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職一週年:第二次定期會質詢總整理─持續關注交通與教育】
#教育中立宗教不入校園 #就近入學
#道路平權 #人行空間 #大眾運輸 #共享機車
#公益出租人 #新竹棒球場委外營運
即便身兼綠黨召集人扛起許多的選務與黨務在身上,我仍做好身為議員的職責與本分來向市民報告,也要跟大家推薦「政黨票投⑫綠黨」,綠黨是全國唯一由黨主席在新竹擔任公職的政黨,未來綠黨的立委也會特別關注新竹地方的發展,讓我有更多的能量來改善新竹的建設與生活,達成市民朋友更高層級的需求。
#政黨票投綠黨⑫
#新竹多兩席立委
而接續我過去一年在新竹市政的努力,也在這次定期會提出九大議題,主要可概分成教育、交通兩大部份,此外也關注新竹棒球場及公益房東政策。我也肯定這些議題大多皆獲得市長、局處長的正面回應,以下來跟市民簡單報告階段性成果:
①教育中立宗教不入校園
有宗教背景的 #彩虹愛家協會 所招募培訓的志工,於入校帶班時涉嫌宣傳特定宗教的問題,近幾個月在新竹,乃至於全國鬧得沸沸揚揚。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教育機關應本中立為原則,不為特定宗教團體服務。因此我也分別在市政總質詢、單位業務質詢時,公開要求市長、教育處長,除了抓準教育中立的大原則,在具體做法上,也應落實家長的積極同意權,不希望讓志工帶課的家長,會由學校積極安排孩童自習。
而對於 #彩虹愛家協會 習慣以智慧財產權為由,對於家長要看教材設下各種限制,例如一同參與每學期的多堂備課才能了解教材,或是只能請假親自到輔導室看教材且不能拍照等問題。教育處也應比照新竹縣做法發函各校,志工團體入校教材應授權校方必要時得公開,不願授權校方公開的團體不得入校,唯有教材公開透明才是讓家長安心的不二法門。
②教育均衡 就近入學
今年上半年第一次定期會時,我就針對兩所學區鄰近的學校,一間是光武國中,學生爆量需進行總量管制;而另一間新科國中,卻乏人問津召不滿學生的狀況,提出建議將新科國中轉型成雙語特色教學的學校。當時也蒙市長承諾,立刻撥出經費,協助新科國中召聘雙語師資。
這次定期會,我接續上一次的內容,繼續探討雖然新科國中有了雙語教學,有機會稍微拉近兩間學校的學生數,但還有那些地方是能做更好的?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點是學區的調整,如以光武國中為中心劃一個半徑一公里的圓,目前光武的學區範圍還是有很大一部份在圓外,這表示學區範圍太大,可能因此造成很多學子的通勤距離太長。而新科國中的狀況剛好相反,關埔重劃區、好市多等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卻沒有劃在新科國中的學區內,使得這一區很多家長,即使想讓小孩就讀新科國中卻沒辦法。
在我提出學區劃分不合理後,也欣見市長當場承諾,會重新檢討學區的劃分範圍。相信合理的學區,對於拉近兩邊學校的學生數,以及就近入學,減少通勤負擔會有幫助。
③ 光復路一段525巷調撥車道
光復路一段525巷是關埔地區來往竹科的重要道路,每到上下班時間都有大量的汽機車單向進入。因此我建議在 525巷後半段,靠近介壽路沒有住戶的地方,可實施調撥車道,同時也搭配525巷增加紅燈右轉介壽路的時相(符合目前實務上交警指揮的做法),達到快速疏解車流的目地。
對於這樣的做法,交通處長也回應會再評估、進行相關的協調機制
④東光路、光復路取消兩段式左轉
我之前已提案建議本路口取消兩段式左轉,卻被交通處以
(1) 同向三車道不能取消兩段式左轉
(2)東光路口左轉車可能和學府路口右轉車發生衝突
(3) 東光路大型車較多擔心和機車發生側撞等,三個理由來回絕。
本次質詢,我就直接在議事堂上破解交通處的理由有多麼不合理:
(1) 同向三車道不能取消兩段式左轉:光復路也是三車道,機車行駛在光復路時可直接左轉慈雲路進入科學園區。推測當初這樣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大量的待轉機車,影響直行車的通行。同理,東光路也是三車道,且內側同樣沒有禁行機車,也同樣發生大量機車待轉可能阻礙執行車流問題。因此如果光復路可以直接左轉,東光路也應該可行。
(2) 東光路口左轉車可能和學府路口右轉車發生衝突:東光路口的左轉號誌有獨立時相,只要再微調一下學府路口的紅燈右轉時相,錯開兩邊車流,根本不會發生車流衝突的問題。而且光復路為三線道,東光路左轉光復路的機車先行駛在內二車道,也不會和學府路右轉光復路行駛在外車道的車輛衝突。
(3) 東光路大型車較多擔心和機車發生側撞:東光路的機車停等區才重新繪製過,現在有足夠的空間容納機車在汽車前方,加上機車起步速度較快,綠燈時機車都會走在汽車前方,根本不會發生機車行駛在汽車旁邊,進而側撞的狀況。
因為取消兩段式左轉,或許對於交通處長來說還是屬於較新的觀念,我會持續追蹤這個議題,務求市府給一個合理的答覆。
⑤ 完善步行城市 - 北大路/民生路新設人行道
