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調:逾半日本民眾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森森編:這個燙手山芋最終會如何?
#日本 #福島 #核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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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NGO共同連署聲明: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2011年311福島核電場事故時的輻射外洩,引發鄰近多國對輻射危害的擔憂。9年後的今天,日本政府卻因成本考量,計畫將輻射污水排入太平洋,此舉將違反國際通過禁止核廢料傾倒至海中的「倫敦公約」,也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2011年事故時排入大海的輻射汙水,曾循海流在數年之間內抵達台灣北方海域,使得鄰近海域的輻射濃度高於背景值。而目前福島約儲存了接近120萬公噸的含氚輻射污水,且70%以上含有放射性物質,輻射總劑量高達860兆貝克,完全超過可排放的濃度標準,若再排入太平洋恐影響鄰近國家。
🌊我們呼籲,日本政府應將污水儲存於更大型的儲存槽,並且將汙水固化成為砂漿再儲存,不應為了省錢而將輻射水排入海中。核電事故後的處理成本實在太高且難以估算,台灣無法承擔這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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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台灣-福島的共識:邁向綠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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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NGO共同連署聲明: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福島第一核電場事故至今已屆滿九年,核災發生當時造成的輻射外洩☢,引發鄰近多國對輻射危害的擔憂。然而九年後的今日,日本政府卻因成本考量,計畫將輻射污水排入太平洋,此舉將導致東亞諸國 #再次面臨輻射威脅。
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告於5月15日之前開放各方提供意見,將於今年夏季做出決定,因此,台灣民間團體發起聯署提出共同聲明,於5月13日赴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正式遞交書面意見書,也將把意見寄至日本經產省,#嚴正反對輻射污水以排放至海洋或以水蒸氣排放至大氣等形式,使輻射物質進入到生態圈,造成二次輻射污染。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1990年代為了防止輻射物質污染海洋,國際通過「倫敦公約」禁止核廢料傾倒至海中,20年後日本政府卻意圖走回頭路,將具有輻射物質的污水排放至海中。然而日本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依公約第194條,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減少和控制任何來源的海洋環境污染,以確保不致使他國及其環境遭受污染損害,#日本政府有責避免再次造成核污染的跨境擴散。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目前福島約儲存了接近120萬公噸的輻射污水,這些污水含有氚(放射性氫),其 #輻射總劑量高達860兆貝克,難以透過緊急設置多核種除去設備(ALPS)將其去除。而目前儲存於水槽中的水有70%以上含有放射性物質,如鍶90、銫137和碘129,完全超過可排放的濃度標準,並無法透過二次處理將其完全去除。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曾表示核電廠區內仍有總量1200兆貝克的氚,這意味著將來可能會釋放出更多受污染的水。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副執行長表示,根據X. San Liang 與 Yineng Rong在2018發表的福島核災海洋輻射污染報告[註1]指出,2011年隨著核污水被排入大海的銫137,會循海流在2012年至2013年之間內抵達台灣北方海域,並在2014至2019年達到高峰,雖台灣鄰近海域的輻射濃度較日本沿海低,但仍然高於背景值。即便東京電力表示會將排放水的輻射劑量降至符合排放標準範圍內,國際放射保護準則(International Radio Protection Principles)要求所有會增加自然輻射值的決策都必須要有正當理由,#若有可行的替代方案時就不得進行。
台灣環保聯盟理事長劉志堅表示,目前福島漁民工會已強烈反對將輻射污水排放入海,此舉將對漁業造成嚴重威脅並影響其生計,但日本政府卻執意認為排放入海是唯一選項,並計畫在2020年夏季公告將輻射污水排放至自然環境中之規劃。然而綠色和平資深核能專家蕭恩.伯尼(Shaun Burnie)於2019年訪台時便指出「東電已經承認仍有可興建污水儲存槽的土地,#卻為節省成本而要把核污水排入太平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06條顯示,各國如有合理根據認為可能對海洋環境造成重大污染或有害變化,應對可能的影響作評估,並向主管國際組織提出報告,並將提供所有國家。若日本政府執意將核污水排放入海,將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侵害包括台灣在內,鄰近國家之權益。
