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機會很多啊⋯⋯ 我要來當人力銀行了。
玉里醫院召聘約用職能治療師,煩請各位好朋友協助推薦,先謝謝啦!
一、本院環境優美,設備新穎,有親和且專業的團隊。
二、薪資福利受到勞基法及本院核薪標準的保障。
三、本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祥和園區日間病房職能治療臨床業務
(2)溪口園區職能治療臨床業務
(3)職能治療病歷紀錄及申報紀錄
(4)祥和庇護工作坊訓練業務及對外商品販售、行銷等事宜
(5)祥和園區衰落住民生理復健介入
(6)ICF評估,科內研究與行動方案及其他交辦專案事項
四、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1)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2)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五、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科)】
六、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https://www.ttyl.mohw.gov.tw/?aid=701&pid=0&page_name=detail&iid=85
勞基法禁菸 在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21 衛環部門業務報告與質詢】
影片連結:待上傳
#高雄違反勞基法第80條六都最高,#政府應該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根據勞動部所公告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資料顯示,2019年1-9月份全台事業主違反勞基法的前五名分別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最多,其次為「第32條第2項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第三名為「第36條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第四名為「第30條第6項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第五名為「第22條第2項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顯示業者常忽略勞工工作時間休息的問題。
在高雄的部分,2019年1-9月份違反勞基法的事業主最多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其次是「第36條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第三名則是「第32條第2項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因此我要求勞工局,應該積極協助輔導企業遵守法令,若是惡意累犯,勞工局也必須列管,協助勞工改善勞動條件。
另外我也發現一個現象,高雄違反「勞動基準法第80條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比例很高,且未看到勞工局有後稽查的作為。
我舉例說明,有時可能勞工透過檢舉完,勞工局到公司勞檢,業者卻寧願規避勞檢受罰,因為違反勞基法第80條最高罰鍰為15萬最低為3萬,比起違反其他法令的罰緩相對低,例如勞基法第24條、第32條、第36條等,都是最高罰鍰為100萬。所以我要求勞工局,必須為勞工把關,防止這樣的狀況發生。
#高雄重大職業災害導致死亡比例最多為墜落,#勞工局應加強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並加強輔導企業遵守法令
上禮拜(10/26)高雄市的前鎮區,傳出工安意外,吳姓男子進行外牆打石作業,疑似未綁安全繩索,不慎從32樓外牆墜落到17樓鷹架上,警消獲報到場搶救,吳男已明顯死亡。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107年職業災害重點統計數據,其中針對重要職災主要災害類型統計,「墜落、滾落」最高,占比51%,原因分析最高的是不安全動作與設備,占比51%,另外,我也調出高雄107年高雄重大職業災害死亡類型,「墜落」也是最高,占比43%。這樣類型的職業傷亡事件層出不窮,尤其高雄的比例也是居高不下,但是高雄106-108年製造業的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的勞動檢查覆蓋率,才約1成左右,因此我要求勞工局,協助企業積極輔導其重要性,並加強稽查,以維護勞工安全。
#期望勞工局能一同捍衛約聘僱人員的勞動權益
全台近3萬名公部門的「約聘僱人員」,福利不如公務員,又不受《勞基法》保障,不屬公務員,也不是勞工,其權益常被忽略。公務員假沒休完有不休假獎金,勞工有加班費,聘雇人員什麼都沒有,權益長年受損。
行政院日前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4、5、8條,明定聘僱人員應休畢日數以外的慰勞假,確因公務需要無法休畢時,得由機關視財務狀況,比照公務人員發給未休慰勞假加班費及慰勞假補助費。
但雖然行政院修正了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並授權各縣市政府視財政狀況決定是否發放,目前全國各縣市財政狀況不同,據媒體報導,約有一半縣市,自109年起比照公務人員發給未休慰勞假加班費或慰勞假補助費。
因此阿洳詢問高雄市捍衛勞動權益的最高主管機關「勞工局」,中央修訂這樣的辦法,是否勞工局能一同捍衛約聘僱人員的權益?是否知道高雄市是否比照辦理?
但勞工局長卻回覆我,約聘僱不受勞基法約束(意思為不是勞工)。這樣的回答,讓我覺得很失望,約聘僱也是長期受到勞動權益忽視的一群人,跟現在外送員到底是聘僱還是承攬、路口舉牌發文宣的非典型勞工都是一樣,難道不受到勞基法所保障,但卻付出勞動力換取薪資、生活費的人,其勞動條件就不受政府照顧嗎?他們的權益誰要幫他們把關捍衛呢?
