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亭縷空無遮蔭避雨功能?】
【志昌籲鬆綁法規】
涼亭縷空失功能!
民眾常常抱怨自行車道旁的涼亭無法遮蔭避雨。志昌認為,這樣的奇特現象原來來自於「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過於嚴苛,造成施工單位不願申請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因而設置縷空的涼亭。
其實早在94年內政部營建署就做出函釋,認為涼亭可以歸類為臨時性之建築物,地方政府可以依據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免申請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但「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其實只有紀念性之建築物、風景區的涼亭與廁所,或是海港、碼頭、鐵路車站、航空站等範圍內的雜項工作物可以不適用建築法與自治條例,免辦的範圍很小,公園內的涼亭也不適用。
如台北市在106年與新北市在107年,就有訂定「#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像是公共廁所、涼亭、售票亭、警衛亭、崗哨、哺乳室、儲藏室、圍牆與欄杆、花架、垃圾搜集設施以及各項雜項設施物,在一定的大小規模與條件之下,與其所認可的權責範圍內,如公園、綠地、廣場、觀光遊憩等場所,是可以免辦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
中市都發局局長黃文彬說,目前都發局已有規劃,但必須先修訂「臺中市建築自治條例」55條,才能再進一步推動處理原則。
現階段,今年年初就有找相關單位來開會搜集意見,並且規劃年底會開公聽會,下個會期就可以先推動自治條例的修正,後續再推動相關處理原則。
甲安埔非常多自行車道,但旁邊都缺乏遮蔭,夏天的時候非常熱,周邊的涼亭常常又有這種問題。這些細節其實都多多少少阻礙了觀光的發展以及民眾出門遊憩的意願,希望都發局能抓緊時程,盡快來修訂自治條例與處理原則。
#議起來質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0的網紅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違建只要用這招就不用罰錢? 月初統促黨在台北車站南二門廣場長達七小時未經核准違法搭建臨時舞台,依《建築法》86條之規定,應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但經過我的查證,建管處並未依法開單處罰。 在工務部門質詢時,我就這個問題繼續追問建管處為何...
台北市臨時建築物申請 在 趙國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大白話談時事
#感謝曜州皓婷合作愉快安全下莊
謝曜州
TVBS主播 游皓婷
收到超多網友截圖鎖定📺
看到有人說節目好看就是最棒的源動力
超級開心愛你們❤️❤️❤️❤️❤️
珍惜每個嘗試的機會
希望還有下次🤣
以下認真長文有空再看沒空拉到最後看照片😂
【立法院長游錫堃遭恐嚇】
📌碰到恐嚇案怎麼辦?
✨立法院長報案程序
國會聯絡人通報警政單位
透過辦公室主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一般民眾報案程序
本人->親臨轄區派出所->三聯單立案->可跟承辦員警聯繫追蹤
本人->110或網路報案->警察局勤指中心受理->轄區派出所or權責單位->上網填報供民眾查詢並結案
📌哪些地方該巡邏?
🔖警察機關設置及巡簽巡邏箱實施要點
一、民眾如果認為所處地區環境有設置巡邏箱的需要,可以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臨所在地警察機關(單位)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只要敘明原因,該管警察機關(單位)將會參酌轄區地理環境、交通狀況及治安特性等情形,妥慎評估辦理。
🔖設置巡邏箱地點擇定原則如下:
(一)治安要點及交通衝要處所。
(二)居民較少、地處偏遠且道路崎嶇、地形開闊且未設守望崗處所。
(三)水源區、橋樑、隧道、涵洞、交通孔道、會哨地、山地工寮等處所。
(四)重要之政府機關、人員及經濟、教育、文化、金融等必要機構、處所。
(五)與其他分駐(派)出所交界地區之小道或建築物。
(六)臨時突發或經常性發生治安事故地點。
補充:
自107年7月12日起台北市已正式啟用「巡邏箱電子化系統」,
目前包含游院長家在內共有17271個巡邏點,均採用QR Code方式簡化程序,
且游院長家自2/1上任至3/4,共巡簽了199次。
上述資料取自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臉書
📌員警巡邏的頻率及密集程度?
