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0年度暑期工讀輔導方案報名資訊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0年暑期工讀輔導方案招募簡章
一、目的:為提供本市弱勢家庭,品學兼優之在學青年公部門職場體驗機會,利用暑假期間從事工作,以培養其就業技能及其面對就業時應有之態度並建立正確之職業觀念,特辦理本方案。
二、資格條件
(一)必備條件
本人設籍桃園市,現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除必備條件外,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進用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生活扶助戶。(檢附「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
3.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本府監護學生。(檢附本府社會局轉介單及監護資料)
4.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檢附社會局身分認定文件)
5.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6.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父或母其中一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證明影本、無工作切結書);中高齡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7.父母一方為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檢附其更生人證明及勞保資料)
8.父母一方遭受職災者(檢附勞保局職災證明審核)或重大傷病者(檢附重大傷病卡)
9.土木、建築相關學系學生。
三、錄取名額:25名。
四、薪資待遇:日薪新臺幣1,280元,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
五、工讀地點:桃園市政府及週邊(中山北路83號4樓)、桃園監理站(介壽路416號5樓)、桃園航空城工程處(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六、工讀時間:110年7月1日(星期四)至110年8月16日(星期一)。
七、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親自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請自行桃園市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或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網站http://pwb.tycg.gov.tw/ 最新消息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暑期工讀。如未依格式辦理、重複報名、或資格文件不全者,視同棄權,不接受補件。
(二)報名日期:自110年4月26日(星期一)起至110年5月10日(星期一)截止。(郵戳為憑)
八、錄取名單公告
於110年6月25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除正取外,並依序公告候補名額若干名,若正取者放棄資格時,由候補名單依順序遞補(遞補人員通知作業皆以電話進行)。報名時請留下正確聯絡號碼,並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資料錯誤、未開機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聯絡,請自行負責。
九、注意事項
(一)經錄取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正本供查驗,另需繳交本人(郵局存摺)影本以匯入薪資(非郵局帳戶將扣跨行手續費)。
(二)應屆畢業生不得登記參加暑期工讀。
(三)工作期間保險事項由用人單位於人員報到時辦理勞工保險加保事宜,所需保費按勞工保險條例辦理,並按月依人員薪額6%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四)工作期間如有違反規定或公務洩密等情事,除由服務機關予以辭退外,並視情節輕重,逕函請就讀學校處理。
(五)工作期間膳宿、交通事宜需自行處理,相關權利義務悉依用人單位工作規則辦理。
(六)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造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錄取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至用人單位報到,恕不得要求重新分派至其他單位。
(八)本單位不提供實習學分。
十、辦理報到:110年7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府大樓(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工務局701會議室。
十一、洽詢電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03)3322101分機6750或6751陳小姐。
相關附件: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10年度暑期工讀輔導方案報名表.pdf
https://www.tycg.gov.tw/uploaddowndoc?file=hotnews/202104201612160.pdf&filedisplay=%E6%A1%83%E5%9C%92%E5%B8%82%E6%94%BF%E5%BA%9C%E5%B7%A5%E5%8B%99%E5%B1%80110%E5%B9%B4%E5%BA%A6%E6%9A%91%E6%9C%9F%E5%B7%A5%E8%AE%80%E8%BC%94%E5%B0%8E%E6%96%B9%E6%A1%88%E5%A0%B1%E5%90%8D%E8%A1%A8.pdf&flag=doc
110暑期工讀生招募簡章.pdf
https://www.tycg.gov.tw/uploaddowndoc?file=hotnews/202104201612161.pdf&filedisplay=110%E6%9A%91%E6%9C%9F%E5%B7%A5%E8%AE%80%E7%94%9F%E6%8B%9B%E5%8B%9F%E7%B0%A1%E7%AB%A0.pdf&fla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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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08年暑期工讀輔導方案招募簡章
一、 目的:為提供本市弱勢家庭,品學兼優之在學青年公部門職場體驗機會,利用暑假期間從事工作,以培養其就業技能及其面對就業時應有之態度並建立正確之職業觀念,特辦理本方案。
二、 資格條件
(一) 必備條件
本人戶籍設籍桃園市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 除必備條件外,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進用
1.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生活扶助戶。(檢附「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
3. 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本府監護學生。(檢附本府社會局轉介單及監護資料)
4.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檢附社會局身分認定文件)
5. 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6. 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父或母其中一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證明影本、無工作切結書);中高齡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7. 父母一方為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檢附其更生人證明及勞保資料)
8. 父母一方遭受職災者(檢附勞保局職災證明審核)或重大傷病者(檢附重大傷病卡)
9. 土木、建築相關學系學生。
三、 錄取名額:29名。
四、 薪資待遇:日薪新臺幣1,200元,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
五、 工讀地點:桃園市政府各局處。
六、 工讀時間:108年7月1日(星期一)至108年8月15日(星期四)。
