育知識以及高中畢業前會有打靶的體驗,但就僅止於此了。如果未來女生也要服兵役或類似替代役的軍事役別,現在比較常見的建議包括服半年到一年的軍事/社會役,學習包括醫療衛生、戰場救護、後勤經理、通信、電子、情報等在內比較不需要用到太多體力的任務。
不過,也有對於男女一視同仁朝 #以色列化 的想法,除了訓練成步槍兵外、戰車/機駕駛、醫護兵、狙擊手與觀測手等戰鬥兵科可能也相對適合女性。
我覺得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情況暫時應該很困難,民眾大概沒辦法接受這麼劇烈的轉變,以及軍方對於這方面的硬體、軟體與制度上的準備也還嚴重不足。近年敵情升高,也許台灣社會開始願意思考這件事,如果真的要推動,現在就必須開始認真討論。
美軍近年的女性比率約是15%,國軍呢?也是14-15%。根據媒體報導:「早期女軍人多半限於『辦公室單位』任職,近年愈來愈多職缺開放給女性。例如,陸官畢業的女生,原本在戰鬥兵種(步兵、砲兵、裝甲)中只能選砲兵,否則就要選化學、通信、工兵等支援兵種;如今各兵種都已開放,連戰車乘員都已出現女性。以往女性飛官多限於駕駛運輸機、直升機,近年起也開始加入戰機單位。」
(本段節錄自 程嘉文,〈國軍女官兵人數 突破2萬大關〉,《聯合報》,20180405。)
所以整體來說是朝一個女性越來越多也撤除差別待遇的方向走,我認為這也才是一個健康、正常的發展,無論對戰力、士氣、促進女權與性別平等來說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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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已經太長了,就先寫到這裡為止。盡量用很淺顯直白的方式去談我自己對這些議題的看法,還有許多細節未竟,希望可以有更多人一起關心國防議題的改革。而兵役制度,除了能夠達到國防的目標,更應該注重給予軍人應有的待遇、尊嚴和榮譽,否則即便募兵,能夠吸引優秀的人才投軍嗎?拼招募的績效數字是如何來的,基層心知肚明。
如同一同討論的友人所說,「可以的話當然是以募兵的精銳為主力培養對象,但重點在於讓不打仗的(台灣這點與美國不同),人一樣可以得到尊重、榮譽以及好的待遇,培養全民國防的精神與意志。」但很矛盾地,如果不讓全民都感受到當軍人的辛苦與風險,前述的想法也很難被推動。
自己是軍人家庭出身,也因此當兵時決定考預官盡一份心力。無論你的國家認同為何、是哪幾個字,這無關「政治」,是有關於 #我們能否繼續保衛我們生活的方式。
沒有人會故意希望打仗,除了少數可以因此得利的人。一直煽風點火的人,真的要好好看看他們究竟是站在哪一邊。那要探討這件事,就該務實一點檢視現況、理性討論解方,希望有更多人一起討論與支持國軍的改革,而不是單純爭吵、嘲笑誰是什麼役,要不要上戰場、愛不愛國而已。
畢竟一個以不當兵為榮的國家,大概很難不被滅亡。
如果這幾年要打仗,就是我們這一代要上戰場。台灣不是靠口水就能保衛,希望那些叫囂戰爭卻又不願當兵、不願付出的人可以知道這一點。
#支持中華民國國軍 🇹🇼
#預官102之2梯機械化步兵少尉排長報到
(影片與留言處圖片為本人2019年3月參訪以色列看到的情景,女生要拿槍當兵,也可以當得很好,還有戰場被擊毀的戰車殘骸、戰爭下的青年塗鴉訴說對戰爭的厭惡與無力感的遺跡,這一切都值得我們深思。)
女性兵役狀態 在 Dr. A-ba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殺警案,還是決定說點什麼。我並沒有要給一個什麼明確的答案,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公開討論。先聲明,我一定有我的立場和先入為主的想法,可是我盡可能地用溫和的語氣在闡述,所以,如果你是那種一言不合就一定要謾罵,嘲諷,開酸的人,為了你我都好,麻煩你別看吧,感恩。
老實說,無論是認為精障者犯罪應該獲判無罪,或是認為應該一視同仁地關監禁甚至死刑,兩派都多少有些過激的言論讓人不舒服:認為應該無罪的,會一直喊著人權人權,好似相反立場的人就是沒人性,認為死刑只是為了『報復』。另一派的人,則常夾雜類似詛咒的話,「等哪天你家人被人殺死了,你再來說你不支持他判死刑。」甚至更激進的人會認為,不論大罪小罪,反正只要犯罪,就希望司法判處極刑。
