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台電中油員工赴監獄包裝五倍券,#不如普發現金直接入帳》
去年「三倍券」的行政成本就超過22.5億元,今年仍執意用「印券」,勢必大幅增加成本,昨天更被爆出,台電中油一紙公文強迫員工赴監獄協助紙本「五倍券」進行各項分裝作業,行政院絞盡腦汁耗盡大量人力、時間成本、公帑,為何不直接發現金,來的更省錢、省力、省時間呢?!
📌經濟部帶頭搞特權,拿疫苗當誘因
經濟部下令台電、中油選派富有責任感員工赴監獄監工,每日除了可以領400元雜費外,為增加吸引力,還獎勵可以施打AZ或莫德納疫苗,還排除國產高端選項,果然為了貫徹「印券」煞費苦心,但是疫苗接種不是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明確的施打優先順序,為什麼經濟部可以跳脫中央規範,把疫苗拿來當作支援五倍券分裝業務的誘因?難道經濟部是在帶頭打特權疫苗嗎?
📌國營事業員工赴監獄監工,萬一跳電、油廠危機誰負責
經濟部動員台電、中油員工到監獄進行一個月的振興券分裝、點收、搬運等監督作業,要知道台電跟中油是國營事業,又是國內民生重要單位,本身業務量繁重,如今為了一個五倍券,必須調派人力安排住宿,分早晚班輪流監工,等於完全荒廢本職工作,證明五倍券不但行政成本過高,更浪費人力,台電、中油正事不做,萬一突然跳電、煉油廠出狀況誰負責呢?!
📌受刑人分裝薪資低廉,恐遭政府剝削?
去年發放三倍券時,受刑人「分裝一份工資一元」,而今年具體薪資不明,然而整體來說工資待遇極低,又趕在10月印製完成上路,在一個半月間完成至少1400萬份,這中間是否有剝削受刑人的情事呢?
📣過去強烈質疑,發行五倍券會耗費民脂民膏,民調顯示「高達九成民眾支持發現金」,不解蘇貞昌和民進黨為何還一意孤行呢?!
文君主張 #直接發放現金,如今多花的公帑、疫苗和人力成本,通通都由全民買單,更突顯「五倍券」的勞民傷財。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蕭美琴也特別提到台灣的司法人權與受刑人處遇問題,同時提及陳前總統司法及醫療人權現況。蕭美琴表示,自2008年起,陳前總統因貪汙案遭起訴至今已被拘禁超過四年,此案爭議包括他在被判刑有罪之前就已先被羈押;以及先前判定不需被羈押的法官遭到撤換,並換成認定需要羈押的法官;甚至有被指控賄賂陳前總統的關鍵性證人...
受刑人 待遇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經濟部大搞特權疫苗、浪費專業人力
五倍券逾22.5億成本 全由人民買單!
「五倍券」的行政成本超過22.5億,如今更被爆出,紙本五倍券竟然是由「台電中油員工與受刑人」進行各項分裝作業,花費大量人力與時間成本,為何不打從一開始直接發現金,來的更省錢省力?
📌拿疫苗當誘因,經濟部帶頭搞特權?
台電和中油赴監獄監工的人員,每日除了可以領400元雜費外,還可以施打AZ或莫德納疫苗,但是疫苗接種早就已經有明確的優先順序,為什麼經濟部可以跳脫規範,把疫苗拿來當作支援五倍券分裝業務的誘因?難道經濟部是在帶頭搞特權疫苗嗎?
📌國營事業員工赴監獄監工,浪費人力!
經濟部動用台電、中油員工赴監獄進行監督作業,要知道台電跟中油雖然是國營事業,但是本身業務繁重,如今為了一個五倍券,必須調派人力分早班和晚班輪流監工,等於完全荒廢本職工作,證明五倍券不但行政成本過高,更有浪費人力的弊害!
📌受刑人薪資低廉是否遭到政府剝削?
去年發放三倍券時,受刑人「分裝一份工資一元」,而今年具體薪資不明,然而整體來說工資待遇極低,又有時間壓力,必須在一到兩個月間完成至少1400萬份,這之間是否有剝削受刑人的情況?
