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政就事論事。平常也秉持開放討論、以直報怨的原則,容忍一切對我個人的攻擊。
但,如果為了對我做政治攻擊,發明一些不識字兼沒衛生的爛論點,帶風向誤導大眾、拉低國民素質,我就無法忍受。
前天講過,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若有「疫調後認為該篩檢的接觸者」不配合篩檢,地方政府有權依法裁罰。
(7/2貼文👉 https://tinyurl.com/4j4999j7 )
昨天,柯文哲市長終於後知後覺,表示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不願篩檢者應該依法開罰
為了讓市長了解狀況,我繼續把相關的法條都貼出來: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67、70、71條,說明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調查裁罰,不需再請示中央。
(7/3貼文👉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
竟有不知從哪裡來的一群人,口徑一致說「中央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只有中央能開罰」
他們的主要論點是:
第71條說「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二、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違反本法規定。」
所以「只能由中央處罰」
這種說法,一看就知道有法盲症候群。
為提升公民素養,我就做個免費教學:
1⃣️ 法律條文裡,「得」字的讀音是「ㄉㄜˊ」意思是「可以」。
這是中學公民課的基本常識。
法條寫「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的意思是,中央可以罰,並不排除地方自行裁罰的權力。
也就是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罰鍰,原則上由地方政府開罰,但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也可以」由中央處罰。
地方政府還是可以自行裁罰。
指揮中心成立防疫一年半以來,發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事件,例如之前在台北市,從居家檢疫偷跑的案件,還是由台北市自行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各縣市遇到疫調不實、隱瞞足跡、拒絕配合檢疫、拒絕篩檢的個案,也都是由各地方政府直接開罰。
2⃣️ 有一些素質更低的,直接忽略「得」字,只說「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
最誇張的,還自己改法條,把「得」講成「應」。唉。
我國國民都有接受國民教育,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時陷入低級錯誤?是接受指示故意忽略?還是根本不識字?
連「得」和「應」都分不清楚的人,會自己對法條刪字、改字的人,有什麼資格嗆聲我考試和學歷的事?????
我不敢吹牛說我最聰明,但你很明顯比我笨啊。
3⃣️ 還有一些人說「中央沒有定裁罰基準,台北市不能開罰」。
要講行政罰法的常識,需要一點篇幅。為了避免有些閱讀能力不夠的人,讀不完又要自己歪解,我簡單講好了。
所謂的裁罰基準,就是價目表。
在法定罰鍰金額上下限範圍很大時,有價目表比較不會出現各地標準不一的亂象。
但中央價目表不是必須的。
中央沒有定價目表,地方可以自己定,也可以就由開罰的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上下限做裁量。
例如,中央沒有制定好心肝亂打疫苗的裁罰價目表,沒有規定違規幾支要罰多少錢,台北市還是可以在調查後直接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傳染病防治法賦予地方裁罰權,除有特別規定外,不管有沒有價目表,若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違法,可自行裁罰,不用中央允許。
像振興醫院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還說要請示中央,中央疾管署就說得很明確:由地方自行調查裁罰。
4⃣️ 另,有人以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來說嘴,更是「問東答西」
我在講的爭點是「確診者的接觸者被通知卻拒絕篩檢」。
(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市長在記者會上表示,疫調後通知200餘位接觸過醫師的患者,卻只有60人來篩,其他不願意)。
處理這個問題,相關條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條(人的檢疫,疑似可能感染者的檢疫)。
而第37條規範的是管制、撤離、限制出入或相類措施(空間的管理、人流的管制)。為了不要造成空間管理的一國多制,第3項才會要求依照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
引用第37條來講拒絕篩檢如何處理,就是用錯法條,竹蒿湊菜刀。
金門機場篩檢的案例,設置篩檢站屬於空間人流管制,是第37條的問題,需要依照中央指引。
但設置機場篩檢站後,不配合篩檢的人,屬於人的檢疫,是第36條的問題,地方可以自己開罰,不用先請示中央。
這樣懂了嗎?
柯文哲市長常指控批評他的人口徑一致論點相同,就是有中央廚房
現在竟然有這麼多人「得」「應」分不清,口徑一致提出如此愚蠢的論點。我想請問,按照柯市長的邏輯,是哪裡的中央廚房出的餿主意?
中央廚房要出菜圍攻我,沒關係,但再怎樣至少也要出食物,不能出餿水給支持者吃啊。
亂出菜害支持者在外面亂講話丟臉,太壞了吧。
要讀書,才能成為有知識的人。
言論自由,就要為自己的公開言論負責。
如果還有人繼續亂鬧,我會在留言公布這些口徑一致的公開謬論,讓大家看看哪些人的人文知識水準極低落,也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得」「應」分不清
天兵天將留言傳送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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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小故事】
日文系學生畢業之後,會被野放到各個業種,在哪個產業就學該產業的專業用語,但在跨領域的情況下,就算有獵人執照N1還是可能會碰壁。
某天去面試一間企業,意外地沒有日文口試。面試官丟了一張公司產品的說明書給我,要我朗讀並當場口述文意。
花了三秒瀏覽本文,我問面試官:
我「有很多人在這張紙被刷掉吧?」
面試官「幾乎全部的面試者都在這關敗北」
我清個喉嚨,開始朗讀本文:遇到不會唸的字,就捏造個讀音煞有其事地唸過去;遇到外來語,馬上猜是英文哪個單字;因為專業領域不同無法判斷的語句,就根據上下文猜意思。
我「以上是內容的概略文意」
面試官「你是目前為止日文程度最好的面試者,唉!一堆人履歷寫日文精通,結果看到這篇就愣住!我兩三天後給你通知,請留意訊息」
#一本正經騙人
#結果我選了別家公司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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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談人際 #盤點6種親戚傻眼行為
【過年八點檔即將上映 來看6種低智商親戚表演】
一年一度的宮鬥要來了…喔不是是快過年了
每次親戚長輩說的話,都只想拿手邊的衛生紙塞住他的嘴😡
嘴巴真的不必那麼勤快,
乖乖發完紅包差不多就可以滾蛋了🙂
「過年時大家簡直是奧斯卡最佳男女主角,人人都很愛演,所以很礙眼。
💔礙眼1:表面奉承,私下偷婊
平常不熟的,這時候好像相見恨晚一樣,有說不完的話,扯到天南地北、彷彿恨不得有24小時給他講話。然後呢?離開以後,又私下說對方的閒話。
「你齁,不要跟你表哥表姊一樣,沒有一個好的工作,也不多充實自己,學點新的東西。」
「你看看你姑姑,都40了,還沒嫁人。」
最難防的真的就是親戚了,一個比一個暗箭傷人。(…)
💔礙眼2:自以為懂,道聽塗說
親戚好像都自帶全知全能技能,看到讀中醫的小孩,可以插話;看到讀會計的小孩,可以給職涯建議;連讀音樂的,都可以嘴上幾句。
每次聽到「唉呀你們會計師會被電腦取代啦」就很想翻白眼,先搞清楚AIS是什麼、會計師不等於會計人員、還有最最最基本的中華民國CPA不等於美國CPA,再來說嘴好嗎?(…)
💔礙眼3:(…)、💔礙眼4:(…)
💔礙眼5:(…)、💔礙眼6:(…)
喔對了,過年拿紅包,當然是爽。但拿個紅包還要看人臉色,嗚呼哀哉、為紅包折腰!所以還是自己賺錢比較有意思。」——#發霉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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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自 #負能量滿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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