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關鍵 】國民黨入黨青年創近年新高,睽違20年重啟的「革命實踐院第171期講習班」為何成功?https://bit.ly/2Xguk0v
國民黨在今年初表示,2020年有3545位40歲以下青年加入國民黨,比過去成長1.5倍。而這也許可以從停辦近20年後,重啟的「革命實踐院」第171期講習班說起:https://bit.ly/2Xguk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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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抵達柬埔寨,與柬埔寨首相洪森會面。中洪森表示,中方已許諾向該國提供17.5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5.13億元)的資金援助:https://bit.ly/3k4x1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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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早上10點起,將開放12至17歲不在校施打及不在籍學生至預約平台意願登記BNT疫苗,指揮中心也提醒接種BNT應留意5大症狀:https://bit.ly/2XdN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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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生技海外臨床試驗獲得進展,向印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BPOM)申請的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計畫通過,可以開始開發次世代疫苗。二期臨床預計收案240人:https://bit.ly/390qb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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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革命實踐171-青年登入.民主實踐營臉書粉絲專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3的網紅呂欣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參與選舉,不是為了我自己,是為了把妹妹教給我的愛與幸福,傳遞給更多的人──階級、權力、金錢,這些東西或許可以收買那些政客,但是絕對不會讓欣潔改變──這是我給所有支持者的承諾,也請大家,再相信我一次,給我一個機會,聽聽我的政見與理念,支持我去實現更好的未來。 呂欣潔主張財團加稅,確保穩定的財源,...
多次重入國許可 在 葉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認識林婉瑜,
是因為我們一起參加了一個作家的交流參訪活動,
記得那是一個要住在外面的,三四天的活動,
所以我跟林婉瑜曾經一起去腳底按摩。
在林婉瑜之前,
我從沒固定追蹤過一個詩人,
(可能蘇東坡跟杜甫的詩會勉強背出幾首)
但她是一個非常非常特別的人,
不只是寫出來的詩,
而是整個人,
是那種讓人想要知道她今天做了什麼的那種人。
林婉瑜最近出版了散文集<可能的花蜜>,
聽她說,因為出版日期是6月18日,
剛好在疫情封鎖當中,
也因為疫情關係,
實體書店都沒有進書。
我好想吶喊:
各位書店的採購們,這不合理啊,
天上的詩神正抓著頭走來走去,感覺不開心!!
以下,如上次訪談艾加凱磊那樣,
我跟林婉瑜也作了一次線上來回的訪談,
分享給你們--
1.
葉揚:
有許多人對於詩人的日常生活,有各種幻想,
是否能談談同時當著詩人的妳,在生活中實際的樣子?
(會問這一題,
是因為不論是當母親或是當妻子,
都是很實際的事,
以我的例子來說,我每天睡醒的第一件事,
就是花時間在廚房裝水,做二十顆冰塊……)
林婉瑜:
一開始被稱為「詩人」其實是不太習慣的,
那是一個穿長袍馬褂眺望遠方的我嗎?
是一個浪跡天涯冒險不羈的我?
有空的時候,我會開車到高速公路兜風,
放眼望去、前方沒車的時候,
把油門踩到底,
把自己喜歡的音樂開得很大聲。
還有我會去買花,一週一次,
買厄瓜多進口玫瑰搭配美國大康乃馨,
進口花卉的飛機都是禮拜一飛抵台灣,
所以禮拜一去可以買到最新鮮的。
厄瓜多玫瑰花瓣多層繁複,
開起來碩大無朋,簡直像牡丹那樣隆重澎湃的感覺!
買回家以後,慢條斯理整理那些花,
搭配顏色、修剪裝瓶,
是讓自己平靜、沉澱的過程。
2.
葉揚:
與妳剛認識時,
妳曾提起妳妹妹生病的故事,
當時讓我印象深刻,
是否可以多談談,
妳的妹妹給你帶來的影響?
林婉瑜:
我的妹妹從小讀書都是第一名,
就連身高都比我高出許多,
她考上台中女中時,
比女中的錄取分數多了二十多分,
不過,後來她因為重度憂鬱和一些心理因素,
沒有讀完女中。
2014年,
我寫了〈世界的孩子〉這首詩,
送給孤單的人。
希望像妹妹這樣流離無依的靈魂可以感受到:
每個人的存在都是與眾不同的,
都有獨特的價值和意義,
都是被祝福的。
〈世界的孩子〉這首詩,有這樣的詩句:
我也是被愛的
被整個世界所愛
被日光所愛
被層層襲來的海浪所愛
被柔軟適合躺臥的草地所愛
被月光以白色羽絨的方式寵愛
被夏夜晚風這樣吹襲
幾乎要躺在風的背面一起旅行
雖然經常
孤獨地哼歌給自己聽
我是世界的孩子
有人喜愛的孩子
(這讓我想起,
羅比剛轉進一個新的幼兒園時,
沒有朋友的時候,
他也經常唱歌給自己聽,
羅比說他唱的都是挪威的森林。)
3.
