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
丁妹事件世大運首起申訴成功案例 泳協發聲明道歉!
|關鍵字「誤以為」,小編翻譯白話文:對不起,資料看錯了!
先前體育署針對丁妹事件,特地設立國家代表隊遴選爭議申訴專區,提供選手申訴管道,李沂珈選手經申訴後,也成功完成審查程序及報名程序,對此泳協在昨日也於官網發表聲明,並向選手、教練、家長及社會大眾致歉。
泳協表示,大專體總在今年5月25日時召開世大運游泳代表隊遴選會議後,6月16~19日才舉辦106年全國分齡游泳錦標賽,導致在這個比賽中拿下100蝶銀牌的李沂珈未能進入世大運游泳代表隊名單之中。
另外,在泳協彙整全國各項游泳項目排名作業時,將李沂珈選手在106年全國分齡游泳錦標賽的100公尺蝶式銀牌,誤以為是全國排名第二,因此未能及時舉薦增補李沂珈進入世大運游泳代表隊名單。
大專體總報名 在 蘇巧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體育署今日針對外界的質疑,發布新聞稿,要求泳協應該要出面公開說明並向社會大眾道歉,但我反而認為,體育署才應該要向社會道歉,因為本案到目前為止,體育署顯然有疏失。
首先,事前體育署並沒有善盡監督之責,本次大家對於「50米蝶式金牌得主為什麼沒有能被遴選為選手」的質疑,體育署仍舊未能要求泳協提出清楚的回應。
再者,面對本周一記者會上委員們的質疑,體育署林副署長竟說體育署是在「不知道泳協要說什麼」的狀況下陪同泳協開了記者會,還讓泳協直接宣布「全面退出女子個人項目競賽」。體育署放任泳協用賭氣式的方式處理事情,我完全無法接受,憑什麼能讓其他選手的參賽權益,這樣莫名的被犧牲?我當場要求體育署要回去重新檢討。
最後,體育署對於本案的補救方式,就只是成立「國家代表隊遴選爭議申訴專區」,林德福署長對此還在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有游泳項目的選手因申訴而成為國家代表隊,但這不就再次凸顯泳協所制定的遴選辦法出了大問題嗎?
體育署的所作所為,既沒有回應社會的問題,也毫無監督泳協的功能,難道體育署認為只是建立申訴專區就夠了嗎?我在此嚴正要求,體育署必須實踐承諾,讓泳協就相關問題提出大家可以接受的解釋,並就所造成的分擾與問題進行改善,並向社會大眾道歉,體育署更應盡主管機關的職責,就此事對游泳協會提出懲處,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大專體總報名 在 羅致政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丁聖祐( 丁妹動吃動吃 SportziMitzi )是今年全大運50公尺蝶式女子金牌,理應有資格代表台灣參加今年的世大運50蝶游泳比賽,但卻未能入選,經過丁妹公開在網路上抗議後,泳協不僅未正面回應,反而決定所有選手都不能報名個人項目,無疑是要讓丁妹成為眾矢之的!
今年世大運在台灣舉辦,我們本應該多派選手參賽,現在卻放棄所有個人項目,泳協必須出面解釋為何會有如離譜的決策,也必須說明遴選標準的依據,而不是用錯誤的資訊誤導民眾,並透過報名權惡搞發出質疑的人。
針對這個問題我將持續追查到底,也要求體育署必須出面解決,讓每個選手有為台灣爭光的機會!
#一早已發文給體育署 #持續更新追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