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精確地說,大法官的邏輯是,現行「婚姻」定義只在民法出現,這個「婚姻」沒有保障「同性結合」,所以違憲。至於是要修民法,還是另立專法,大法官沒意見,只要能保障「同性結合」即可。
這個「同性結合」的保障強度必須足夠,滿足「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等條件。至於「同性結合」是否一定要叫「婚姻」,大法官也沒意見。
行政院微調版,也玩了文字遊戲,把踩到保守派底線的「同性婚姻」,改成「同性結婚登記」。巧妙的點在於,這樣的文字遊戲反過來證明,不一定要用「同性婚姻」,改用「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也合憲。
但是,「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其實是更符合公投第12案的原意,就是不要去動到「婚姻」的定義。所以我們只能說,行政院版同婚專法,不尊重公投結果,但沒有違反公投結果。
順帶一提,同運團體最不願意面對的真相,其實是它們現在感謝蔡英文努力的行政院版同婚專法,內容幾乎跟當年蔡正元的同性伴侶法一樣,換了名字而已。
對,它們應該感謝的是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還有提出同性伴侶法的蔡正元,不是被大法官釋憲和愛家公投雙重逼迫之下,才勉強立專法為黨內初選造勢的蔡英文。
P.S. 蔡正元版後來融入到法務部106年版,而目前這個行政院版,除了多一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外,以及將年齡下修到18歲外,其他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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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立法院針對婚姻平權法案進行協商,賴士葆委員在討論第一條之後就表示「每一條我都保留」隨即離席,而提了另一個版本的林岱樺委員則根本不在現場…兩個提案委員都不在,所以協商結論只能是建議保留或建議刪除,一切要到週五院會表決處理。 國會為了遵守去年底的公投結果,必須訂定專法來保障大法官748號解釋所明訂...
同性家屬 在 專業主持人Cherry(前Hito91.5 DJ Cherr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第四條的3個版本中,只有行政院版的同婚關係為「婚姻」,賴士葆版將兩人關係定義為「同性家屬」,林岱樺版稱「同性結合」。
剛剛政院版以66:27通過,同志朋友確定可以結婚,是配偶關係了!
同性家屬 在 高鈺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是歷史性的一天。
立法院待會就要表決同婚專法,今天過後,台灣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
一大早,我和時代力量的立委們,及來自全台各地的黨公職一起來到立法院外,表達時代力量支持同婚的決心。
截至昨晚為止的各種報導消息,目前的狀況仍很驚險。國民黨團昨天已經正式決議不會支持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民進黨團雖然已經做出決議要支持政院版,但根據報導,還是有多位委員表示有選區壓力,對政院版有很大意見。
如果今天表決的結果,竟然是採納另外兩版「同性家屬法」、「同性結合法」的違憲見解,那真的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上一次我來到立法院外這個現場,已經是五年前的318學運。後來這五年,我的大女兒上了幼兒園,現在準備上小學,我的小女兒出生。我在昨天的發文中說過,曾有人問我,「若妳的女兒未來也是同志,妳會怎麼辦?」,我都是回答:「沒怎麼辦。我愛我的女兒,只要是她們愛的人,我都當然會接納」。
為什麼我今天要來到這裡?
其實非常簡單:我希望這樣的爭議,可以留在我這一代。由我們來為下一代爭取一個性別平權的環境。不要等到她們長大,還可能必須像今天這樣,在暴雨中哭泣,為著自己或她們所愛的人最基本的權利而膽顫心驚。
我是高鈺婷,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請大家共同關注待會的表決,預計最快中午就會開始投票,一路到下午三四點,直播連結在這裡:https://reurl.cc/QORao
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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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鈺婷資歷:
【學歷】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所碩士
【經歷】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程師
島國前進幹部
2016年邱顯智立委選戰工程師後援會成員
【募款專戶】
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高鈺婷政治獻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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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家屬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立法院針對婚姻平權法案進行協商,賴士葆委員在討論第一條之後就表示「每一條我都保留」隨即離席,而提了另一個版本的林岱樺委員則根本不在現場…兩個提案委員都不在,所以協商結論只能是建議保留或建議刪除,一切要到週五院會表決處理。
國會為了遵守去年底的公投結果,必須訂定專法來保障大法官748號解釋所明訂的婚姻自由。如果國會訂出一個不讓同性伴侶結婚的第二種民事結合專法,不管是賴士葆版「同性家屬」或林岱樺版「同性結合」,這麼一來,是否同性伴侶還是可以在大法官解釋的5/24期限後依照釋憲文去登記結婚?戶政機關是否應該要開放同性伴侶可以登記婚姻也可以登記第二種民事結合?如果不行的話,同性伴侶將被迫再次去申請釋憲?而異性無法適用第二種民事結合專法,是否異性也是被歧視而應去申請釋憲?
