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恐龍標籤 陪審制是唯一解藥?
陳明呈/高院高雄分院法官(高雄市)
我們都不喜歡由別人來決定自己的是非對錯,卻又常執著於心裡早認定的事實,看不慣法院對他人的判決結果,巴不得跳進去當法官,但是法治國家都有其「審判」制度。
筆者認為,應正視任何審判制度均有其優劣,決策過程必須平衡審視各項利弊得失,並以切合我國法制及社會背景為主要考量;刻意放大少數個案爭議、過度激化全民對法官、甚至整體司法體系的不信任感,專以防弊角度為出發點,不但無法賦予採陪審制的正當化基礎,更難以真正解決問題。
採陪審制,真能完美解決判決無法符合民眾期待的爭議?
重大社會事件,法院判決往往受到廣泛討論,媒體民眾從不吝於表示意見,然而不能根據報章評論作判決,法庭上證據、辯論、被告與被害人的一舉一態,都交織著他們的生活經驗;如果認為採取陪審制,陪審員便可全盤跳脫既有法律規範、任意判斷,無疑是對陪審制存有過度扭曲的想像。
法院判決無法盡如人意,但訴訟制度不比挑選餐廳,只要覺得不好吃、下次換一家就是。即使是陪審制,也不可能的每個判決都滿足社會多數民意或「風向」,如何找出問題癥結、加以解決才是正辦,否則今天是恐龍法官、只怕明天又該換成恐龍陪審團。
我們或許不滿現行訴訟制度,但我們又對陪審制真正了解多少?
陪審制從來不是類似觀賞「十二怒漢」、「失控的陪審團」這類法庭電影,只消花兩小時就輕鬆搞定,背後代表的是整體訴訟制度變革。
假設您是被告,請認清在陪審制度中,來自法院的訴訟照料受到大幅限縮,必須高度仰賴辯護人在法庭表現。假設不是由國家為您指定辯護人,您願意付出多少成本進行一場陪審制的刑事訴訟?如果讓被告經濟條件成為法庭勝負的無形關鍵,是否將引發另一種「有錢判生」的誤解?
倘若您是一般民眾,請問是否準備好在法官職權被限縮後,與同樣為素人的其他陪審員一起,各自獨立、不准交換意見,卻要共同審理眾所矚目爭議案件?是否準備好接受陪審制,獨自走進法庭,斷人生死?
批評是容易的,具體踐行卻很難。
如果無法真正理解法律精神及訴訟本質,酸民口中的恐龍永不會絕跡,因為對某些人來說,「恐龍」標籤不過是他們宣洩情緒出口,這從來不是真正審判。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十 二 怒漢 法律 在 早安.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對酒駕判刑結果憤憤不平嗎?讓你來審判酒駕案你會怎麼判?提升法律素養、公正審判是一定要的啦!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德先生這麼說-酒駕致死犯行常引發公憤,未來民眾可望真實參與酒駕案件審判,了解判刑過程的思考,其實並不容易。專訪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中的諸多設計,防範參與審判的民眾做出不理性判決。
例如在決定是否有罪、以及量刑時,總共九名法官(三位專業法官+六位國民法官)中,要有三分之二同意,而且其中必須至少有一名是專業法官。
事實上根據模擬審判經驗,絕大部份民眾真正坐在法官席上的時候,往往是戒慎恐懼,再加上目前台灣的酒駕罰責規定至多就是無期徒刑,因此不至於出現網路民眾對酒駕犯行者一面倒暴衝,高喊一律判死的口號!
吳景欽認為,讓民眾參與法案就是法治教育的一環。他也推薦聽眾觀看電影「十二怒漢」,了解司法審判的辛苦。
#酒駕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十 二 怒漢 法律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看電影】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作者:李叡迪律師
十二怒漢(12 Angry Men)為一齣於1957年上映之美國黑白電影。本片被譽為影史上最偉大的法庭片,在電影資料庫網站IMDb Top排名中名列第6位。故事主軸是12位陪審員決定一位青少年是否成立殺人罪的過程。除了片頭與片尾外,基本上只有一個場景,就是陪審員討論案件的房間。影片內容是由大量的對白組成,完全沒有兇殺案發過程的片段。藉由此一拍攝手法,觀影者對兇殺案不會形成先入為主的觀念,而僅得立於陪審員的角度,依證據相互辯證探求真相。搭配電影最後的反轉,觀影者應可瞭解到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對自己的思考有多大的障礙。
本片開頭法官說:「經過漫長的審理程序已結束,這是:一宗一級謀殺案。本案已經有一個人死亡,而另一個人的生死掌握在你們手上。倘若你們可以提出合理的懷疑,無法證明被告有罪,基於合理懷疑,陪審團就應作出無罪認定;如果找不出合理懷疑,你們必須基於良知,判決被告有罪,你們的決定必須一致。」。這段話揭露了本片之核心宗旨,即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原則」與「罪疑為輕原則」。簡單來說,罪疑為輕原則要求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如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即應為無罪之判決。
本片精彩之處在於深刻描寫了人性的偏見。被迫參加庭審的12位陪審員對案件的認知與看法,明顯地受到其個性、成長背景與社會經驗等個人因素之影響,因此對兇殺案之認定往往已有定見。然而藉由第8號陪審員獨排眾議下,陪審團方開始對案件每一個細節進行討論,也慢慢發現各個看似理所當然的判斷,背後往往仍有須深入思考的合理懷疑。不過現實生活中,拋棄偏見客觀理性地作出判斷,並非易事,而這也凸顯前述「無罪推定原則」與「罪疑為輕原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重要性。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