林智堅市長曾多次公開宣示,要讓新竹成為步行城市。而要完善行人路權,我認為北大部/民生路 新設人行道是重要的指標之一。因為這裡有學校、有巨城、有既有的商圈,加上綠園道、隆恩圳公園、民權路人行道,使得這裡本來就有很多行人;再配合東大路人行道改善計畫,以及總圖書館的計畫,可以想見未來行人只會更多。
因此將北大路、民生路的人行道也建置起來,讓這裡成為一個完整的步行區域,將是新竹市成為步行城市最佳體現之一。
而推行人行道最容易遇到的阻力是店家反對,擔心不能讓客人停車後會影響生意,這一點市長也當場承諾會盡力做好和店家的溝通,來盡快推動人行道的建置。
⑥ 52路公車改點:配合新莊站火車時刻接駁
52路公車是由新莊車站進入市區很重要的公車路線,但目前的公車發車時刻表卻和火車對不上。根據我們服務團隊的調查,可以發現乘客搭火車抵達新莊車站後,等公車超過20分鐘是常態,時間長的甚至超過1小時。但同一時間,卻有 #近9成公車班次都在火車到站前10分鐘發車開走。
我當場質詢市長、交通處長希望能好好調整公車的發車時刻,並全面檢討新竹市的公車發車時刻,以讓運量能盡量最大化,也獲得市長、處長認同,將啟動公車時刻調整增加接駁效率。
⑦ 共享機車:改善交通救空汙
共享機車是轉乘的最後一哩路,如果有共享機車讓市民短程上方便移動,對於長程大眾運輸的拓展會有幫助,也可以減少移動汙染源改善空氣品質。
而推動一個新政策,好的配套措施非常重要,才不會讓美意變壞意。而共享電動機車的第一個配套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避免再發生當初 Obike隨意亂停的亂象,有了專用停車格也會間接鼓勵民眾多買電動機車、少用燃油機車。第二個配套則是訂出完整的「#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明訂清楚服務範圍、業者資格與管理責任、權利金與保證金、運具上下限、罰則等,務求以完整法規規範好新產業、新服務的發展方向。
市長則回應交通處長、產發處長今年都有在關注共享機車的計畫,未來也會參考雙北的做法,開始研議共享運具的自治條例。
⑧公益出租人:新竹市稅賦優惠少兩年
中央為了鼓勵房東將房子出租給弱勢,不因稅賦而隱瞞出租事實,使得弱勢租客無法申請補貼,有所謂的公益出租人辦法。房東收的租金超過一萬元才會課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也都採自住稅率。
106年中央即修正住宅法母法,給予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的權限,但新竹市卻遲至108年才修改完成自治條例,使得新竹市的公益出租人,會面臨 106, 107年共2年的法令空窗期,無法獲得稅賦優惠。
我要求稅務局要針對這兩年的公益房東研擬退稅程序,並希望主管公益出租的都發處長能針對這些因修法遲滯,使得權益受損的公益房東,能有一些額外的補助措施,例如房屋修繕補助等。不讓好心做公益的房東失去應有的權利,可惜了好的政策。
⑨ 新竹棒球場委外營運OT案
做為一個棒球迷,新竹棒球場也是我很關心的一個議題。關心棒球的新竹市民都很清楚,味全龍由頂新入主,想經營球隊與球場,無非是個買贖罪券的概念。既然是買贖罪券,當然必須真的做到回饋社會。
本次定期會我就以新北的新莊棒球場為例,其和新竹棒球場類似,觀眾席數都是1萬人上下的層級,而平均進場人數新竹球場甚至高出1千人左右。
從營運條件來看,新莊球場的權利金固定880萬,提撥營業額4%做為基層運動回饋金,以及週邊居民優惠票價8折,球賽時須負責交通運輸接駁,也承諾投入硬體建設改善4千3百萬。
至於新竹球場,目前的合約草案中尚未擬定!而在回饋使用天數的部份,新莊球場給了45天,但新竹球場卻僅10天且每場僅2小時。既然新竹球場比起新莊有更多的進場人數潛力,我當場要求市長我們的委外營運條件至少應該比照新莊球場甚至更好,為新竹市民爭取最大的權益,也獲市長當場承諾議約時會謹慎,盡可能談到最優惠條件。
#政黨票投給綠黨⑫
#新竹再多兩席立委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取消 公益出租人 在 劉崇顯 科技思維x在地青年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就職一週年:第二次定期會質詢總整理─持續關注交通與教育】
#教育中立宗教不入校園 #就近入學
#道路平權 #人行空間 #大眾運輸 #共享機車
#公益出租人 #新竹棒球場委外營運
即便身兼綠黨召集人扛起許多的選務與黨務在身上,我仍做好身為議員的職責與本分來向市民報告,也要跟大家推薦「政黨票投⑫綠黨」,綠黨是全國唯一由黨主席在新竹擔任公職的政黨,未來綠黨的立委也會特別關注新竹地方的發展,讓我有更多的能量來改善新竹的建設與生活,達成市民朋友更高層級的需求。
#政黨票投綠黨⑫
#新竹多兩席立委
而接續我過去一年在新竹市政的努力,也在這次定期會提出九大議題,主要可概分成教育、交通兩大部份,此外也關注新竹棒球場及公益房東政策。我也肯定這些議題大多皆獲得市長、局處長的正面回應,以下來跟市民簡單報告階段性成果:
①教育中立宗教不入校園
