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五千共諜與「英派」的保防焦慮症
2017-03-15 02:52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立委日前在立院黨團舉行「健全國家情報系統 速立《反滲透法》」記者會,指反滲透法是國家安全問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在《保防法》引發軒然大波後,一群「英派」立委仍不屈不撓要求法務部提出《反滲透法》代替,以確保國家安全。其中,綠委陳明文並主張,反滲透法應該將「假新聞」納入規範,以免社會恐慌並影響政府施政。從這個發展看,蔡總統對於國安和保防的焦慮似已難以遏抑,未來無論這個法案叫什麼名稱,政府想要加強控制的企圖已一覽無遺。
《保防法》草案的提出,是蔡英文總統任命蔡清祥出任調查局長時的授命;而《反滲透法》立法的提議,則是「英派」立委發起的政治補強。兩者之間的脈絡,一則顯示了執政者的保防焦慮,二則反映了蔡政府的社會控制欲望。至於這其間是保防焦慮較大,或社會控制欲望更強,或者只是藉著保防為由來掩飾控制的欲望,則有待進一步觀察。
為什麼是由「英派」立委提議以《反滲透法》取代《保防法》?其間曲折,耐人尋味。第一,「英派」立委支持蔡英文加強國安保防,除立論可待商榷,倒也可理解。但在保防法引發「人二復辟」爭議後,黨內其他派系都對此持保留態度,連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反滲透法》都刻意保持距離,聲稱黨團沒有討論過;卻只見英派立委攘臂爭先,不免令人側目。
第二,此舉也引發民進黨「英派」與「新系」內鬥之說。原因是,調查局草擬的《保防法》草案跳過法務部直送行政院,遭到否決,英派人馬認為法務部護航不力。現在英派要求法務部研擬《反滲透法》,被新系認為是衝著新系法務部長邱太三而來,要他為蔡政府擋子彈;於是,兩派人馬私下放話不斷。
第三,保防反滲透的立法問題,也涉及民進黨不同派系對民主自由及人權限制的理念差距。對曾歷經威權年代抗爭的民進黨人而言,國安保防固然重要,但若要對國民的言論或人身自由權強加限制,仍得審慎行事。然而,「英派」立委不知是因護主心切,或對民主自由的認識不足,動輒提出極不妥當的威權論調,讓人難以苟同。包括陳明文要求管制「假新聞」,說得咬牙切齒,卻又提不出合理手段,甚至罔顧言論自由精神,難怪其他立委避之唯恐不及。
事實上,無論是《保防法》或《反滲透法》,其目的就是要防止國家機密遭竊,避免敵人的滲透,而主張嚴加管制。綠委莊瑞雄引述國安部門的統計說,約有五千名共諜潛伏在台灣,尤其行政部門保防較弱,極可能受到滲透,因此必須加強管理。表面上看,此一說法言之成理;但事實上,難道不另立新法,台灣現在的國家法制即不足以對付共諜?答案顯非如此。
檢視台灣現有相關法令,《國家安全法》明令人民不得向大陸或外國交遞任何機密,並有「施行細則」詳加規範。日前陸生共諜案的周泓旭即是依此法遭收押,去年最大共諜案鎮小江也是根據此法判刑。為防公務人員洩密,則有《國家機密保護法》詳列國家機密之收發、分級、保管、複製之規定;其中第五條還規定,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目的就在防止無限上綱。此外,我們還有《國家情報工作法》,旨在規範、監督及統合國家的情報工作,其中亦有「反制間諜」的規定。何況,對於不忠於國家而出賣機密的民眾,《刑法》第二章的「外患罪」至少羅列了十種以上不同程度的罪名。這些,難道都還不夠蔡政府使用?
簡言之,如果覺得五千共諜潛伏威脅太大,請政府依法逮捕。若覺得法律仍有不足,我們建議政府就既有法令修改補強,而不是另訂新法去管制人民。何況,檢視上述法令歷年修改的痕跡,都是不斷走向追求人權及自由的保障,並減少政府的侵權擴權。如今,英派立委想要反其道而行,大步退回從前,這萬萬不可!
國家情報工作法施行細則 在 潘孟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央地方共同當責 為國人健康把關】
30年前,台灣就爆發黑心油事件,30年後的今天,驚覺原來魔鬼一直都在!無法寄望每個商人都可以抗拒暴利的誘惑,制度沒作徹底的改變,資本競逐利潤的毒汁還是循隙滲漏,餵養著惡靈,盤旋在我們的上空。
義美老總高志明曾呼籲政府應該出面,以「教育、輔導、協助」三管齊下,協助小廠、攤商或餐館提升控管能力,將食品產業導向正軌,孟安深有同感,因此,身為一位縣長候選人,孟安提出九項地方政府應可策進之事項,為人民食安健康善盡把關職責;另外,此次毒油事件暴露出台灣上上下下相關法制與執法間存有不少的三不管灰色地帶,造成地方政府執行困境,但是食品安全管理,就像疾病防治一樣,清除病原遠比後端投藥重要,所以孟安提出七項中央應辦事項,希望中央齊備法令工具,與地方一同合作。
身為縣長候選人,孟安以最務實的態度、最可行的策略,要與所有縣府第一線同仁一起嚴緝不法,作他們的堅實後盾,也要貫以紀律嚴明:
一、 加強行政與司法合作,建構食安平台,以杜絕不法。
二、 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糾舉違規業者,與縣府一同守護民眾的健康。
三、 與相關食品檢驗之專家或機構合作,不定期抽查縣內食品業者成品與原料。
四、 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讓縣府同仁有足夠的行政工具可以糾舉不法,包括: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土地資源保護自治條例、行政調查自治條例等。
五、 對於載運與食安相關廢棄物(例如病死豬、廢食用油、廚餘…等)清運車輛,研議利用資通訊技術,智慧化管理與監督。
六、 輔導個體戶「小蜜蜂」個體戶清運者取得丙級證照,或鼓勵「小蜜蜂」與合法清理業者結盟納入管理,將完全掌握廢棄物的回收量。
七、 對於廢食用油回收在屏北、屏中與屏南分別設置一暫存管理站,避免回收業者四處設置中途貯存站。
八、 建立高風險土地雲端資料庫,讓土地、業者及各局處行政作為流程相關資訊得以橫向流通。
九、 區域合作成立「跨縣市食品安全聯合工作平台」,就食品安全相關資訊交換情報、聯合監督管理。
孟安也對中央提出七項應辦事項:
一、 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就其所管之進口油品落實查察。食用與非食用油分流進口。
二、 衛福部需強化現有食用原料邊境檢驗、查核管理機制。
三、 衛福部應盡速針對食安法施行細則事項予以訂定。
四、 農委會應確實掌握飼料油進口來源與流向,並落實飼料油製造與管理。
五、 經濟部落實工廠管理,將食用與非食用分廠分照。
六、 經濟部能源局需儘速制定獎勵政策以提升廢食用油提煉之生質柴油其技術及應用。
七、 環保署需負責廢食用油最終去向管理,制定回收基金制度,完全掌握回收量,以免造成環境災難。
孟安深切認為消費者健康飲食的權利是21世紀的公民權!
台灣是一個糧食自足率嚴重偏低的國家,此次毒油原料最大宗比例來自國外,以及國內有少數不肖廠商黑心枉法,造成全面性的食安災難。如何提高安全的在地食材自足率,以兼顧食安、環保與糧食安全,孟安認為屏東可以成為台灣健康飲食最堅實的後盾,讓大家都能吃的健康,也誓言戮力推動,因為「安居樂業」是我奉行不二的理念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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