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87決議」
黨產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最後通過決議,正式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最快今天就做出行政處分書並送達救國團,救國團近60億的資產將全數遭到凍結,並且依規定向黨產會申報財產,所有會務運作及支出都要向黨產會申報後始能動用。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引用國民黨中常會聽取救國團報告,證明救國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的手段一向都是不探究歷史淵源,直接斷章取義做為判定附隨組織的依據!根據救國團提出的佐證資料,在人事,財務和業務經營方面,先後隸屬國防部及受行政院督導,並非黨產法第四條第二款定義下的國民黨附隨組織。
就在上禮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訴訟欣裕台、中投公司處份案。
北高行認為不當黨產條例僅具「法律」位階,顯然違反憲法保留原則。黨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關於「政黨」的定義,是針對特定政黨、即國民黨的立法,未具差別待遇的正當理由,又追溯處理國民黨自七十多年以前財產,有違平等、禁止溯及既往原則。第四條第二款「附隨組織」的認定影響財產權重大,但定義抽象不具體,受規範者無法預先知悉意義以供遵守,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及違反憲法主權在民、平等權、基本人權等規定。
此外,不當黨產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條第五項前段、第十四條以黨產會為主管機關,得主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和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的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依聽證程序作成處分認定附隨組織等規定,侵犯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和正當法律程序。
法院已經明確的指出黨產條例有違憲的疑慮了,就差沒直白的說出「黨產會」是政治打手黑機關了,沒想到黨產會反而見笑轉生氣,急著在8月7號做出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決議。已經有前例可循,進入司法程序後必然有會進入等待釋憲的輪迴,那黨產會真正的用意究竟為何?讓我們記住這一刻,看看黨產會的「87決議」會怎麼發展下去!
📅救國團大事紀
1952年成立時是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
1969年脫離國防部。
1989年改向內政部及臺北地方法院申請、登記為:「教育性、服務性與公益性之社團法人,服務對象主體是大專院校、高中職的學生。」的中華民國社團法人組織
【107年臺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斯綱政治獻金專戶】
■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北天母分行(銀行代碼822)
■帳戶:2015-4008-8815
#張斯綱 #台北剛好
#士林北投 #綱好在乎你
#黨產會 #救國團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釋憲 #違憲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