有宗教背景的 #彩虹愛家協會 所招募培訓的志工,於入校帶班時涉嫌宣傳特定宗教的問題,近幾個月在新竹,乃至於全國鬧得沸沸揚揚。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教育機關應本中立為原則,不為特定宗教團體服務。因此我也分別在市政總質詢、單位業務質詢時,公開要求市長、教育處長,除了抓準教育中立的大原則,在具體做法上,也應落實家長的積極同意權,不希望讓志工帶課的家長,會由學校積極安排孩童自習。
而對於 #彩虹愛家協會 習慣以智慧財產權為由,對於家長要看教材設下各種限制,例如一同參與每學期的多堂備課才能了解教材,或是只能請假親自到輔導室看教材且不能拍照等問題。教育處也應比照新竹縣做法發函各校,志工團體入校教材應授權校方必要時得公開,不願授權校方公開的團體不得入校,唯有教材公開透明才是讓家長安心的不二法門。
②教育均衡 就近入學
今年上半年第一次定期會時,我就針對兩所學區鄰近的學校,一間是光武國中,學生爆量需進行總量管制;而另一間新科國中,卻乏人問津召不滿學生的狀況,提出建議將新科國中轉型成雙語特色教學的學校。當時也蒙市長承諾,立刻撥出經費,協助新科國中召聘雙語師資。
這次定期會,我接續上一次的內容,繼續探討雖然新科國中有了雙語教學,有機會稍微拉近兩間學校的學生數,但還有那些地方是能做更好的?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點是學區的調整,如以光武國中為中心劃一個半徑一公里的圓,目前光武的學區範圍還是有很大一部份在圓外,這表示學區範圍太大,可能因此造成很多學子的通勤距離太長。而新科國中的狀況剛好相反,關埔重劃區、好市多等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卻沒有劃在新科國中的學區內,使得這一區很多家長,即使想讓小孩就讀新科國中卻沒辦法。
在我提出學區劃分不合理後,也欣見市長當場承諾,會重新檢討學區的劃分範圍。相信合理的學區,對於拉近兩邊學校的學生數,以及就近入學,減少通勤負擔會有幫助。
③ 光復路一段525巷調撥車道
光復路一段525巷是關埔地區來往竹科的重要道路,每到上下班時間都有大量的汽機車單向進入。因此我建議在 525巷後半段,靠近介壽路沒有住戶的地方,可實施調撥車道,同時也搭配525巷增加紅燈右轉介壽路的時相(符合目前實務上交警指揮的做法),達到快速疏解車流的目地。
對於這樣的做法,交通處長也回應會再評估、進行相關的協調機制
④東光路、光復路取消兩段式左轉
我之前已提案建議本路口取消兩段式左轉,卻被交通處以
(1) 同向三車道不能取消兩段式左轉
(2)東光路口左轉車可能和學府路口右轉車發生衝突
(3) 東光路大型車較多擔心和機車發生側撞等,三個理由來回絕。
本次質詢,我就直接在議事堂上破解交通處的理由有多麼不合理:
(1) 同向三車道不能取消兩段式左轉:光復路也是三車道,機車行駛在光復路時可直接左轉慈雲路進入科學園區。推測當初這樣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大量的待轉機車,影響直行車的通行。同理,東光路也是三車道,且內側同樣沒有禁行機車,也同樣發生大量機車待轉可能阻礙執行車流問題。因此如果光復路可以直接左轉,東光路也應該可行。
(2) 東光路口左轉車可能和學府路口右轉車發生衝突:東光路口的左轉號誌有獨立時相,只要再微調一下學府路口的紅燈右轉時相,錯開兩邊車流,根本不會發生車流衝突的問題。而且光復路為三線道,東光路左轉光復路的機車先行駛在內二車道,也不會和學府路右轉光復路行駛在外車道的車輛衝突。
(3) 東光路大型車較多擔心和機車發生側撞:東光路的機車停等區才重新繪製過,現在有足夠的空間容納機車在汽車前方,加上機車起步速度較快,綠燈時機車都會走在汽車前方,根本不會發生機車行駛在汽車旁邊,進而側撞的狀況。
因為取消兩段式左轉,或許對於交通處長來說還是屬於較新的觀念,我會持續追蹤這個議題,務求市府給一個合理的答覆。
⑤ 完善步行城市 - 北大路/民生路新設人行道
林智堅市長曾多次公開宣示,要讓新竹成為步行城市。而要完善行人路權,我認為北大部/民生路 新設人行道是重要的指標之一。因為這裡有學校、有巨城、有既有的商圈,加上綠園道、隆恩圳公園、民權路人行道,使得這裡本來就有很多行人;再配合東大路人行道改善計畫,以及總圖書館的計畫,可以想見未來行人只會更多。
因此將北大路、民生路的人行道也建置起來,讓這裡成為一個完整的步行區域,將是新竹市成為步行城市最佳體現之一。
而推行人行道最容易遇到的阻力是店家反對,擔心不能讓客人停車後會影響生意,這一點市長也當場承諾會盡力做好和店家的溝通,來盡快推動人行道的建置。
⑥ 52路公車改點:配合新莊站火車時刻接駁
52路公車是由新莊車站進入市區很重要的公車路線,但目前的公車發車時刻表卻和火車對不上。根據我們服務團隊的調查,可以發現乘客搭火車抵達新莊車站後,等公車超過20分鐘是常態,時間長的甚至超過1小時。但同一時間,卻有 #近9成公車班次都在火車到站前10分鐘發車開走。
我當場質詢市長、交通處長希望能好好調整公車的發車時刻,並全面檢討新竹市的公車發車時刻,以讓運量能盡量最大化,也獲得市長、處長認同,將啟動公車時刻調整增加接駁效率。
⑦ 共享機車:改善交通救空汙