葉揚:
妳是我心中的好心情作家,
讀妳的文字,能讓人不由自主地愉快起來,
妳曾經感到茫然,人生無以為繼嗎?
林婉瑜:
一開始寫詩的頭幾年,
因為剛好也是我媽媽生病後來過世的過程(罹患癌症),
那時期的我習慣性失眠,挫折感很深。
常有朋友或讀者提到,
我的詩帶給他們溫暖和撫慰、力量和快樂。
在我書寫的過程中,
我創造出來的詩句,
其實首先是安慰、鎮定了我自己。
我創造了詩中的情境,
主要是去擁抱當時有點疲憊、失落的自己。
記得有一次,
妳傳了一篇妳在雜誌上看到的訪談給我,
是性侵受害者談到我的詩,還有手抄我的詩的照片。
偶爾,我會去IG瀏覽讀者分享我的詩文。
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其他人的生命裡產生意義,
那種感覺是特別的。
葉揚:
在壞日子裡,妳都做些什麼事情?
林婉瑜:
20歲的時候遇到困境,
容易陷入長時間的低潮;
現在受困的話,
比較想讓自己冷靜下來,
去分析為什麼不順利、癥結在哪、如何解決。
因為希望自己早一點回到好的狀態。
4.
葉揚:
妳的先生「江」的職業非常有意思,是調查官,
關於這個事,可不可以多說一些呢?
林婉瑜:
當我的親友知道江是「法務部調查局」的調查官,
他們問過、說過的話像是這樣的:
「工作內容會不會危險?」
「可不可以幫我調查某工廠?」
「我想報案。」
葉揚:
哈哈哈,我看到他,
可能也會忍不住想要報案。
林婉瑜:
大約20年前,
江考上「調查局特考」以後,
在展抱山莊受訓一年,
然後分發。
葉揚:
在展抱山莊受訓時都學些什麼呢?
林婉瑜:
法律,射擊,游泳,擒拿,行動蒐證等等……
#好想一家三口去學這個啊
葉揚:
那麼,當初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呢?
林婉瑜:
我們是透過朋友的介紹認識。
我還記得,我和江見面以前,
介紹我們認識的朋友對我透露:
「江先生是公務員,在調查局工作。」
我還擔心地反問朋友:
「他會不會呆呆的?」
朋友回答:
「不會喔,江先生蠻活潑的。」
他做過府會組(市政府和市議會)組長、北區組長。
他們有時去做一些調查工作,
其實是需要隱藏自己的身分,假裝成路人,
所以他不喜歡我在臉書曝光他的照片。
5.
葉揚:
江先生是否曾經在家庭生活中,
發揮他強大的調查能力?
林婉瑜:
因為工作上經常在辦案,
所以拿有關法律的事問他,
他多少會知道,可以給一些蠻實用的建議。
然後他很會找東西,
家裡大大小小一時之間找不到的東西(鑰匙、印章、眼鏡等等),
要他去找,很快就找到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工作上需要去搜索的關係XD
6.
葉揚:
妳的家人理解詩人這份職業嗎?
我不是來自書香世家,
父系家族的長輩或親戚中,
有商人、有工廠主管、有土木工程師、有電腦工程師,
完全沒有藝術創作者或寫作者。
我父親年輕的時候擔任「可口奶滋」餅乾廠的廠長,
他曾經帶我們去參觀餅乾工廠,
對我來說,有一部分童年回憶是充滿餅乾香甜的氣味。
我的母親是家庭主婦。
他們不瞭解文學,
也許可以這樣說:
他們會比較瞭解具體實際的部分,
譬如,我的詩被收入國文課本裡、作為課文,
或者我幫哪個歌手寫了歌,
這種比較具體的事件,
他們比較能理解。
創作的技巧和內容,
比較抽象內在的部分,
他們就很陌生。
葉揚:
家人曾經反對妳當一個詩人嗎?
林婉瑜:
我爸很妙,
我跟他說,
接下來我的詩會和一個電視劇合作,
他立刻問我:
「你要去演戲了?」
完全狀況外。
不過相對的,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我還蠻享受自己一個人在創作的世界漫遊,
不需要身邊的人更多關心,
也不需要干涉或慰問,
就讓我自己一人去完成它。
7.
葉揚:
妳在文中經常提到自己的三個孩子,
對妳來說,孩子的意義是什麼?