廢死和精障者犯罪無罪,雖然是兩個不同議題,可是支持者時常有著極大的交集,反對者亦是(支持A也通常支持B,反對A也常跟著反對B),所以先都歸在一起去討論。而這是不是一個單純的人權議題呢?以人權議題來說,婚姻平權絕對是,畢竟婚姻說到底是關乎兩個人的事而已。但廢死或精障者犯罪呢?這不僅僅是關於(兇手的)人權,還是一樁犯罪,更有受害者的人權(如果還活著)以及其家屬要追求的正義。
以王婉諭來說,第一時間,她的立場是反對死刑的,也因此招來許多嗜血的人批評她不夠愛小燈泡,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她轉為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我相信以前的她一定也曾是個廢死派的理想主義者,她大概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這麼希望兇手被槍決。難道她從廢死轉為支持死刑,她就成了不懂人權的人嗎?
我們往往會對自己支持和信仰的事情,找到很好的理由和理論,說服自己也說服他人,可是對相反立場者,卻會用一種過於簡單,而去脈絡化的方式來解讀,甚至以偏概全,認為反對者『都是』怎樣的人。然而,一個人會產生怎樣的立場,一定跟他的生命經歷等等是息息相關的,就像上述的王婉諭的例子。但這去脈絡化的解讀方式,也造成兩邊立場的人無法產生對話。
講究人權是一個世界的大趨勢,但並非所有打著人權旗幟的人,都真的了解其內涵。例如在婚姻平權上,有些人喊著支持,卻又會說那些扮裝皇后,或是女性化(娘娘腔)的男生『噁心』,又或是說,他們支持女同,但反對男同,因為肛交很髒云云。雖然同婚的推動他們還是幫忙推了一把,但說到底,那或許只是在吃人權自助餐,因為喊人權似乎是件很『潮』的事(我指的是部分的人)。而我也有些疑惑,雖然「精障者犯罪應判無罪」的想法是良善的,但其中是否夾雜著一絲歧視的味道?例如原住民考試的加分,我也始終不懂這是否是漢人某種優越感,認為「你不如我」所特立的,即使,那政策是出於良善。
另外,關於精神鑑定,前陣子大家才在說,普篩會有偽陽性偽陰性。再先進的科學分析,都會有謬誤,再精密的程式,也免不了出現bug,可是這時精神鑑定又變成不能被質疑了?倒也不是我不認同那位專業醫師的鑑定,我想,任何精神科醫師去,大概都會判定殺警案的犯人,當時確實處在發病狀態(所以,這案子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求處死刑就是了)。
而我比較想詬病的是司法程序。我跟一位擔任過法官和律師的朋友聊到此案,他認為應該第一時間送交三組不同的醫事人員做鑑定,並且在不讓他們知道同時間還有別人做鑑定的情況,以自己的專業來做判斷。縱使出來的結果可能一樣,但至少比較能讓人信服,畢竟這是這麼重大的刑案,多花些錢和人力,本是應該,而且也才不會讓單一一位醫師承受所有壓力。
然而現在已經不可能了,時間已久,現在的鑑定都已無法還原犯人當時的身心狀況,而且,鑑定的醫師都已被大眾知道,鑑定結果也半公開,那接下來的鑑定,也就不可能是自由心證,不可能不被影響了。「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
而診斷這件事情,總是一翻兩瞪眼的。即使你的病歷和報告有密密麻麻一大疊,但最後出現「你有/無 高血壓」,就是會影響你能不能申請到保險。然而所有的病症都是一條軸線發展的,今天高血壓的定義是140/90,難道139/89的人就不用擔心,而多了1mmHg就會馬上腦溢血嗎?可是報告上頭寫著「病患犯案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或「未達到心神喪失狀態」,就多少會影響我們心中的天平。不過,雖然我認同犯人在當時處於發病狀態,有嚴重被害妄想,但他被捕後說「我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死」這類的話(大致語意是這樣,詳細內容我忘了),所以他是否完全地心神喪失?這有待商榷,不過我當然不是專業。