共享機車是轉乘的最後一哩路,如果有共享機車讓市民短程上方便移動,對於長程大眾運輸的拓展會有幫助,也可以減少移動汙染源改善空氣品質。
而推動一個新政策,好的配套措施非常重要,才不會讓美意變壞意。而共享電動機車的第一個配套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避免再發生當初 Obike隨意亂停的亂象,有了專用停車格也會間接鼓勵民眾多買電動機車、少用燃油機車。第二個配套則是訂出完整的「#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明訂清楚服務範圍、業者資格與管理責任、權利金與保證金、運具上下限、罰則等,務求以完整法規規範好新產業、新服務的發展方向。
市長則回應交通處長、產發處長今年都有在關注共享機車的計畫,未來也會參考雙北的做法,開始研議共享運具的自治條例。
⑧公益出租人:新竹市稅賦優惠少兩年
中央為了鼓勵房東將房子出租給弱勢,不因稅賦而隱瞞出租事實,使得弱勢租客無法申請補貼,有所謂的公益出租人辦法。房東收的租金超過一萬元才會課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也都採自住稅率。
106年中央即修正住宅法母法,給予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的權限,但新竹市卻遲至108年才修改完成自治條例,使得新竹市的公益出租人,會面臨 106, 107年共2年的法令空窗期,無法獲得稅賦優惠。
我要求稅務局要針對這兩年的公益房東研擬退稅程序,並希望主管公益出租的都發處長能針對這些因修法遲滯,使得權益受損的公益房東,能有一些額外的補助措施,例如房屋修繕補助等。不讓好心做公益的房東失去應有的權利,可惜了好的政策。
⑨ 新竹棒球場委外營運OT案
做為一個棒球迷,新竹棒球場也是我很關心的一個議題。關心棒球的新竹市民都很清楚,味全龍由頂新入主,想經營球隊與球場,無非是個買贖罪券的概念。既然是買贖罪券,當然必須真的做到回饋社會。
本次定期會我就以新北的新莊棒球場為例,其和新竹棒球場類似,觀眾席數都是1萬人上下的層級,而平均進場人數新竹球場甚至高出1千人左右。
從營運條件來看,新莊球場的權利金固定880萬,提撥營業額4%做為基層運動回饋金,以及週邊居民優惠票價8折,球賽時須負責交通運輸接駁,也承諾投入硬體建設改善4千3百萬。
至於新竹球場,目前的合約草案中尚未擬定!而在回饋使用天數的部份,新莊球場給了45天,但新竹球場卻僅10天且每場僅2小時。既然新竹球場比起新莊有更多的進場人數潛力,我當場要求市長我們的委外營運條件至少應該比照新莊球場甚至更好,為新竹市民爭取最大的權益,也獲市長當場承諾議約時會謹慎,盡可能談到最優惠條件。
#政黨票投給綠黨⑫
#新竹再多兩席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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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 #囤房稅
專業│法規│【德政澤民、福國利民、輔政導民、簡政便民】
#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北市府建議方案
1.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宜更降低
2. 取消自住優惠戶數保障,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
3.非住家用房屋未為使用者,稅率宜提高
4. 支持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待銷售期為1年入法
5. 基於政策給予租稅優惠,其規範宜回歸於特別法規定
6.房屋稅係屬地方重要財源,宜由各地方政府統籌運用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9zVRNv
📌懶人包👉 https://reurl.cc/dr7mMz
專業│法規│【德政澤民、福國利民、輔政導民、簡政便民】
#北市空屋稅難施行 #學者籲中央從落實囤房稅著手...
台北市東區店家因高房價掀起撤離潮,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拋出課徵「空屋稅」主張,也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希望政府課徵空屋稅。財政部近日召開會議,邀請學者、提案附議人及各地方財政局進行討論,財政部匯總各方意見後,將於29日作出具體回應;學者則建議,空屋如何界定,其執行成本較高,建議中央可更明確立法,以落實囤房稅的角度著手,讓整個房屋市場達到公平效率.......。(自由時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5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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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北市府建議方案