一般派出所員警是三班制,
負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六大勤務
一班是12小時,
一個勤務是3小時,
原則上是內外交替,
巡邏/臨檢/值班/備勤,會穿插突發車禍/市長勤務/攤販取締/違規舉發,
每一班的員警都有可能安排到巡邏勤務,
目的是及時掌握轄區治安狀況跟提升見警率。
以巡邏來說,
轄區內並沒有特定路線,
但有類型,
比方說治安線或金融線,
假設走金融線,去銀行簽表,這班三個小時內可能會簽到20-30個巡邏箱。
結論:
立法院長屬於機關首長,
院長勤務責屬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負責拱衛總統、副總統、中央憲政機關、駐台使領館、機關首長、官邸之警衛安全任務。
院長的保安勤務可以向保六申請隨扈,
抑或他願意公開每日行程給轄區派出所撥出人力協助戒護,
這部分要看派出所現有員額是否足夠或是另外增派人力,
基本上與巡邏人力無關。
【網紅蔡阿嘎偕孕妻遭襲】
📌隨機或預謀犯案?
3/3 16:00 案發
蔡阿嘎住家距離案發地不到50公尺,
警衛表示,
事前已經看到黑人埋伏等候四小時,
警方表示,
嫌犯打了就跑,
一路鑽巷弄繞路,
刻意混淆視聽,
他還把外套脫掉變裝成短袖,
甚至走到一公里外的捷運站,
先進站再出站,
刻意設下斷點再騎機車離開,
明顯預謀犯案。
📌犯案過程全都錄?
由於住家兼工作室就在附近,
第一時間團隊到場,
立刻協助記錄從倒地到送醫的全部狀況,
一方面是職業使然,
二方面也是協助警方更能掌握經過。
📌財務或行車糾紛?
對此經紀公司發聲明否認,
蔡阿嘎第一時間也說生活單純沒有與人結怨。
#目前警方已經於5號下午五點在新北市林口逮捕兩名嫌犯
初步供稱去年跟蔡阿嘎在網路上對罵,
心生不滿才來尋仇。
#新聞大白話
#政治社會兩岸國際焦點新聞內幕說給你聽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台北市臨時建築物申請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由於1966年小年夜這場大火的災情嚴重,多達51人死傷,再加上發生的日期恰好和火警專線119一樣,於是讓不少人誤以為我國的119專線是源自這場火災,但事實上,我國的緊急報案電話119與110專線早在1959年12月1日就已經啟用了。
1966年1月19日下午,位於台北市中華路與衡陽路交叉點新生大樓的萬國聯誼社發生大火,並波及隔鄰的新生戲院,整棟新生大樓毀於一旦。
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8日;小年夜)下午1點50分,台北市西門鬧區發生台灣光復以來市區內最大的一次火災慘案。位於中華路與衡陽路口的新生戲院、萬國舞廳和渝園餐廳全被大火吞噬,而位於新生戲院樓上的萬國舞廳,有許多小姐和舞客被困在火場,英勇的消防人員也有數人死傷。由於台北市的西門町是最熱鬧的市中心,大火發生後,約有數萬人在現場圍觀。
火苗最初由四樓萬國舞廳與五樓渝園餐廳中間發出,台北市的消防車全部出動,極力救災滅火,但由於水壓不足加上消防設備過於陳舊,水龍只能噴到三、四樓的高度,結果造成這棟六樓建築物四樓以上成了一片火海。位於大樓下的商店,紛紛把財物搬到中山堂旁邊。
最後,在51輛救火車與數百名消防人員的奮勇搶救下,大火才被控制住,直至下午六點,大火始告熄滅,但新生戲院已被燒成空骨架。總計這場大火造成29人死亡、25人輕重傷、財物損失約六千萬元,起火原因為電線走火。
當年身為台北市消防隊第三分隊的隊長曾光榮,在救災時為了搶救新生戲院頂端樓層的受困者,自己跳上了雲梯車,但由於操作不當,結果不幸從雲梯車的懸臂車廂摔落而當場殉職。