林婉瑜:
其實孩子出生的頭幾年不太適應,
尤其老大知霖嬰兒時期特別沒安全感,
24小時都要看到我,否則就哭鬧。
當她學會爬以後,把她放到遠處,
也會無時無刻朝我爬過來……
那時覺得好崩潰啊,
常在心裡對她說:「離我遠一點啦!」
很想有自己的時間。
她11個月大的時候,
曾經誤吞ㄇ字型訂書針,
送到急診室取出來;
國小時曾經連續發燒11天住院……
現在她高二,身高和我一樣高了,
讀衛道中學的甲班,未來想念理工。
回想他們幼小的時候,覺得很不可思議,
時間慢慢的賦予他們、贈與他們個體的獨特性,
譬如知霖從一個啼哭黏人小怪獸,
變成一個喜歡看英文小說的街舞社社長。
老二貝貝經常被學校派去參加作文比賽。
老三小龍很喜歡數學,
有一次他在一張紙上畫了很多神祕圈圈和符號,
說:「這不是十進位,這是極進位!」
這些都讓我覺得很妙。
我覺得,孩子會帶我們看到不同的世界。
一開始以為孩子會像我們,
後來發現,他們是截然不同的個體,
對一件事,他們的理解或表現,
有可能是我們完全沒想過、沒預料到的。
譬如現在看到知霖的物理很好,覺得很神奇,
我以前上物理課都在發呆,
只看得懂課本封面的物理兩個字。
8.
葉揚:
我的孩子前幾天開始上小學了,
他要去的那個學校裡有什麼,
會遇見什麼樣的人,發生怎樣的事,
我們都無法預料。
對於即將要展開新旅程的,幼小的孩子,
這件事妳的想法是什麼呢?
林婉瑜:
我常覺得,
你對羅比說的話、你和他相處的方式,
對小朋友來說是很有啟發性的。
羅比是個幸福的小孩、很有創造力的小孩。
我想到一首我的詩〈童話故事〉。
這首詩對我們從小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
提出現代觀點的思考,
曾經被美國Connecticut大學的詩歌翻譯期刊譯為英文,
也收錄在三民書局的國文課本中、成為課文,
我想羅比可能也會覺得有趣:
〈童話故事〉
1
小紅帽最介意的是
她其實喜歡
藍色的帽子
可是奶奶說 女生要戴紅色
2
睡美人蠻累的
只想繼續睡
偏偏就有人一定要來吻她
3
自從村民知道
誠實的樵夫獲得了金斧頭銀斧頭
現在湖底都是
村民們丟的斧頭
4
第一隻小豬 蓋了海砂屋
第二隻小豬 蓋了輻射屋
大野狼從煙囪掉進第三隻小豬家的火爐
所以第三隻小豬的房子
成了凶宅
5
青蛙王子不太適應 和公主的婚姻生活
他想變回從前那隻青蛙
那隻單身的青蛙
6
放羊的孩子大叫︰「狼來了!狼來了!」
只是這次
沒有任何人相信他說的話
狼慌張的跑到同伴身邊說︰
「怎麼辦?我剛剛看到一個人類!」
7
龜兔賽跑的獎品是
一箱紅蘿蔔
所以烏龜又從終點慢慢的 把紅蘿蔔扛回去
交給在路邊睡覺的兔子
#好有意思的詩
#想到烏龜爬半天最後得到紅蘿蔔
#那無奈的感覺如此鮮明啊
後記:
除了詩以外,
我也很喜歡讀林婉瑜跟孩子的紀錄,
比如說:
她的大女兒知霖曾經在週記上寫過:
又要段考了,好煩喲,
如果段考是一個人,
我要揍爆他的臉。
還有小龍喜歡一個女同學,
他的說法是:
那個女同學的臉可愛,
肩膀也可愛!
