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3、517兩度發生大停電 👀 經濟部在11日公布停電事故檢討報告。📑
報告除了分析事故原因,也提到隨太陽光電發展,尖峰用電由日間轉移至夜間,要求台電的儲能設施到2025年需達1GW,提高電力調度能力等。
報告也強調電力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台灣目前電價與國際相比,提供節約能源的價格誘因不足,隨著再生能源、儲能設備及需量反應比例逐漸增加,我國電價機制亦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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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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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賠償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08/25、27/2021 中央通訊社)
重點摘要: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更多細節: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27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513、517停電及727核二跳機懲處結果,共25人受到懲處,部長王美花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
台電繼5月13日、5月17日發生跳電後,7月27日核二廠2號機又因「一張椅子」而跳機,引發民怨,王美花下午率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明懲處結果。
王美花表示,三起事故都涉及人為疏失,已追究台電公司相關失職人員,依責任歸屬,513懲處15人、517懲處2人、727懲處8人,共25人分別記申誡至1大過不等處分。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對於513、517停電,王美花也代表經濟部與台電向民眾致歉,「我們的態度是明確懲處、徹底檢討,重要的是落實後續改善作為」。
目前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會再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短期會強化需量反應,「用電緊張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若搭配需量反應或汽電共生的電力,就能做很好的調度安排」,中長期目標是增加綠能、天然氣接收站、夜尖峰要有更好因應等。
曾文生補充說明,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能源局、台電人員組成,也會邀集學者專家、政院災防辦代表,將持續檢討、定期檢視可能遇到的問題。
5月13日,台電一名工作人員開錯開關,導致匯流排接地故障,進而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跳機,經濟部定調為「人為疏失」,楊偉甫自請處分,豈料,5月17日因「電不夠」,再次啟動分區供電。
經濟部隨即展開電力盤點,並在5月26日向行政院送出513、517停電檢討報告,沒想到,核二廠7月27日則因工作人員不慎滑動椅子,造成主蒸氣隔離關閉、機組跳機。(編輯:潘羿菁)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梁珮綺台北27日電)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編輯:楊凱翔)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今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三除役計畫,為遞補核電缺口,台電同步規劃推進4件大型機組建設計畫,6年內預計新增裝置容量1226萬瓩,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總投資總額達新台幣4670億元。
面對極端氣候,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指示,「未來10年要增加非常多機組」,以滿足居高不下的用電需求,伴隨著今年核二1號機解聯、核三提出除役申請,用燃氣遞補核電已是能源政策之一。
根據最新電力供需報告,預估至2027年每年用電平均成長2.5%;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發電結構將在2025年達到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形成「532」架構;現行燃氣機組供電占比低於40%。
台電表示,目前已核准的大型燃氣機組投資計畫有4件,其中通霄電廠新增的3部機組均已商轉,分別於107年2月27日、108年5月30日、109年5月26日上線,目前為工程收尾階段。
另有4大興建計畫工程尚在進行,包含大潭電廠增建計畫3部共316.8萬瓩、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3部共390萬瓩、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2部複循環燃氣機組共260萬瓩,投資總額均逾1000億元,各為1104億元、1168億元、1180億元。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編輯:潘羿菁)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5004.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0291.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250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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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賠償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王美花 楊偉甫 有臉做的下去?
#記一大過草草了事
今年台電二個月內出現三次重大事故(513、517、727),2次停電、1次跳機事故影響超過562萬戶,台電賠償金額高達5.8億元,#民間商業損失高到無法計算 而高官們只記一大過就没事了?船過水無痕?
#正事不幹只做打工國家隊
經濟部要中油、台電員工去監所包「五倍券」、要工業區勞工造冊打高端、更忙著「圖利離岸風電廠商」用進口貨假冒國產品。台電 #三次重大事故 如此離譜 #如同台鐵的管理能力,卻没有任何人為失職下台負責。
#政務官風骨蕩然無存
2017年815全台大跳電,當晚經濟部長李世光即請辭下台負責、隔三天818中油董事長陳金德請辭獲准。今年台電三次重大事故、2025非核家園至今進度大落後,經濟部高官們不僅能力不足,還處處圖利特定廠商。王美花還有臉笑著說:院長要我繼續做好供電穩定、能源轉型 #臉皮厚到子彈打不穿炮彈炸不透
有這樣的部長 有這樣的台電 人民如何信任政府? 人民如何相信台電?