半世紀前台北市西門鬧區的這場大火,促使政府開始重視消防連絡措施。有人說事發日期(1月19日)是119專線的由來,不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官網所述,我國「119」報案專線的由來如下:
「119」是我國各地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受理民眾電話報案的緊急專線,源自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隊,其參照日本的消防制度,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同時推展至全國各地。有關「119」由來的說法,說明如下:
(一)「119」符合漢字諧音「要、要、救」, 發生火災時,只要想到「要、要、救」,就可馬上聯想到要撥「119」火災電話報案了!另因「119」其國語諧音為「一一救」;意即只要民眾有任何困難,只要撥電話「119」,就會有消防人員來幫忙。
(二)世界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縮寫為ITU)根據國際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為了避免火警電話用「0」號開頭與其他通訊服務而相互影響,於是建議世界各國火警電話採用「119」號碼。因此,台灣的緊急報案電話便在民國48年(1959年)12月1日起,就將火警改為「119」、盗警改為「110」。
(三)國內在參照日本消防制度之後,民國59年(1970年)3月成立「119」勤務指揮中心,從這一天起,只要撥「119」,消防人員24小時都會不畏危險為民眾提供服務。
後來該處改建為新聲戲院,但新聲戲院從1968年落成啟用後就不斷傳出鬧鬼的消息,現在西門町著名的老天祿滷味,最早就是在新聲戲院裡營業。經過了20年,就在1988年5月7日,祝融竟再度造訪此地,新聲戲院被燒成了廢墟,而老天祿則遷移至武昌街二段現址。
新生戲院是台灣在1950年代最豪華的電影院,位於中華路東側,與一般我們傳統認知的電影街(中華路西側)不同。這家戲院從興建開始就是個超級大違章建築,負責人周陳玉樹是當時台灣地產業和戲院業首富,他出身貧寒家庭,父親賣擔仔麵,他負責替客人送麵。但他運氣特好,讀國民學校時的老師游彌堅,日後去中國投靠了老蔣,成了「半山仔」(半山仔,簡稱半山,意指原籍台灣,但在台灣日治時期前往中國(俗稱唐山)旅居,然後在台灣光復後返台的本省籍國民黨人士),戰後回台成了接收(劫收)大員,擔任台北市長,直到1950年由黨外的吳三連接任。
由於「半山」在接收時,握有很多日人遺留下來的土地和房屋,以修理收音機為業的周陳玉樹,就改行從事房地產買賣,與游彌堅拉上關係,在台北市區大興土木,蓋造新屋後出售圖利,雖然官司不斷,但因為後台夠硬,始終逍遙法外。
周陳玉樹的房地產與戲院霸業,真的是「成也靠火,敗也靠火」。1949年成都路大世界戲院隔壁國際飯店失火,他靠著在災後的廢墟裡興建二十多棟樓房發跡;之後又在西門町到處以低價購進日本留下的房地產,拆除重建後高價售出。
1954年10月9日,他看中了新生大樓現址這塊395坪的土地,竟有辦法讓省營的台灣新生報(接收自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經營的《台灣新報》),把這塊地租給他新設的新生營業公司。條件就是由他免費替新生報蓋一座大樓,其他土地則給他蓋新生戲院,經營20年後再無條件送給新生報。
新生戲院是戰後全台第一座超過20公尺高的大廈,也是第一座採用波狀鋁皮鋼架的建築。工務局原本核准的建照是五層樓,用途是戲院,但1955年12月8日,業主又要求變更設計,申請增加餐廳、舞廳和百貨公司等用途,由於安全問題,歷經台北市工務局黃千里、莊琮耀和林永倉三位局長才核准。
