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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邦書虫總經理 林福益
什麼樣的人生,連想像都不願意?這個問題很早我就有答案。
剛入行當記者企劃報導過一個專題。監獄每年都有收容人在獲得假釋資格前報考大學錄取的消息,為了深入挖掘這些人入監前的故事,以及在監獄重拾書本的動力,我決定親身到花蓮、台北監獄內和當事人面對面採訪。聽著他們述說犯案入監的心路歷程中,感受不同的人生;而對照環伺周遭冰冷侷促的舍房與森嚴的監視管理氣氛,至今仍印象深刻。
監獄中服刑的人們,在高牆內成為囚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段亟欲訴說卻無從表達的委屈、冤枉與無奈;對身邊家人親友不知從何啟口的抱歉與悲傷。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的絕望隔離下,並非奪去了對愛的渴求與未來想望。閱讀故事,看見他們內心與現實的磨折,不是為了想像什麼,因為光是這番的衝擊,即便只是悉聞遭遇,已想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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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監獄假釋名單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5/15)早召開「健全肅貪法治 立法別再蹉跎」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兩個修正草案,並對於本會期將屆,提出延會繼續處理各項法案,不要以臨時會限定議題。
立委高潞以用說,《政府採購法》是鑑於現行政府採購法就不肖廠商之處罰、追償與禁止參與採購之相關規範,存在規範不全之漏洞,導致出現若干廠商在出現嚴重違法行為後,仍能不斷取得政府高額標案之荒謬結果,不僅有損公共採購與工程的品質,更深刻傷害政府採購程序之公正性與廉潔性,為強化政府採購之公正、廉潔與品質,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方面確保外部評選委員之獨立性,一方面加重違約之處罰、命廠商負責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並設計「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並禁止其日後參與政府採購。《貪污治罪條例》則是有鑑於我國雖已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負有積極將公約內國法化的義務,但現行反貪腐之形式法規,卻仍存在重大缺漏,導致在許多司法案件中,針對公務員的反貪腐行為,屢屢發生無法定罪科刑的現象,為了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並強化對公務員不法貪腐行為的事先抑制與事後處罰,時代力量版本增設「不法餽贈罪」,意即對公務員進行與職務行為具有原因關係之賄賂;以及「不法關說罪」,也就是公務員收取賄賂而濫用其影響力進行關說,並提高違反本法而受徒刑執行之假釋門檻。
此外,這次會期即將結束,時代力量也主動呼籲透過延會方式審查許多尚在審查中的法案,包括《財團法人法》、《醫療法》、《私立學校法》以及《礦業法》等。其中,《私立學校》從2016年第一會期開始時代力量就努力推動,但是到現在都沒有結果,希望私校的弊端能藉由修法解決。至於《財團法人法》已經過一次協商,協商期也將在5月23日到期,這些法案都希望透過延會方式審查。
關於《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黃國昌說明,我國作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的國家,今年三月公布了反貪腐的國家報告,接下來必須接受國際專家的審查。我國反貪腐的法治在過去這麼長時間的實踐結果,會發現非常荒謬的現象:第一,定罪率非常低。去年行政院在施政報告中所揭示貪腐罪定罪率的目標是達到73%,今年公布的反貪腐國家報告中去年的定罪率創下歷史新低,只有62%。第二,我國貪腐案中呈現的情形是訴訟拖延時間極久,超過十年的案子比比皆是且越判越輕。第三,判刑且確定的權貴入監服刑後沒多久先到外役監且很快假釋出獄。整個制度運作下來的結果,清楚呈現我國肅貪法治出現嚴重漏洞。因此,過去這個會期,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時代力量不斷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回應人民司改的期待。然而,法務部長對自己的業務不熟悉、對於主管的法令可以胡扯、對於改革完全無法展現一個法務部長應該有的魄力。不知道在兩年前520就職時提到司法改革獲得現場最大掌聲的蔡英文總統,在今年520要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
黃國昌表示,之前已鄭重呼籲過請蔡總統提出在今年520提出司法改革中間報告,告訴國人提出什麼具體的改革措施。非常令人失望的是,目前為止連要強化淘汰不適任法官與檢察官的法官法修正案都還提不出來。黃國昌質疑,這是新政府司法改革兩年給全台灣人民的交代嗎?
