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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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誰比誰高貴](六之五)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法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大部分於2020年初之前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徹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法官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贊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向你指出,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注。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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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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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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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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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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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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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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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寶石戒指的愛情】
本篇又名〈富婆奇遇記〉〈路茜阿姨,我不想努力了〉〈一個年輕的墨西哥小夥子瘋狂追我該怎麼辦?〉(笑)
還是出自希區考克,小編最愛的神轉折大師。不過這篇的安排倒是沒太多懸念,所好奇的不過是,那個小夥子最後想做什麼罷了。
來看看他究竟想幹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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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光顧 / 希區考克
三位中年女士圍坐在墨西哥酒店的早餐桌旁,外套鬆散地披在她們的肩上,看得出來,她們是費城郊區上層社會住宅區的那些女士們中的一部分。
「請給我一點咖啡。」埃倫·亞內爾小姐用西班牙語對招待說。她曾在國外旅遊過,知道如何與外國服務員打交道。
「嗯,咖啡要半熱的。」說話的是維拉·朱利特夫人,她是三人中年紀最長的,正覺得墨西哥的早餐冷冷颼颼的。
第三位女士路茜小姐沒說話,只是看了看錶,馬瑞歐該到了。
片刻之後,招待把一壺半熱的咖啡放到了她們的桌上。
「我想,路茜,」埃倫說,「讓馬瑞歐早點來,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到外面找個地方吃上一頓熱點的、更好的早飯了。」
「馬瑞歐已經替我們做了很多事了。」路茜說。當提到這個年輕墨西哥導遊的名字,她的臉就激動得微微發紅。她感到激動和臉紅是因為她的女伴提到他,而她正想像著他強壯甚至有些粗野的墨西哥人的腿。昨天,她們的墨西哥導遊划船送她們去雪契米科水上花園時,她看到了那雙腿。
在五十二年寧靜的獨身生活中,路茜·布朗小姐也許從未想到過一個男人的腿(當然更不會在早餐桌旁)。這是到達墨西哥一個月以來,一個令人心煩意亂的變化。這類的變化也許早就發生了,那時她生病的父親剛剛去世,卻又出入意料地留給她一筆遺產。而路茜小姐自己直到在這裡碰到馬瑞歐那天,才發現這種變化的存在。