#包庇廠商 #促銷高端 很積極
#供電安全 #為民把關 學不會
王美花 楊偉甫
#只有蘇貞昌會用
#只有蘇貞昌不換
台電賠償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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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大停電,全台400多萬戶停電5多個小時。經過徹夜追查,今天下午經濟部與台電聯袂召開記者會,直指原因來自於人為疏失。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說明,因為興達電廠13日下午進行新機組輸電線路容量擴充工程,但測試的時候,台電員工誤操作隔離開關,造成匯流排故障,導致四部機組跳機。台電董事長自請處分,並提出電費扣減專案,賠償金上看4.7億,比上次815大停電的賠償金還要高。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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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台大停電,上午經濟部能源局派人前往興達電廠路北超高壓變電所會勘,對於停電戶將比照815大停電,給予電價減免,高市府表示,廠商或民眾在停電中遭受的損失,台電有所疏失的部份都該負起責任,而高雄長期南電北送的狀況,市府也認為不公平。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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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舉證出損壞事實,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之前台電在弟的住家附近施工,沒有切斷電源,以活線作業的方式施工~ 結果接線時所產生的瞬間電壓突波,將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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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 ?還不是拿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來賠?幹!台電的董事長讓我來做好了。 ... <看更多>
台電賠償 在 [抱怨] 台電送出異常電力,卻拒絕賠償! - 看板Anti-ramp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一、店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區營業處
二、事件發生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49號
三、時間:
96/08/17 星期五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台電送出來的電力,並非220V 三相的電力,導致上述地點用戶設備毀損,
營業額損失,但台電拒絕承認、拒絕賠償、拖延不處理。
台電台北市區營業處員工回應態度高傲,身為用戶,面對這樣的獨佔事業,
深感無力!
五、事實經過:
本公司經營餐廳,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49號,已經營業三年,
目前全省各地,共有七間分店。 特約水電師傅共五名。
南京東路二段49號每期繳納10幾萬元電費,不敢遲繳。
8/17星期五,強颱聖帕來臨前一日,台北市風和日麗。
本公司中午開門營業後約一個小時,發現整棟樓停水了。
緊急聯絡水電師傅前來搶修,師傅忙著上、下頂樓、一樓
找出停水的原因。
約15:30時,師傅終於檢查出來,本公司兩具大型抽水馬達燒毀
的原因是「台電送抵本公司之三相220V電力,欠了一相」。
根據水電師傅表示,馬達在欠相的狀況下運轉,大約20分鐘後,
就會燒毀。 (這一點,本人事後也向其他幾位特約水電師傅求證,
師傅們都證實欠相會導致抽水馬達燒毀。)
約16:30時,水電師傅離開本公司前往購買馬達途中,在
本公司附近看到幾位身著台電制服的人員正在路邊進行某種
搶修行為。但是他沒有耽誤時間停下來,詢問對方在幹啥。
經過一整天的搶修,本公司直至晚上21:30才有水可用,
至此,已經影響到原本訂位用餐客人的權益與心情,也
同時造成本公司當日營業額的損失,損失幅度大約是前兩個月
週五營業額的二分之一。
8/20星期一,本人致電「台電公司台北市區中山服務所」02-27671996
申訴,並要求賠償兩具抽水馬達及當日營業額的損失部分。
一個小時內,台電公司即派員來本公司視察兩具燒毀的馬達屍體,
並留言說:「你們自己應該裝妥欠相保護裝置!」
本人當下立即與中山服務所再確認,對方說,一週內會有回應。
8/22星期三,本人接獲捷運包商來電詢問8/17當天整個事發經過,
並且回應說:「雖然台電公司要求我們捷運包商負責賠償你們的
損失,但是8/17白天我們根本完全沒有施工,事情與我們無關,
我們不會理賠。」
8/27星期一,本人再度致電中山服務所,詢問這件事情的處理進度。
隨即接獲「台電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陳先生(02-25454615)回應:
1. 電力「欠相」,並不會導致抽水馬達燒毀
2. 8/17欠相當天,台電公司並沒有接獲本公司報案,缺少台電人員測量,
如何能證明台電公司送抵電力有欠相?