然而,真正有裁決權的還是法官。過去也是有很多案例,法官不採納鑑定的報告,例如某個醫療糾紛,三位醫事人員鑑定結果,不是沒有疏失,就是疏失本身不足以影響病人結果(死亡),但法官還是對醫師判了刑。而不論是醫師或法官,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立場,一位廢死派的法官,大概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求處犯人死刑。這也是為什麼關於同婚釋憲,憲法擺在那幾十年了,明明大家看到的文字內容都一樣,不同的大法官卻對婚姻平權的解讀南轅北轍,說到底,還是每個人的立場根本性的不同啊。
不論這個案子將來如何發展,最該注意的是,將來出現『模仿者』。這模仿者指的是,沒有精神疾病的人,謊稱自己有,或是曾經有精神病史的人,在犯案當下並非發病狀態,卻還是犯案,並宣稱自己發病了,例如王景玉就是這樣。即便他殺害小燈泡時,『可能』有些症狀,但那些症狀不足以影響到他的認知,就不該構成減刑要件。而一旦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其中有真有假,然後去犯案,就是更加造成精障者的污名化,讓真正弱勢而應該受到照顧的人,被剝奪資源,甚至讓他們不願出來,也會形成大眾對醫師的鑑定和司法體系更加不信任。
精神疾病有那麼容易判斷嗎?如果今天『與惡』的應思聰出現在你面前,你該如何判定他是有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還是演技很好的演員林哲熹?甚至是曾經有應思聰病史,但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或許專業的醫師比我們懂得判斷,但有沒有可能出現演技更厲害的模仿者呢?
記得我高中時讀了『24個比利』這本訪談小說,即便採訪者(本書作者)在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他相信比利確實是有人格分裂(解離型人格),然而這本小說我從頭讀到尾,我都無法說服自己比利是真的有病,我始終認為他是個模仿高手。除了他的每個人格都太完整太立體,更重要的是,那24個人格多是男性,且多掌握權勢,而佔少數的女性人格,則較為懦弱且邊緣。可是他聲稱犯下多起性侵案的,竟是其中一個邊緣的女同志人格。把責任推給了一個女同志的他,是個完全的生理男性,此舉就像是要淡化自己的罪行。
或許有人會說,一般人不會想被當精神病患,所以不可能假裝精障者去犯案。但同樣地,一般人也不會想去殺人或性侵,一般人也不會想去坐牢呀,因此我們只是用著自身想法,去套用在犯罪者身上,而實際上我以前也遇過一個中國籍人士,希望能以被害妄想症(他認為自己遭中共監控)的名義,讓我們收治住院,可是被老師拒絕了。也遇過幾個在急診喊著希望精神科收他住院的病人,所以這世上真的是各種想法的人都存在啊。大眾期待醫師去拆穿謊言,但說穿了,沒有任何科學方法是能夠完全讓一個人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這實在太為難了。
誤導醫師,影響診斷,實務上有沒有可能呢?我自己曾經幹過一件事。三年前我有一個故事入圍文化的優良劇本獎,後來拿到台北市影委會的劇本獎,還得到兩個文學獎,講的就是一個思覺失調症患者如何『偽裝』成正常人,最後逃出醫院。先說,那個時候的我狀況很糟,媽媽過世,失戀,決定不從醫,並從研究所休學等種種事情接踵而來。為了完成這個劇本,我希望能真實的體會被當成病人的感受,於是我去了身心科。
我先為自己塑造了一個形象,在我闡述自己的狀況後,醫師也做了些回饋和建議,然後我發現,那些回饋跟建議跟我過去在精神科實習所學到的一模一樣,也就是,當我說我有A的症狀,我知道醫生會給我a這建議,當我說我有B的問題,醫生一定會用b這答案來回答我。因為所有建議和答案幾乎都在我預期之內,所以醫生給予的口語方面的治療,是無效的,然而我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乖乖領了藥,那些我預期他會開的藥。