那天一開始,她感到會是多事的一天。當在充滿陽光的酒店臥房醒來時。路茜感到一種渴求自由的感覺也甦醒了。這種感覺一直存在,隱隱地撼動她莊重的靈魂。吃早飯時它縈繞在擺放餐桌的院子裡。餐桌上飄蕩的,還有她的女伴喋喋不休的談話(旅途的費用實際上是路茜為她們負擔的)。但無論是維拉對清晨的冷空氣的抱怨,還是埃倫對塔西克城勢利的評價,都不能中斷這種感覺。
對路茜小姐來說,生活中似乎只有費城,塔西克城褪色的粉紅屋頂和閣樓呈羽毛形狀的教堂是一個不能實現的夢:一個玫瑰紅的城市,幾乎有時間那樣古老……
那天,當她看到那枚戒指時,也許就是她旅途中最快樂的一刻。在樹葉廣場的一個銀器店裡,維拉和埃倫正在為一個銀壺和店主討價還價時,路茜發現了那枚戒指。在她的眼裡,它並不高雅,幾乎可以說得上粗俗、招搖。戒面是一顆碩大的但不值錢的藍寶石,戒指是銀質的,但在戒指中似乎閃爍著一種神秘的光芒吸引著路茜。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讓它反射出上午的陽光。她覺得它使她母親的訂婚戒指都黯然失色,儘管那訂婚戒指的價值在這只寶石戒指的五十倍之上。路茜小姐感到一種莫名的興奮。瞥了一眼維拉和埃倫令人氣悶的背影,她開始把戒指從手指上取下來。
但戒指在手指上紋絲不動,這時維拉和埃倫轉過身來,看到了它,輕輕叫了起來:「路茜,它真漂亮。」「簡直像一枚訂婚戒指。」
路茜小姐的臉又紅了,「別犯傻,我只是試試,它對我來說太年輕了。戴上它我看上去……」
她繼續想把它弄下來。墨西哥店主在旁邊低聲恭維著她。
「真是討厭,不過看來我是弄不下來了,我想我得……」
路茜小姐用遠超過那藍寶石戒指價值的錢把它買下來。儘管如此,那筆錢對她仍是無足輕重的,這次旅行,經濟方面的事由埃倫負責,因為在這方面她很「在行」。因為戒指卡在路茜小姐手指上,她還想和店主侃侃價,但路茜小姐說:「回酒店我會用肥皂和熱水把它弄下來的。」
不過她一直也沒能把戒指從手指上給弄下來。
在塔西克城,路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別充沛。晚上吃飯前維拉和埃倫都在房間裡休息,想把腳的酸痛減輕一點,而她決定再去一趟廣場上的聖塔·普裡斯卡教堂。第一次參觀這個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總覺得不太自在,她想獨自在冷清、灰暗、簡陋的教堂裡體會它獨特的氣氛。那種氣氛與路茜家鄉的教堂的氣氛是不同的。
穿過橡木門,路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廳,修飾著黃金葉花朵和天使像的聖壇在她面前隱約閃現。一個年老的農婦,身著黑衣,手裡的蠟燭照在聖女像上。一條狗跑進教堂,四處看了看,又跑出去了。這些小小的場景給路茜小姐一種奇異的感受。它們帶著天主教的和異國的情調,似乎在召喚著她。一種她自己也說不清的衝動使她屈膝跪下,模仿著那個年老的農婦,開始祈禱。她的藍寶石戒指在灰暗的燭光中閃動著和這教堂一樣奇異的光芒。
路茜小姐只跪下一小會兒,當站起來時,她感到右邊有一個人。她轉過頭看見一個墨西哥小夥子。他穿著一塵不染的白衣,跪在幾碼外的地方,濃密的黑髮在他虔誠的額頭上反射出點點微光。路茜小姐站起身時,他們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臉給她留下了一個鮮明的印象。路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膚,奇特的雙眼,還有一種深沉溫和的耐心。總之,簡短的相遇讓她感到已經看到了一些這個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們的內心。簡短的相遇使路茜小姐記住了那個墨西哥小夥子。當然她不會把這個告訴維拉和埃倫的。
路茜小姐離開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黃昏的陽光已越來越暗,當她穿過擁擠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時,已經是晚上了。街上沒幾個人,她的腳步聲迴響在石板路上,聽上去顯得分外孤獨,一個男人的影子搖搖晃晃地向她走來。這時街上除了他們沒有第三個行人,但路茜小姐並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個醉鬼,要離他遠點。那個喝醉的人搖搖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點想折回後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是美國人,是不會被傷害的。她繼續向前走著。
但恐懼仍然還在。當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著她,向她揮手,要錢。那是個滿臉鬍子的流浪漢,滿嘴酒氣,說著她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路茜小姐是從他的手勢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討。但她對這些街頭流浪漢沒有什麼同情心。她搖搖頭,準備繼續向前走。一隻骯髒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難懂的西班牙語又響起來。她用勁甩開那只手。那個男人眼裡閃現出憤怒的神情,他惱火地舉起手臂。
