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婚法正式上路已經一年多, 相關統計數據也漸漸出爐, 讓大家更了解台灣同志族群的社會影響力。美國又是甚麼樣的情況呢? 三億三千萬人口的美國有多少同志伴侶?
根據人口普查局最新的年度資料, 美國有 98 萬對同性伴侶住在一起, 其中 58% 已婚 (大約56-57 萬對; 已婚女同志比已婚男同志稍多)。
同性伴侶的平均年收入($107,000) 比異性伴侶平均年收入高 ($97,000)。但是存在極度的性別不平等。男同志伴侶年收入平均達到 $123,000, 女同志則是 $88,000。
已婚同性伴侶當中, 16% 是不同種族的結合, 比異性戀比例多一倍。
同性伴侶比例最高的州全在東西岸: 德拉瓦州 (1.3%), 奧勒岡州 (1.2%), 麻薩諸塞州 (1.2%), 華盛頓州 (1.1%)。美國首府華盛頓特區雖然還不是一個州, 但是同性伴侶比例達 2.4%, 遙遙領先美國其他地方。
有甚麼讓你驚訝的地方嗎?
台灣異性戀人口比例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主流的文化價值往往在不經意間,把許多人生選擇的狀態標籤化,並賦予一些或明顯或潛藏的負面意義,例如前些年的敗犬、宅男、剩女等等。實際上,很多選擇都是在個人不管主動或被動的情況下做出來的結果。如果說我們期待台灣是一個尊重多元文化價值的地方,那我們就不應該單純的用自己習慣的文化價值來評斷別人。過去的社會再生產與延續的典範,無論是站在社會傳承的角度或是生物物種繁衍的觀點,都會認為必須有下一代才能達成。只不過,過去主要完成這個步驟的婚姻與家庭,在國家不一定能夠把控制深入至每個人生活的各個層面中之前,其實有著許多彈性。也因此,儘管主流價值是重視家庭與婚姻,但非主流的選項也仍舊有存在的空間。到了當代,國家透過法律、媒體、教育還有各式直接影響與控制個人生活的管道,逐步讓非主流的價值在輿論與討論上處在不利的位置。今天,台灣的人們在前幾年公共領域不斷的激烈討論與意見交換,我們也逐漸重新認識到在婚姻與家庭領域中非主流價值實際上也是我們文化多樣性的一部分。這個部分的討論,在本週五百工X游擊文化的說書會中,《解套》這本書就有幾個比較性的民族誌討論,值得我們來反思台灣婚姻與家庭價值的議題。
----------------
三十多歲,但沒結婚,也沒打算結婚,在大多數已開發國家已經不是特例,而是常態。這是一個單身人口數已經多到不能假裝他們只是異常狀態的時代。單身者正變得越來越難以忽視,例如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單身女性」被預測為最具影響力的選舉人口。
儘管如此,這表示「單身人」的時代已經來臨,地位、權利和尊重終於能跟「婚姻人」平起平坐了嗎?並沒有。單身者仍無法享有政府賦予已婚者諸多的法律福利和保障,單是美國聯邦法就有1100多項法條提供已婚夫妻好處,而州法也額外提供許多津貼補助和保障。
以美國為例,夫妻能享有配偶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傷殘疾病、退伍軍人和軍事福利。他們能透過配偶的雇主獲得醫療保險;取得房屋、汽車和其他類型保險的折扣比例;為對方做出醫療決定和安排葬禮;照顧生病配偶的家庭假,或在配偶去世時請喪假。
這些是未婚單身者無法利用的特權,但又都是很有用的權利。畢竟很少人是完全孤獨的個體,單身者也有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摯友和愛人,為什麼社會非得剝奪單身者也應該擁有的權利呢?
政府把單身者排除在某些法律保障之外,變相懲罰基於各種原因保持單身的人,這些做法造成社會學家與單身倡議者貝拉‧德保羅(Bella DePaulo)所說的「單身歧視」:不友善的政策讓單身者的基本開銷比已婚者還要更多。
部分問題在於單身者並沒有特定的類型:單身的定義涵蓋了從未結過婚、離婚和喪偶的人;年輕人和老年人;異性戀和同性戀;富人和窮人;以及所有的種族、民族、性別、年齡與性傾向。此外,許多人認為單身只是短暫的過渡階段,深信單身者總有一天會結婚。雖然有些人是這樣,但並不是全部人。
單身者的權利也能像其他社會運動一樣實現嗎?當然可以。但德保羅表明:「對此我並不樂觀。」倡議團體似乎從未在這方面取得進展或重大資助,最大問題在於婚姻的性質跟種族、性別或性傾向不一樣,它是隨時會改變的狀態。此外,改變根深柢固的社會福利政策,也會面臨希望維持「傳統價值觀」的保守派的巨大阻礙。因此,以捍衛單身權利名義發起運動有其挑戰性,但如果把本質重新整理為基本人權問題時,會是更具意義也更可行的做法。
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2535?fbclid=IwAR01_KC1nlfCMpAcDPDQnL8fK3C5Q-MBX7iBJxbL9l-_pkQ3MbPApmJMEB8
台灣異性戀人口比例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年底伴侶盟針對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所提交影子報告(執筆人: 簡至潔/許秀雯),即已針對多元家庭與多元性別的統計調查提出以下建議:
一、有關非婚姻家庭,台灣政府迄今仍未建立起相關的官方統計調查。根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 2010 年 8 月開始進行至2011年2月的問卷調查,回收 5887 份有效問卷,問卷分析報告顯示,83%的受訪者表示身邊有親友同居,三成多的異性戀者,四成男同志以及六成女同志表示自身有過同居經驗,平均同居時間為三年,而女同志最長的同居時間有長達 23 年者,男同志最長者亦有 15 年 。而根據中山大學楊靜利教授依據2010年人口普查結果研究推估,同居人數約在76萬至80萬人左右 。這是一個人口龐大卻長期遭受政府漠視的群體,需要政府認真對待並回應相關人口的權益保障。
二、依照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終身未婚的女性比率逐年快速增加,以30-34歲為例,未婚女性的比例從1983年僅5.53%,2003年增至24.2%,2016年已超過42%;以35-39歲為例,數字則從1983年的2.73%增加到2016年的25.8%,顯示台灣家庭結構在這三十年來面對急遽變化,然而國家對於非婚姻家庭的統計至今仍付之闕如,對於其樣態、整體情況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完全缺乏掌握,更不用說完全沒有規劃相關的家庭政策與立法。國家報告16.13僅承諾在2019年10月評估調查的可行性,甚至未具體承諾將完成相關調查,我們對於非婚家庭的現狀甚感憂心,建議國家應盡速完成相關統計,並著手研究非婚姻家庭的樣態與整體社會處境。
三、此外,我們要強調上述調查應同時納入多元性別社會現狀的統計調查,此對於決策是必要且有用的資料,蒐集這些資料的理由在於:有充分可靠的資料,才能把非婚伴侶、性少數(多元性別)也都納入提升人權保障的目標,如此也才能正確指認出汙名與偏見對於非婚伴侶、性少數的收入、安全、健康、家庭暴力與其他面向的影響,有助理解並評估政府落實非婚家庭基本人權及性少數人權所需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