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人大多數都是缺乏充足睡眠,打算在週未或是紅日一次過睡飽,不過睡多點也不一定好,而且睡得過久精神反而越來越差,越來越累,不講睡太多或是睡太少都會令健康產生問題,想不到連睡眠也有莫大的學問!
有研究發現每天睡9-11小時的女生比起只睡8小時的女生更易患上心臟病,而患上心臟病的機率更高出38%,而睡超過9小時的人的死亡率亦比睡7-8小時的人高!想不到相差一小時但死亡率都已經提高,喜愛睡覺的你一定要留意!
睡眠的時間會隨年齡、身體健康程度、整體健康和生活習慣改變,簡單舉例在生病時需要的睡眠時間也會增加,但專家們都建議一般成年人每晚應睡覺7-9小時,過多或過短都不利健康!多睡的女生要留意下自己會否患上嗜睡症,會出現抑鬱症狀、體力不足、記憶力減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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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看新冠肺炎疫苗】
1918 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從西班牙發源爆發 H1N1 流感世界大流行,造成全球約 5000 萬人死亡,是近 100 年最嚴重的流感疫情。從那時起,科學家開始找尋疫情的源頭,終於在 1933 年第一次成功分離 A 型流感病毒,接著在 3 年後 (1936 年) 成功分離 B 型流感病毒,並發現受精的雞蛋可以培養流感病毒。1940 年代初期科學家得到軍隊的協助,著手研發流感疫苗,並在軍隊中進行接種;1945 年,第一支不活化流感疫苗上市,開始注射在一般民眾身上,從此開啟了流感疫苗的新扉頁。
從 1945 年到現在,流感疫苗發展超過 75 年,雖然期間成功控制了幾次全球新流感疫情,但接種後出現極少數嚴重副作用,仍讓世人不時質疑流感疫苗的安全性。比較著名的流感疫苗嚴重副作用發生在 1970 年代,美國政府為了抑制當時的 H1N1 豬流感疫情採取了大規模的疫苗接種計劃,約 25% (4800 萬) 美國人接種了流感疫苗,結果少數接種者出現「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 Barre Syndrome)」,或稱「急性多發性神經炎」,是一種急性周邊神經病變,可能侵犯運動、感覺及自主神經系統,被認為疑似和流感疫苗相關,導致疫苗接種計劃暫停;2009 年爆發 H1N1 新流感疫情,雖然因為疫苗成功研發,快速緩解疫情,但接種葛蘭素史克藥廠(簡稱GSK)生產的 Pandemrix 疫苗後,少數人發生「嗜睡症」,導致日間極度嗜睡,睡眠和清醒的節奏混亂,Pandemrix 疫苗因此黯然退出市場。
看了上述流感疫苗的發展史,有沒有覺得研發安全、有效的疫苗是一件困難又花時間的事?因此,許多人樂觀地認為新冠肺炎(武漢肺炎) 疫苗將在明年初上市,世界的疫情將得到有效的控制,人類將迅速恢復到以前自由往來國際的生活......然而,事情真的會這麼順利嗎?說真的,對此,我的想法比較悲觀。 疫苗是要注射到健康人的身上,對安全性的要求遠比治療藥物高。再者,一支制式化的疫苗注射在數百甚至數千萬人身上,被要求要有類似的安全性和抗體反應,本來就是一件極為困難的研發工作,因為接種人的年齡、性別、人種、潛在疾病、過去病史等個人條件都可能影響疫苗的安全和效果,造成差異反應,因此,為了確保安全和效果,數萬人以上大規模且嚴謹的人體試驗是必須的,「時間」是無法避免的成本消耗,但面對每天至少在全球奪走數千人性命的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研發需要和時間賽跑,這和要求安全和效果所需要的時間消耗相衝突,矛盾明顯出現,是要節省時間降低疫苗安全和效果的標準?還是要嚴格看待疫苗的安全和效果,不惜耗費大量的時間?這是各國政府和疫苗公司,逃避不了的困難選擇題。
跟已經發展超過 75 年的流感疫苗不同,過去從未有成功研發冠狀病毒疫苗的經驗,所以這次新冠肺炎疫苗的研發等於闖入全然未知的領域,疫苗的保護力是否足夠?效果可以持續多久?安全性是否在可容許的範圍?目前研發疫苗的團隊中,沒有一個可以完美回答這三個問題,但許多國家仍瘋狂搶訂研究尚未完全的疫苗,原因是國內被新冠肺炎肆虐嚴重,社會、經濟瀕臨崩潰邊緣,疫苗是唯一的浮木,只要疫苗證明有效、副作用比新冠肺炎造成約 3% 的死亡率低,就有一試的價值,然而,防疫有成的台灣,需要加入瘋狂搶訂疫苗的行列嗎?
我的想法是:不需要。跟世界其他國家不同,目前台灣社區中幾乎沒有新冠肺炎病毒存在,醫療系統不用承受 20% 感染者的住院負擔,社會不用面對 3% 感染者的死亡危機,我們可以好整以暇、仔細評估哪一種疫苗效果最好、安全性最高,等待適當的時機出手採購最佳的疫苗,不用讓生活在沒有疫情台灣的國人,冒險接種安全性有疑慮的疫苗。打個比方,若以疫情嚴重程度來區分富有程度,疫情越嚴重的國家越貧窮,疫情越輕微的國家越有錢,目前的台灣無疑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我們不需要跟朝不保夕的窮人一樣將身家壓在高風險的期貨和選擇權 (研究未完全的疫苗),圖謀一夕翻身 (快速緩解疫情), 買期貨和選擇權的理由是為了避險 (為防疫出現破口或特殊需要做準備),應將大部分資金投入在財務結構安全、穩定成長的公司 (研究充分、安全、有效的疫苗),以求合理的利潤 (等待世界疫情逐漸緩和,接種安全有效疫苗)。只要我們維持富有 (防疫成功),這樣的投資策略應可以繼續執行。
不要誤會,我不是說台灣不需要新冠肺炎疫苗,而是強調不需要搶快、冒險、大量購入安全疑慮尚未排除的疫苗給國人施打。為了國家安全,本土疫苗應該繼續投入資金研發;為了避免非預期的防疫破口或給有特殊需的人,還是需要跟國外採買適量的疫苗,以防不時之需。流感疫苗發展超過 75 年,才有如今的安全性和保護力,雖然現今生物科技的實力遠超過去,應該不需要再花這麼久的時間才能研發成功新的疫苗,但要在短短 1~2年的時間,讓安全性高、保護力好的疫苗問世,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新疫苗上市後經歷 3~5年的陣痛期,下一代的疫苗應該是更好的選擇。
最後,還是要不斷強調,台灣站在制高點、好整以暇的優勢根源於防疫有成,政府必須維持嚴格邊境管理,我們必須持之以恆做好個人衛生防護措施,勤洗手、戴口罩是目前最沒有安全疑慮、又有強大保護力的「疫苗」,一方面我們用意志力自我接種目前的「疫苗」,另一方面等待未來真正安全、有效的疫苗問世,相信只要國人齊心努力,台灣一定可以安然度過全球疫情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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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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