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台灣未滿半年,又沒繳稅者提高健保保費。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立法院會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改法案,其中提到對於在台灣每年居住未滿183天,無法提出收入證明,沒有繳稅者新增為健保被保險人第七類,將每月的健保費749元,一舉攀升至最高的1.2萬元。
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自1995年推行至今,已經來到第25個年頭,這不只讓我們擁有世界第一的醫療品質,更可讓多數人享用到便宜的醫療,讓各個收入階層的人都能享受到完善的醫療制度。
但多年實施以來,全民健保連年虧損,除了有許多不必要的醫療浪費外,財源缺乏也成為一道破口,於是透過連續修法,開始有了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
以我自身為例,擔任公司負責人,承接案子超過兩萬元時額外負擔的1.91%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都讓我比一般人多繳了一點點,那真的就也只是一點點,對比我所使用的仍是超值太多。
像最近發現我牙齒蛀的太深,光是根管治療次數就有三次,最後一次更是治療時間超過一個小時 (我有勇敢地活著 QQ),卻只有支付掛號費,如果在國外執行,絕對好幾萬元跑不掉。
全民健保在台灣,不只是保險制度,更可說是社會福利的一環,許多長年不在台灣居住卻擁有國籍的國民,或是靠著依親、與台灣配偶結婚等,皆能一併享用優秀且價格低廉的健保,每當回台需要用時只需補繳那少少的健保費,就能大肆的做身體健康檢查與治療,算上機票錢,也遠遠比當地治療來的低廉許多。
以黃安為例,平時長期不在台灣居住與工作,回來就繳少少的錢,爽爽用健保,用完拍拍屁股就走人,對許多留在這片土地上努力的我們實屬不公平,更別說台灣的醫療體系完善的背後,是更多的過勞醫療人力,醫療財源不足的情況下所維護著。
「我們認為的歲月靜好,只是有人替我們負重前行。」
這次武漢肺炎肆虐,許多人這才發現台灣對於國人的保障有多珍貴,同樣也發現許多漏洞,有與台灣人離婚的中國籍配偶,小孩也並非與台灣人所生,卻能依靠台灣健保資源,獲得白血病的藥物後,還得回頭嘲諷台灣一番,再來感謝祖國的善意。
這些事情,都是我們完全不能接受的。
對於修改全民健保法案,不只保障在台灣工作與居住的國民們,更也保障修改後,能將資源留給需要的人。
的確,這個法案的修改,對於平日被公司外派的人相當不利,但一個健保制度的完整,在於能夠長遠的經營,走到最後才是根本之道,一旦殺雞取卵,都是落得全民陪葬的下場,台灣目前經濟條件也日漸攀升,如果真的有必要得外派去其他國家,也該將其風險考慮至其中。
最後,我肯定這次修改法案的立委。
但我更希望能夠將條件設定的嚴苛一些,既然全民健保已是每位台灣國民所需的社會福利,該留給在這片土地上辛苦打拼的每一個人,而不該成為圖利特定人士。
問問大家,又是怎麼看這次的健保法案修改呢?
一、支持修改法案,讓台灣健康的永續性更高。
二、支持更嚴苛的法案修改,別讓有心人士有可趁之機。
三、不支持此法案,不該針對特定族群。
四、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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