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羈押禁見,
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避免串供...
可是這些人羈押禁見的關押處都在土城看守所,
而根據我之前的當事人跟我說的情況,
似乎裡面的同案被告並沒有被特別隔離開來,
同案的被告可以利用上保健室等機會碰到面...
那就好笑了,
國家讓這些被告關進去,就是要他們別串供,
甚至要求不同被告的律師彼此間也不能傳遞訊息,
結果他們在看守所裡面就碰得到,那搞屁啊?
希望我得到的資訊是錯誤的,
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情,也請看守所特別注意,
最好是建立制度加以防範,
不然是否符合羈押禁見要件,
法官檢察官跟律師認真討論甚至爭論半天,抗告程序打了半天,
同案被告進去還碰得到面,這真的很搞笑...
#本來不能見面的卻意外碰到了像極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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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看守所隔離 在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二、 惟考量防疫需要,新收入監所收容人(含移監、寄禁及借提返還者)隔離期間或因防疫規定收容於隔離專區者,仍一律以使用視訊接見方式辦理。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