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怡君今質詢民政議題:台北市低收入戶卡變A4紙張公文,民怨使用不便、個資暴露,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批擾民,建議低收小卡與公文可併行使用,讓服務更便民。
過去台北市核發的中低收入戶的證明,是一張信用卡大小的卡片,但自今年起改成A4大小的證明書,引發民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接獲不少中低收入戶陳情,指新的證明書只是一張A4的公文,不但攜帶不便、保存不易,而且文書上居然還大喇喇的將每個月的補助金額寫在上面,個資全都露,讓中低收入戶情何以堪。陳怡君表示,社福政策最重要的就是要便民,但市府新作法卻是愈改愈糟,她要求社會局重新檢討,改回原本小卡。
台北市政府自今年元月起停止核發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卡,社會局的說法是考量中低收入戶卡非法定證明文件,也非全國通用證明,無法跨縣市使用,又年初民眾須至區公所排隊領卡,平時如遇家戶資格異動,也須親至區公所換卡易造成民眾困擾,因此改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結果通知書」或台北通APP金質會員系統畫面,作為福利資格證明。
不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接到不少中低收入戶反應,指區公所發的總清查結果通知書僅是一張A4公文,不但攜帶不便,也不易保存。陳怡君今天在民政部門質詢時,就拿出原本的小卡及A4公文書超級比一比,原本的小卡在便利性、安全性上都大勝A4公文書。
陳怡君說,我們可以看到那張A4公文放到皮夾其實不好放,不如那一張拷貝的低收卡來得好輕便放置,而且A4公文容易有摺痕破損,遇雨更會淋濕弄壞,不易保存,一旦損毀就要重新申請或不斷地複印,這也跟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推的無紙化政策,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對於社會局力推台北通APP,陳怡君則表示,市府要推行智慧城市立意良善,但現實面也必須兼顧。她說,很多中低收入戶長者並不擅於使用智慧手機,而且台北通並不支援所有的手機系統,即便下載了台北通,很多中低收入戶的手機並沒有上網吃到飽功能,對他們而言都是門檻,而卡片仍是最方便出示身份的證明,因此她要請台北市政府,不要為了強推台北通,讓政策失去人性。
目前民間很多慈善團體也在幫忙中低收入戶,但都必須要拿出中低收入證明。陳怡君也舉一個送米的例子,不少中低收入戶就曾經在大雨中去領取物資,當時拿的就是這一張公文,而在領取物資完畢後,因為公文也淋濕了,還請主辦單位幫忙複印更多低收公文,這對中低收入戶來說,根本就是擾民。
此外,A4證明公文上也大喇喇地將中低收入戶每個月領取的補助金額寫在上面,讓不少中低收入戶感到不自在。陳怡君表示,她可以理解社會局為考量低收公文書為正式文件可全國通用,但社福政策必需兼顧使用者的便利性,應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否則政策美意大打折扣。陳怡君建議A4公文書與低收卡可以併行使用,讓社會服務更貼心。
同時也有3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9的網紅簡舒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
區公所 部門 在 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30工務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水利局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空山祭活動成效良好,又仁一年前邀集文化局、工務局、水利局、觀旅局及龍崎區公所針對虎形山公園辦理空山祭後之檢討會,所提出之應興應革事項進行實地踏查,分由各局處提出相對應計畫。
感謝水利局提出 #虎形山公園農塘 整治變身為生態池塘,爭取到中央水保局1,300萬之補助。又仁在上週巧遇水保局官員向我說明該工程目前遇到施工使用通道地主不同意借用之問題,又仁表示該工程經費爭取得來不易,且可將原本900噸蓄水量增加至1,840頓,滯洪量可達1,150噸,完工後可望成為虎形山新亮點,是以要求水利局局長應全力克服困難,使工程順利進行。
#第3屆第6次定期會 #許又仁服務團隊
也可以到YouTube觀看 ▶️ https://youtu.be/48wXLe1Ke5Q
區公所 部門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民主開箱 民政部門】9/30-10/5
大家好,工務部門質詢結束啦。民政部門質詢今天開始喔。
大家看你最喜愛的議員,今天要端出什麼料吧。
各位對於1999處理流程有問題的有意見的,或是有相關民生社區活動中心問題,或者是里民出遊相關預算等等都快點拿起電話,打給你選區議員,有很高機率可以獲得解決喔。
民政委員會包含:
秘書處、民政局、社會局、勞動局、地政局、兵役局、法務局、政風處、人事處、公務人員訓練處、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客家事務委員會、各區公所等暨其所屬單位有關事項。
【直播中】 https://youtu.be/ZMIy7LrV3Xk
9/30 民政部門第一天
第1組質詢議員:苗博雅 林亮君 計2位 時間36分鐘
第2組質詢議員:陳永德 陳義洲 陳重文 應曉薇 李傅中武 計5位 時間90分鐘
第3組質詢議員:張茂楠 江志銘 鍾佩玲 陳怡君 計4位 時間72分鐘
第4組質詢議員:李建昌 周威佑 許淑華 梁文傑 簡舒培 計5位 時間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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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錢
都要懂權
#台北冷芝士 用生命在開放市府以及權力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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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部門 在 簡舒培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到負責的單位進行申訴,致始權益受損。
因此在民政部門質詢時,我特別針對路上太陽能警示燈相關權管以及裝設品質安全維護的問題提出檢討。
統計2015年至今總共有118個里裝設了3031個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相當於台北市12個行政區456個里裝設的比例就佔了四分之一,具有相當比例,其中又以大安區、文山區、士林區的裝設數量為最多。
通常里長在裝設太陽能警示燈前會先向區公所依預算申請經費,但民政局在索資中向我們回覆因為他們不是道路權管機關,因此不必向他們報備,也沒有相關安裝程序。
雖然區公所會發函向交工處告知有里辦要安裝警示器,但因為交工處認為太陽能路面警示燈不是交通設施,因此僅對里辦回覆相關安裝的注意事項,並未將其納管。
又太陽能警示燈是崁在道路裡面的,因此需要挖掘路面來施作,新工處說明若需挖掘道路裝設警示器,必須申請道路挖掘許可的維護證,不過在118個有裝設的里當中竟然只有27個里有申請,太陽能路面警示器儼然成為局處三不管地帶,更有施工安全與品質的疑慮,導致民眾這次摔車事件的發生。
所以我在部門質詢中要求秘書長召開專案會議,針對台北市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的相關權責與督導進一步釐清,保障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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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部門 在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日某民代於媒體報導中表示,「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巷底打通,連接學府路二段」是「由他向市政府爭取徵收及建造經費後,才終結無尾巷的歷史,這過程努力了3年多。」
民眾質疑永昌,當初從接受民眾陳情,向市府提案打通,溝通土地徵收,監督進度直到完工的永昌,難道是「外包」給別的民代處理嗎?
