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硼」超標24倍以上
#用肺發電 #用命發電
#台中市政府開罰有效嗎?
#請認真考慮勒令停工處分
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指出,「硼」其粉塵會造成鼻子、喉嚨及眼睛的刺激,動物實驗中,食入大量的硼,會導致胃、小腸、肝、腎及腦的傷害,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會讓孕婦產生出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子代。
繼上個月排放超標24倍,台電說「硼要到明(109)年才納入檢測申報項目」,自稱「中市環保局明知新增申報項目之規定尚未開始施行,廢水處理廠亦尚未完工,選在9月19日至中火取樣,檢測超標本即無法避免,台電對此刻意做法深感遺憾」。
事實上,我國自制定水污染防治法起,就將硼列為放流水管制項目,當時規定限值為1.0mg/L,106年參考國外放流水標準,針對非自來水水質保護區放寬至5.0mg/L。一直以來,硼就是放流水管制項目。台電是在睜眼說瞎話、企圖混淆視聽!
現在10月又再次被查獲,1至4號機組、9至10號機組,分別超標26倍、28倍,累計已達7次。違反水污法第7條、並符合水污法第73條情節重大,最重可勒令停工。
中火除了空污、現在還多了水污,要台中市民用肺發電,現在還要台中市民用命發電嗎?
台中市政府一再開罰,台電看來無動於衷,台中市政府應認真考慮處以最重的勒令停工處分。
中火硼又超標 中市重罰6000萬
https://push.turnnewsapp.com/content/20191029000602-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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