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Care+的困難,行政積極值得嘉許,但方向宜再釐清】
AppleCare+這件事,起因最早不是來自蘋果公司推出的服務,而是消基會有疑慮才請保險局介入的,保險局也很主動的處理,但現在搞到這麼複雜實在是始料未及。如果按造保險局規劃的方向,如推手機個人保險、輔導電信業者考照、簡化考試等,恐怕後遺症更多。正解應該是去檢討電信業者跟產險業者簽下的保險契約是否合適,並輔導轉正,而非推定電信業是實質的保險銷售者。
手機維修要推個人保單,這種保單是屬於產物保險的範圍,而產險考試科目有「保險理論與法規」以及「保險實務」等二科。其中,保險實務又細分火災保險、汽車保險、運輸保險、工程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等。
考試都是選擇題,說難不難但說簡單也沒那麼簡單,尤其實務方面牽涉的主題有十幾種之多,另外還要考一個「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大學生常戲稱只要昧著良心寫分數就會過的奇怪科目。
若把考試簡化,那對現有登錄在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公平,因為保險業務員有每年的教育訓練時數規定、使用話術限制、網路銷售限制,以及五年須換照等多如牛毛的規範。這些規範電信業者的員工要如何一體適用? 同理對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司也不公平,這些問題,不知道保險局有跟保險業者、公會溝通過嗎? 這不只是電信業者或蘋果公司的問題,而是整個保險業規範的問題。
如果推單一的手機商品保險販賣證照,那筆記型電腦的延伸保固如何處理,家電呢? 冷氣、冰箱與平面電視多比手機或筆電高價,若業者提出同樣的保固服務,是否還要推新的販賣證照呢? 叫3C賣場、大賣場,以及家電行的人都來考照嗎?
仔細去推敲,就會發現問題更多,我擔心保險局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製造更多問題。
保固是保固,保險是保險,一字之差天差地遠,如果只是要斤斤計較手機壞掉的原因是意外還是故意,而一直在「意外」二字上打轉,確實會產生對「意外之賠償」是否為保險的疑問,我想電信業者自己也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大的風波。
但回歸常識,電信業者的原意就是提供售後服務的機會,並利用此機會來抓住客戶,至於電信業者再把維修服務成本,透過責任保險來讓產險業者承擔,這是產險業者與電信業者之間的事,保險局若真有疑慮,也應該是針對這種保單是否符合「責任保險」的定義,若定義不符,應該要求產險業者擬定新的保單,若定義符合但風險承擔比例不對,那應該要求產險業者對電信業者收取足夠的危險保費,這樣事情才會單純。現在解釋上綱到電信業者實質在從事保險銷售,這真的太小題大作了。
台灣壽險與產險業的資產有22兆左右,占整個金融業三分之一,保險局管AppleCare+這樣的事,主動解決業者碰到的困難,積極度很值得嘉許,但方向應該再釐清,免得搞到手機業者、電信業者、保險業者,乃至消費者四輸的局面,認真做事還被打槍,那就真的很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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