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又有一位消防員弟兄離開我們了。
一位嘉義縣消防局新港分隊的隊員,在今日進行潛水複訓時不幸溺水,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願死者安息之餘,我要呼應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聲明,請內政部消防署和地方政府,除了妥善協助家屬處理後續相關事宜,給予相應的撫卹之外,也能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本案始末並提出檢討與改善建議事項。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從高雄氣爆、新屋違章保齡球館火災、國道警察被追撞殉職、敬鵬工業大火、以及台中違章工廠火災到近日的彰化喬友大樓火災,這10年以來,已經有43警消或義警義消人員殉職。
如果進一步限縮類型,近7年來,消防人員的海訓或潛水訓練,已經至少已發生3起事故,奪走4條消防弟兄的生命。
2014年,苗栗縣消防局在苗栗竹南海域,進行實施年度常訓,疑似風浪過大,有多艘橡皮艇被打翻,釀成2人溺斃的不幸意外。
2016年,花蓮港務消防隊員,於港內12號碼頭實施防溺演練潛水複訓時,因不明原因陷入昏迷,後經院方宣判腦死,家屬忍痛放棄急救並同意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顯然,這不是偶發個案。但如果依照現行《消防法》第27條之1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消防及義勇消防人員因災害搶救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以下簡稱調查會)」。
我們擔心,內政部會不會說,因為「訓練」不是「災害搶救」,所以就不用依法召開事故調查會來調查事故原因及提出改善建議事項。
因此,我在此公開呼籲內政部和消防署,請主管機關回想起當初消防法「生命三權」修法中,「調查權」修法的初衷。
在第九屆的立法院,即便連續經歷新屋和敬鵬的煉獄,殉職者的家屬、基層的消防員同仁和團體,為了不要再「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為了改變「殉職是人禍」的結構問題,提出劃時代的修法草案。
其中,「調查權」原本的設計精神,不是發生了嚴重死傷,才來調查原因。而是希望,納入基層參與的真相調查機制,#不要錯過死者留下的訊息。
讓未來要進火場的生者,讓致死的結構性原因,能夠被釐清、改善、避免,讓殉職從對死者的哀悼追思,#轉化成結構性問題的改革,以及對同仁的保障。
也正因為如此,我希望內政部能針對這次的訓練意外,也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原因並提出結構性地改善建議,讓死者的訊息,能夠守護往後的消防同仁。
身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除了公開呼籲,我也會透過接下來會期的質詢和預算,追蹤內政部及消防署,讓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消防人力工時、整體消防訓練的環境安全、以及整體公務人員職安制度的改善,提出相應的政策討論與必要的法規修正,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圖片來源:https://bit.ly/3EgS8Tk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花蓮交通災害頻傳,連結宜蘭的蘇花公路落石崩塌封閉數日,現在依然處於預警式封路及有條件的管制通行中。至於鐵道部分,則是在6/4~6/22天內連續發生兩次出軌事件,本席認為不論是天災或人禍,政府都有確保人民公共運輸交通安全的基本責任,因此在發生了這些不幸事件後,我們不僅要進行檢討,同時要思...
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 在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晚,位於彰化火車站對面的喬友大樓發生火災,彰化縣消防隊緊急前往救火,火勢持續延燒到今日清晨,經了解後該大樓的7到9樓同時也為防疫旅館,在消防隊搶救下,有多位隔離者已送往醫院治療或送往其他的防疫旅館,但得知的消息是有三位受隔離者不幸罹難與一名年僅三十三歲的消防員殉職,以及兩名消防員受傷送醫。
在疫情艱困的時期,卻發生了嚴重傷亡的火警令人相當痛心,因此,呼籲彰化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必須盡快啟動相關調查,並檢討相關措施及問題,針對在此次災害中傷亡的民眾,也應立即啟動提供扶助與關懷機制。
另外,也應再次盤點彰化縣內各防疫旅館的防災及安全問題,希望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也必須確保受隔離者的居住安全問題。
本次災害搶救中有涉及消防人員死傷的情形,將與本黨的立法委員要求內政部儘速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也希望彰化縣政府相關單位屆時可以積極協助災害事故的調查,共同來釐清問題與應檢討改善事項,避免殉職死傷事件一再發生,而讓消防員真正擁有一條平安回家的路。
最後,必須強調的是,在這次不幸的火警發生後,我們除了沈痛的哀悼外,在未來的制度與政策面上能確實的反省與改善,才能避免憾事不再發生。
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口頭質詢─
▶花蓮交通災害頻傳,連結宜蘭的蘇花公路落石崩塌封閉數日,現在依然處於預警式封路及有條件的管制通行中。至於鐵道部分,則是在6/4~6/22天內連續發生兩次出軌事件,本席認為不論是天災或人禍,政府都有確保人民公共運輸交通安全的基本責任,因此在發生了這些不幸事件後,我們不僅要進行檢討,同時要思考未來的改進方案。尤其第一次發生出軌事故後,臺鐵局原本說一星期後會提出檢討報告,卻未能兌現承諾,且按最新揭露的資訊,第一次的檢討報告中顯然有錯誤,第一時間媒體報導時都以溫度即天災為主要出軌原因,事實卻是該減速沒有減速,本席原本還對該位機靈的司機員有減速一事給予讚揚,可是從後來呈現的資訊中得知他並沒有減速,甚至在前一輛車經過該路段已察覺出現問題並警告後面列車時,後面的列車還是未加以注意並減速。本席上次質詢曾就臺鐵在網路上公開敘獎一事提出質疑,雖然這個事件發生後執行災後復原及危機處理者的確辛苦,且事故的發生並非他們的錯,但不應在沒有檢討的情形下就逕予獎賞。甚至導致第二次出軌事件也發生類似狀況,都是在進行施工後的隔天發生出軌事件。請問部長到底第一次事故的檢討報告何時可以公開讓大家檢視?
