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前進到糖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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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空中花園。華江整宅
糖廍里120年前屬於下崁庄下石路。120年前,下崁庄約略在今日的廣州街以南、西藏路以北形成的狹長地區,與南邊的加蚋仔庄以無尾港溪(今日西藏路)為界。
「糖廍」念作「糖部」,「廍」原意工房或房屋,糖廍就是台灣古代的製糖處所,後來台灣人就把製作蔗糖的工廠通稱為糖廍。早在清康熙末年,已經有福建楊姓移民家族在下崁庄,約略是今日萬華大理街一帶建廠製糖,漢人在加蚋仔庄開墾種植甘蔗、麻竹、茉莉花,加蚋仔採收的甘蔗就送到下崁庄的糖廍。
台灣早在荷蘭人統治時期就種甘蔗、煉蔗糖,明鄭時期在鄭經推廣下,台灣成為東亞重要的蔗糖出口地,為台灣賺取大量資金。清朝佔領台灣後,繼續明鄭的蔗糖產業。明清時代販賣蔗糖是非常賺錢的行業,就算身為製糖工人,薪水也是普通工人的數倍,所以清朝東南沿海的居民常常想前往台灣工作,廣東省甚至流傳「台灣錢、淹腳目」的俗語,那個時候台灣人也稱製糖是「作一冬、食三冬」的工作。
日本治台後,日本人也重視製糖產業,清代台灣的製糖產業依然非常傳統,台灣機器煉糖則是從日本統治開始。日本人在台灣大力推動機器製糖,1910年日本人木下新三郎、高橋虎太聯合板橋林家共同創立「台北製糖株式會社」,工廠選在今日大理街一帶的舊糖廍,甘蔗則採收自桃園大溪的甘蔗田,是全台灣最北邊的現代化糖廠。台灣人把這一塊製糖廠周圍稱為「糖廍」,這也是糖廍里里名的由來。
1 糖廍文化園區
台北製糖株式會社成立六年後被台灣製糖株式會社併購,改名為台北製糖所,1943年因太平戰爭戰局惡化,日本政府下令蔗糖減產,台北製糖所停產蔗糖、所有工廠改為戰略物資儲存倉庫。戰爭結束後台糖接收台北製糖所,依然將廠房作為倉庫使用,由於廠區緊鄰台鐵縱貫線,所以庫房曾用於貨物轉運,後來台糖將部分廠房出租給草創期的中國時報,這也是糖廍里時報大樓的由來。台糖配合政府政策,將廠房用地捐出蓋國宅、闢建馬路,到了1990年整個廠區僅剩3間老倉庫及一小段運糖小火車(五分車)使用的月台。原本台糖想將殘存的廠區租給西園醫院作為老人養護所,遭到當地居民反對,因在地保護古蹟意識加強,台北市政府將這些殘存的糖廠設施指定為市定古蹟,經過整修後於2011年對外開放,是為糖廍文化園區。
糖廍文化園區臉書粉絲團
2 私立愛愛院
愛愛院舊名愛愛寮,成立於1923年。來自淡水中上家庭的施乾,畢業於工業講習所(今台北科技大學),1919年在總督府商工課任公務員,1921年進行台北貧民調查時發現艋舺地區乞丐問題嚴重,甚至還有一家三代均為乞丐,施乾決定要解決乞丐問題,隔年辭去工作、向親戚借款在台北製糖所附近購買1000坪土地成立乞丐收容所,最初命名「愛愛寮」,收容約30名乞丐。
施乾在收容乞丐方面有幾個原則,首先嚴格審查是否需要收容救濟、其次為教導基礎謀生技能、再來則是給予必要醫療協助。在經過教導與救濟,確認收容人可以自給自足生活,收容人即可返回社會。施乾除了親自進行救濟工作,也自費出書描述如何減少乞丐數量。
施乾的行為確實減少艋舺街頭乞丐數量,經新聞報導後連日本裕仁天皇都知曉其人,1928年裕仁頒發獎金資助施乾,日本宮內省(今日的宮內廳)也連續八年每年給予獎助金500圓(1930年,台北公學校教師月薪約30圓上下)。1933年,愛愛寮更改體制為財團法人台北愛愛院,經營總算步上正軌。日本富家女清水照子也在1933年與剛喪妻一年的施乾結婚,施乾1944年過世後,清水照子代施乾擔任院長直到2001年過世。
愛愛院原本收容乞丐、老人、孤兒,1973年後配合政府政策,以收容男性老年人為主,逐漸轉型為老人安養機構。1991年後正式轉型為老人安養機構,除了弱勢老人,自費老年者亦可接受評估入住。
愛愛院目前院長為施乾的小兒子施武靖先生。
3 華江整建住宅
1970年動工隔年完工的整建住宅,又稱為華江國宅,屬於華江計劃第一期的一部份。住宅位於和平西路與環河南路路口周圍,共計16棟分布在柳鄉里、華江里、青山里、糖廍里四個里。當年曾有許多建築師參與華江整宅的設計,至今仍未能打破這個紀錄。華江整宅的特色為一樓店面挑高,二樓有騎樓連通每棟整宅,形成全國獨一無二、天橋連通各住宅的奇景。大部分整宅三樓有採光迴廊,三樓住戶利用這空間種花植草,形成居民口中的秘密空中花園。華江整宅當初設計構想一如南機場整宅,國民住宅整合眾多公共設施,還有整宅居民共用的超大型水塔,每戶坪數卻較南機場整宅多出至少50%,同時華江整宅居民同質性較高,管理容易也比較好,所以華江整宅雖老舊卻不會髒亂。
P 華江整建宅通往二樓的樓梯間,可以看到老舊生鏽的管線與電表箱,隔壁華江里已經貼出公告將請廠商來維修。
p糖廍文化園區的其中一座倉庫充作展場,展示台北製糖業簡史,還有台北萬華區行政區劃分演進圖。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南 科 廠房出租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屏縣環保局查獲多處農地廠房 非法堆置廢棄物 全部移送司法偵辦
近期環保局接獲屏東市海豐地區一處廠房堆置大量廢棄物,立即前往查處,經調查該土地係出租他人使用,承租人雖表示該廢塑膠欲作為再利用用途,惟承租人未領有再利用執照,承租人說詞明顯狡辯,環保局遂報請環保署南區隊及保七總隊一同偵辦。
調查過程中,環保局陸續再查獲屏東市郊其他廠房及農地堆置廢塑膠混合物,甚至還有塑膠針筒,來源疑有跨境堆置情形,且土地亦是出租他人使用,經調查幾處堆置廢棄物地點皆為同一承租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罰規定,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已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環保局長顏幸苑呼籲,邇來常有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遭惡意堆置廢棄物情形,土地所有人出租土地時務必謹慎考量並瞭解承租人之用途,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之場所,否則可能面臨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污染行為,立即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8-7351928,遏止不法業者非法堆置及處理廢棄物之污染環境行為,共同守護本縣好山好水的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