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福報專欄《買房的願望》
我在花蓮出生,基隆成長,在高雄完成大學學業,並成為高雄女婿,再回到基隆,第一個女兒出生,到台北就業,第二個女兒出生,而時光有如白馬過隙,倏忽已近知天命的年紀。
但不知為何?基隆,總是佔據我最多的記憶。基隆的海,一望無際;基隆的雨,綿綿密密;基隆冬天的風,如寒針刺骨;基隆的人情世故,對身為碼頭工人家庭的我而言,雖然遊走在貧窮線上,卻因為父母盡畢生之力的付出,童年點點滴滴的記憶,至今回想,都是溫暖而甜蜜的。
在1970年到1985年間的台灣,有如倒吃甘蔗般,克勤克儉的台灣人民,終於安然度過風雨飄搖的戰爭年代,並在退出聯合國之後,不但在國際孤立的險峻情勢中生存下來,經濟還能蓬勃發展,一度成為亞洲四小龍的龍頭,當時的台灣,因兩岸的武力對峙,時有炮火的煙硝味在台海之間漫延,儘管仍不安全,但台灣人民已經開始變得有錢了。
就以基隆而言,1973年的基隆,在台灣各縣市中,是個相對貧窮的城市,而我成長的中山區,又是基隆各行政區中相對落後的行政區;至於1973年初隨父母從花蓮搬到基隆市中山區的太白里,更是中山區各行政里中最為窮困的里,實在是當時的父母,經濟拮据,不得不在租金低廉的太白里暫時棲身一年,直到手頭寬裕之後,才搬遷到中山區居仁里一房一廳的木造房,房東是父親在碼頭同隊的同事。
在居仁里大約住了六年,父親碼頭工人的收入非常穩定,父母開始有了存錢買房的打算。
母親平時忙於家務,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經朋友的介紹,來到台北市中華路一帶裁縫加工的店家,接單一些手工活回家,當時流行在旗袍或毛衣上縫綉亮片彩珠的圖案,如龍鳯花鳥、雲樹蟲草,尤其當時電視裡的歌星,穿著亮片珠彩的旗袍在舞台上閃亮登場時,總是令人驚豔!母親因為綉得又快又好,接單量愈來愈大,於是更加頻繁往返於基隆、台北之間,每次總會背回幾大袋衣料,然後夜以繼日地縫製,到後來,接單量實在超出負荷,母親還會分包給鄰居媽媽,一起加工賺外快貼補家用。
記得有一次,母親帶著九歲的哥哥、六歲的我、三歲的妹妹,中午出發,從山丘上的居仁里,走到山下的通化里中華路,基隆人俗稱「流浪頭」的地方,搭公車到基隆車站,再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到台北車站,然後沿忠孝西路、中華路徒步走到母親經常接手工單的店家,把兩大袋的衣料與一大包的亮片,背在肩上往回走,我們三個小蘿蔔頭就像小雞跟著母雞一般,成一直線緊跟母親身後,只見母親瘦小的身子,幾乎要被兩大袋的衣料給完全遮蔽了。當時的中華路已經非常熱鬧,人潮來來往往,摩肩擦踵,身高只到成人腰際的我,感覺自己好像行走在活動人腿形成的密林裡,我只能抓住妹妹的手,緊盯著前面的哥哥,走得非常吃力,當時天色已黑,大馬路上車水馬龍,道旁林立的大樓閃爍各色的燈光,我們一家在中華路的天橋上上下下,只是一個恍神,我竟看不見哥哥和母親了!我嚇得不知如何是好?當妹妹也發現不見母親之後,立刻嚎啕大哭起來,引起行經我們身邊一些大人的側目,我立刻安慰妹妹,只要待在原地不要動,媽媽發現我們不見,一定會循原路回來找我們的。
我感覺好像等了一個世紀那麼的久,終於看見母親仍背著幾乎淹沒她身子的二袋衣料,汗如雨下地奔跑過來,跟在母親身後的哥哥神色驚恐,臉上還有淚痕,妹妹看見母親,立刻開心喊著:媽媽!而我這才緊抱著母親的腿大哭起來。
經過三年的努力,父母終於攢下七萬多台幣的積蓄,母親正準備拿這筆錢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卻因祖父母也想在台北買房,父親未經母親的同意,便將七萬多的積蓄全數交給祖母,母親為此與父親大吵一架,並收拾了行李,準備離家出走,哥哥立刻拉著我和妹妹跪在母親跟前,母親依然要走,我們死死抱住母親的腿,哭求母親留下,所幸母親還是留下了。
