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霞今天仍然只能像植物一樣,在大陸生存。
黃偉民的前因後果20121210 ─ 香港的悲劇不是夢
今天,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
1948年今日,聯合國大會全體會議,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這是聯合國成立後,通過第一個關於人權的國際文件,是國際社會,第一次就人權和基本自由,作出鄭重宣言。包括三十項條款,其中十九項涉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六項涉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
這個日子,在香港,沒有什麼人知道,因為,我們只關心樓價,討厭政治。
但在台灣,一九七九年今日,發生了一宗改變歷史,震動人心的事件。
一本名為"美麗島”的雜誌,在今日,國際人權日,舉辦集會,未得政府批准,主辦人全體被捕。
翌年三月,軍法審訊,主辦各人,叛國罪成,依例將判
死刑。
很荒謬,很可笑,是吧?
辦雜誌,搞集會,是叛國?判死刑?
對,只不過是三十三年前的事,在我們熟識的台灣。
因為當年戒嚴令尚未解除,所以,「依法」要軍事審訊,「依法」判死。
討厭政治的香港人會說,那是台灣,而且已經是三十三年前的往事了。
今日,在北京,有位學者名叫劉曉波,他在獄中,被關了幾年,大家知道他犯了什麼罪麼?
他的妻子,劉霞,被牽連,在家中,也軟禁了幾年,大家又知道,這位妻子,又犯了什麼罪?
你不要喜歡政治,只要稍有孟子說的,見孺子下井,自然有惻隱之心,可以到Google搜尋,北京法院,是依法判處。
討厭政治的港人,會覺得很煩厭,那是台灣和大陸的事,關我什麼事?我返工放工,供樓養仔,奉公守法,準時交稅。
台灣的美麗島軍法審訊,北京劉曉波的政治冤獄,劉霞的無語問蒼天,關我什麼事?
關事,絕對關你事!
梁振英治港五年,其中一項主要政治任務,就是為廿三條立法。
有了法律依據,香港就像戒嚴時期的台灣,今日的大陸。這篇短文,已經犯了煽動叛亂罪,此文的作者,就像施明德、呂秀蓮、陳菊這些台灣人,或者像劉曉波、劉霞這些大陸人,被關進監獄。
我,就只能在獄中,為大家繼續寫前因後果了。
討厭政治的你,可會繼續問,即使有這樣的一天,又關你什麼事?你,只看娛樂新聞,美食資訊,沒有了這些吵吵鬧鬧的政治評論,有什麼損失?
沒有了新聞監察,評論監督,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香港就變成戒嚴時期的台灣,今日的大陸。基本人權,不受保障,白色恐怖,以言入罪,都變成合情合法。
到時,討厭政治的你,就會知道,你一直享用的基本人權,會所餘無幾。你只可以繼續沈默供樓,然後再供骨灰龕。
(圖片: 互聯網)
叛國罪軍法 在 黃偉民粉絲交流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gym 邊跑步邊看TVB新聞,真的無法忍受,為什麼全是梁振英、周融,整個台都變成梁的宣傳機器。
剝奪民選議員梁游的席位時,大家冷漠;剝奪劉小麗時,大家一樣冷漠;下一個是姚松炎,再下一個是朱凱迪……
直至毀掉整個立法會,整個選舉制度。
這是四年前今日的稿子,當年是嘆息,今日是哀悼。
黃偉民的前因後果20121130 ─ 《但願港人懂珍惜》
得來不易,才怕失去。
這幾天,台灣人,為他們新聞自由,鬧翻了天。
中南部的學生,紛紛北上,到行政院抗議;在野民進黨的蔡英文,提槍上馬,嗆聲馬政府,不是什麼都可以出賣;知識份子、文化藝術工作者,都跑出來喝止叫停。
他們在擔心什麼?
事緣肥佬黎黎智英,要撤離台灣,賣出手上的蘋果日報和壹週刊。
買家之一,是蔡衍明,佔32%。
這引起了台灣人的恐懼。
蔡衍明是誰?