臨衡陽路的百貨店及餐廳部份採用鋼筋混凝土,臨中華路的戲院部份則用波狀鋁皮鋼架。這種建築的特色就是牆壁不用水泥和磚,而是用波狀的鋁皮於外,中間夾裝木板,再用隔熱及隔音甘蔗板裝飾屋內,所以戲院雖位於西門町鬧區車聲鼎沸的中華路旁,坐在裡面卻完全聽不到戶外的噪音。隔音設備超好的新生戲院,讓觀眾更能享受看電影的樂趣,周陳玉樹因此由房地產大亨進而成為電影大亨。
於是他趁勝追擊,買下武昌街二段兩側的茶葉工廠,在台北戲院旁蓋了二十幾棟樓房,又在台北戲院右對面蓋了樂聲戲院和毗連的樓房,多餘的地皮賣給豪華戲院,然後將樂聲與豪華之間的另一塊地皮,賣給煤業大亨李建興蓋日新戲院,西門町的電影街因此形成。然後他又轉戰圓環附近的寧夏路,興建國聲戲院。
但新生戲院的波狀鋁皮鋼架建築雖超級耐震、隔音佳,卻不防火。九年之後,周陳玉樹的「好運」終於被自己消耗完了。
新生戲院原先設計的樓梯就僅有三座,戲院這邊靠中華路二座,靠秀山街那邊一座,遇緊急事件時疏散就很勉強了,大樓後來增加了用途,一樓是建新百貨公司,二樓是凱莉咖啡廳,三、五、六樓是渝園餐廳,四樓為「萬國連誼社」(萬國舞廳),大樓內這麼多營業場所,卻只能共用一座樓梯和一座電梯。
早在1957年1月8日,在新生戲院旁的中山堂光復廳,台北市議會舉行第三屆第七次臨時大會時,市議員黃奇正、陶佩潛、陳愷、趙邦平、方志平、蔡永、王振堯等二十餘人,就輪番抨擊高玉樹市長對新生戲院的安全問題拖延放水,高市長也反駁說新生戲院開幕以來,發現了許多問題,他自己也深感不滿,已指定工務、警察兩局,會同其他有關單位成立小組,對戲院作全面檢查後要求戲院作一次徹底的改善。
但這一「改善」就是9年,1966年1月19日(農曆12月29日;除夕) 下午1時50分,新生戲院正在播映福新公司出品,林福地執導,陽明與焦姣主演的第一部國語片《海誓山盟》,大火忽然從靠衡陽路那邊的四樓樓梯口儲藏間竄出,旋即迅速延燒,由於整棟大樓外牆完全沒有窗戶,還蓋上一層巨幅電影廣告牌,消防水根本無法灌入,只能放任火焰在內燃燒。
衡陽路這邊又只有一座樓梯與一台電梯,結果樓梯被大火截斷,電梯則因停電而無法動彈,新生戲院這邊的安全門又無法打開,造成四樓萬國舞廳和五樓渝園川菜餐廳全毀,裡頭幾乎無人能倖免。幸好火災發生的時間是在下午,餐廳裡沒客人,舞廳裡的客人數目也不多,否則後果將更不堪設想。
大火發生時,台北市警察局、憲兵隊、警備總部派出大批治安人員,北起西門圓環,南至衡陽路與延平南路交叉口、東自武昌街與中華路口、西至桂林路,整個西門鬧區全部戒嚴,連所有平交道柵欄都一律放下,禁止行人越過中華路,以免因圍觀而造成交通阻塞。台電城中服務中心也切斷西門鬧區的供電。
台北市警察局出動了全市26部防車,加上陽明山、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等警局支援的24部消防車,松山機場也支援了三輛空軍所屬的泡沫消防車。所有北台灣能動用的消防車都來了,但最高的水壓只能射到35尺(約3、4層樓的高度),而新生戲院卻高達60尺高(6層樓)。等到下午六時,警方宣布:「火勢已被控制」,但此時新生大樓已幾乎被燒光了。
晚間消防人員清理現場,在四樓萬國舞廳內發現連性別都無法辨識的焦黑屍體24具,六樓渝園餐廳2具。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焦沛樹於在九時,率領檢察官曾丁壽、胡致中、王剛及法醫高坤玉、宮可仁,指揮警員在火場勘驗,並將屍體一一編號,然後送往極樂殯儀館及市立殯儀館料理善後。
經過反覆查證終於確認死者身份,有24人死在四樓萬國舞廳,有2人死在六樓渝園餐廳廚房,還有4人則是跳樓後分送台大及馬偕醫院不治。另外消防隊小隊長曾光榮在雲梯上,被跳樓的萬國聯誼社職員唐進之拖到地上,送醫後也宣告不治 。