父親從此將所有的錢都交予母親管理,母親也更加努力接手工活,又經過三年,我們終於在基隆中和里俗稱「烏橋頭」的地方,買了一間三房二廳的二樓公寓,雖然仍是蓋在斜坡上,但這是一間鋼筋水泥公寓,從此我們的家,再也無懼每年颱風侵襲一次,就掀掉一次屋頂的驚恐,對一個低層的勞工家庭而言,這是讓孩子得以安全成長的保障,也是父母頒給自己的人生勳章。
台灣就業通三年七萬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人間福報專欄《買房的願望》
我在花蓮出生,基隆成長,在高雄完成大學學業,並成為高雄女婿,再回到基隆,第一個女兒出生,到台北就業,第二個女兒出生,而時光有如白馬過隙,倏忽已近知天命的年紀。
但不知為何?基隆,總是佔據我最多的記憶。基隆的海,一望無際;基隆的雨,綿綿密密;基隆冬天的風,如寒針刺骨;基隆的人情世故,對身為碼頭工人家庭的我而言,雖然遊走在貧窮線上,卻因為父母盡畢生之力的付出,童年點點滴滴的記憶,至今回想,都是溫暖而甜蜜的。
在1970年到1985年間的台灣,有如倒吃甘蔗般,克勤克儉的台灣人民,終於安然度過風雨飄搖的戰爭年代,並在退出聯合國之後,不但在國際孤立的險峻情勢中生存下來,經濟還能蓬勃發展,一度成為亞洲四小龍的龍頭,當時的台灣,因兩岸的武力對峙,時有炮火的煙硝味在台海之間漫延,儘管仍不安全,但台灣人民已經開始變得有錢了。
就以基隆而言,1973年的基隆,在台灣各縣市中,是個相對貧窮的城市,而我成長的中山區,又是基隆各行政區中相對落後的行政區;至於1973年初隨父母從花蓮搬到基隆市中山區的太白里,更是中山區各行政里中最為窮困的里,實在是當時的父母,經濟拮据,不得不在租金低廉的太白里暫時棲身一年,直到手頭寬裕之後,才搬遷到中山區居仁里一房一廳的木造房,房東是父親在碼頭同隊的同事。
在居仁里大約住了六年,父親碼頭工人的收入非常穩定,父母開始有了存錢買房的打算。
母親平時忙於家務,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經朋友的介紹,來到台北市中華路一帶裁縫加工的店家,接單一些手工活回家,當時流行在旗袍或毛衣上縫綉亮片彩珠的圖案,如龍鳯花鳥、雲樹蟲草,尤其當時電視裡的歌星,穿著亮片珠彩的旗袍在舞台上閃亮登場時,總是令人驚豔!母親因為綉得又快又好,接單量愈來愈大,於是更加頻繁往返於基隆、台北之間,每次總會背回幾大袋衣料,然後夜以繼日地縫製,到後來,接單量實在超出負荷,母親還會分包給鄰居媽媽,一起加工賺外快貼補家用。
記得有一次,母親帶著九歲的哥哥、六歲的我、三歲的妹妹,中午出發,從山丘上的居仁里,走到山下的通化里中華路,基隆人俗稱「流浪頭」的地方,搭公車到基隆車站,再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到台北車站,然後沿忠孝西路、中華路徒步走到母親經常接手工單的店家,把兩大袋的衣料與一大包的亮片,背在肩上往回走,我們三個小蘿蔔頭就像小雞跟著母雞一般,成一直線緊跟母親身後,只見母親瘦小的身子,幾乎要被兩大袋的衣料給完全遮蔽了。當時的中華路已經非常熱鬧,人潮來來往往,摩肩擦踵,身高只到成人腰際的我,感覺自己好像行走在活動人腿形成的密林裡,我只能抓住妹妹的手,緊盯著前面的哥哥,走得非常吃力,當時天色已黑,大馬路上車水馬龍,道旁林立的大樓閃爍各色的燈光,我們一家在中華路的天橋上上下下,只是一個恍神,我竟看不見哥哥和母親了!我嚇得不知如何是好?當妹妹也發現不見母親之後,立刻嚎啕大哭起來,引起行經我們身邊一些大人的側目,我立刻安慰妹妹,只要待在原地不要動,媽媽發現我們不見,一定會循原路回來找我們的。
我感覺好像等了一個世紀那麼的久,終於看見母親仍背著幾乎淹沒她身子的二袋衣料,汗如雨下地奔跑過來,跟在母親身後的哥哥神色驚恐,臉上還有淚痕,妹妹看見母親,立刻開心喊著:媽媽!而我這才緊抱著母親的腿大哭起來。