接著我想了解,吃藥會引起哪些副作用?為什麼精障者很多不願配合治療?於是我吃了幾天醫生開的藥,直到某天,我頭痛欲裂的起床,卻還要搭高鐵到台中去接案拍照,不僅遲到了,還把行李箱忘在高鐵站櫃檯,我就不敢再服用了。後來我要求醫師為我做檢測,他找了心理師來。看著那一份密密麻麻,有幾百題的測驗,即便題目看似亂數排列,可是我卻能清楚分辨出,「這一題在問我是否有思覺失調症症狀」,「這一題在測試我是否有躁鬱症」等等,也就是,藉由答題,和我在醫師面前形塑的形象,我可以有一定的程度去影響醫師對我的診斷。在那一刻我其實覺得有點可怕,精障的『模仿者』如果可以做到這樣(但實際如何操作,我想還是別說得太細)。
後來我還是跟醫生坦承,我有醫學的背景,目前正在創作劇本(我沒有說我是為了寫劇本才來看診的啦,那太不給醫生面子了,不過我有說他給的建議我自己都聽過,所以沒什麼效果)。在那一刻我才感覺鬆了一口氣,也才終於建立起我跟醫師之間的信任感,不過那次之後我就沒再回診了,沒有後續,當然也沒利用這些去犯罪啥的,申請保險什麼的(題外話,後來接觸很多線上編劇,才知道滿多人都滿瘋狂的啊,為了瞭解酒店文化,去當一日小姐,或是跟著法醫去命案現場之類的)。
雖然我們期待醫生做出正確診斷,也沒有醫生想犯錯,但每個醫生執業生涯中,大概不可能沒出現過判斷錯誤的時候吧。我有一個親戚二十幾年前被診斷為憂鬱症,他的學歷家庭等等都很好,可是他就是發病了,最嚴重的時候,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或許大家身邊多少有接觸到憂鬱症確診的親友,可是有因此住過院的應該很少,所以可想而知他當時情況有多嚴重。
往後的十幾二十年,他時不時的會發病,並且一發病就要花很長的時間來恢復。直到幾年前,他才正式被確診為是躁鬱症,不是單純憂鬱症。由於他天生性格就很溫和,情緒的起伏不明顯,以致於他在躁鬱症的『躁期』,看起來也不顯著。而人在躁期時,往往自我感覺良好,很不容易有病識感,因此他永遠在『鬱期』才會去求醫,導致每次醫生看到他,都是在鬱期,也就被診斷為憂鬱症。而如同我前述,「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即便他不斷換醫生,但每位醫生翻開他的病史,密密麻麻都是其他精神科醫生下給他『憂鬱症』的診斷,使得他這麼長時間都被當作是單純憂鬱症在治療。
而實際上不管是哪種疾病,一旦進入長期的慢性病,病人與自己的病『共處』了許久,也就產生『共生』關係,有的時候他們比醫生更能掌握自己的狀況。我有一個朋友,有先天性的心臟異常,導致他心跳始終維持在兩百以上。一般人心跳數如此,早就昏過去了,可是因為他一出生就是200bpm,就像一般人爬山可能會有高山症,但長期居住在高山上的人,身體已發展出一套自我調節機制,所以他可以打球熬夜樣樣來,他甚至是我遇過運動神經最協調的人之一。當然他幾年一次,還是會發生類似休克的瀕死狀況。而在兵役體檢前,他刻意熬夜多天讓自己疲憊,當醫生看到他的數據,想當然爾是判免役了(普通人不要學,他是真的有心臟異常,而且這很危險)。
我也認識一位編劇,曾拿過兩大劇本獎首獎,是個創意無限的創作者,但他本身有躁鬱症。躁鬱症的躁期其實是個自信滿滿,且創意噴發的狀態(並不是大吼大叫就叫躁鬱症。如果有不熟悉躁鬱症表現的人,可以看看電影『LUCY』,裡頭Lucy說自己「腦袋速度跑得很快」就是典型躁鬱症表癥),生病十幾年下來,他其實知道如何調配藥物,讓自己處在輕躁狀態,不會過於失控,卻又能展現創意。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大家不信任醫師診斷,而是醫生的判斷確實有許多變因在其中,而這變因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仰賴病人本身給的資訊。坦白說,要醫生從短短三五分鐘(台灣一般門診時間,精神科會再長一些),去下正確診斷,這未免也太強人所難。所以,或許假扮成應思聰的林哲熹不會有,但卻可能存在著不少,有應思聰病史,可是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例如王景玉,或是前陣子新店路上隨機砍死人的現行犯,他們確實有精神病病史,可是他們犯案當下真的沒有判斷能力了嗎?
