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可能要推出橫向拉出螢幕的捲軸手機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但記,是廣東順德陳村人黃但於1927年開創,製作出“薄如蟬翼、純白若雪”的“陳村粉”,歷經近百年歷史傳承,發展至今,經三代人的努力,已成為家傳戶曉的老字型大小品牌。黃但先生,上世紀20年代,設立鋪頭-黃但記,當地人稱為“但記”;黃但記,做粥、粉生意,核心特色產品是當時的一種米粉,人稱“黃但粉”、“...
商標註冊類別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藝人周杰倫所屬的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和巨星文創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以周同學、CHOUMATE、周遊記J-Style Trip等申請商標註冊、高達88件,申請商標多指定於食品、飲料、衣服、皮包、玩具、印刷品等類別。
一次申請這麼多商標就保證沒問題了嗎
要活就要動 商標也是
根據商標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二款
「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所以商標申請了不是放著保平安
一定要拿來使用
如果都沒有使用 很可能就會落得被廢止的下場喔~
商標註冊類別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果商標長得很像,會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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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國外研調機構 Interbrand 公布了 2020 的全球百大品牌,前五名分別是蘋果、亞馬遜、微軟、Google、三星。
在日常的用語上,品牌(Brand)跟商標(Trademarks)的意思上有點類似,如果要進一步區別,或許可以把商標理解為品牌的標誌,讓消費者透過商標得以辨識品牌,而品牌所代表的著不僅僅是個標誌,更包含標誌背後的文化意義、消費者體驗等。
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人們在消費購物或是選擇服務,常常是「認標誌」買東西,所以「商標權」的重要性就在於避免有心人士利用人家已經打造好的品牌形象,讓原本有商標權的人商譽受到損害。
台灣關於商標的保護採取「先註冊主義」,擁有商標權的人必須將手上的商標向經濟部智財局註冊,經公告後取得商標的專用權,這點跟英美的「先使用主義」並不一樣。
具有商標權的人可以排除其他人在同一個或是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領域中,利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獲取利益,而在台灣第一個註冊商標是1951年的林森美髮霜,而現行最早、仍有效核准的商標,則是同年申請的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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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商標跟人家很像,但是商品完全不一樣呢?
原則上一個品牌的商標只會在他所申請的領域有效,這也是商標在註冊的時候,之所以要選擇類別的原因。但是隨著企業紛紛「擴大經營,罩大家庭」,進多角化經營。
當品牌事業越做越大,有些類別可能是他有想要發展,但還沒拓及到,如果這時候有人用相似的商標來跨足競爭的時候,法院除了審酌商標間是不是高度相似、相關消費者是不是對各商標的熟悉度、商標識別性本身的強弱等等,也會去思考「先使用商標的那個人是不是有多角化經營的狀況」。
如果在多角化經營延伸的觸角範圍內,但還沒拓及到,這時候有人用相似的商標跨足,我們會比較傾向保護那個正在擴大經營的人;相反的,如果是先使用商標的企業就一直乖乖的在他註冊商標的那個領域茁壯長大,那這時候,別人用了的話原則上就不會有影響。而說到底,最核心的判斷標準還是在會不會有使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
舉例來說大家都知道世界著名的碳酸飲料可口可樂,今天如果要在台灣開一間可口可樂遊樂園,請問是可以的嗎?這個時候判斷的核心標準在於會不會導致一般公眾有混淆的可能性,像是會不會覺得這間可口可樂遊樂園是美國的可口可樂公司所開設的。
如果侵害別人的商標權會有什麼責任?
侵害別人的商標會有民事跟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部分,可以向侵害的主張損害賠償或是請求銷毀侵害商標權的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的原料或器具;刑事上也要負擔三年以下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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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類別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黃但記,是廣東順德陳村人黃但於1927年開創,製作出“薄如蟬翼、純白若雪”的“陳村粉”,歷經近百年歷史傳承,發展至今,經三代人的努力,已成為家傳戶曉的老字型大小品牌。黃但先生,上世紀20年代,設立鋪頭-黃但記,當地人稱為“但記”;黃但記,做粥、粉生意,核心特色產品是當時的一種米粉,人稱“黃但粉”、“但粉”,後來流傳開來,稱為“陳村粉”。 陳村粉片厚度很薄,只有0.5~0.7毫米,而普通粉都在1毫米以上,這是可以度量的,薄如蟬翼;韌性適中,比普通粉好,可以說柔韌性十足而又嫩滑,最關鍵的是這種韌性是靠工藝而不是添加劑實現的;“黃但記”陳村粉的製作過程: 選米、洗米、搓米、泡米,到磨漿、調漿、攤漿、蒸粉、攤涼、切片等十幾道工序,首先選用上好大米,放在盤裡搓揉15-20分鐘左右,然後用水泡10-20來分鐘,最後再拿到砧板上搓揉,這樣才能磨米,經傳統布匹過篩,直至大米變成幼滑的的漿粉,形成以薄、爽、滑、軟為特色的米粉,因而顯得“矜貴”。在1994年,黃但記第三代傳承人,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陳村粉”註冊登記,因“陳村粉”已經引領為一種產品類別,未能批准;後改申請“陳村”註冊等記,獲得批准;為陳村粉的保護及延伸做預備。黃但記,作為粉鋪商號,之前一直未向商標註冊上思考,2007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黃但記“註冊等記,經受理、公告後,於2010年正式批准。自此,黃但記,作為註冊商標,得以商標保護。第二批“廣東老字型大小” 企業剛剛頒匾,其中佛山有四家企業入選,分別為黃但記、李禧記、仁信和肄江牌(三水酒廠品牌)四個品牌。此前佛山已有7家企業於2012年入選首批“廣東老字型大小”,分別為佛山市民間藝術研究社、升平百貨、得心齋、樵園、峰江、倫和園、民信。廣東老字型大小,歷史較為悠久、擁有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具有鮮明的嶺南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蘊,有一定的社會認知認同度,形成良好信譽的商號、商標或品牌。其中,這些品牌創立需達50年或以上,開展商業經營累計時間超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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