經過三年的努力,父母終於攢下七萬多台幣的積蓄,母親正準備拿這筆錢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卻因祖父母也想在台北買房,父親未經母親的同意,便將七萬多的積蓄全數交給祖母,母親為此與父親大吵一架,並收拾了行李,準備離家出走,哥哥立刻拉著我和妹妹跪在母親跟前,母親依然要走,我們死死抱住母親的腿,哭求母親留下,所幸母親還是留下了。
父親從此將所有的錢都交予母親管理,母親也更加努力接手工活,又經過三年,我們終於在基隆中和里俗稱「烏橋頭」的地方,買了一間三房二廳的二樓公寓,雖然仍是蓋在斜坡上,但這是一間鋼筋水泥公寓,從此我們的家,再也無懼每年颱風侵襲一次,就掀掉一次屋頂的驚恐,對一個低層的勞工家庭而言,這是讓孩子得以安全成長的保障,也是父母頒給自己的人生勳章。
台灣就業通三年七萬 在 夏雪Angela beatric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臺灣不.接.受.打.工.換.宿❌〉
臺灣有個很奇怪的地方,觀光局一邊宣傳打工換宿,勞動部卻會以非法勞工來檢控打工換宿的旅客。由此可見,各部門是各自為政,沒有作緊密聯繫,但由於涉及法律,那自然是以勞動部為準。
臺灣目前只針對九個互惠國家設打工遊學簽證,期限為一年(日本、紐西蘭、澳洲、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和比利時,香港沒有包括在內),其他國家要來臺灣打工換取食宿,只能辦理工作簽證,拿觀光簽證只能旅遊玩樂。
2016年,香港女學生Jass到墾丁民宿打工換食宿三個禮拜,除了用專長為民宿畫畫,還會洗碗、整理房間,偶爾還得幫忙老闆帶小孩,邊打工邊體驗台灣生活。但由於她辦的是觀光簽證,用勞力換取收益屬於有償,因此被定義為工作,也等同非法打工,因而被檢舉。不只Jass被罰七萬,需要於一週內出境,三年內不得入境臺灣,連帶民宿老闆也被罰了十一萬。
2017年,用觀光簽證入境的英國藝術家Simon Whetham,以「藝術換宿」的背包客方式,一邊採集台灣各地的聲音、一邊分享個人聲音創作心得與經驗,在當地藝術家交流的講座上被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協助的兩位臺灣藝術家也因「主辦單位」的身分被遭到罰款。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工作簽證跟觀光簽證的差別,是為了防止有人「假觀光真打工」。當時有人質疑Simon這種藝術交流的形式,竟然在「過時的法令下也變成違法」;波蘭劇作家來台辦工作坊、也因為劇團沒有500萬以上的資產,工作簽證不通過而被驅趕出境,顯出台灣對藝術的法規與其他國家相比,相對落後。
勞動部勞發署專委蘇裕國說,根據法規,只要對雇主提供勞務服務,就算沒有實際領取報酬,都算是工作的一種,只要是工作就必須申請工作簽證,所以打工換宿不能用觀光來類比;台北市勞動局會認定個案情形,可能會減罰,同時會參考國外的案例,看看別國的藝術家活動是如何認定跟進行的,再跟文化部討論,他建議申請文化交流簽證,這樣「是OK的」。
打工換宿雖然沒有領取薪水,但在勞工法例上,換取食宿等利益也屬於酬勞的一種喔~
背景:臺南
台灣就業通三年七萬 在 政府補助您3年7萬!... - 台灣就業通TaiwanJobs WDA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勞動權益上班族進修不必花大錢,政府補助您3年7萬! 上班族想充實自己卻擔心費用問題嗎?別擔心!報名產投課程,政府補助您80%學費!只要您符合補助資格,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