3. 台電公司本來就不保證電力的穩定,用戶本來就應該自行加裝
欠相保護裝置,以避免台電公司的電力異常
4. 台電公司從來不曾因為電力異常欠相,而賠償用戶任何損失
5. 他會再繼續追蹤此事,並且給予回應
事情發展至今(8/30星期四),本人並沒有接到其他相關聯繫電話。
終於,忍不住,上台電公司的官方網站,寫「民眾意見信箱」過去申訴。
本人想抗議的事情是:
1. 台電公司的企業精神標榜「誠信」+「關懷」+「創新」+「服務」。
(這可以從官網上查詢得知)
但是當本公司遭到電力供應異常而有所損失時,台電公司只有
服務中心申訴電話接聽人員,在接聽電話時,客氣、禮貌而且
有安排後續動作。 反之,營業處的人員,卻是以高傲的態度
表達「你當場抓到證據,是你說的,又不等於台電公司當場有
員工證明電力異常」、「台電公司就是一向如此不穩定送電,
你幹嘛不及早做準備」、「台電公司以前沒有賠償任何用戶損失,
以後也不會賠償你家的損失」。
聽到這樣的應答,本人實在難以相信,台電誠信?台電關懷?
台電創新?台電服務?
果然,口號,還是歸口號。
2. 台灣只有一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這樣的獨營事業如果行事作風
專橫,請問,本公司是否可以選擇拒繳電費? 是否可以電費打折?
是否可以更換其他電力供應商?
這完全是一個不公平的「供應」與「需求」市場。
毫無選擇的情況下,只能選擇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今天如果因為地震、大雷等等天災,導致電力供應異常,本人也會
乖乖自認倒楣。 但是,在沒有任何天災的影響之下,本公司明明
就申請220V三相的電力,也繳納220V三相的電費,為什麼要乖乖接受
這樣的委屈?
3. 本人有反問台北市區營業處的陳先生:「你家有加裝欠相保護裝置嗎?」
陳先生閃爍言詞不回答這個問題。 洽詢本公司五位特約水電師傅,
即便水電工作經驗超過20年的師傅,也不曾替任何樓房加裝欠相保護裝置。
會有欠相保護裝置的人,到底是誰? 醫院? 商業大樓? 大型工廠?
本公司在這個地址租屋,不過就是一間五層樓公寓,裡面也就只有本公司
用水量比較大,會受到停電影響、欠相影響的設備也不過就是冰箱、冷氣、
抽水馬達,為什麼就應該要加裝欠相保護裝置?? 欠相發生的機率,
已經高到必須要有保護裝置了嗎? 那本人還真好奇,台電公司幾拾萬員工,
有幾個人家裡有加裝這樣的設備哩?
六、備註:
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很生氣。
對台灣電力公司的失望,也是對台灣經濟部的失望。
不想讓台電就這樣高傲地躲過這樣的事情。
所以....正在遊說本公司高層,不惜砸鉅資聘請律師跟台電打官司索賠。
想爭的,是一口氣,是一個「是」與「非」。
今天凌晨,上行政院消保會的網頁,投訴本人的遭遇,
剛剛已經接到台北市政府回電:
「因為,本公司是營利事業單位,所以,屬於『業者』,
不屬於『消費者』,不在『消費者保護』的範圍內,
只能上法院提出訴訟,或是到區公所申請調解。」
唉....難道,要來申請國家賠償嗎?(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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