蔡是台灣人,旺旺仙貝的老闆。
在台灣,賣零食算不上什麼大生意,本來只是一個小人物。
但隨著大陸經濟開放,他西進大陸,在這個十四億人口的市場,零食生意,也可以變成油礦金礦。
極權國家,必然金權勾結。
金錢買來權力,權力換取更多金錢。不消十數年,蔡衍明在北京政策的蔭庇下,搖身一變,成為台灣首富。
零八年,世界金融風暴,台灣中國時報集團的第二代掌舵人余建新,資金出現危機,將整個中時集團,包括中國時報、中視、中天電視、時報周刊,全數售予蔡衍明。
零食大王正式進入傳媒工業。
中國時報的創辦人余紀忠,隨蔣介石四九年退守台灣,是國民黨的中常委。
辦報是為了振奮人心,毋忘在莒。配合國民黨的悲願,報紙帶著傳薪中華文化的責任,復土回鄉,北定中原,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精神。
報禁年代,台灣只有三份報紙,國民黨自己的中央日報、余紀忠的中國時報、和另一位國民黨中常委王惕吾的聯合報。壟斷使他們快速成長,成為大部份台灣人的精神食糧,中國時報亦成為無數台灣人的集體回憶。
報紙轉手到蔡衍明手上,當時,絕大部分台灣人額手稱慶,中時集團不致於賣給香港的黎智英,以為可免報紙蒙污,可保美人清白。
幾年下來,台灣人看到一個殘酷的事實,在北京政策庇蔭下發財的蔡衍明,只是一個暴發戶,不會是一個傳媒人,不會亦不敢開罪北京,他的財富來源。
象徵台灣良心的報系,迅速染紅。從此,台灣多了一份親共報紙,少了一個社會良心。
台灣人的回憶,在這個變化世情中淌血。
2001年,壹傳媒進軍台灣,我參與其中,創辦壹週刊,如入無人之境,迅速成為銷量最高的時事雜誌。
靠壟斷而成長的中時集團、聯合報系,亦因壟斷而失去戰鬥力,面對壹傳媒的這種六親不認,見神殺神的編採精神,只有目瞪口呆,無法應戰。
壹週刊、蘋果日報就輕鬆的成為台灣最暢銷的報紙雜誌,蘋果每日賣五六十萬份,超過台灣其他報紙加起來的總發行量;壹週刊每期十萬,是台灣政壇醜聞的報告版。
這樣政治能量的一報一刊,落入蔡衍明手上,再次染紅,台灣就變成親共報刊的天下了。
台灣人,怎不憂心如焚呢?
台灣的民主,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無數血淚生命換回來的,不能這樣輕鬆,就喪於共產黨的鷹犬之手。
四九年,蔣介石敗走台灣,他匹夫獨裁,以黨為國,用軍法管治,一言生死。
無民主、無法治、無自由,台灣人一步一步走到今日,可以一人一票,選自己的總統,選自己的市長,選自己的立法委員,是先賢們用的生命血淚換來。今日,有民主制度,有健全法律,有言論自由,有強大的在野黨,但北京,卻可以輕鬆的,通過一個買辦,就拿下你的民主第四權,新聞自由。
壹傳媒的台灣業務交易,只是175億台幣,四十多億港元而已。
言論自由,必須建築於新聞自由的基礎上。新聞自由失守,言論自由就岌岌可危。沒有了言論自由,所有民主政治,都只是水月鏡花了。
香港人,百年來都享有言論自由,所以,對新聞自由,視為理所當然,並不珍惜。
但台灣不是。
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震驚中外。
美麗島是一本雜誌,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舉辦集會,但得不到政府批准。
集會舉行,主辦人被捕。翌年三月,軍法審訊,八名被告,叛國罪名成立。
台灣國民黨四公子之一的沈君山,有份旁聽。他在回憶中描述:在戒嚴時期,叛國罪成立,就是死罪。但八名被告,不但沒有表現懼意,大都意態從容。
令他動容的,有林義雄的堅持,有施明德的瀟灑,和那第八女被告呂秀蓮,在庭上朗誦她念北一女中時的詩篇,講出她對民主的訴求,對台灣的理想。