黃國昌並說明《貪污治罪條例》的三個修正重點:第一、增設不法餽贈罪。在目前公務員貪腐的案子中,最難證明同時也是法院審判時往往形成貪污被告逃生門的,就是有關於賄賂與職務上特定行為的對價關係,因此清楚凸顯出我國目前肅貪法治的不完備。如果參考美國有關於事務官法治分為兩種脈絡,其一是基本受賄款,也就是此次所提出的不法餽贈罪,當公務人員收受賄賂或不正當利益,與職務上特定作為或不作為具有原因關係時就應該成罪,如果進一步提升到因此而導致他為職務上的特定行為或不行為的對價關係時必須加重處罰。問題是,我國目前對於公務人員受賄罪只要求加重款的對價關係,導致對價關係難以證明時成為貪污被告無罪判決的逃生門。因此,過去曾經發生有個女科員收了四千萬被高院改判無罪,以及之前在南部有官員遭受廠商不法招待被判無罪,這一個個案子都在傷害我國人民對司法改革的信心,也嚴重傷害公務體系對廉潔的要求。因此在《貪污治罪條例》的第五條之一,仿造了外國立法例增設不法餽贈罪,這也是過去長時間,刑法學者、檢察官,乃至於法官共同呼籲的修法訴求。最近,不管是台大法律系的林鈺雄老師或者台北地檢署的林達檢察官曾重話提出,立法院看到這麼嚴重的立法疏漏,如果還不趕快積極採取行動的話,難道國會也要成為貪污放縱放的共放嗎?
第二,增設不法關說罪,也就是公務人員為了影響其他公務員的行使或不行使,而收受特定賄賂,針對這種不法關說的行為,不管在美國、日本、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中,都有相同的立法例,但在我國長久以來進行違法關說收受賄賂竟都無法科以適當刑責,因此此次修法增設了不法關說罪。
第三,是改正有權有勢的人進監獄系統後可享受其他受刑人沒有的寬典,沒關多久就釋放的荒謬現象。因此,此次修正案針對貪汙犯提高假釋門檻,違反本法受徒刑之執行的假釋門檻從二分之一提升為三分之二,如果是累犯則從三分之二提升為四分之三。
《政府採購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兩者相關的原因是,桃園敬鵬大火讓寶貴消防弟兄不幸犧牲殉職後,內政部消防署告訴大家「我們沒有錢讓弟兄有基本配備」,現實是過去消防署浪費好幾億的預算添購前消防署長介入貪污的採購案中,造成國家巨大損失,結果這些案件在監察院都已清楚認定後,消防署對國家損失可以說是無關緊要,沒有採取具體追償作為,導致當時涉入整個消防署採購弊案的不肖廠商,不僅沒有在該案件中進行賠償,在接下來幾年還繼續在採購系統中取得高達20億的標案。黃國昌質疑,這到底是什麼樣腐敗的制度可以縱容這樣不肖廠商繼續吸取民脂民膏?時代力量強烈主張,政府採購法修正中必須杜絕不肖廠商。因此,第一,針對廠商違約的處罰除了本來的押標金之外,另外科以五倍以下懲罰性的賠償,且要求公司負責人負連帶的清償責任。第二,設計了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如果涉及賄絡的要求、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取得標案的話,將禁止廠商參與投標期間從目前的最長一年大幅提升為兩年,因違法導致禁止投標的次數達三次以上的部分設計了三振條款,永久禁止參與政府標案,才可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
第三,處理深澳電廠爭議時發現,深澳電廠的環差在2015年台電已招標出去,得標的廠商是長期與台電具有緊密利害關係的泰興工程顧問公司,泰興當初用限制性招標得標,結果評選委員不是台電官員就是經濟部官員,問題是這種限制性招標在政府採購法規定,外部專家學者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名額,怎麼會在有關於深澳電廠還差案當初招標決定給泰興得標的評選名單中,全都是台電官員和經濟部官員呢?目前台電提出的解釋是,經濟部官員算是外部學者專家不算是台電人員,黃國昌批,這不是笑話嗎?這不是挑戰一般國民的基本智識程度嗎?台電與經濟部所擁有的上下從屬指揮命令關係,竟把經濟部官員當作是外部專家,欺騙社會到這種程度。
為了避免行政部門繼續透過濫行解釋的方式,此次《政府採購法》修正案明定,所謂外部專家除了機關所屬的人員以外,與機關具有上下指揮監督關係的機關人員也必須全部排除在外。希望此次修法中,不管是對於不肖廠商的責任追究,或者防止在違法行為後還能從政府取得高額標案,乃至外部學者專家的獨立性確保,希望最後都能得到其他黨團委員的支持完成立法。
立委徐永明說,執政黨團已經放話要開臨時會。時代力量的立場是,如果開臨時會時處理解凍案也要開委員會,雖理解軍改有一個月的冷凍期,可是正常會期無法處理,臨時會又要開委員會,那麼乾脆延會處理。財團法人法、醫療法、私校法都已經出委員會可以處理,呼籲執政黨不要再浮濫的開臨時會。作為執政黨團確實可控制議程,但如果延會可以將其他黨團增列、變更議程的法案、以及在委員會進行中的繼續往下走,這就要用延會處理。此外,520將屆,希望蔡總統的司法改革中間報告能有清楚方向向大眾宣示。
