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爭議看專利業務之執業管理
隨著商標協會正式成立,國內的商標業務發展又往前邁進一步,與此同時,商標法修法也是刻不容緩。今年8月13日,就在商標協會成立當天的下午,舉行了「商標代理人管理相關辦法座談會」。商標協會理事長賴文平指出,是次座談會主要目的是由於《商標代理人相關管理辦法草案》剛剛公布,商標協會會員對相關草案尚有疑義,因此,特別設定了重要議題由會員自由表示意見,再由官方列席代表就立法緣由作進一步說明。綜而觀之,制定商標代理人相關管理辦法是美事一樁,可以讓國內的商標業務邁向更專業、更嚴謹之「正軌」;然而,修正草案有一些爭議的地方,主管單位必須仔細研究,審慎處理,以免商標業務之執業管理像專利業務執業管理一樣,落得多頭馬車的下場。......
商標法修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惇安智財快訊 第133期
2019年10月01日
主編:王惠玲
訊息快遞
[臺灣] 商標法修法草案舉行公聽會<作者:王惠玲>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年(民國108年)年9月27日發布「108年商標法修正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於10月15日舉行。草案之修正要點如下:
(1) 明定商標代理人資格,並授權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之法據。
(2) 明確專責機關以電子方式為送達之授權依據。
(3) 導入商標加速審查機制,涉及公益或有即時取得權利之必要,商標專責機關得依職權或據申請加速審查。
(4) 明定商標法適格之申請主體,除自然人及法人外,加列合夥組織、行政機關、依法設立登記之非法人團體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商業等從事商品製造或提供服務之業務者。
(5) 放寬主張優先權之程序要件、申請評定之除斥期間以及申請廢止之門檻。
(6) 明確商標圖樣之部分取得後天識別性或具功能性之權利範圍。
(7) 明確不受商標權效力拘束之指示性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等內涵。
(8) 廢除異議制度,將商標註冊違法性問題統一透過評定制度解決。
參考資料:「108年商標法修正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108年09年27日
https://www.tipo.gov.tw/tw/cp-85-802761-50a30-1.html
全文下載:http://www.lexcelpartners.com.tw/…/%E6%83%87%E5%AE%89%E6%99…
商標法修法 在 北美智權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商標法修法應採納美國商標法之「放棄使用」概念
台灣商標法中,針對商標「未使用」或「停止使用」已有相關的規定,類似於美國商標法之商標「放棄」(abandonment)的概念。近期正逢台灣商標法修法討論之際,本文將藉由美國三則商標法判決經驗,提供台灣修正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