這股浩然之氣,感動了國民黨的公子沈君山。據他自己敘述,是他向蔣經國哭諫,不能判死,製造烈士,礙台施政。
台灣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是這些一頁一頁的血淚堆積起來,開出今日中國歷史上,奇蹟般的民主之花。
但暴發的大陸,找一個暴發的台商,花一二百億,就一步一步的買下你的媒體,影響你的言論,左右你的思想。不用飛彈大砲,不用一兵一卒,單是用錢,蠶食台灣。
今日台灣人的激動,因為一葉知秋。
行政院下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有防止壟斷法,禁止北京,通過一個利益輸送的台灣財團,買光全台的媒體。民眾吼醒裝睡的馬英九政府,要他面對選民,面對危機。
台灣人的醒覺,源於他們的一切,得來不易。香港人的麻木,就在於一切,都視為理所當然。
一個播放中的電台被滅聲,香港人不在乎;兩個免費電視,壟斷了四十五年,其中一個長期零收視,又冇所謂;上屆政府推出三個免費電視牌照,現屆政府可以無賴不出,大家又覺得唔關我事;尖銳的評論員一個一個失去舞台,大家又覺得是正常淘汰;大報小報,人人為虎作倀,香港人又消極的乾脆不買算了。
台灣人,由一言生死的獨裁統治,走向民主,由以言入罪的家天下,走到媒體百花齊放的今天。香港就由左右對唱的百家爭鳴年代,走向單一聲音,單一思維的新聞生態。
所謂商業手段,就是北京用錢,買下你的言論自由。
金權勾結下的大陸官場,得他政策傾斜下獲巨利的財閥何止萬千,一百幾十億,買一間電視台,一間報紙,可謂易如反掌。如果香港人接受這是商業手段,保護你言論自由的長城──新聞自由,已步向死亡。
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時,正是我開始踏足新聞界,這宗新聞對我來說,非常震撼。辦雜誌,搞集會,可以被判叛國,是死罪!但自從香港廿三條蠢蠢欲動,我就知道,香港正走回台灣威權時代的老路。
沒有面對死亡,慷慨陳辭的勇氣,就只能換轉行車道。廿三條立法之日,就是香港新聞自由死亡之時。沒有新聞自由的防護,個人的言論自由,只剩下吃喝玩樂,紙醉金迷。
梁振英的醜聞發展到今日,民望不可能再回來的了。北京其中一個選擇,由他做足五年,在他任期內,全數推行董建華、曾蔭權無法執行的中央政策,犧牲他一人的聲名,換回以後特首的行政方便。
所以,梁振英能安然過得這一關,廿三條立法、國民教育、深港融合,統一新聞聲音,種種政策,就會在這五年推行。
苟利國家生死以,作為一個共產黨人,梁振英是不計較今人唾罵,千秋惡名的。
值得嘆息的是,命懸一線的新聞自由,香港人,從來不懂珍惜。
叛國罪軍法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我反抗故我在.梁國雄司法抗爭20年|後記.梁國雄》
終審法院:「他不是尋求憐憫,他是尋求公義。」
曾鈺成:真的有濫用司法覆核的話,說明我們的司法系統可能有問題,因為是由法官去把關的,你不能舉手說「阿sir,我要司法覆核」,就立刻可以覆核的!
〔 曾鈺成 x 梁國雄 新書對談會:23/7 16:00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S426 〕
李柱銘:司法覆核這個方法不是一個最好的途徑,是一個不好的途徑,但是在無方法之中的方法。
黃之鋒:司法覆核是否真的帶來一個重大的改變,我覺得未必是。但是至少它是現在有限的空間裏,作為相對地有可能讓我們這些反對運動的人可以拿一些空間去講我們的議題的一個過程。
【後記|梁國雄】
承蒙錯愛,這份花甲厚禮,實在愧不敢當!
