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停車行不行?
政策無法滿足每種情境時,是否應該要因地制宜,值得思考,當然不能忽略配套措施。因此我個人主張除了逐步規劃停車方式、禁停區域,更應分階段完成騎樓整平,確保騎樓通行空間的順暢、強化違停執法,是較為務實的做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被劃歸為道路、人行道,原則上要開放給民眾通行,不能停車、租給攤販、或擺放雜物。但實務上,因道路寬窄不同、騎樓高低不平、停車位又追不上機車數量、加上城鄉發展落差等種種因素,導致「機車退出騎樓」很難一體適用於每條道路。
依照大法官在92年釋字第 564 號解釋意旨,只要不妨礙公眾通行,所有權人還是可以依自己的方式使用騎樓。可是無礙通行的「界線」該如何劃設,常造成居民間的衝突,甚至產生挾怨報復、重複檢舉的狀態,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感到為難。
檢視目前桃園的機車數量已超過207萬台,但根據主計處今年中的統計,本市現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共4萬4,502席,加上公有路外停車場的機車格6,172席,根本供不應求,以桃園、中壢區最嚴重。
8月向交通局提出質詢後,經過數次會議及公文往返,市府在年底前發布公告,作出有限度的開放,也同步要求:「須至少留1.3公尺以上空間供輪椅與行人通行,且大眾運輸場站周邊300公尺騎樓依舊不得停車。」另外,若所有權人無意願開放騎樓停車,也可以選擇向交通局申請劃為禁停區。
💡我樂見交通局更接地氣的作法,也建議必須在禁停區域設置明確的告示牌,並製作圖文並茂的宣傳海報,以免民眾誤會。
我也將續追本市騎樓整平計畫執行狀況、無騎樓及路寬不足之多元人行道劃設方案、以及機車停車格建置,務求多方案並行,才能真正確保行人與身障者通行的路權。
👇109.12.24 桃園市交通局公告👇
https://tinyurl.com/yasc2mk6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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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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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茂 月 租 車位 在 台中市議員沈佑蓮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地方重大案件~成功爭取舊社公園開闢地下停車場案】
📚案由📚
台中市綠線捷運舊社站為兩鐵共構站,有鑑於太原火車站汽、機車因車位不足造成違停亂象。
✅佑蓮在104年便超前提議,希望在舊社兩鐵共構站開通前,能在附近規劃興建大型汽、機車停車場,同年2月並由服務處助理找鄰近的舊社、平興、松茂、松勇四位里長做推動本案說明,獲得四位里長一致認同。
💥由於土地成本是工程費用最大負擔,而且附近並無適當地點可供使用,因此,佑蓮提議用車站對面的舊社公園,比照我在民國98年成功推動民俗公園,開挖地下停車場模式進行本規畫案,公園因屬市有地可節省土地成本上億元,只需編列工程預算!