永昌在此說明,當初永昌接獲民眾陳情,希望能夠打通中央路二段21巷,讓市民可以透過該巷直通學府路二段,免去繞路之苦。永昌即向議會提案,積極跟進。
108.4.23議會質詢中,市府對於道路打通的態度趨保守,永昌提出舉辦會勘。
108.5.20議會質詢中,永昌與工務局朱局長討論土地徵收的價格問題。
108.7.16於土城區公所與有關單位召開會議(有會議記錄)。
109.6.1議會質詢中,永昌再次催問進度。
110.3.24新工處來文說明,已經取得道路打通所需土地,即將施工。
110.8.1工務局發布新聞公告,中央路二段21巷打通完成。
以上歷程,永昌已整理議會質詢錄影及公文,做成影片,供民眾驗證。
如果大家仔細看影片,就會了解這個道路打通案過程中的種種困難,以及永昌如何在地主與局處之間來回協調,克服土地徵收價格問題,強化局處執行決心。如果永昌不是親力親為,從頭到尾深入參與,又怎能掌握其中的細節,糾正局處的錯誤,將這個專案引導到圓滿的結果?
政績是要身體力行「做」出來的,不是「講」出來的。
每一項市政建設,都必須經過無數次的溝通協調,排除萬難,才能讓民之所欲與公部門的考量取得共識,落實執行。而開頭往往是最困難的。
民意代表就是要有勇氣與擔當去開這個頭。不能像吃魚一樣,頭沒肉,就不吃,專挑中間跟尾巴吃。
民眾通常只看到「賀完工」的排排站照片,出最多力的人不見得是站在最顯眼處的人,甚至可能不在照片中。即使可能不被了解,或不被看見,永昌還是寧願實在一點,有幾分努力,說幾分話,至少對得起自己的政治良心。
永昌在此「校正回歸」,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的打通,是永昌提案與跟進至完工無誤!市民的期待,「我聽到,我做了,我做到了!」其他的,就留給大家去評斷了。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
#土城區中央路二段21巷打通
#有幾分努力說幾分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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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部門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4.27 【第五次定期會】業務部門報告:民政局、各區公所
違規長期占用車格,誰來管?
我近期接到民眾檢舉指出,中華路立體停車場疑似有幾台車長期停放其中,且車上已經布滿灰塵,民眾表示這些長期停放的車輛看起來就像沒有人在使用一樣,也難以知道到底有無按時繳費,若棄置於此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使用該停車場的權益。
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去年時就已經有發公文請相關單位注意,但至上週我接到陳情再度去查看時,類似的狀況依然存在,看起來沒有任何改變。
目前該停車場採取公辦民營的方式管理,雖實際經營是委由民間企業辦理,但該停車場依然屬公有停車場範疇,區公所仍應負起監督管理的責任。因此,今天的民政部門業務報告,我向永康區區公所新任的陳區長請教關於該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根據區公所承辦提供的資料,目前中華立體停車場總共有289格停車位,其中有兩輛車已經占用停車格且未繳費達半年以上,區公所和經營公司已經達成協調,未來如遇到相同的狀況,會由經營公司通知區公所,並由區公所於該車貼單告示,若於一定時間內車主仍未處理,則依車輛有無車牌,分別交由環保局或警察局處置。
我也向區長指出,這個問題早在去年時,我就已經發公文請區公所處理,而區公所也確實有函文告知經營業者,但之後便沒有再追蹤後續業者的處理進度。未料原區公所業務承辦辦理退休,亦未交接相關事項。導致我在和區公所接洽的過程中,必須再次重新釐清諸多事項,包含之前公文的回應、現在對違規占用車輛的處理方式等等。
這次區公所承諾與經營單位建立能夠定期回報的追蹤機制,期待可以確實的改善過去溝通不順暢所引發的處理延遲,提升停車場的周轉率,讓有需求的民眾都能夠有平等使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