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塚英吉是漫畫,跑到現實中只會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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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圖利罪判刑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指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收取50萬元政治獻金,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4年6個月定讞。前年1月10日入監服刑,服刑756天,因表現良好,縮短刑期188天,符合假釋條件,法官中午裁定准予假釋,高志鵬晚間6點多步出八德外役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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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罪判刑 在 高志鵬 Gao Jyh Pe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法委員高志鵬聲明稿
2018/12/27
昨天看到最高法院發佈新聞稿,駁回我貪污案件上訴,仍維持二審有罪判決,判處我四年半的有期徒刑。身為法律人對於司法判決,我會選擇面對不會逃避,但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實難以接受。原因無他,身為立委為服務選民,對於民眾陳情案本應盡可能提供協助,但有誰想到一時用人不當,我的助理竟會利用陳情案件,私下與廠商約定報酬,事後以政治獻金名義將其中一小部分金額交給選舉期間的辦公室會計人員,於東窗事發後轉為污點證人指稱我「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涉有貪污,後來法院改以「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之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的圖利罪判刑。整件事實的過程,宛如一場閙劇,任何人只要依憑一般經驗法則就可以看出此事件純為「助理隻手遮天向陳情人索賄」的行為,與我無關,但經由司法審判後,卻落得貪污罪定讞的結果。此非我罪責的苦果,如何於談笑間飛灰煙滅?我所求無他,本希望獲得司法公平審判,還我清白,如今卻只能以此聲明簡述案件原委,尋求社會公評,以雪冤屈。為此,請容我點出本案不合情理之處:
1.如果是我藉民眾陳情的機會,要助理去向廠商期約報酬200萬元;何以助理拿了150萬元,卻只給我50萬元?
2.如果是我要助理去向廠商收取期約報酬200萬元,為何助理收了錢後,不立即將賄款交給我,而是等到選舉期間需要籌措選舉經費時,該助理才以「政治獻金」名義將其中50萬元交給辦公室會計人員?
3.若是為向廠商取得期約報酬,何以我對於該陳情案,只是依一般辦理方式,請官員到立法委員辦公室讓陳情民眾有機會面對面與官員討論,而不積極向官員施壓、遊說、關說,甚至表示「依法辦事,依法解決」?在此情形下,法院究竟是依據什麼確認定我是在明知違背法令的情況下去幫廠商陳情?
所謂兔死狐悲,經此案例後,日後所有立法委員都得拒絕受理民眾陳情案件,方能免去因用人不當,所可能遭致他人陷構貪污罪責的風險。
我尊重司法,但也相信權利是必須爭取的,我謹以法律人堅持「正義」的信念,選擇不放棄任何可能救濟的機會,縱使遲來,我也願意等待!
11月24日民進黨在九合一大選打了一場敗戰,打敗仗就會有戰犯,就會有人得當戰俘,為了三重民眾權益,能早日選出新好立委,也為了不拖累民主進步黨,自即日起主動辭去立委與民進黨中常委職務。
感謝陳亭妃委員、劉櫂豪委員、鄭寶清委員、施義芳委員、林靜儀委員、蔡易餘委員、楊曜委員、黃秀芳委員、吳琪銘委員、余宛如委員、許智傑委員、蔡適應委員、李昆澤委員、洪宗熠委員、邱議瑩委員、呂孫綾委員、張宏陸委員、葉宜津委員、蘇震清委員、鄭運鵬委員、段宜康委員、陳曼麗委員、莊瑞雄委員、黃國書委員到場聲援。
圖利罪判刑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圖利罪判刑 在 [討論] 公務員依工契應罰未罰,吃圖利罪7年徒刑- publicservan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最終該公務員吃主管事務圖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四年。 感想: 小型工程的職安人員用租牌或者沒有在現場好像是常態, 但你今天去工地看 ... ... <看更多>
圖利罪判刑 在 貪2880元餐費被判刑4年6月退將偕立委喊冤-民視新聞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民視即時新聞】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參謀長韓豫平,2015年以漢光演習加菜金核銷餐費2880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 判刑 4年6月徒刑定讞,退休俸也腰斬。 ... <看更多>
圖利罪判刑 在 [討論] 公務員依工契應罰未罰,吃圖利罪7年徒刑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參考資料:台南地院107年度訴字第824號判決
情節大綱:
某公務員在四件工程案中,依照工程契約應該要罰包商共計21萬6,000元卻未執行,
這其中主要是兩條罰則,
其一、職安人員租牌,不符職安法雇用的條件,
廠商未設置符合雇用資格的職安人員卻進場施作,每15日罰6000元。
其二、職安人員於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查到違反一次罰3000元。
最終該公務員吃主管事務圖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四年。
感想:
小型工程的職安人員用租牌或者沒有在現場好像是常態,
但你今天去工地看到工人在工作卻沒看到職安人員,你會發文罰他錢?
這個公務員真的有夠雖,剛好檢調在查包商的其他案子剛好監聽到,
進而蒐集出公務員「明知」該員知道職安人員沒在現場的事實,
然後拿工程契約一對罰則篇,嘿!抓包!圖利罪七年送你。
小結:
1.沒事不要跟包商在那邊Line啊、電話啊講一些有的沒的,
小尾巴被檢調抓到,吃不完兜著走。
2.施工計畫書不只要附上職安人員證書,最好也要有雇主加勞保的紀錄
3.全台土木公務員該覺醒了,你的契約也有這兩條?看到一次罰一次,罰起來,
拒絕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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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這個判決的直播分析,時間非常長,所以請慎入,
建議1.5x觀看,從00:27:00開始
https://youtu.be/FKHYzhw19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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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搜尋Wayne Huang免費看到底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EhDNmMyipPz4DwnZmdj2vg
內容包含工力、材力、結構、RC、土力及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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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13.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3998527.A.5D3.html
※ 編輯: BPM88 (111.255.213.147 臺灣), 07/06/2020 09:26:18
只是想凸顯公務員的困境和引起討論。
因為這個案子還沒有定讞,也許高院的法官會看到大家的意見?
我只想利用這個判決聚焦在兩個問題:
1.同樣的21萬元圖利,發生在私人公司,其結果可能如何?
記個大過就算差不多了吧,結果在台灣公務員是被抓去關七年?
2.七年以上的罪還有哪些?殺人?性侵?
21萬元的圖利(還不是送錢,只是應罰未罰)等價於那些罪?
土木公務員為什麼這麼多缺補不滿?
根本就不是什麼考選訓用的問題,立法委員們該出手了吧,貪汙治罪條例該修法了。
一間公司開缺要先考六個專業科目平均五十分才錄取,
開始做以後一個不小心就要被關七年,起薪4萬6不被笑掉大牙?
※ 編輯: BPM88 (111.255.213.147 臺灣), 07/06/2020 16: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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