這期間先是建設局擔心樹木遭破壞而不同意,後經過我親自拜訪時任建設局黃玉霖局長當面溝通,才獲得建設局同意提供土地作為興建地下停車場使用。
📌之後佑蓮分別在第二屆第一次、第三次、第七次議會定期,三次不斷追市府交通局(如提案表及質詢影片連結),並多次和交通局停管處現場會勘及討論興建內容及預算分配。
🆘期間還因為出入口規劃在松竹路二段7巷,即松安派出所後方,遭到7巷住戶群起連署請佑蓮辦理協調會,之後才修改出入口在松竹路上。
🎊109年5月18日終於由盧秀燕市長主持動工典禮,其實已經晚了好幾年,等不及綠線捷運年底開通前使用,但總比兩鐵都開通後造成附近停車亂象來得好。
可提供停放汽車250、機車115
依照停車場管理辦法,可以釋出50%汽車位提供月租,嘉惠附近四個里里民。
✅另外,軍福19路底打通至車站,佑蓮也已經爭取完成,目前在辦理東光路土地徵收,明年底前一定完成。
❤️感謝林佳龍前市長團隊雖延誤時程但總算完成規劃
❤️感謝盧秀燕市長團隊打破藍綠迷思、編列預算延續施政、成為政治典範
📽📽📽📽📽📽📽📽📽📽📽📽📽📽📽
🎞舊社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質詢影片
104年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會質詢:
https://youtu.be/Cq5s1oOVKU4
105年議會第二屆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https://youtu.be/yvEXsIFdtE0
107年議會第二屆第七次定期會質詢:
https://youtu.be/ZPFryZelkLk
#有努力有紀錄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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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佑蓮服務手機直撥093595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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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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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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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茂 月 租 車位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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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樓】
售價─2e5468萬;單價─124萬/坪
降價1─2e4498萬;單價─119萬/坪
降價2─2e3526萬;單價─114萬/坪;車位─1400萬
格局─7房/4廳/6衛/1廚房/8陽台/1內梯直達專用超大頂樓平台
房屋權狀─246.37坪;不含車位─194.14坪;車位─52.23坪
主建物─101.01坪(9F-46.51坪+10F-54.5坪)
附屬建物─26.81坪(9F-13.36坪+10F-13.45坪)
公設─66.31坪34%(9F-28.21坪+10F-38.1坪)……↓
【九樓】
格局─2房/2廳/2衛/1室
房屋權狀─114.2坪;不含車位─88.08坪;車位─26.12坪
主建物─46.51坪
附屬建物─13.36坪(陽台6.4坪+雨遮6.96坪)
公設─28.21坪/32%
【十樓】
權狀計算單價─134.7萬/坪;頂樓平台納入計算單價─119.8萬/坪
格局─4房/1廳/2衛/2室
房屋權狀─132.17坪;不含車位─106.05坪;車位─26.12坪
主建物─54.5坪
附屬建物─13.45坪(陽台8.07坪+雨遮5.38坪)
公設─38.1坪/36%
【車位說明】
坡道平面X4/B2/10F-21號、22號、23號、9F-25號
【其他說明】
白紙黑字,約定專用「頂樓平台」約39.52坪,採1/3計價=13.17坪,頂樓平台13.17坪+建物坪數106.05坪=119.22坪。
【共同資料】
發照日期─98年09月02日
建案名稱─巴黎花園;建設公司─良茂建設
樓層規劃─地上10樓/地下3層;總戶數─18戶
構造─SRC,鋼骨鋼筋混凝土造;外飾建材─二丁掛
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建物法定用途─住家用;路寬─8米
月管理費─建物120元/坪+車位500元/個=共約25297元/月
大樓外觀朝向─北;室內客廳採光朝向─南;邊間─是;採光─3面
出售樓層─9F+10F+頂樓平台;挑高─3.35米;該層戶數─2戶;共用電梯─2部
【公設說明】
健身房、游泳池、交誼廳(使用每次限3小時)、公設廚房(使用一次3000元)
【生活機能】
商圈─美麗華、西湖
學區─濱江國中/國小
公車─金泰公園、堤頂大道口
公園─中431號公園、河濱公園
捷運─西湖站,google說步行12分鐘、劍南路站
【特色說明】
鋼骨制震樓中樓,室內使用破百坪。
另附內梯可達,約定專用約39.52坪私人頂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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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
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人─彭彥祥;證號─(95)01183號
接案人─陳泰源資深經理;營業員證號─(99)14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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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屋請至少提前一天預約。
2.服務專線→0986-289-679;line ID→chentaiyuan1223
3.房仲服務報酬之計收,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或1.5個月租金。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1/01/110121.html
台 茂 月 租 車位 在 台茂購物中心TaiMall Shopping Cente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我們相信這個標準並不會比各百貨、購物中心嚴苛;假日期間增加車輛的流動率,也希望降低各位來台茂時塞車等候停車位的時間。 至於VIP停車區則是彙整消費者反應及參考各大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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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 jackpun: 燦坤那邊有應該有月租的喔 ; 2樓 · helloanna: 大光明停車場 ; 3樓 · youngpark: 南上路有室外挺便宜 ; 4樓 · xain1982: 台茂本身就有車位出租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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