1⃣#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宜更降低
落實「自住輕稅」、「居住正義」理念:
房屋所有權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供自住使用、辦竣戶籍登記之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率至0.6%。
2⃣#取消自住優惠戶數保障,#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
基於「量能課稅」、「簡政便民」原則:
取消自住3戶優惠,住家用房屋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以家戶持有全國房屋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保障其中1戶稅率1.2%,持有超過1戶以上房屋採累進差別稅率。
3⃣#非住家用房屋未為使用者,#稅率宜提高
實施「用途課稅」、「未用加稅」原則:
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使用者,稅率3%;供人民團體使用者,稅率2%。非住家用空置房屋,而空置未作任何使用,其稅率調整應通盤考量再制定。
(避免過度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造成虛設公司等行為規避稅負)
4⃣ #支持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待銷售期為1年入法
避免「供給加價」、「囤房滯銷」危機:
起造人空置待銷售期間為1年,應將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待銷售期1年內稅率1.5%,明確入法以避免幅調高稅率而影響房屋市場交易之爭議。
5⃣ #基於政策給予租稅優惠,#其規範宜回歸於特別法規定
執行「單一法源」、「法治歸一」規定:
現行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等特別法,已授權相關房屋稅減徵規定,為避免重複優惠,不在房屋稅條例中制訂相關減免規定。
6⃣#房屋稅係屬地方重要財源,#宜由各地方政府統籌運用
考量「應用彈性」、「統籌運用」規劃:
依法規定,不得增訂固定經費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限定專用。房屋稅屬地方重要財源,仍宜由各縣市政府統籌運用,以彈性因應政經環境及地方發展需要。貸款利息補貼,宜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補貼相關規定為宜。
7⃣#結語
北市政策優點「自住輕稅」、「量能課稅」、「抑制房價」、「促進房市」、「屋盡其用」、「使民所居」、「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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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北市府建議方案(全文)
一、 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宜更降低
近年各地方政府陸續檢討提高房屋標準價格,導致民眾之房屋稅負擔亦隨之增加,然自住用房屋在全國3戶以內可享有1.2%的房屋稅率,與家戶持有全國單1戶且供自住並設立戶籍者相較,稅負相同,兩者雖均符合「自住輕稅」原則,惟本府認為對於家戶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而言,其房屋稅負應可更低。為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房屋所有權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供自住使用、辦竣戶籍登記之單一且自住房屋,本府認為可再降低稅率至0.6%,以期落實「居住正義」理念。
二、 取消自住優惠戶數保障,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