所以有此過譽的書,與其說是幸運,毋寧講是不幸。古往今來,抗爭者能在被告席上放言抗辯,申述己見,本已是萬幸,更多不幸者根本欲辯無從,就犧牲於當權者之斧鉞。我之幸運,乃是香港仍未完全極權,好歹仍有公開審判。更且,抗爭之熖未熾,未足搖撼專制,法庭尚可不受政權把持,操弄為絞肉機器。如此說來,未來抗爭者之不幸,又豈非香港之大幸?
幸運者都會把握機會,為效命志業申辯,無懼後果,甘之若飴。我這個幸運兒與之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人家自辯,恍似遺言,我則刑期太短,能不汗顏?
以身殉道的自辯士,莫過於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被權貴指控煽惑雅典青年不敬神祇,於公審中拒絕屈膝認錯;不但如此,更毅然推辭友人疏通以罰款代飲鴆極刑之好意,滔滔雄辯為理性辯護,留下一句:
「臨別之時已屆,我赴死,大眾生,何者更佳,惟上蒼始知。」視死如歸,千古絕唱!
至於近代,古巴革命領袖卡斯特羅於1953年起義失敗被捕,面臨軍法審訊,在秘密法庭娓娓道來,列舉親美軍政府殘民自肥,禍國殃民,臨末慨然宣佈:「判處我吧,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其辯詞本應不見天日,但蒙探監之女同志分別將之藏於髮夾,偷運出獄而公諸於世,儼如一篇控訴極權之檄文,民意為之沸騰。卡斯特羅亦因此逃過死劫,尋且獲假釋流亡島外,於一九五九年捲土重來,完成革命。
如此勇邁,又令我想到陳獨秀被國民黨政權控以「叛國罪」,於庭上推翻當時律師泰斗,其老友章士釗之有罪辯護,改以洋洋灑灑之自辯詞述志,力陳一黨專制誤國,塗炭工農大眾,推翻一黨專政,乃是護憲革命。辭甜盃而就苦盞,視庭審若有講壇,一如其在獄中應友人之求所撰之句:
「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
晚近之例,乃是1979年3月魏京生以言犯禁,遭中共政府以「反革命宣傳煽動」及「洩露國家機密罪」檢控,並破格予以公開審理,然旁聽席卻須預約取票,嚴加限制。他在被告欄毫無懼色,宣讀其自辯辭,痛斥「反革命宣傳罪」為惡法,與憲法賦予公民言論、出版自由相悖,更揭穿當局芝麻小事亦列為機密,民眾動輒得咎,羅織入罪之荒謬恐怖﹗有高幹子弟得以旁聽,冒險將之錄音整理付梓。
思之不覺想到俄國文豪高爾基筆下的人物巴威爾,他在小說《母親》裏向帝俄法官詰辯:
「我現在講話,並不是為自己辯護,而是按照我那些拒絕辯護的同志們所願,試試向你們解釋一些你們不懂的問題…..在我們看來,專制制度並不是束縛我國唯一鎖鏈,它只是我們必須從人民身上打碎第一條鎖鏈…」壯哉斯言,但願有日香港法庭亦有巴威爾在﹗
「我們都是巨人肩上的侏儒,之所以比他們看得更遠,並非目光較之更敏銳,而是巨人肩負我們,把我們提升到他們的高度。」一名哲人如是說。
多謝編者、作者,你們的厚禮令我反思,感悟巨人的召喚﹗
長毛
2016年母親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書中受訪人士包括:
陳文敏、曾鈺成、黃宏發、李柱銘、黃之鋒、梁麗幗、戴耀廷、
文浩正、楊艾文、莊燿洸、吳靄儀、何俊仁、曾健成、羅永生、
戴啟思、余若薇、陳寶瑩、馬嶽、潘熙
「 我反抗故我在.梁國雄司法抗爭20年」一書未能在三中商在上架,只在以下書店有售:
樂文書局、田園書局、序言書室、TC2 Cafe、上書局、71BAR
網上訂購:www.uppublications.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