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我想下班.....!】
2014 年 6 月,一名四十多歲於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下班後在公司突然昏倒,診療後才發現是腦中風,搶救一個多月後還是不幸病逝醫院。沒有不良嗜好也不曾受重大外傷的她,卻無預警地撒手人寰,留下傷痛的家人與朋友。
然而,一切真的都是 #無預警的嗎?
後來,經家人向機關檢舉,並調查她的電腦與手機等通聯記錄後,才發現裏面充滿了下班時間甚至是深夜才傳送的訊息與來電紀錄,公司也提不出相關缺勤證明下,經過勞保局認定,成了國內第一起雇主「透過通訊軟體下達工作指令」而致員工過勞死的案例。
可能有人會說,媒體公關業就是要隨時 on call(待命)啊,錯過訊息或電話很可能就會讓工作丟了,然而保住工作的代價,卻是拿命來換,是否真的值得呢?
生活在高工時的臺灣,職業工作者或即將畢業的學生,最在意的勞動議題多半是「工資」、「工時」或「員工福利」,但對職業災害的保障卻常被忽略甚至是敬陪末座。過去臺灣雖有職災補償制度,但制度存在各種缺失,又分散在各部法令之中,不諳法律的勞工們,在求助無門下只得忍耐,最終往往演變成過勞的災難。
可能會讓你很驚訝的是,臺灣的職業病補償率僅僅只有丹麥的 1%,比起周邊的日本、韓國,也是遠遠不及。然而依據法律規定,被判定為過勞死後的補償金其實已經遠高於一般情況。換句話說,即使法律保障業主不得使勞工過度工作,勞工實際上能獲得的幫助仍是遠遠不足。
在今年 4 月 23 日,政府終於通過《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為「#職災補償」設立專法。然而,臺灣勞工的權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期盼未來能朝更完整的方向修正。
近日因疫情,許多公司行號包含各級學校逐漸改為遠端工作,但 Work From Home(遠距辦公)的工作型態,更容易使得上下班的界線變得模糊。提醒大家在「遠距」之餘,也要注意身體安全,勤洗手,口罩也要戴好,大家一起在線上群聚吧!
#故事慢新聞
#因礦災而催生的勞基法故事請看:https://bit.ly/3hCEI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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