我要求勞工局,即使約聘僱在目前的定義還不算是勞工,但身為高雄市捍衛人民勞動權益的最高主管機關,其權益應該一同來把關。
#處分配合禁菸商家若發現菸蒂將被處1200至6000是否洽當
今年九月開始,高雄市19大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業者,共1023家店面將配合政策,騎樓及庇廊全面禁菸,且不得提供菸灰缸,宣導期3個月後,12月1日起取締違規。但在近期又收到一張環保局宣導通知,店面前騎樓或人行道範圍內,有「菸蒂」或一般垃圾5件以上之廢棄物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2款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
在業者不提供菸灰缸的情況下,菸蒂沒有辦法讓抽菸者集中丟棄在菸灰缸,雖然業者配合政府設置禁菸區,但業者並無法控制菸蒂是否他人會隨意丟棄,甚至從別處遺落到騎樓。維護清潔是店家的責任,但一般商家並無法在24小時緊盯是否有人丟菸蒂。懲罰配合禁菸政策且並未違規的業者(菸蒂並非店家所丟棄),這樣的政策是否過當?我要求環保局針對此政策重新檢討,不應該處罰非丟棄菸蒂的人。
#高雄市議會
#市政質詢
勞基法禁菸 在 高雄市議員曾俊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衛環部門質詢
關心美食外送人員的安全問題,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2日)質詢時,要求市府勞工局要確保外送員的權益,勞資是「僱傭」關係就要受勞基法保障,是「承攬」關係的也應透過加入職業工會來納入勞健保。
曾俊傑議員說,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之間的關係,因為國慶假期發生多起外送員車禍而被炒的沸沸揚揚,儘管中央勞動部已經認定熊貓等兩家公司勞資關係是「僱傭」,但業者仍堅持是「承攬」關係,雙方爭執不下。
曾俊傑議員說,有人力公司統計,外送人員月平均薪資為4.2萬元,比起大學畢業生平均月薪3萬元,足足多出了1.2萬,因此吸引相當多年輕人加入。
曾俊傑議員強調,外送員與平台如果是「僱傭」關係,就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享有相關權益,但「承攬」關係則沒有。不過很多兼職的外送員都認為,「承攬」關係不受勞基法相關規定限制,他們可以任意加班工作,賺更多的錢。
曾俊傑議員表示,外送市場越來越大,外送員安全問題需要更受到關注,他要求勞工局要透過加強宣導,確保外送員的權益,對於「承攬」關係者,也要透過加入職業工會給予保障。
勞工局長王秋冬回應說,熊貓等兩家業者對於勞動部「僱傭」關係的解釋仍有疑慮,正密切觀察後續發展中,也已經發文向位於台北的總公司索取相關資料,更有相關人士已經發起要籌備高雄市外送員的相關職業工會。
此外, 曾俊傑議員也表示,今年9月1日起,高雄市各大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業者,共1023家店面的騎樓及庇廊(上面沒樓層,只有遮蔽物覆蓋空間)全面禁菸,宣導期3個月,12月1日起開始違規取締,但很多民眾還是不清楚相關規定,要求衛生局加強宣導,以免真正開罰後招來民怨。
市府衛生局長林立人則表示,已經透過相關稽查人員,針對貼上禁煙標誌、不准設置煙灰缸等進行宣導。
根據國健署2018年的調查,六都吸菸率的排名由低到高是,台北市(8.1%)、桃園市(10.6%)、新竹市(10.9%)、台中市(11.2%)、台南市(11.8%)、高雄市(12%)、新北市吸菸率(13.6%),高雄市吸菸人口在六都佔第二。
曾俊傑議員說,國健署推估吸菸人口平均每天抽菸1.77包約35隻,高雄市有36萬吸菸人口,一天就要抽掉1260萬隻菸,數目相當驚人,台南市上個月就舉辦撿拾菸蒂50根換一包衛生紙活動,結果反應異常熱烈,他認為高雄市可以比照舉辦,解決亂丟菸蒂的問題。
勞基法禁菸 在 Re: [新聞] 上廁所抽菸喝水算休息法官打臉慣老闆- 看板Gossiping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SOGO太平洋百貨公關副理曹春輝強調館內禁菸,同時張貼海報、提供禁菸標語小別針 ... 為休息時間,依據《勞基法》,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至少要有完整30分鐘休息,每天工: ... ... <看更多>
勞基法禁菸 在 勞工保險局- 職場內的吸菸及二、三手菸,除了會影響到工作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小葵呼籲雇主✓張貼無菸標誌或宣傳海報,提醒同仁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菸✓開辦 ... 3⃣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提供勞務(非受僱)之童工 如拍攝廣告之童星等 ... <看更多>