顯然那個流浪漢並不想傷害她,但路茜小姐本能地向後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縫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兒起來,她的腳踝扭傷了。
流浪漢站在她旁邊。這時路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懼。一種不由自主、忽然發生的恐懼壓倒了她。
忽然在街邊的陰影中,另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一個整潔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臉,但她知道是教堂裡的那個小夥子。她看到他把那個流浪漢推開,然後要他走。流浪漢回頭看了看,搖搖晃晃地走開了。
路茜小姐感到一個人的臉離自己的臉很近,接著一隻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來。她聽不懂小夥子說的話,但他的語調很溫和,充滿關心。
「女士,」他說,看了看流浪漢離開的方向,「他已經走了。」這個墨西哥年輕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潔白的光。他接著說:「我叫馬瑞歐,從教堂那邊過來。讓我送你回酒店,好嗎?」
路茜小姐的腳踝很痛,馬瑞歐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間。她的情形在維拉和埃倫之間引起了一陣慌亂。
看到馬瑞歐仍然關切地站在一旁,埃倫拿起她的提袋,問:「我們該給他多少錢,路茜?」
但路茜小姐不想這樣做,她說:「不,錢對這個年輕人會是一種侮辱。」
馬瑞歐似乎聽懂了她的話,他也說了幾句,但路茜小姐卻不怎麼能聽懂。最後馬瑞歐拿起她戴藍寶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後離開了房間。
那就是馬瑞歐如何走入了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顯然他並不想很快離開她們。第二天早上,他來到酒店,找到了路茜小姐。這次路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臉。他並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長,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長著八字鬍,但鬍鬚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長。總的來說,這個小夥子給人某種熱情和可信的感覺。
他解釋自己是個大學生,想在假期掙點錢,所以希望能做女士們的導遊。由於路茜小姐的腳扭傷了,他建議替她們雇輛車,司機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報酬卻令人吃驚地少,而且堅持不需要付更多。
第二天他租到一輛車,便宜的租金使得精打細算的埃倫小姐也十分滿意。於是馬瑞歐開始熱情而認真地帶著她們在各個景點之間遊玩。
衣著整潔的馬瑞歐的陪伴令路茜女士很高興,其實三位女士都很高興。他為她們訂了不少遊覽計畫。一天,他帶她們攀登玻卜卡貝特山,好幾個小時之中,她們在世界上最美最神秘的山峰前,激動不已。有時當馬瑞歐和路茜小姐單獨在一起的時候,馬瑞歐總是把路茜小姐的手握在掌中,輕輕地撫摸。
那是馬瑞歐用他的方式,繞過語言的障礙告訴她,他非常高興能和她一起分享這次美妙的墨西哥之旅。被他有力的手握住,路茜小姐手指上的戒指又收緊了,但她並沒有感到痛,她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種與疼痛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玻卜卡貝特山之行後,路茜小姐決定應該離開塔西克城,去墨西哥城了。
她讓埃倫去告訴馬瑞歐他的使命結束了,還讓埃倫帶去了額外的幾百比索的酬勞。埃倫轉告了馬瑞歐,但馬瑞歐沒有接受那筆錢,而是找到了路茜小姐。他告訴她,墨西哥城裡有不少人並不友好,他伸出他強壯的胳膊說他想繼續照顧她們,而且為她們介紹墨西哥城裡的風光。他強壯的胳膊揮動著,似乎在擁抱著天空、太陽還有墨西哥的群山。他黑色的眼睛和長長的睫毛,卻擁抱著路茜小姐。路茜小姐感到似乎有一種本能在促使著她同意,讓馬瑞歐和她們一起來到了墨西哥城。
到達墨西哥城第二個星期,他們決定去遊覽墨西哥金字塔。像往常一樣,路茜小姐和馬瑞歐坐在前排。他是個出色的司機,路茜小姐喜歡看他全神貫注開車時的側臉,也喜歡聽他不時地喃喃自語,但不大喜歡他用目光注視她的臉,然後向下滑到她的胸前。
他的凝注讓她有些不自在,她用英語對他說:「馬瑞歐,你是美國人說的那種花花公子。你肯定認識很多女孩。」
開始他似乎沒聽懂。沉默片刻,他說:「女孩,花花公子,你是說我嗎?不。」他把手伸進衣袋,拿出一張照片,「女士,這就是我的女孩……」
路茜小姐拿過照片,發現是一個比她還老的婦人。她頭髮花白,眼睛大而憂傷,歲月和疾病在她的臉上留下條條細紋。
「是你媽媽!」路茜小姐說:「給我講講她的事,好嗎?」