這些文字都收錄在她的新書〈可能的花蜜〉中。
而自從林婉瑜講述了她離世的母親,
不瞭解文學但很支持她的父親,
她與三個孩子的奇妙笑語,
跟調查官之間的愛情鬥智,
她就成為我,
無論如何會繼續追蹤的創作者。
最後分享我特別喜歡的,
關於林婉瑜在婚前去相親時遇到的故事:
F男:
他是和媽媽一起出現的,
他遞上名片自我介紹,
可能因為我說話的聲音小,
每當我回答什麼,
他媽媽就會把頭壓低、把臉湊過來,
想聽清楚我說的話。
短暫半小時談話,
氣氛因長輩的過度關心而緊張了起來,
只要男人說了什麼,
他媽媽的眼光就掃射向我,
等待我的回答,
並且不時湊過來看我的表情,
像是分析我的話語成分般審視著我。
我想到電影《Men in Black》裡的「雙頭男」,
F男脖子上也有兩個頭啊,
大頭是他、小頭是他媽媽。
如果F下次約我見面,
他媽媽一起出現也不用意外。
一起看電影的話,
想必他媽媽的頭會湊過來吃他的爆米花、喝我的可樂。
#可能的花蜜 #林婉瑜
#這本可愛的書歡迎大家上網路書店支持喔
多次重入國許可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多次重入國許可 在 呂欣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參與選舉,不是為了我自己,是為了把妹妹教給我的愛與幸福,傳遞給更多的人──階級、權力、金錢,這些東西或許可以收買那些政客,但是絕對不會讓欣潔改變──這是我給所有支持者的承諾,也請大家,再相信我一次,給我一個機會,聽聽我的政見與理念,支持我去實現更好的未來。
呂欣潔主張財團加稅,確保穩定的財源,一定要做出社區化、平價、且公共化的長照,至少一週一次的喘息服務,建立社區的統一諮詢窗口,改善照顧服務員的勞動條件,讓年輕人願意投入,才能增加本地照顧人力,外籍看護應由社區的長照或日照中心聘僱,派至需要的家庭服務,讓每個需要照顧的人,可以在自己熟悉的社區終老。
長期照顧,不是搶眼的政策,但絕對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政見,對欣潔而言,長照不只是政見,更是我生命的一部份。讓每個需要的人獲得照顧,我們的社會,將會更美好,更適合居住,透過實質政策的改革,我們一定可以減少「照顧者自殺」、「弱勢家庭因為照顧困境而殺死親人」的悲劇。
台灣的年輕人,是全世界數一數二悲慘的。我們的稅制極度不公,營收百億以上的前十大財團,有效稅率平均只有10%,一般人民年收入超過50多萬稅率就是12%,房價所得比世界第一,還要背負即將破產的年金負債,最後,超時過勞工作,卻還被貼上草莓族標籤。
我主張,逐步調高基本工資至兩萬六,調漲的原因,並非如國民黨所說的要促進經濟成長,而是因為基本工資的意思是,人活在台灣每個月所需的最低生活費用,依照這個定義,根據計算,在台灣至少要有兩萬六,但現在只有20008元。同時,必須增加勞檢員才能落實勞基法,強化工會力量,讓勞工團結,找回與資方協商的能力。
針對大家的居住問題,首先應透過稅制打擊投機炒作,這些投機炒作讓原本買得起房子的人變成買不起,更讓中小企業的辦公室租金變高。其次,對於比較沒能力買房子的人,應該建立完整的租屋市場,透過囤房稅讓空屋釋出為租屋,同時完善法規,保障租客與房東的權益,活絡租屋市場,讓「租房子」也成為有尊嚴的選擇。第三,政府應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且應依照家戶可負擔水準訂定租金價格,讓所有人都住得起,而不是像現在台北市動輒一個月2萬多的價格。
至於年金改革,欣潔要在此強調,不是針對特定族群,而是要求政策的永續發展。欣潔主張,實現職業公平,把不同體制的年金整併,讓每一個人,都有公平的未來與退休生活,台灣的年輕人,也不用擔心自己幫國家,揹了一屁股債。
接下來,我希望在立法院中推動讓有愛者皆能成家的婚姻平權法案,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持續的建構性別友善的校園,透過性別教育減少霸凌事件的發生,以及將我長期服務的多元性別族群經驗與觀點帶入立法院,全台灣至少有兩百三十萬名同志族群與他們的家人們,唯有能平等看待差異、尊重多元族群人權的社會,才是一個真正能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
人權,是普世價值,台灣的性別人權運動,在全亞洲,可說是名列前茅。因為性別人權工作,欣潔有幸進入歐盟、聯合國的會議,讓全世界看見台灣的存在、台灣的努力。台灣要突破國際外交困境,就應該從這樣進步的議題開始,我希望由政府推動NGO工作者進行國際交流,投入資源進行民間國際交流人才的培訓,進而促進實質交流,讓全世界看見台灣的民主軟實力。
最後,我也希望能夠成立一個多元語言翻譯的電話諮詢中心,讓在台灣的新住民們,在最基本的溝通與辦理公務上,能夠更加方便。
最後的最後,欣潔想要對信義南松山的朋友說:請支持真正改革、和人民站在一起的候選人,我不只是一個三十世代的年輕人,我代表著的是更多的青年想要一個更好的未來的聲音,國會要改革,需要青年人進入國會,而不是黨意為上的舊政客,也不是立場不清的變色龍。
如果你曾經失望過,但依然渴望一個更美好的未來,請支持2號呂欣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