立委高潞以用補充,2016年齊柏林導演不幸過世時,民間有21萬人連署修正礦業法惡法。然而,修了兩年發現,一直被行政院經濟部王美花次長打回票,從沒看過只要次長提出不同意見、法條就全部保留的情況出現,比如說3月25日蔡總統指示亞泥案要進行三方會談,希望能藉此達成知情同意,高潞以用提出了修正動議47條將三方會談納入條文,這也是依據蔡總統提出三方會談的美意,也就是知情同意前也應有準備程序。整個知情同意權在國際上叫做FPIC,自由與事前情況下讓當事人得到同意與知道所有的開發狀況,如果知情同意權沒有FP這兩個程序那真的是違反整個國際上對於原住民族知情開發的道德。結果,沒想到王美花次長竟說這項條文放進47條依法無據,然而這在原住民基本法就有。不只是知情同意權,環評還有其他相關程序在這兩年的修法幾乎沒有一個是民間共識的版本,而是按照行政院版本,不知道經濟委員會召委、行政院、經濟部與王美花次長達到什麼樣的討論共識,為什麼修出來的版本完全沒有達到民間的要求?既然修法就要修好而不是越修越退步,希望延會時,時代力量重視的礦業法也能處理。
台北監獄假釋名單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起表決320案 總預算明拚三讀】
2018-01-29
〔記者曾韋禎、鄭鴻達/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開始處理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本超過三千項提案經多日協商後,待表決提案已刪減至三百二十案。民進黨團希望最遲能在週二完成三讀。
朝野黨團上週已就一○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達成初步共識,歲出預算總刪減數不低於二四○億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主計總處估算,歲出預算總刪減數接近二五○億元。
自民進黨在二○一六年取得國會多數後,連兩年度的總預算案都因在野黨團拖延審查並提出案海戰術,而需召開臨時會。國民黨團去年度提出近三千五百案,時力黨團僅一六六案;但今年度,國民黨團提出二千五百餘案,反是以往不認同案海戰術的時力黨團,爆量提八百餘案。
這次朝野黨團在歷經連六日的密集協商後,將多數提案整併為預算凍結案,行政機關需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國民黨團也大量撤回純為杯葛之提案。最後要表決的提案共三二○案,包括時代力量一九一案、國民黨團九十四案、親民黨團卅案、民進黨團五案。
逾三千提案 經協商縮至三百二十案
時力黨團因不滿在一月五日至八日的違法陳抗遭警方管制,對警政署預算提出百餘案,雖多已併案,唯仍保留刪減內政部長、警政署長特別費之提案,卻將預算科目誤植為營建署長;時力亦不滿因財產來源不明罪入獄服刑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獲假釋,對法務部矯正署提出一百三十案,包含各女子監獄在內的所有典獄長特別費均遭凍結,並以節能減碳為由凍結所有業務單位的水電費。
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坦言,這些提案有針對性,法律與預算是在野黨監督政府怠惰與不法的唯一武器。若矯正署不給出合理回應,時力不會撤案。
柯建銘指出,目前待表決的提案三百二十案,包括時力黨團針對矯正署的一百三十案,柯認為,大家都能透過提案表達立場,但應避免藉個案無限上綱、逼迫行政機關就範。若是不滿假釋制度,就一起來檢討、修法,建立一個標準更明確、避免法務部私設刑堂的新制。柯建銘舉例,要是法務部因此公開假釋審查委員會名單,未來哪位黑道大哥申請假釋,如何在不受威脅下審查?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指出,這些提案都是黨團認為在預算及政策上有疑慮或須極力表態者,黨團會堅持,不可能再撤案。
對於總預算案三讀時程,柯建銘說,預計在週二完成三讀,隨後處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總預算案經朝野連日協商後,達成共識,立院臨時會今天開始處理;圖為朝野立委在議場進行磋商。(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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