賀陳旦部長:原本評估狀況單純,所以認為可在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但後來得知真實情況,因此請了外部專家就客觀立場來衡量這件事情,以致耽擱了一點時間。
周永暉局長:這次是複合式事故有兩個肇事主因,有關司機的機靈部分,第一是他確實有限速,啟動時確實有加速但有控制速度。第二是他採兩階段制韌,使車子不至於翻覆,所以司機的獎勵原因很清楚,司機的警戒是防護的第三階段,這個階段的通報非常重要。至於報告,本周除會請行保會的10位外聘委員儘速召開會議進行檢討,也啟動了部裡的監理小組。
▶原本認為鐵道是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現在卻發生了這些事故,這已經影響到國人對鐵道運輸的基本信任感。請問火車有無類似這種可以保全相關行車紀錄和證據方面的機制?除了行車記錄器之外,若要進行後續的調查,就需注意證物的保留,包括移除的軌道、拆下的枕木、甚至是道碴及相關規格等都需加以檢視,地方上流傳著一種說法,說是這些鋼軌是西部淘汰不要的才移到東部使用,如果此言屬實,本席認為東部人是無法接受的,希望你們提出檢討報告時,有關其規格是否符合新式傾斜式列車的安全需求、何時採購、何時更新以及採購和更新的標準、何時鋪設等相關資訊都能讓國人以及外部專家檢視。甚至不排除讓監察院、檢調來調查,因為可能這部分涉及到可能過失傷害的相關責任疏失。
周永暉局長:飛機有兩個黑盒子,我們是有一個行車記錄器,記錄列車的行徑,同時我們希望能再全面加裝一個路線的錄影設備。我們的行車記錄器不同於一般道路車輛的行車記錄器,能記錄更細節資料的設備,包括司機員和管控人員間的對話、整體行車速度以及經過特定路段時可能發生狀況的相關記錄等。其本身的規格不會有被人竄改的疑慮。
有關鋼軌部分基於現在都是高速行駛的狀況,我們希望能將東部目前使用的50公斤軌道整體提升為60公斤的重軌。西部使用的規格則是50公斤和60公斤的都有。另,要澄清地方上的謠傳,軌道工程皆有嚴格標準,當磨耗到10mm時就必須兩根鋼軌對換,如果磨耗到14mm,就必須抽換整根鋼軌。
▶本席再次提醒在程序上要確保這個調查過程是獨立的,且要求所有證據都務必妥善保存、並受管制,甚至是臺鐵內部人員皆不得去碰觸、竄改,以昭公信。
周永暉局長:6/22那兩列柴電自強號事故後拆換下來的鋼軌、枕木及傾覆的列車放置在放在花蓮。會請外聘委員包含車輛專家都到現場去檢視。
徐仁財總工程司:車輛當時在現場就用帆布將它保護起來,外人就不能侵入破壞,昨天已經將它運回花蓮後站,也在一個地區內將它保護起來,我們會確保現場。
▶另外,相關道碴本身的規格以及後續鋼軌軌道的規格,其實該提升的就應該要提升,畢竟最近東部不斷降雨,導致蘇花公路的落石跟地基不穩。本席曾質詢車輛是否準點的問題,當時臺鐵給我的回復是因為地基有可能流失等等因素,需要不斷填充、夯實這些道碴,這部分到底有沒有確實做到,也是我們必須要特別關注的。尤其現在漢本遺址的挖掘工作也在鐵道旁邊,如果再更深入去挖掘,遺址的移除保護以及鐵道安全怎麼達到雙贏?
▶最後,東部輸運還有另外一個選項,就是藍色公路,雖然它班次不多,也未必在每種天候狀況下都能夠運行,惟現行農產品的運輸,如果用軌道拖板車去運輸上車還要綑綁,時間延誤對於農產品本身的保存有所打折。如果可以同步補助,運用藍色公路,亦即在兩個小時內就可以由花蓮到蘇澳再下車繼續運行,車子直接上船,節省綑綁、其他申請業務以及臺鐵管制區內相關的時間,讓我們農產品的運輸能夠有另外一條可行的方案,也希望這能納入你們後續的評估中。甚至在蘇花公路公路中斷以及時間管制、單向封路的這段時間,改由藍色公路來運行,能不能有相關配套的補助措施,降低農民的運輸成本。畢竟它繞著南迴,除非它是冷藏車,而冷藏車的成本又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賀陳部長旦:好的。公共運輸維持是我們的責任。
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 在 #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 - Explore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一位嘉義縣消防局新港分隊的隊員,在今日進行潛水複訓時不幸溺水,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願死者安息之餘,我要呼應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聲明,請內政部消防署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