1966年2月17日台北地檢處檢察官蘇嶸華、曾丁壽、胡致中、王剛等四人專案偵查終結,以被告周陳玉樹既以新生戲院用途申請建築及使用,卻將大樓二、三、四、五、六樓之部分,分別出租他人開設凱莉咖啡廳、渝園餐廳、萬國舞廳等公眾聚集場所,又將六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門及五樓通往戲院內部之太平梯堵塞,致火災發生後造成重大死傷慘劇,實難卸其過失致人於死傷之刑責,惡性殊屬重大,請科以重刑,以昭儆戒。另外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業務經理謝培松與總經理徐芝珊,也被一併起訴。
由於起訴的同時,受難者與萬國舞廳和新生戲院已達成和解,業者發給每名死亡者二萬五千元,家屬中無工作能力者(男子60歲以上,女子50歲以上,小孩18歲以下)每名在加發撫慰金五千元;殘廢者比照死亡辦理;受傷者醫療費概由業主負責。
1966年4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萬國聯誼社舞廳電工胡聰金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四年,業務經理謝培松,總經理徐芝珊各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新生大樓業主周陳玉樹則無罪。承辦推事陸祖光指出:「按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不能發現確切之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時,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被告周陳玉樹否認堵塞五、六樓太平門及太平梯,稱均係該大樓承租後所為,與他無關。查渝園餐廳經理周毅,在檢察官調查時稱:『五樓通往新生戲院原有一門,是我們圍的。』與被告周陳玉樹所供相符,可見與周陳玉樹無關,應予諭知無罪之判決。」
周陳玉樹被宣判無罪後,將新生戲院拆除重建,改名「新聲戲院」。雖然鬧鬼的謠言不斷,但其實新生戲院大火罹難者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個是電影觀眾。不過生意會差,是有比鬼更可怕的生物。
1981年3月24日,少女王代麗中午在看《天才開溜》時,放在座椅扶手上的右手掌被重達一台斤的大老鼠咬了一口,痛得大叫而驚動了鄰旁的觀眾,大家都站起來要幫忙驅走這隻兇悍的老鼠。但這隻大老鼠卻不怕人,鬆了口卻依然在座位間穿梭竄走,吱吱大叫。王代麗趕緊到國泰綜合醫院敷藥,並打了破傷風預防針。
新聲戲院王姓負責人卻發表聲明:「應該不是老鼠,而是被貓咬傷,因新聲戲院裡有四百多隻貓。」問題是戲院裡又為什麼要有這麼多隻貓?不過是貓是鼠,有鬼沒鬼都不重要了,因為新聲戲院與新生戲院一樣都走入歷史了,如今這裡已是錢櫃KTV。
台北市臨時建築物申請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違建只要用這招就不用罰錢?
月初統促黨在台北車站南二門廣場長達七小時未經核准違法搭建臨時舞台,依《建築法》86條之規定,應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但經過我的查證,建管處並未依法開單處罰。
在工務部門質詢時,我就這個問題繼續追問建管處為何不比照2017年「中國新歌聲」在台大搭建未申請查驗開罰,建管處回應說因為這次在建造當時太晚才發現,且它沒有補照,又自行拆除,就不予處罰。
由於此法適用全台北市所有違建,這樣的處理方式會產生漏洞,等於變相鼓勵違建的人不要補照申請,被發現趕快自己拆掉就不用被罰。
因此我要求建管處要檢討這樣的處理方式,在應立即強制拆除的案件,也應該處以罰鍰,而不是故意不補照然後被發現再拆掉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