馬瑞歐儘量用她能聽懂的詞彙告訴了她媽媽的故事。他媽媽非常窮,一輩子住在一個叫古德羅斯的小村子裡,艱難地撫養著一群沒有父親的孩子,如同人間的聖女。路茜小姐從他的話裡聽出他對他母親幾乎是一種崇拜的愛。
聽到馬瑞歐的話,路茜小姐決定在她的旅行結束前,她要向馬瑞歐問到他母親的位址,然後寄一筆錢給她,讓她能幫助馬瑞歐上完大學。也許她的兒子會因為過分的自尊而難以說服,但作為母親,她會接受的。
「那是金字塔嗎?」埃倫的聲音打斷了路茜小姐的思索。「它們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埃倫繼續說。
但路茜小姐被那兩座太陽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打動了。她凝視著幽暗、古老的金字塔,心中感到一種奇特的興奮感覺。這種感覺在塔西克城的教堂裡她也同樣碰到過。
「這些石階我是爬不上去了,」埃倫洩氣地說:「我太老了,天氣也太熱。」
維拉儘管沒覺得熱,但她也老了。她站在金字塔底,衣服披在肩上,手裡拿著從不離手的香煙,說:「你去吧,路茜,你還年輕,而且也好動。」
於是路茜和馬瑞歐開始向上爬。
在馬瑞歐的幫助下,她爬到了太陽金字塔的頂上。雖然陡峭的石階令她累得喘不過氣來,但登上塔頂的感覺真是好極了。
塔頂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坐在一起。一個是費城來的富有的小姐,一個是偏僻小村裡走出的小夥子,緊挨著坐在一起。他們看著巨大的平原,古老的村落和它們的廟宇散落其間,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從廟宇通向月亮金字塔的、被稱為死亡之途的路。
馬瑞歐開始給她講祭祀儀式的故事。在過去,這種儀式每年都有一次。
路茜小姐半閉著眼睛,一邊聽著他的話一邊想像著當時的情形:人群湧向他們腳下的平原;巫師站在指定的某級石階上;塔頂是一位衣服一塵不染的青年,那當然就是馬瑞歐。
馬瑞歐是村民們奉獻的祭品,他將被奉獻給神靈。她感到對他的憐憫,她伸出了她的手——那隻戴著無法摘下的戒指的左手,她的手找到了他的,被他溫暖有力的手指輕輕地握住……
路茜小姐幾乎不知道馬瑞歐什麼時候抱住了她,他的頭垂到她的胸前。直到她聞到他皮膚的甜香味和頭髮間香波的氣味,她才猛然清醒過來。她猛地跳起來,似乎從幾個世紀的時光中回到眼前,想起還有兩個女伴在塔下等著,想起還有許多的石階要下。
在返回墨西哥城的路上,路茜小姐決定自己和維拉坐在後面的坐位上,把埃倫換到前面和馬瑞歐坐在一起。
回到酒店時,路茜小姐說:「明天是星期天,馬瑞歐,你最好休息一下,不用來陪我們了。」
他開始反對這個建議。當路茜重複道:「不,明天不行,馬瑞歐。」他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個失望的孩子。但很快他的表情變了,他的眼睛挑戰般地直視她的雙眼。
回到房間,路茜小姐感到心猛烈地跳個不停。那眼神所代表的東西是她以往從不敢妄想的東西。她明白,那是一種渴望的眼神。
由於某種原因,她不能理解,而她的心中也從未夢想過,馬瑞歐在追求她。
他在熱烈地追求她。
晚上在上床之前,路茜小姐做了幾件以前她從未做過的事。她穿著睡衣長時間地站在臥室裡的長鏡前,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一個女人。
她沒有看到自己有什麼新的驚人的東西。但這只是她的外表沒有將她內心將要發生的,和已經發生的驚人的變化表現出來而已。
她並不美麗,即使年輕的時候也不曾美麗過,而現在已人到中年了。她的頭髮快白了,鬆散的搭在額前。她的眼睛仍然清澈,而且正充滿了歡樂,但在它們周圍卻是歲月留給她的陰影與皺紋。在睡衣下面,她的胸依然挺實,但身材卻已經不行了。事實上,無論她的面孔還是身材,都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吸引人了。而她卻被人追求。她知道,一個墨西哥的英俊年輕人感到了她身上某種吸引人的東西。
路茜小姐對很多事並非一無所知,她知道不少年輕人追求年老的女人是為了最後能繼承她們的財產。但馬瑞歐除了拒絕任何額外的報酬以外,甚至不知道路茜小姐是她們三人中最富有的一個。只有費城的一個律師和她家族的一些人知道她真正擁有多少財產。不,如果馬瑞歐是為了錢,他就該把眼光放到埃倫身上。埃倫掌握著她們的錢袋,而且在任何時候都不讓任何人知道她手裡的錢實際上屬於路茜。
面貌普通、衣著單調的路茜小姐身上沒有任何地方顯示出富有。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上有一顆值錢的鑽石,但也只有專業的珠寶商人才能看出來。而那個藍寶石戒指也不值得任何人為它花費精力與時間。如果她能把它從手指上弄下來,作為感謝,她會很高興把這戒指送給他。
不,墨西哥城裡有上千的女人比她顯得更富有,還有更多的女人年輕美麗,值得馬瑞歐為之傾倒,還有……
猛然間,路茜小姐為這事的不合邏輯感到一絲恐懼。
也許是未婚女性的本能觸動了她的神經,使她警惕到莫名的危險。
路茜小姐決心她必須了結這件事,她靜靜地躺在床上,作出了她的決定。
路茜小姐和維拉在長途車站等候。她們都緊緊擁著自己的外衣,似乎很冷。維拉確實有點著涼,她也總是如此。而今天雖然有春日的陽光在照耀,路茜小姐卻也感覺到了陣陣的冷意。她的雙眼,還有鼻子都是紅紅的。