也就是說,如果國會訂出一個不讓同性伴侶結婚的專法,不但沒有解決原本要解決的問題,還製造更多問題給人民自己去面對,從憲政層級到第一線的戶政機關,全部都會發生爭議,這是負責任的國會嗎?
期盼所有的立法委員在週五都能就婚姻論婚姻,保障所有伴侶們追求幸福的權利!
同性家屬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天立法院進行同婚專法的政黨協商,很多朋友在立院外守候。
剛好,今日臺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安排進行我提出要求的「受理同性婚姻登記配套方案」專案報告,讓我們有機會釐清二個很重要的問題:
✅ 如果立院在5月17日通過行政院版(同性婚姻),那未來「伴侶註記」機制可能就逐漸退場。但對於將來若伴侶註記退場後,「已經註記伴侶、尚未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應該如何處理呢?
簡言之,我的立場是,在「立院通過政院版同性婚姻專法」的前提下,若未來保留伴侶註記制度,就該研議擴大到異性戀伴侶也能適用;若中央決定停止伴侶註記制度,那「已註記、未登記」的同性伴侶權益不能受到影響。
我提醒民政局藍世聰局長,未來到內政部開會時,應該採取這樣的立場向中央建議。
✅ 若5月17日立法院通過掃把星賴士葆或葛林岱樺德的版本(同性家屬或同性結合)版,不是同性婚姻,就會衍生「同性伴侶能否依照釋字748號解釋登記結婚」的法律問題。
若立法院通過「不是婚姻的專法」,5月24日當天,有同性伴侶到戶政事務所,主張「直接依照748號解釋本文登記結婚」,民政局如何因應?
藍世聰局長的回覆是「立法院通過的法,我們不管喜不喜歡,還是要依法去執行。有不周或認為礙難執行的部分,就只能尋求釋憲」。
依照民政局的回覆,若立法院制定「不是婚姻」的專法,台北市民政局的立場,就是依照專法執行,不接受主張釋字748號登記結婚。最後就是走上「戶所拒絕登記,人民打行政訴訟最後聲請釋憲」的路徑(重新跑一次釋憲流程啦)。
🌈🌈🌈
今天在立院外守候的朋友辛苦了!各位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
依照民政局藍局長的回覆,若立法院通過一部「不是婚姻的專法」,屆時戶政機關「不接受依照748號解釋直接登記結婚」!
5月17日,立法院將針對同性婚姻專法進行表決。請大家繼續努力,守住蘇貞昌政院版(同性婚姻版)的底線!
🌈🌈🌈
今天的專案報告有兩個題目:「社子島開發」和「同性婚姻登記配套措施」。
現行的台北市議會錄音錄影規則並未開放現場直播。但我認為這是人民關心的議題,因此提出開放直播的提議。
經召委陳政忠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同意,共同促成這次直播
也謝謝打臉名嘴頻道的RJ團隊到場採訪!
大家繼續一起推動議事公開透明~
完整3小時會議影片網址:
https://youtu.be/TvAmaX8tAoc
同性家屬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在同性婚姻的協商,我再次強調,賴士葆委員所提的「同性家屬」以及林岱樺委員所提的「同性結合」,都無法解決目前同志被剝奪婚姻權利的問題。因為,大法官釋憲文解釋得非常清楚,人民擁有婚姻自由與平等權,而不是「家屬自由」、「結合自由」。
而且,賴版讓同性伴侶之間建立「同性家屬」關係,這到底是什麼概念?我跟我弟、我爸難道不是同性家屬?義大利?維大力?
總之,這兩個提案不止無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還會創造更多的不平等。詳情請看影片。
希望接著的協商過程能就事論事、就婚姻論婚姻,不要再迷航。讓台灣祝福每一段姻緣、保障每一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