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要抓人了!(#POA)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秋天剩旅行【cts.trav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步道資訊 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新北市三芝區 山系:大屯山系 標高:1,056公尺 開車前往:https://goo.gl/maps/BXEoN47AQ6iaMtoe7 ▎小觀音山需要申請嗎? 小觀音山屬於『鹿角坑生態保護區』,基於生態環境保護考量,依國家公園法第19條規定,須向本處申請核可始得以...
國家公園法第13條 在 何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隻海鳥,或是一隻海龜的體內充滿塑膠袋和垃圾,而感到難過?或者是台灣黑熊因為吃了人類亂丟的食物而改變了棲息範圍,生活型態……
這些不該給動物吞下的物質,消化不了、也排不出去的廢棄物,塞滿在野生動物的肚子內,在「飢餓」與「脫水」中慢慢死去,人類自私的不拘小節,缺乏環境保護意識,而造成現在大自然的浩劫!
志偉難過的不只是生物的死亡,更難過的是在我們最自豪的台灣寶島上面,國家公園裡高聳險峻的壯麗山巒、豐富多樣的自然生態,這麼令人稱羨的休閒環境,人們卻用這麼不珍惜的態度,對待養育我們的大地,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資料,106年起至109年10月止違反國家公園法之案件統計僅12件,然近10年,許多NGO在台灣各個國家公園發起淨山、淨灘活動,計已清除逾22.5噸垃圾!
今日與 立法委員 羅美玲,及湖山里李秋霞里長及里民們,邀請了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召開記者會,提出國家公園法的修正,依照現行【國家公園法】,任意拋棄廢棄物只處以「一千元以下」罰鍰!相較【發展觀光條例】任意拋棄廢棄物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罰鍰金額差距達 5-10倍 的差距!
志偉認為,除提高罰鍰金額外;針對觸犯【國家公園法】第13條與第14條之行為主管機關,得以適當方式將汙物或污物照片郵寄至當事人之工作地或居住地或戶籍地;並於適當去識別化後於網路上公告之,讓民眾把自己製造的垃圾,自己帶回去!
國家公園法第13條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在今年五月修了「#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的規定,引發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爭議。
從法律上來談,「國家公園法」第13條有授權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可以去訂禁止之行為,因此各個國家公園也基於此項授權去制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但這些規範事項都是與生態保育目的有關的,但今年五月營建署卻新增了一項,規定「除聚落範圍外,#園區內禁止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這一項明顯與生態保育、環境保護目的無關,但卻與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有關。
用一個辦法去限制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是不是違反了我國的「中央法規標準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則」?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如果我們舉重以明輕,在過去「集會遊行法」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被大法官釋字445號宣告違憲,「人民團體法」第2條「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被大法官釋字644號宣告違憲,#就是因為這兩條法律侵害了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結社集會自由。
大部分的台灣民眾相當反對共產主義,現在也在著手要制定反滲透法,但是若只是言論的層次,尚未到破壞國家安全,都尚在憲法所保障的範圍內。
內政部營政署之所以要增訂這一項規定,是為了防止有人到國家公園舉五星旗,#現在甚至連舉台灣獨立的鯨魚旗都可能成為第一個裁罰的案例,對此,#大法官之前的釋字都已經清楚明白的表示這些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台灣大部分的國家公園都是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原住民族人如果在國家公園內開記者會,發動原住民權利的抗爭算不算是「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環保團體為了環保案件在國家公園內舉旗舉標語抗議,這樣算不算是「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
首先,#這項規定語意不明,第二,#這牽涉到言論自由,第三,#用一個辦法去限制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因此,我認為內政部營建署應該去檢討這個「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的規定」,至少要請公法學者與相關的專家對這個禁止事項規定去做評估,如果有違憲疑慮就應該廢除,以免引起更大的社會爭議。
參考資料:
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 (https://reurl.cc/k5pyRq)
國家公園法第13條 在 秋天剩旅行【cts.travel】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步道資訊
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新北市三芝區
山系:大屯山系
標高:1,056公尺
開車前往:https://goo.gl/maps/BXEoN47AQ6iaMtoe7
▎小觀音山需要申請嗎?
小觀音山屬於『鹿角坑生態保護區』,基於生態環境保護考量,依國家公園法第19條規定,須向本處申請核可始得以進入。與陽管處聯繫之後,表示小觀音山『西峰』剛好為臨界點所以不需要申請。在過去點的小觀音西西峰或其他區域為『鹿角坑生態保護區』登山者需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線上申請:https://www.ymsnp.gov.tw/main_ch/docDetail.aspx?uid=14&pid=11&docid=11570
https://hiking.biji.co/index.php?q=news&act=info&id=18636
▎大屯平國立公園「山之家」:昭和十三年(1938)完成,提供登山健行者住宿的高級小
屋,為木造 18 坪的平房,內設食堂、浴廁及賣店,並有壁爐設施,周圍草坪可供露營,屋前設有升旗台,但現今只剩地基遺址,及一座高約 4 公尺的壁爐殘跡可供憑弔。
不過落成之後三年就爆發了太平洋戰爭,國立公園計畫中止,山之家也逐漸荒敗。
(資料來源:淡基橫斷古道自然及人文資源調查研究 - 臺灣國家公園、健行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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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段落
0:00 小觀音山西峰片頭
0:27 士林站會合
6:15 大屯山鞍部停車場
8:27 山之家遺址
10:48 山海觀
13:05 小觀音山西峰
15:24 返回大屯山鞍部停車場
16:04 3D地圖
#小觀音山 #登山 #陽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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