我們一定都有過生氣的經驗,也有過『模仿』自己生氣的經驗,假裝對某人發脾氣,所以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生病久了的人,對自己疾病越熟悉,有些人甚至可能具有一定掌握能力,導致醫生的精神鑑定也更加困難,他們在犯案後又一再地在媒體面前強調自己的精神病史,讓大眾對精障者敵意更深,讓弱勢的病患更躲到角落,這些『模仿者』,才是真正與惡的距離很近。
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無助和對身邊的人造成的影響,我其實滿熟悉的。除了上述那個躁鬱症被診斷為憂鬱症的長輩是我三等親,我外婆在糖尿病導致失明後的幾年後,也開始精神錯亂,被診斷為思覺失調(不過她情況特殊,可能是高血壓和糖尿病引起的腦部病變,而有了幻覺),我母親在神經退化性疾病MSA的過程中,也時不時有「我已經死了,心臟沒在跳了」這類妄想的言語,後來也有了憂鬱症,主要照顧者我爸也一樣得了憂鬱症,而我哥則有輕微亞斯伯格(亞斯伯格在2013年以前都屬精神疾病)。也因為這樣,我滿痛恨明明不是在發病狀態下犯案,卻以精神病史來為自己脫罪的人,因為他們造成社會更多的誤解與對立。
『與惡』讓我們開始重新省思,但我認為,或許是題材的關係,『與惡』揭示了一種面向,可是卻不是全部面向。在『與惡』裡,受害家屬的喬安是個社經地位高的女強人,非常跋扈,看似她的憤怒大過於喪子的悲傷,甚至利用職權,一路追殺到兇手家屬。而兇手的父母,憨厚,低薪,縱使隱姓埋名,還是想默默還債。影集對於曉明屠殺的過程,用很快速的方式的帶過,不讓人感受過多可怕或悲傷的氛圍,但卻重複著曉明父母在眾人面前下跪的畫面。觀眾當然在不知不覺中,『沒有那麼同情』喬安,而同情應思聰和李曉明及其家屬。這不見得代表編劇本人的觀點,就像我上述那個寫思覺失調症的得獎劇本,很多人也認為我在為精障者犯罪脫罪,可是那真的就是取材問題,我也許下個案子就是另一種觀點。而相對的,韓國電影『素媛』則是以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某些人,就是全然的邪惡,帶給你永久的傷痛」。
回到『與惡』,確實有時候新聞畫面會出現兇手或其家屬在媒體面前下跪的悲慘鏡頭,例如殺警案的兇手妻子就是,但這個社會上也有很多時候,受害者家屬拿不到賠償(雖然那幾百萬根本無法與人命相比,可是對一些低薪家庭,那卻是救命錢,尤其如果死的是經濟支柱),而那在『與惡』中是沒有被呈現的(例如前陣子有一個受害者媽媽跟兇手下跪,請求他賠償,還被兇手踢的)。坦白說,『與惡』為了戲劇效果,確實用了比較極端的方式呈現,但現實生活中,除了事件剛發生時,記者會去採訪兇手家人,可是當時間過去了,有人知道鄭捷或王景玉的家人的現況嗎?
