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公民電廠胎死腹中
能源轉型的過程非常需要公民的參與,如果可以像德國一樣,百分之47%再生能源發電是由人民組成的電力公司持有。人們可以獲得部分再生能源的利益,那就會支持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
為了讓人民參與能源轉型的工作,推動社區公民電廠就會是一個很重要的政策,目前有一些社區也開始試著推動公民電廠,像台東達魯瑪克部落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社區居民共同投資再生能源發電,部分售電的盈餘回饋社區。不只可以為國家提供綠色電力,也能促進社區新的產業機會,結合原住民文化,還能幫台灣的綠能產業形象加分。
但是能源局明年預計大幅調降20KW以下的太陽能躉售費率,降幅達到13%,對於社區推動公民電廠非常不利。特別是宜花東原住民部落、農村社區,小規模的太陽能設備,本來就很難找到施工、維運的工班,所以成本會遠高於能源局估計的成本,但是這些地區正是發展再生能源最好的地方。
今天跟關心台灣再生能源的環保團體、太陽能系統商業公會、還有達魯瑪克部落會議主席,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能源局明年的躉售費率,不應只是簡單的材料單價計算,應該要把社區推動公民電廠的其他成本都算進來,更應該要有獎勵措施才對。
我也會在10月27日邀請行政單位、關心再生能源發展的NGO組織,針對躉售費率召開公聽會,跟行政單位溝通,希望行政單位可以聽聽各地社區的經驗,不要大砍小KW的太陽能發電躉售費率,莫讓公民電廠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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