七、 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 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親自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請自行桃園市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或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網站http://pwb.tycg.gov.tw/ 最新消息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袁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暑期工讀。如未依格式辦理、重複報名、或資格文件不全者,視同棄權,不接受補件。
(二) 報名日期:自108年5月20日起至108年5月24日截止。(郵戳為憑)
八、 錄取名單公告
於108年6月24日前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除正取外,並依序公告候補名額若干名,若正取者放棄資格時,由候補名單依順序遞補(遞補人員通知作業皆以電話進行)。報名時請留下正確聯絡號碼,並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資料錯誤、未開機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聯絡,請自行負責。
九、 注意事項
(一) 經錄取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私章及行庫(郵局尤佳)存摺等影本。
(二) 應屆畢業生不得登記參加暑期工讀。
(三) 工作期間保險事項由用人單位於人員報到時辦理勞工保險加保事宜,所需保費按勞工保險條例辦理,並按月依人員薪額6%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四) 工作期間如有違反規定或公務洩密等情事,除由服務機關予以辭退外,並視情節輕重,逕函請就讀學校處理。
(五) 工作期間相關權利義務悉依用人單位工作規則辦理。
(六) 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造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 錄取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至用人單位報到,恕不得要求重新分派至其他單位。
十、 辦理報到: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本府大樓(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701會議室,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本(驗畢即歸還)。
十一、 洽詢電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03)3322101分機6760或6761袁小姐。
https://www.tycg.gov.tw/uploaddowndoc?file=hotnews/201905091120180.docx&filedisplay=%E6%A1%83%E5%9C%92%E5%B8%82%E6%94%BF%E5%BA%9C%E5%B7%A5%E5%8B%99%E5%B1%80108%E5%B9%B4%E5%BA%A6%E6%9A%91%E6%9C%9F%E5%B7%A5%E8%AE%80%E8%BC%94%E5%B0%8E%E6%96%B9%E6%A1%88%E5%A0%B1%E5%90%8D%E8%A1%A8.docx&flag=doc
失業給付申請書 在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 服務勤快 守護龜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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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07年暑期工讀輔導方案招募簡章
1、 目的:為提供本市弱勢家庭,品學兼優之在學青年公部門職場體驗機會,利用暑假期間從事工作,以培養其就業技能及其面對就業時應有之態度並建立正確之職業觀念,特辦理本方案。
2、 資格條件
(1) 必備條件
本人戶籍設籍桃園市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 除必備條件外,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進用
1.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 生活扶助戶。(檢附「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
3. 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本府監護學生。(檢附本府社會局轉介單及監護資料)
4.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檢附社會局身分認定文件)
5. 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6. 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父或母其中一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證明影本、無工作切結書);中高齡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7. 父母一方為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檢附其更生人證明及勞保資料)
8. 父母一方遭受職災者(檢附勞保局職災證明審核)或重大傷病者(檢附重大傷病卡)
9. 土木、建築相關學系學生。
3、 錄取名額:32名。
4、 薪資待遇:日薪新臺幣1,120元,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
5、 工讀地點:桃園市政府各局處。
6、 工讀時間:107年7月2日(星期一)至107年8月15日(星期三)。
7、 報名方式與日期
(1) 報名方式
採通訊或親自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請自行桃園市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或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網站http://pwb.tycg.gov.tw/ 最新消息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規劃設計科袁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暑期工讀。如未依格式辦理、重複報名、或資格文件不全者,視同棄權,不接受補件。
(2) 報名日期:自107年5月21日起至107年5月25日截止。(郵戳為憑)
8、 錄取名單公告
於107年6月26日前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入口網站(http://www.tycg.gov.tw)除正取外,並依序公告候補名額若干名,若正取者放棄資格時,由候補名單依順序遞補(遞補人員通知作業皆以電話進行)。報名時請留下正確聯絡號碼,並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資料錯誤、未開機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聯絡,請自行負責。
9、 注意事項
(1) 經錄取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私章及行庫(郵局尤佳)存摺等影本。
(2) 應屆畢業生不得登記參加暑期工讀。
(3) 工作期間保險事項由用人單位於人員報到時辦理勞工保險加保事宜,所需保費按勞工保險條例辦理,並按月依人員薪額6%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4) 工作期間如有違反規定或公務洩密等情事,除由服務機關予以辭退外,並視情節輕重,逕函請就讀學校處理。
(5) 工作期間相關權利義務悉依用人單位工作規則辦理。
(6) 報名資料如有偽造、變造、造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7) 錄取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如期至用人單位報到,恕不得要求重新分派至其他單位。
10、 辦理報到:107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本府大樓(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701會議室,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本(驗畢即歸還)。
11、 洽詢電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6753或6754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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