台灣參與連署的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日本政府應採取其他更安全的做法,例如由日本地球之友、日本非核亞洲論壇、原子力資料情報室等日本民間組織共同提出之替代方案,#將污水儲存於更大型的儲存槽,#並且採用將汙水固化成為砂漿再進行儲存,而不應因成本考量,以短視近利的粗暴手法擅自排放輻射廢水,將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汙染的威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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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NGO提交書面意見書 致日本經產省
致日本經濟產業省:
依貴部門公告,我們得知日本擬將福島核電廠區廢水儲存槽的汙水,直接排放至海洋。此方案將導致海洋生態受到輻射污染,我們甚感驚訝並堅決反對。
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事故至今已屆九年,身為東亞命運共同體的台灣,朝野對此事件同感遺憾並高度關注,我們除了協助支持受災的日本民眾恢復生活,也反省台灣的核電政策,希望極力避免同樣的災難發生。
核電廠過去提出的安全保證,顯然已經跳票。發生事故災難的後果是巨大、難以復原的,日本民眾正遭逢其害。我們理解日本執政當局已經努力處理核災善後問題,但我們必須提醒,1990年代為了防止輻射物質污染海洋,國際通過「倫敦公約」禁止核廢料傾倒至海中,這已是國際共識。而今日本政府擬將119萬立方公尺具有輻射物質的污水排放至太平洋,不僅違背國際公約的理念,更將再次造成核污染的跨境擴散,不但傷害福島附近的漁業,也置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於輻射汙染的威脅之中,實非台灣人民所樂見。
我們在此重申,請日本政府聽取各方的反對意見,採取其他的處理方案,核污水排放入海絕對是最糟糕的選擇,這不僅於日本無益,更是與鄰為壑。值此貴部門聽取各界意見之際,我們在此以台灣民間組織的身份聯合提出聲明,希望日本政府能重視來自台灣的意見。
【連署團體】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桃園在地聯盟、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永社、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宜蘭人文基金會、350台灣、生態關懷者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非核亞洲論壇
.....持續邀請中
反對福島核污水排入海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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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近10年,日本政府有意短期內拍板,將核災現場積存的逾百萬噸「核污水」排放入海。日方強調有關污水經過濾處理,已「去除大多數輻射物質」,排入大海稀釋不會有安全問題,云云,然而不僅當地漁業組織強烈反對,韓國等鄰近國家亦密切關注。福島核災爆發以來,日本當局與東京電力公司(下稱東電)很多說法,屢被批評不盡不實,兩年前東電承認有污水在過濾後仍驗出危險放射物質超標,需要公開道歉,如果日方真的認為核污水已經「安全無害」,大可拿來在國內作其他用途,毋須排入海中。輻射無形無影,公眾普遍擔憂,日本將百萬噸核污水排放大海,除了惹來環保人士責難、會打擊當地漁農業,更可能引發外交風波,東京當局需要三思。
蘋果頭條
泰國示威者爭取他們訴求之餘亦不忘為港人發聲,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facebook留言對「泰國手足」表示感謝,說「在共同對抗暴政的路途上,不同面對暴政的抗爭者互相聲援,是構成國際壓力相當重要的一環。希望我們都能繼續留意白羅斯、泰國等地的抗爭,守護我們共同珍視的價值」。外界將泰國這輪反政府及王室特權示威,與香港去年爆發的抗爭運動相提並論,而泰國抗爭亦「師承」香港抗爭運動的「無大台」模式與「Be Water」策略。
東方正論
珠玉在側,覺我形穢。深圳剛慶祝經濟特區成立四十周年,剛得到國家領導人的祝福,國家發改委即急不及待公布首批四十條授權事項清單,支持深圳建設綜合改革試點,目標在五年後基本完成。細看四十條授權事項,不乏與香港正面競爭,甚至說是看準香港來出拳也不誇張。一橋之隔,兩個天地,深圳朝氣勃勃,如虎添翼,香港則連抗疫都要政治化,一味內鬥內耗,除了捱打,還能有甚麼作為?作為經濟特區,深圳四十年來的路並不平坦,由小漁村到「老翻」和色情事業林立的香港後花園,再到銳意轉型向高新科技發展,跌跌碰碰,摸着石頭過河,好不容易才踏出自己的青雲路。
星島社論
為加快住屋土地供應,發展局今年五月推行土地共享先導計畫,希望推動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惟一直未見有任何申請。不過,據悉計畫「開齋」有望,來自地產界的消息指,屬於新界大地主之一的新地,正考慮率先提出申請,因旗下Park Yoho系列項目附近一帶的錦田用地,已有一定基建配套,料有機會通過計畫加快釋出有關土地;一旦成功獲批,料可新增三千至四千伙,當中七成撥予政府作公營房屋或首置上車盤。會德豐地產主席梁志堅亦承認,該集團暫時有一至兩個項目可以與政府合作,並透露近日已經與政府「初步摸底」,雙方正在探討合作的機會。
經濟社評
土地供應是本港的老大難問題,各式在內地借地、填海的建議,近月再次沸沸揚揚,各有優劣,若可借鑑深港開發河套區的互利共贏模式,或有望帶來積極的改變,令跨境合作更為順遂。要解決這個根本而重要的難關,無論境外借地,抑或境內棕地,土地規模是大是小,港府應悉數仔細考慮,並啓動所有可能的選項,多管齊下,才能逐步紓緩住屋的燃眉之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指出,早前建議中央在大灣區撥地建設香港新社區,已收到非常正面及積極回應,相信廣東省政府與港澳辦將着力研究,暫無選址,但他認為深圳、中山、珠海等靠近香港的地區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