她們等的是埃倫,她落在後面是為了把酬勞付給馬瑞歐。帕茲考羅的汽車20分鐘後啟程。
埃倫來了,她的鼻子也是紅紅的。
「妳不能那樣幹,路茜,」她抱怨說,「那樣太狠心了。」她把兩張一百比索的鈔票交到路茜手裡。「我覺得把這個給他時他就像要打人,」她解釋說,「而且他讀到妳的信時就像孩子那樣地哭起來。」
路茜小姐聽了默不作聲。在去帕茲考羅的整個路上她都幾乎一言不發。
寧靜的帕茲考羅湖旁,一家旅店的走廊上,三位女士圍坐桌旁開始吃晚飯。從不願安靜的埃倫在討論著第二天的計畫,路茜小姐卻顯然心不在焉。她的目光轉向墨綠色的湖面,研究著湖上一串串的小島,還有在湖面掠過的禿鷹,它們發出粗糙的叫聲,貪婪地尋找著動物的屍體。
過了一會,她站起來說:「有一點冷了,我要回房間去了,晚安。」
路茜小姐的房間有個小陽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到湖面。陽臺下面就是沉入黑暗的湖面,晚歸的漁夫們用模糊的聲音交流著一天的收穫,偶爾就唱上一段當地的民歌。
路茜小姐靜靜地坐著,看著他們,心中想著馬瑞歐。自打離開墨西哥城,她就在想念馬瑞歐,現在她為自己魯莽地趕走馬瑞歐而後悔不已。她應該自己和他說。她難過地猜測他會怎樣猜疑……這些想法深深地刺痛著她,她傷害了他……
她的胡思亂想被打斷了,因為她在下面的漁夫中看到了一個雪白修長的身影。路茜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心開始狂跳起來。她扶著欄杆,極力向前探,向黑暗中望去。的確,路茜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在那裡敏捷、優雅地閃動著。
但那不會是馬瑞歐,他被留在數百英里外的墨西哥城了,而且路茜還特意吩咐埃倫不要告訴他她們的去向。
穿白衣的人影從遠處向她窗戶所在的湖岸飄來。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燈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夠看清楚。
那是馬瑞歐。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隻不知所措的鳥兒跳個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們之間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終於找到妳了,」他用西班牙語說:「我知道,我會找到妳的。」
「但,馬瑞歐,你是怎麼……?」
「長途汽車公司告訴我,妳們到這裡來了。」
她看見他高興地笑著,雪白的牙忽隱忽現。「路茜小姐,怎麼妳一聲不響地就離開了呢?甚至沒有說一聲再見。」
她沒有回答。
「但我現在來了,我仍然為妳效勞。明天妳和我到湖上去,好嗎?在其他兩個女士醒來之前,就妳和我。湖上有月亮,我們還能看見日出。」
「好吧……」
「明早五點我來接妳,我會弄條船。鳥兒們還沒醒,我就會在這裡等妳了。」
「好吧……」
「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間,當她換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顫抖。
直到凌晨,她還沒有平靜下來,直到窗戶下傳來低低的口哨,告訴她馬瑞歐已經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顫抖。
她飛快地穿上衣服,理理頭髮,披上件衣服,跑下樓去。旅店裡很安靜,沒人看見她穿過走廊,也沒人看見她順著斜坡來到馬瑞歐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邊,然後輕輕地把她扶上船。
她沒有一點反對,就像神父將她引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那個神聖之地。
馬瑞歐說得對,天上掛著月亮,是檸檬色的滿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縷縷的月光。
路茜小姐坐在船裡,雖然很涼,卻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她注視著馬瑞歐,他站在船尾,劃著船向湖裡深處劃去。他把褲子挽起來,一直到膝蓋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強壯、粗野。他還唱著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優美。歌聲聽上去很甜,還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憂傷。馬瑞歐注視著她,目光從她的臉向下移動,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雙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著月光。