因應近期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提案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及財政部頒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目前各地方政府非自住之住家用徵收率,除了本市外,僅宜蘭縣及連江縣按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其他縣市皆為單一稅率,桃園市為2.4%,新竹縣為1.6%,餘新北市等17個縣市均為最低稅率1.5%。本市自103年7月1日起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在中央既定房屋稅稅率上限3.6%內已訂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差別稅率,持有本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2戶以下者每戶均按2.4%、3戶以上者每戶均按3.6%的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基於量能課稅,同時達到簡政便民,本府認為應取消自住3戶優惠,住家用房屋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並改以家戶持有全國房屋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保障其中1戶稅率1.2%,持有超過1戶以上房屋採累進差別稅率,目前本府初步建議版本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方案比較參見附件。惟以全國家戶持有房屋情況課稅,各地方政府稅率是否能統一及其他實務面之運作,尚需要做進一步討論。
三、 非住家用房屋未為使用者,稅率宜提高
現行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本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稅率3%;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稅率2%。
對於非住家用空置房屋,本府認為房屋宜依其用途利用,而非空置未作任何使用,造成資源的浪費,惟其稅率調整應通盤考量,避免過度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造成民眾利用虛設公司等行為,以規避稅負。
四、 支持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待銷售期間為1年入法
鑑於起造人興建住宅房屋,主要目的在於銷售,可增加房產市場之房屋供給,且興建完成後之待售期間,尚難認定屬囤房性質。為免因大幅調高稅率而影響房屋市場交易,又為促使起造人儘速釋出房屋,本府前於107年9月7日針對起造人空置待銷售期間由3年縮短為1年擬具本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臺北市議會審議,因適逢第12屆議員任期屆滿,因此未及審議。依上,本府支持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應將起造人興建住家用房屋,規定待銷售期間1年內稅率1.5%,明確入法以避免爭議。
五、 基於政策給予租稅優惠,其規範宜回歸於特別法規定
現行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等特別法,已授權相關房屋稅減徵規定,為避免不同法令給予重複優惠,不宜在房屋稅條例中制訂相關減免規定。
六、 房屋稅係屬地方重要財源,宜由各地方政府統籌運用
依財政紀律法第7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考量房屋稅屬地方重要財源,仍宜由各縣市政府統籌運用,以彈性因應政經環境及地方發展需要。至於貸款利息補貼,宜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補貼相關規定為宜。
七、 結語
房屋不該被視為「商品」或成為「手中餘裕資金的消化標的」,而是人民安居樂業的必備資源之一,本市政策目標即為「單一自住輕稅、持有多戶提高持有成本」,使民有所居並落實居住正義。
參考資料:
臺北市房屋稅調整說帖V3-台北市政府
北市空屋稅難施行 學者籲中央從落實囤房稅著手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59722
北市「囤房重稅 」落實「居住正義」
https://lisnews.com.tw/munici…/taipei-news/20150520-136.html
北市建商囤房稅 寬限3年擬縮至1年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59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