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公告】嘉義市政府 106-107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受理申請至107年11月30日截止)🌞🌞🌞
嘉義市政府為鼓勵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激發民眾使用太陽光電之意識,打造「綠能城市、低碳嘉園」之優質居住環境,並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對象及條件:
於嘉義市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且於106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嘉義市政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
🔵補助標準:
(一)於106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嘉義市政府)同意備案函或設備登記函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就以下方案擇一申請補助:
(1)自用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容量1峰瓩以上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2萬元,不足1峰瓩部分不予補助,每一申請案之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40萬元為限。
(2)儲能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容量1峰瓩以上者,每峰瓩補助新臺幣3萬元,不足1峰瓩部分不予補助,每峰瓩裝設之儲能設備容量應為1.5度以上,每一申請案之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60萬元為限。
(二)倘屬於自用型陽光社區,並同時申請補助時,除前述補助外,其各別設置場址每案場再額外補助新臺幣1萬元。
🔵詳細公告網址:http://mrpv.org.tw/note/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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