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 #保變住六之六 擅自開挖,市府不管?】
質詢影片👉 https://youtu.be/9y3ULVpvf08
1980年代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曾提出「保變住」的政策,要以「 #保護區變為住宅區」來抒解當時人口暴增、居住土地不足的問題。其中 #士林區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區是其中開發面積最龐大的,總面積達54.76公頃,約2個大安森林公園大。
這個案子歷時久遠,我先整理大事記讓大家了解一下整個事件的脈絡:
🌲環評部分:
1️⃣、1996年8月7日,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案通過環評審查
2️⃣、2008年2月21日時因開發單位在水土保持計畫中寫明的挖填土石方量為58萬立方公尺,與 #原先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25萬立方公尺不同,遭環保局開罰30萬元,並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土石方量變更內容對照表」重新審議。
3️⃣、2008年7月7日「土石方量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決議通過,但民間團體認為土石方挖填量擴增超過10%,且有加重影響環境之虞,依環評法應重辦環評或進行差異分析,而不是只補充簡易的「變更內容對照表」,並依此提出行政訴訟。
4️⃣、2014年2月13日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該案的變更內容對照表通過處分,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送審,但 #截至目前為止都尚未審議通過。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2003年監察院曾糾正台北市政府,2007年市府也函知保變住六之六開發區內有36.25%的土地,坡度高於30%,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不得開挖整地及做為建築使用。
🚿污水管線工程未經核准擅自施工:
👉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地32條」規定,重劃會如果要發包施工污水管線工程,必須將重劃範圍基地內的污水管線設計書圖及工程預算,送衛工處審查核定,106年11月15日、107年12月19日、108年9月3日分別 #提送污水管線書圖至衛工處審查,但皆 #被衛工處審退。
換句話說,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這個重劃區開發案目前的狀態是:
💥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尚未審查通過
💥違反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污水管線設計書圖及工程預算、施工規範衛工處並無審查核定。
所以按照規定在士林區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劃區範圍內, #不應該看見有任何污水管線或其他工程施工的情形。
但是在我跟著「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親自上山去看這塊重劃區的現況時,卻發現 #到處都是挖掘道路與重鋪柏油的痕跡,路邊甚至還 #堆滿一袋袋裝滿土石方的太空包,很明顯的就是擅自施作污水管線工程,在我向衛工處了解狀況後,衛工處回覆的公文上也有註明這些工程都是 #未經核准擅自施工。
⚠️然而當我在工務部門針對這些違法施工現象質詢負責環評的環保局、負責重劃地管理的地政局、負責污水管線工程審核的衛工處、負責水土保持計畫的大地處時, #所有單位都啞口無言靜默了很久, #沒有單位願意出面整頓這個重劃區私自施工的亂象,甚至還脫口說出「重劃地是私人土地無法可管」的卸責言論。
市府最常強調的一句話就是「依法行政」,這個案子卻在環評法、水土保持法、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下水道法等各項法律都還有疑慮,甚至是還尚未核准施工的狀況下,卻偷偷摸摸一點一點的在進行開發,但是 #市府單位卻擺爛當作沒發生這回事。
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只好 #要求相關單位全部親自跑上山一趟把所有狀況弄清楚,不能一再將錯就錯,最後卻又來個就地合法,把山坡地被開發破壞,隨時有土石流危機的安全威脅,讓開發案山坡下的民眾來承受,住也不得不安心。
這個案子我會持續追蹤下去,如果大家有更好、更專業的建議,希望可以提供給我,我會把相關問題一一釐清,如果市府有監督失職的地方,我也會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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