📣過去我們多次質疑,發行五倍券會耗費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如果聽從國民黨建議,直接發放現金,根本不需要多此一舉,如今多花的金錢、疫苗和人力成本,通通都由全民買單,更突顯「五倍券」的本末倒置。
受刑人 待遇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趁著停電疫情之亂,有不好的東西混進來了。
你知道嗎,矯正署不久前已悄悄拍板通過了傅崐萁的假釋申請,不到一年,花蓮王已在今晚出獄,也成為台灣首位假釋中的立法委員。
先前,傅崐萁因為凱聚炒股案、合機炒股案和假離婚案,被判處3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去年5月帶職入監。
今年4月初,傅崐萁申請假釋、昨日獲准,今天下午高院便火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花蓮外役監於收到裁定後,並於今晚放人。
我們很希望能夠尊重矯正署的裁量,但對於這樣離譜的光速假釋決定,實在難以令人接受。
不僅不到一年就能申請假釋,甚至第一次申請假釋就順利通過,我們只想問,一般受刑人會有這種待遇嗎?
我國刑事實務,是兼採假釋與縮刑兩種制度,假釋的要件,除了必須服滿一定刑期外,也須要具有悛悔實據。但是,悛悔實據是非常模糊的概念,過去就時常遭到批評,更容易被特權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依照現行規範,傅崐萁累進處遇進到第二級後,就可以申請假釋,而若要讓受刑人像傅崐萁這樣光速假釋,矯正署除了需要讓第三級受刑人快速累進處遇到第二級,還要認定他有「悛悔實據」。
這樣的特級待遇,根本就是為了花蓮王量身定做,一般受刑人根本不可能擁有這樣的待遇。
另外,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市長、議員等民選公職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是當然解職;然而,在規範立委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卻沒有相關規定。
也就是說,出獄之後,傅崐萁就能回鍋立法院繼續他的工作,更能成為台灣第一位「假釋中」的立法委員。
對於以上的種種荒謬現象,時代力量已提出修法草案,主張增訂《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3條之1,規範若立委被判刑確定,應予以解職。我們也期望立法院能盡快排審,別讓這樣荒謬的情況再度上演。
未來,我們會持續監督法務部進行改革,希望能杜絕權貴黑金的政治勢力持續破壞台灣的司法,早日找回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
受刑人 待遇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蕭美琴也特別提到台灣的司法人權與受刑人處遇問題,同時提及陳前總統司法及醫療人權現況。蕭美琴表示,自2008年起,陳前總統因貪汙案遭起訴至今已被拘禁超過四年,此案爭議包括他在被判刑有罪之前就已先被羈押;以及先前判定不需被羈押的法官遭到撤換,並換成認定需要羈押的法官;甚至有被指控賄賂陳前總統的關鍵性證人,也承認檢察官要求他做此貪汙案的偽證等。這些事實都讓人認為陳前總統並沒有獲得公平的審判。
蕭美琴並強調,陳前總統在監期間並沒有被人道對待,這不僅違反了公民政治權利公約第十條有關被剝奪自由之人的人道處遇問題,監禁這四年來,他的獄所不超過5平方公尺,與另一位受刑人共同拘禁,內無桌子、椅子、床,而且有攝影機架設在馬桶上方全程監視,甚至被剝奪其他受刑人能享有的待遇,因此造成了陳前總統身體及心理上的各種疾病。
蕭美琴說,像這樣的不公平審判並非個案,許多民進黨的卸任官員也曾遭受同樣的司法迫害。自2008年以來,很多前民進黨的政府官員與幕僚陸續被調查、審訊、羈押和起訴,包含前任總統府秘書長也在未經審判的狀況下被羈押了50天,一直到四年後的今天,他的案件也獲判無罪。此外,兩位民進黨縣市長也曾在2008年未經審訊遭羈押,經過多年的痛苦和折磨直到最近才獲判無罪。對此,蕭美琴表示,這些個案都顯示台灣有政治力介入司法的問題,以及反對黨人士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中並未受到公平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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