小船向多島嶼的湖心深處劃去,路茜小姐已經忘記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處何時、何地。閃爍的星辰和圓潤的月亮,她都已視而不見。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種深沉的寧靜,似乎這種幾乎難以覺察的感覺,要持續到時間的盡頭。
她聽到了馬瑞歐的聲音:「聽,是鳥兒們在叫。」
她聽到了這一群群島嶼中的鳥鳴,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卻只能看到在天空中無聲息盤旋的禿鷹。馬瑞歐停下來,拿出他們的早飯。有牛肉,麵包,黃油,還有乳酪,他還帶了一瓶紅酒。
他用一把大折疊刀把黃油抹在麵包上,遞給路茜小姐。她這時才感到真的是很餓。她吃麵包,喝著紅酒。酒精進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陣陣如少女般的快樂。無論馬瑞歐說什麼她都會發笑,馬瑞歐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們吃著早飯,就像蜜月中的夫婦。太陽漸漸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紅色的光芒灑向湖面。在幾英里之內,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禿鷹,還有就是遠處飄來的陣陣歌聲。
最後一片麵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馬瑞歐又拿起槳,向湖心更深處劃去。他不停地劃,再不說一句話。
當她一看到那個島,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馬瑞歐所選的那一個,它看上去人跡罕至,也遠離其他島嶼,岸邊草長得很高、很密,就像島的流蘇。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將他們包圍起來,就像進入了另一個小得多的世界,他們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輕輕地說了兩個字:「來吧。」
她跟著他如同一個聽話的孩子。他找到一塊乾的地方,他為她鋪上一件衣服,讓她坐下。然後他緊挨著她也坐下來,將她摟在懷中。她能看到他的臉,離她很近,還看見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還能感到他溫暖的,帶著酒味的呼吸。
她閉上眼,知道自從遇到馬瑞歐那天起,就註定會有的一刻就要到來。從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幾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著這一刻終會到來。她能感到他的手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她的臉,還感到他的手握著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藍寶石戒指。
她感到他撫弄著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種傾慕。整個過程看上去很複雜,卻也並不多麼奇特。
他的手開始向上移動,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嚨,輕輕地停下來,她沒有叫,更沒有感到恐懼。
他的雙手開始用力地收緊,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壓下去深深地吻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著。
馬瑞歐扔開沾血的折刀。他討厭看到血,為了拿到戒指得砍下一根手指,更讓他覺得噁心。
至於她手上那枚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他看也沒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幾個星期以來使他對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視無睹了。
他把衣服蓋在路茜小姐的屍體上。本來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覺得會飄浮出去,被漁夫發現。
這個島幾年也不會有人來,而真的有人來的時候——他抬頭看了看似乎永遠都在盤旋的禿鷹。
再沒有回頭看一眼,馬瑞歐向小船走去,劃向陸地。到岸邊之後,他把小船翻過來,讓它順水飄走。這樣,它就會一直飄到湖的中心地帶。
一個美國婦女和一個船夫駕船進入湖中。他們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不會在這個巨大的湖中搜尋他們的屍體的。
馬瑞歐搭上一輛返回方向的運貨車。乘著這輛車,他也許就會在古德羅斯村了。
他想他的母親肯定會喜歡那戒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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