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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月20日凌晨發生的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由於變電箱爆炸起火,桃園市消防局派出84人前往搶救,卻因現場發生閃燃,造成6名消防人員來不及逃生,另有一消防人員受傷,殉職者年紀都在21至29歲,後經監察院調查發現此處為20年的違建。
至於103年則是高雄氣爆事故,當年高雄市前鎮區、苓雅區在7月31日深夜至8月1日凌晨的多起石化氣爆炸事件,共計有32人罹難,其中包含5名消防員、2名義消,且有22名警義消輕重傷。
消防人員因公傷亡事故,也經常引起外界關注消防人力缺額問題。依據消防署官網最新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全國各消防機關總編制員額為1萬8682人,總預算員額1萬6077人,實際員額1萬4586人。
另,消防人力配置比率以實際員額計為1:1616。其中台北市1:1565、新北市1:1857、桃園市1:1705、台中市1:2063、台南市1:1775、高雄市1:1875。
除此之外,消防人員在執勤中死亡,「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撫卹金相差腎大,認定爭議也不休。
台北市義消編制 在 何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連勝文提出防災計畫,卻引發基層消防員及消防志工的恐慌。丼團隊說:未來要加強訓練「消防風水師」透過專業訓練,加強對地下管線的掌握。市議員何志偉接獲民眾陳情,要是連勝文當上臺北市長,那志工是不是都要變成管線工了?何志偉痛批,依法或人力配置上,消防局沒有專業能力處理地下管線管理的工作,更擔憂這種對市政不熟捻的市長參選人,市民能信任他嗎?
「經調查後發現,無論是依法或是人力需求上都不可行。依據共同管道法第20條規定「進入或使用共同管道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但相關技術人員或依法執行公務者,因緊急事故進入或使用者,不在此限。」這些由瓦斯、水電與電信等所構築起來的共同管道,並不是隨便任何人都能開啟、使用或進入。
「就人力需求而言,目前消防風水師的人員編制是由,554名分局消防員加上200名婦女志工,在臺北市不定時的家戶訪視,3年來訪視10萬2千戶,平均一年訪視2萬7000戶,一天訪視約75戶,這種工作量及效率是值得為這些基層消防員及熱心志工肯定。
「何志偉更表示,瓦斯管線安檢是涉及高度專業性與安全性的工作,不是隨隨便便聽場講座或幾個小時課程訓練的志工,就可以把他們送上危險的第一線,或是讓他們有足夠應付這類危機能力的錯覺,這種設計是相當粗糙與不負責任。
消防局指出,「消防風水師」只是一個家戶宣導用火用電安全的角色,關於地下管線的部分,目前消防局不但沒有此業務規劃,也沒有設備及專業人力。而負責輔導臺北市各瓦斯公司營運及安全管理的產發局表示,我們會督促業者做好管理及汰換老舊管線的責任。
「何志偉強調,市府應該重視第一線處理危機的能量,而不是增加業務負擔,依消防局統計資料,101年的消防人員〈不含義消〉有1625人,平均每一萬位市民才分配到6.08位消防人員,102年減少至1577人,平均每一萬位市民才分配到5.87位消防人員。這樣的下降趨勢情況也反映在消防車輛上,102年的統計,每一萬位市民僅分得到0.96輛消防車輛,也是較101年減少,這些表示消防人員的負擔是加重的,救災能量是下降的。
「何志偉呼籲,市府應趕緊加強各轄區第一線消防單位人員與裝備的數量,提升第一時間救災與救護的能力,而不是候選人天馬行空的想像。更質疑,儘管市長的能力與高度不是「一般人」,但要有合乎「一般人」的想法。不管連勝文的政見是從何而來,專業性及民眾的想法在哪裡?連勝文的政策有創意卻沒有效益,明顯的就是決策上出了問題,身為民意代表,一定會相信選民的集體智慧。
共同管道法
第 20 條
進入或使用共同管道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但相關技術人員或依法執行公務者,因緊急事故進入或使用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進入或使用共同管道後,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未經許可或未依許可事項使用共同管道,該主管機關得採取必要措施,所需費用由使用人負擔。
臺北市議員 何志偉新聞稿
Title : 志工?管線工?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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