我們先撇除精障者犯罪,或是自我防衛時不慎將加害人誤殺,或是威權時代政府亂抓人亂殺人等情況,先聚焦在一般的殺人案件,以下是我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在一場悲劇之後,最該被照顧的,是受害者(如果還活著)以及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其次才考量兇手以及其家屬。如果家屬選擇原諒,其他人也不用在那邊鼓吹一定要上訴,如果家屬無法原諒兇手,那麼國家是不是有什麼能幫助家屬的?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畢竟,這種兇殺案,死者家屬可能連保險都領不到多少。
我外公在我國中時過世的。當天晚上九點多,他獨自在附近公園運動,在台中英才路過斑馬線時,被一輛由剛滿18歲就有車的爸寶,以時速九十幾公里撞過來,拖行了五十幾公尺,我外公頭蓋骨碎裂,當場死亡。在那之前,我外公什麼糖尿病,高血壓,痛風都沒有。家族裡的大人其實都準備好了,在第一時間就調閱監視器,找專人來量煞車痕,而媽媽家族裡有法院書記官也有記者,肇事者滿18歲就有車,家境肯定不差,所以決定提告。
但我外婆卻說「算了」。倒不是她多體諒肇事者或是她為人和善,事實上外婆是我見過最具威嚴的長輩,所有的兒子媳婦孫子都怕她,所以她只是不想頻繁地跑法院,因此肇事者連一毛都沒賠,那個肇事者我也只看過一次,就這樣結束了。因為兒孫們都尊重(怕)外婆,因此再沒有人提出要繼續提告(雖然外婆曾有一說,是外公死後,她獨居,她怕一提告,對方會來私下報復。所以明明是受害者家屬還要擔心被報復,唉)。
然而那畢竟是外婆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或給她出主意。倘若這時候有人跳出來,「妳一定要告死他」或是說「算了啦,人都過世了,你再告他也於事無補」,我大概都會覺得「干你屁事?」。所以,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有人說「你支持廢死,你不愛你的家人」或是一直喊著要廢除死刑,然後搖著人權的旗幟時,我大概心裡也會想「所以你在說我沒在care兇手人權?你認為希望兇手被判死的我,是個壞人嗎?」。對於受害家屬來說,他的家人就是無緣無故被人殺了(先不提那種行竊失風被屋主殺了,或是要強暴人反被殺這類的例子),在那悲痛的情緒中,大概沒辦法去想那個兇手是不是精障者,是不是低收入戶。也因此當其他無關緊要的人一直喊著人權人權,或告死他關死他之類的言論,是否有站在受傷最深的,被害家屬去想?我們都只是局外人而已。
對我來說,廢死並不是我們宣布1月1號開始不執行死刑,社會就太平了,而是在各種機制下,不論是犯罪的預防,假釋犯的管理,精障者的社會支持系統,讓我們真的不再需要動用到死刑,那才有廢死的意義。否則,那就像是把期末考門檻降低,讓大家all pass,只是表面上的數字好看。是的,死刑有其『不可恢復性』,一旦死了,生命再也不可恢復,既然如此,那兇手在殘殺被害者時,又怎能輕易地奪去他人生命呢(一樣地,先撇除精障者等等特殊情況)?
我自己也是常常在天秤的兩邊搖擺,然而,當我看到了印度公車上,一個醫學院女生被人輪暴,然後腸子被從肛門中拉出慘死的新聞,看到台灣一群男生因為聽信謠言,而輪暴一個弱智女學生,棄屍在焚屍的新聞,我很難相信會在犯案後說出「她應該乖乖讓我們強暴,這樣她就不會死了」或是將人棄屍在草叢後,跑去夜唱,再回來焚屍的人,是有教化的可能。或許,這個世界真的有所謂純粹的邪惡吧,才能這樣無視他人的生命。
最後,聊到死刑在我心中的意義。死刑的存在,不是為了要我們用它,而是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需要它,就像保險一樣,我們買保險不是為了發生意外,而是希望永遠不會使用到它。是,這或許是近乎不切實際的理想,但其實廢死派有一部分人不也是理想主義者?某一部分人認為人都有教化的可能,任何生命都有被拯救的價值。
以上,我只分享自己的想法,沒有要影響誰,每個人心中都有著自己的信念,而沒必要因為想法的不同,就去將對方妖魔化,畢竟,每個人的成長和背景都是不一樣的,那我也確實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不同的想法。(能看完的人,也是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